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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贾文秀一指他身旁的众多兄弟又开口道:“这也算是对你的一个考验,本来这件事是我要自己办的,人手都喊来了,你既然说要跟着我混,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能不能把握住,就看你自己了。”
我说:“秀哥放心,今天我就是豁出命去也把这事办了,哪怕是折了,我也说自己是抢劫的。”
贾文秀笑了,没多说什么,过了片刻他又接了一个电话,然后让司机把面包车开到了一个胡同口,他指着远处的一家足疗店说:“等会有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爷们会从里面走出去,你跟上去,办了他就行。”
我握了握掌中刀,说:“好。”
又过了片刻,那个四十多岁的老爷们从足疗店里面走了出来,贾文秀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就是他,你自己去吧,注意安全。”
有些话我不啰嗦两句自己心里难受,至于我当时非要混社会这个心思,我就不多说了,谁不年少轻狂过,都有傻逼那一刻。
主要说一说寻常的小混混和像贾文秀这样黑道大哥的区别,寻常小混混打架讲究一个哥们义气,但贾文秀和他们不同,他讲究的是出人头地,钱和名气。
简单的说,他当时和我说的一番话还有很多很多,属于是给我洗脑了,他只所以能成为大哥,对手下小弟的控制能力很强,不仅如此,还有核心力,凝聚力,最关键的是有信仰,混社会的信仰,出人头地的信仰,懂的自然懂。
像他们这样的黑道大哥最喜欢像我当年那样迷恋古惑仔喜欢混社会的少年,因为只要给我把刀,然后说两句蛊惑人心的话,我是真上啊。
只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打,他话说的很漂亮,其实也是把我骗了,他只说了他出人头地,辉煌无比的一面,却闭口不提因为混社会死了多少人,判了多少年。
哪怕是他当天帮我摆事,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其实我都不想提的,但是不说,我自己都感觉这个故事讲的挺傻逼的。
当天贾文秀领着七八十个兄弟去找的王绍岩,王绍岩也不是无名小卒,那天更是喊来了他的大哥二亮,二亮是一个老江湖,五十多岁的老混子,也叫了一帮朋友。
谈判的地点不是什么酒店茶楼,是在永顺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双方一共去了一百多人,面对面的对喷谈判,最后警察来了,双方人手都散了,但二亮服软了,这件事才算了结。
贾文秀只所以能把这个钱要下来,也涉及到很多原因,他年轻气盛,心狠手辣,更是为了闯名,但名声怎么来?
干翻大哥他才能起来!
对面的二亮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混子,人家有车有房,有家有业还有名声,肯定不会为了十万块钱和一个面子和贾文秀发生冲突,所以这件事二亮忍了。
而且这十万块钱也不是二亮出的,话不多说,以后这些啰嗦的东西我就不写了,直接写故事,大家看的开心就好。(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林哥,你变了。()
“我在十字路口等你,五分钟后如果你还不回来,我们就走了。”贾文秀扶着车门冷漠的开口,说着,他轻轻关上车门,那辆金杯面包车轰鸣着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来不及多想,我提着刀别在后背,像一个负剑的剑客,我快步走到马路上举目四望,那位从足疗店中走出来的中年男子还游荡在街上。
已是深夜,街道上人烟稀少,而且不是在闹市区,所以街边并没有多少烧烤摊,我负着砍刀缓步跟在老疤身后也没有惹得路人围观。
我不敢跟的太近,相距三四十步即可,因为我犹豫了,不是不敢砍他,而是我在犹豫我为什么要砍他?
是为了什么?
金钱?权力?名望?地位?还是其他?
“不,我是为了不受欺负,我是为了让我在乎的不受欺负。”我这样安慰着自己。
机不可失,时不待我,我远远跟在老疤身后的时候也在暗中打量着他,看他左顾右盼的模样显然是在街道上寻找着出租车,若是让他逃了,我怎么和秀哥交代?
我负刀疾行,快步近身,渺无声息的逐渐向老疤逼近。
那么问题来了,像神经病一样砍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是一种什么体验?或许说是什么样的感想?
我想我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在我逼近他的短短十多秒钟,我脑海中把所有的结果,所有的幻想都过了一边,百感交集,却又心无杂念。
因为……在动手之前我把所有的杂念全部抛之脑后,幻想着面前这个人便是和我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的大敌。
我,丧心病狂!
迷人月色,寒光乍现,“砰!”的一声闷响,我一个箭步近身,掌中开山高举过顶,斜劈而下,正中老疤后背,那时候老疤还在悠闲的漫步,或许是对我完全没有防备,被我偷袭个正着。
手起刀落,赶尽杀绝,我顾不上犹豫,那一刻我心如明镜,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一位老江湖,一位身体素质,打架经验全部在我之上的老江湖,若是给了他反抗的机会,我必死无疑。
一刀劈中,没有片刻停留,掌中刀再次高举过顶,“噗嗤”“噗嗤”又是两刀砍向老疤,第二刀砍出的时候老疤本能的回头,被我正中右肩,第三刀砍出的时候,老疤已经拔腿便跑,被我一刀剁在背后。
我没有放声喝骂已壮声威,因为我怕他记住我的声音,我又不是傻逼,当天我他妈是蒙着面去的。
当天也算我运气好,老疤那时候喝的大醉,在街道上游荡的时候步伐蹒跚左摇右晃,还打着饱嗝,虽然被我迅猛三刀砍的醒了酒,但他的第一反应却是转身就跑,也可能是被我蒙面大侠的装扮吓破了胆。
我的性格不止是凶残,简直丧心病狂,我动手的瞬间就已经疯了,脑海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砍他,砍他。砍他!
砍到他毫无还手之力,砍到他生活不能自理,因为我怕他还手砍我。
“砰砰”追上去又是两刀,手起刀落,凶狠的紧,但老疤确实抗揍,我奋力砍了他这么多刀,他还啥事没有,后背鲜血淋淋却还跑的飞快。
但我很冷静,我打架的身体素质或许比不过老疤,但我胜在灵敏,毕竟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筋骨方面自然强过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箭步近身,我像猴子一样窜了出去,又或许是像狮子一样扑了上去,那一刻我清晰的感觉到夜晚的清风微微划过脸颊,我四肢离地,身子凌空跃起。
手起,掌中刀高举,刀落,开山刀呼啸而出,由右至左迅猛的砍在老疤的大腿上!
我怕我跑不过他,无论是追杀他,还是他还手抢过了我手中的刀,然后追杀我。
在老疤高速奔跑的情况下大腿被我迅猛的干了一刀,他脚下一个趔趄,瞬间狗啃屎的摔在了地面。
我丧心病狂的冲上去“噗嗤,噗嗤,噗嗤…”砍了他数刀(谁还数这个啊?我实在记不住了。),然后我转身便跑。
从我出手,到我消失在夜色之中,不过用了短短三十秒的时间,其中一半的时间用在跑路,一半的时间用在砍杀!
我蒙着面,提着刀,血染衣衫,箭步狂奔的时候鸡飞狗跳。
街道上原本便人烟稀少,又遇到我这样丧心病狂的蒙面大侠,路人无不退散避让,那些单独出门的小姑娘遇见我都吓哭了,嗷嗷直叫的跑到一旁,鞋都跑丢了。
我更害怕,后背粘湿一片,我知道那是汗,被吓出来的冷汗,因为当时那群路人都他妈在喊“杀人了!”
“秀哥。”我大口喘着粗气,箭步钻进了等候多时的面包车,我上车后轻声开口,身旁的刘云胜立刻拉上了车门,绝尘而去。
“先换身衣服。”贾文秀若有若无的看了眼我手中的刀还有染着血的衣服,然后淡淡的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好。”我右手想把刀放下,却忘了掌中刀已经被胶带死死的捆住,而且当时我的右手已经麻木了,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用力过猛,还是因为自己的精神太过紧绷。
“秀哥,有水吗?我渴了。”上车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渴了,想喝水,特别想喝水。
“有,先把刀解下来,这身衣服也扔了吧。”贾文秀开口的同时他身旁的刘云胜便开始帮我解缠在手中的胶带。
我左手把挡在脸上的布条拽了下来,难掩得意的炫耀道:“秀哥,我给他办了,砍了十多刀,直接干翻在地一顿砍,够了吗?”
“够了。”贾文秀笑了,他又抬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行啊你小子,没看错你。”
“杨浩,给张潇文打个电话,让他在家里准备点吃的,回去好好喝一顿。”
贾文秀说着又从手提包里面掏出一捆毛爷爷,那时候我正好解开了右手的胶带,但是手中全是鲜血。
他低头看了看我的手,又把那一捆毛爷爷放到了车座上,他说:“你这身衣服穿不了了,都扔了吧,给你拿点钱,哪天有时间你在去买身新的,明天别去学校了,晚上和哥几个好好聚一聚,我也介绍点哥们给你认识。”
“秀哥,这个钱就算了吧。”我说。
“给你,你给拿着。”贾文秀又拿起钱要往我手里塞,当时我手上还染着血,便推脱说:“先放在那吧,先放在那吧。”
其实这个钱我也想拿,我活这么大也没见过成捆的毛爷爷,不过还是要谦让一下。
当天贾文秀让司机把车开到城南的一条小河旁,趁着半夜,把砍过人的开山刀和我那身衣服全部扔到了河里,他又领着我回到了他的凤舞九天歌厅。
那一夜,纸醉金迷,谈笑风生,还有不少姐姐陪我把酒言欢。
临睡前,贾文秀让我上,我没上,实话,不骗人,真没上。
当时我对情况也不了解,就这场面,我肯定要推脱一下,万一触碰到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