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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在舒芹的心目中,就像自己的母亲一样存在。这么长时间没有去看她,真有些想她了。
“呃……院长的身体还好吗?”舒芹羞愧地问道。“我现在就上半天班,每天下午都有空的。今天下午我去看看。只是……明小雅不能去了,她每天下午上班,一直要上到凌晨呢。”
以前明小雅跟舒芹在一起上班,每次回福利院时,都是两人一起去的。现在两人的上班时间刚好错开,不能一起去了。
“嗯,院长身体还好。她还不知道小雅在ktv上班,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会骂她呢。”慕容子鸿皱了皱眉。
毕竟一直把她们两人当成妹子看待。ktv、酒吧、浴足场所等工作场所,多多少少有些**背景的。自然不希望小雅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上班了。
不解地看着舒芹问:“你们当时为什么要离开火锅店?你知道吗?前几天,我在大街上碰到小雅跟一个男人在一起,看那男人的样子……我怕小雅吃亏。”
那天看到明小雅跟一个身材高大,满脸横肉,手臂上有青龙纹身的男人一起有说有笑的样子,真想上前教训她一顿了。
舒芹也是皱了皱眉,想起前几天明小雅喝酒拿小费的事,她也有劝过小雅不去那里上班了。奈何人家觉得那里工资高,小费更好拿,根本不听她的呀。
轻叹一口气。随即笑着安慰他说:“没事的,小雅,你还不了解呀?她绝对不会吃亏的。”
慕容子鸿只能灿灿地一笑。
至于当初离开火锅店的原因,舒芹自然不会明说了。
她不可能对慕容子鸿说,看到你结婚了,万念俱灰,想换个环境疗伤,所以才离开火锅店的。
那样会尴尬死的!
不过,慕容子鸿并不是木头,以前舒芹暗恋他的事情,他多少知道一些的。特别是看到舒芹在他结婚的时候,痛苦流泪的样子,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忍直视。
但是,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的嘛。
上次去看院长时,谈到舒芹的时候,院长当着美芝的面,不好跟慕容子鸿说明舒芹有多喜欢他的话。只能非常隐晦地告诉他,舒芹是因为他才离开火锅店。
饶是如此,敏感的美芝还是觉察到了些什么,在听完慕容子鸿讲起舒芹的身世和他们之间纯洁的兄妹之情时,却非常支持自己的老公去关心舒芹这个妹子了。
美芝见过舒芹的,自然非常自信啦。相貌比舒芹不知强了多少倍,能力也挺强的,是某公司的白领。
根本不怕舒芹会把她的老公抢了去。
第二十三章 出租房()
在得到老婆的支持的情况下,慕容子鸿这才敢光明正大地去关心舒芹。
原本以为舒芹不会理他的。就在前几天,他给舒芹通电话时,还明显听到舒芹有些不耐烦的语气。
但,今天看到她,似乎完全没有不耐烦的样子了。
慕容子鸿也觉得蛮欣慰的,压在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了下来。
舒芹现在跟子鸿说话没有尴尬的感觉了,恢复了以往轻松愉快的气氛。
因为两人都在上班,聊了一会儿,慕容子鸿便回店里去了。
舒芹一个人整理货物的时候,回忆起她、明小雅、慕容子鸿相识的往事。
8年前,明小雅和舒芹15岁,读初三。
正因为明小雅的长相太过招摇,被社会上的混混给盯上了。
某个下午的放学路上,当她们走进一条偏僻的小巷时,两个小流氓上来纠缠。
眼看明小雅快要被那两人拉走,舒芹顾不得自身安向他们打去。
结果很惨啊,被小流氓给打得头破血流。
正在这时。
还在读大一的慕容子鸿骑车经过,看到了这一幕。
顺手操起两块板砖砸向小流氓,其中一个当场被砸得失去了战斗能力。
又与另外一个扭打在一起。
明小雅捡起板砖,毫不犹豫地向流氓头上拍去,却将慕容子鸿的手给砸得鲜血长流。
幸好舒芹又捡来一块板砖,砸中了小流氓的头……
就这样,流氓被打跑了,他们认识了。舒芹把慕容子鸿装在心里了。
每个少女都痴迷英雄情节,做着灰姑娘嫁给王子的梦。舒芹也不例外。
这一装就是8年,直到前不久,人家结婚了,梦想才真正幻灭了。
舒芹想到这里,摸着脖子上的胎记,嘴角弯了一下。
心道:脖子上长有胎记,预示着情路坎坷,慕容子鸿这道坎算是迈过去了。万一以后还有更难迈过的坎,自己还能不能迈过去?
会不会像前世那么傻,爱上的男人死去后,变得郁郁寡欢,相思成疾。以至于别人杀她,她都没有反抗。
摇摇头,轻叹一声。
绝对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的。
如果有,便去当尼姑好了,绝对不能死。
……………………………………………………………………
中午。
舒芹下班回家走进小区时,突然想起黄旭让她帮他保管东西来着。
于是,转身向对面那栋楼走去。
从包里找到黄旭给她留下的钥匙,打开了房间门时。隔壁住着的太婆好奇地伸出头来看她。
舒芹面无表情,淡漠的眼神扫了她一眼,自顾自地走进去,顺手就把门关好。
她有钥匙,又不是来偷东西,怕个鸟啊!
当她看清房间里的摆设后,顿时倒吸一口凉气,惊得倒退一步。
全新的家具、电器,名牌呀!
“租个房子弄这么多东西,还都是花大价钱买的。这……这,这也太tm的奢华了吧?有钱人不带这么玩儿的。”舒芹瞠目结舌,自言自语,在房间里转悠。
房间里低调而奢华的摆设,可以看出黄旭的品味确实很独特。
“到底花了多少钱买的这些东西呀?难怪要让我来帮他保管。如果把这些东西换成钱,应该可以买一套房了吧。”舒芹撇着嘴角,在房间里东摸摸,西摸摸。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厅被黄旭布置得舒适而温馨。
“nnd,人比人真是气死人。我奋斗在工作线上五六年了,连个厕所都还买不起。他倒好,随随便便就拿出这么多钱来买这么多东西,放在这里又不用。”
舒芹非常愤慨地嘀咕着,在心里已经将黄旭贴上一个标签——非富即贵的纨绔子弟。如此想着,却还是好奇地推开其中一扇房间的门。
眼前的景象,让她愣住了。微张着嘴,眼睛瞪得老圆。
只见房内摆放着的家具,与她预想中的差距太大了。以为穿越到了古代。
雕花床、木质桌椅、柜子、窗帘……
舒芹虽然认不出这些东西究竟是用紫檀还是红檀、绿檀木所制。
但从这些古老而华丽的东西身上,可以看出……这些全都是古董啊!随便哪一件,都是价值不菲呀!
舒芹小心翼翼地摸着这些古代家具,一阵阵感慨过后,又有些疑惑了,“黄旭到底是什么人啊?这些东西是怎么弄来的?为什么要将这些东西放在租来的房子里?有那么多钱,怎么不买好房子,而非要到这么个普通又老旧的小区里租房呢?”
想了半天都想不通,便不想了罢。懒得浪费本来就不太发达的脑细胞。
走进去之后,便闻到一股淡淡清香,想必是这些檀木家具散发出来的。
整间屋子里都充溢在清香中,让人感觉倍感舒适。
舒芹在摇摇椅上坐下,舒服地闭上双眼,轻轻摇动椅子,不禁感慨着:“嗯,真舒服!有钱人就是会享受啊。”
或许是环境太过舒适了,舒芹竟然在这个陌生的房间里,完全将自己完全放松。
竟然睡着了!
不光只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
梦中,她变瘦了,变美了。穿着一件红色的晚礼服,高贵而优雅的装扮。
在金碧辉煌,高朋满座的宴会大厅,踩踏着红色的地毯,向一个男人走去。
仔细看那个男人……
竟然是黄旭?
一身白色西装将原本英俊的黄旭,衬托得他更加优雅贵气,脸上挂着潇洒俊逸的微笑……
全场的嘉宾们鼓掌,欢呼,祝福着幸福的二人。
可是,还没等见到两人牵手,就被一声深情的呼喊声叫停。
“舒芹——你不能跟他在一起。我才是最爱你的人!”
宴会上的人们都惊愕地望向声音的主人。
舒芹转过身来,却看到两个男人。雪容和林子成并排站在红地毯的那头。
雪容身穿黑色西装,而林子成穿的是浅蓝色西装。
一个温润如玉,淡定从容。一个儒雅精致,霸气侧露。
两人的风姿,丝毫不比黄旭差,都是人间极品啊。
“雪容——”舒芹欣喜地呼喊着,扔下了黄旭向雪容奔去。
还没等她跑到雪容面前,林子成抢先一步挡在了雪容的身前,将她一把抱在怀里,深情地说着:“舒芹,刚才是我在叫你。相信我,我才是爱你的那个人。”
第二十四章 白日梦()
“不要,我喜欢的是雪容。”舒芹痛苦地叫喊着,挣扎着向雪容伸出手去。
却见雪容云淡风轻般地看了她一眼,脸带笑微,走向一个身穿淡黄色礼服的貌美女子。
但看那紫衣女子……
是前世故事里的瑜夫人。
“雪容,别走……不要走……”舒芹悲切哭喊着,软软地哭倒在林子成里的怀里。
雪容被瑜夫人拉着,头都没回一次,自顾走远。
突然又见一个身穿绿色礼服,貌美异常的女子冲上前来,一把将林子成拽了过去,狠狠地将舒芹推倒在地。
居高临下,挑衅般眼神看着舒芹,说:“他是我的。你还想死一次吗?”
绿衣女子居然是明小雅。
林子成双眼含泪看着舒芹,万般不舍,却被明小雅强行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