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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登记之后又要跟于海静离婚,因为两个人没有婚前财产约定,所以于海静有权要求分割周建宏的财产。我听说目前国内婚姻法的规定是,婚前财产属于谁,那么婚后仍然属于谁,表面上周建宏的财产跟于海静无关,但实际上不是这么简单。虽然于海静不可能直接拿走一半,但登记之后就可以通过一系列资产运作,把自己的利益跟周家财产捆绑一起,到时官司真打起来,你们周家得掉一大块肉。”
“好吧。”周洲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了。”
任侠放下周洲电话,到了振宇地产之后,直接把法务部的张美馨叫到自己办公室。
先前说过,任侠日常工作跟法务部接触不是很多,这个张美馨还是先前搞团建的时候认识的,当时跟张美馨在一起的还有一个法务部员工,就是姚淑惠了。
后来任侠才知道,张美馨是名牌政法大学的高材生,而且主修的就是民法,所以关于周家的事情,任侠想要咨询一下张美馨。
如果于海静和周建宏真的登记结婚,在法律上来说,对两个人各自有什么财产,任侠先前只是在网上大致搜了一下,先前跟周洲说的也是网络搜索的结果。任侠觉得网络信息并不靠谱,所以需要专业人士意见,于是大致把周洲家的情况说了一遍,但没提周洲的名字,只说自己有这么一个朋友,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这个女人肯定是冲着钱来的,所以现在着急登记结婚,但婚后两个人财产怎么分配,这个我只有网络搜索的结果。”
“任总你的解答是对的,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这种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做分割,但是……”张美馨说到这里,故意重重顿了一下:“以上这些,在网上随便搜一下就有结果,稍微懂点法律的人全都知道。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婚前财产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假如我有一套房子价值一百万,结婚之后房子所在路段进行全面开发, 飙升到了二百万。这不是很罕见的,类似事情经常发生,那么如果我要离婚,增值这一百万部分,就要跟对方一人一半。”
任侠对法律不是很懂:“怎么分割?”
“很简单 ,房产进行估值,确定价值二百万,那么离婚的时候我就要给对方五十万。如果我不能拿出五十万现金,就要把房子变卖掉,当然也可以相反,我把房子过户给对方,对方给我一百五十万做补偿……”顿了一下,张美馨补充道:“不只是房产,股票、债券等等所有资产,都是一个道理。比如我婚前迈进振宇地产股票,每股十块钱,离婚的时候每股价值二十块钱,那么我就需要分割每股五块钱给对方,同样因为这是婚姻存续期间内出现的资产增值。不过呢,很多人不了解这些其实也正常,因为很多普通人的资产也不过就是一套房子、一辆车再加上一些存款。但如果涉及到有钱人,那可就完全不同了,因为有钱人的资产总额庞大,而且存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券、企业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等。因此这些细节就非常重要,不同的分割方式,涉及到的资产,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明白了。”任侠长呼了一口气:“所以说,不管什么事,都要跟专业人士了解,我先前只是知道一个大概其,让你这么一解释才知道,原来背后学问这么多。”
第1026章 任何事都应向专业人士请教()
“我刚才所说的还只是一种情况,此外还有其他很多情况,比如通过巧妙的资产运作,让对方的资产落入自己名下。还有一种更狠的办法就是利用债务……”张美馨得到任侠的表扬,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两个人婚姻存续期间内所留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需要两个人共同偿还。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够偿还,那么就由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各自均等偿还。在现实操作当中,这是最容易做手脚的一块,很多人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在离婚之前勾结亲戚朋友,借下来一大笔钱,并且做出债条。当然,当事人到底是不是借来钱都成疑问,债务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但债条是真的,那么当事人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要求用共同财产,偿还自己的这笔债务。这是最常见的操作手法,但风险也非常大,因为这笔债务是当事人自己制造的,离婚的另一方完全不知道,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自己没有知情权为由,要求当事人自己承担这部分债务。一般法院在审理的时候,通常都会酌情考量,离婚另一方想要完全不负责是不可能的,但也不可能让双方各自均等偿还,也就是说,离婚另一方多多少少还是要损失一些钱。”
任侠听出了非常重要的一个细节:“也就是说,离婚当事方不知道这笔债务存在,可以相应削减自己的偿债义务?”
张美馨点了点头:“没错。”
“那么如果离婚当事另一方,知道这笔债务的存在,并且也予以认可了,那么就没二话,双方必须均等偿还。”
“是这个道理。”张美馨点了点头:“你这个朋友的父亲,即将迎娶进门的这个妻子,如果真的是一个骗子的话,就会以各种理由,比如企业发展需要,让你朋友的父亲在外面融资。提供融资的一方,很可能是这个女人的盟友,接下来这个女人再虚构一些投资项目,让你朋友的父亲用融资进行投资,最后投资项目血本无归,那么融资就变成共同债务。由于融资方本来就是这个女人的盟友,所以这笔债务这个女人其实不用真正去偿还,但你朋友的父亲却需要去偿还,最后你朋友家庭可能被掏空。”
“这种事情常见吗?”
“不算少。”张美馨告诉任侠:“在有钱人的婚姻当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很多女人是为了钱嫁给有钱人的,既然已经嫁进豪门了,接下来应该做什么呢,当然就是尽可能把对方的钱弄到自己手里。不过嘛,这种事情也不是很容易就能做到。千万不要以为有钱人都是笨蛋,如果真是笨蛋的话,人家也不可能成为有钱人,在融资和投资之前肯定进行深深考察,如果发现有问题就会及时收手。所以这种事情虽然常见,真正能够做成的,其实并不多。但是,如果对方手段非常高明,把整个诈骗链条做的完美无缺,有钱人该上当还是会上当。”
“尤其是,如果这个有钱人被对方迷得晕头转向,很容易就会融资投资。”
“是这个道理。”张美馨点了点头:“我们经常在新闻上能够看到,某个女艺人嫁进豪门,似乎有钱人的钱很容易拿,其实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有钱人在婚姻关系发生之前,肯定会做出各种防范,不会轻易把财政大权交出来。就比如我刚才说的那些情况,人家很可能会在婚前进行财产约定,也就是说,哪些财产是婚前财产、哪些财产是婚后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内发生的债务,大家应该怎么偿还,婚姻一方私下产生的债务,另一方完全可以不予承认,这一切全都在结婚之前说的清清楚楚。只要有了这样的约定,那么不管对方怎么操作,都没什么用处了。”
任侠沉声道:“问题就在于,我朋友的父亲没进行任何婚前财产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离婚的话,你 刚才说的这些情况,必然会发生。”
“如果没有婚前财产约定,那么这些情况是难免的。”张美馨给自己的话做了总结:“我刚才说的这些,都是婚前没有财产约定情况下发生的,如果没有进行财产约定的话,你朋友的父亲可是够糊涂的。”
“我也奇怪,作为一个富二代,怎么就这么糊涂。”
“我估计你朋友的父亲吧,糊涂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太自信了,自以为了解法律。他简单的认为,就算不进行财产约定,婚前哪些东西属于自己,那么离婚的时候也一定属于自己。但他根本不知道,其实法律上对此规定非常细致繁琐,他是懂法但又懂得不是很多……”说到这里,张美馨的声音沉了下来:“正相反的是,他将要娶的这个女人,如果真的是一个骗子的话,肯定是懂法的,而且背后可能有专业法律人才给支招。”
“明白了,我朋友的父亲没有专业法律支持,但这个女人却有。”任侠想起来,已经不止一个人提出过,于海静背后肯定有懂法的人:“这场较量是不对等的,我朋友的父亲必输无疑。”
“你朋友的父亲,现在还没登记吧,那么能不能说服他,跟对方进行财产约定?”
“不能。”任侠根本不用去尝试就知道,这条路肯定是走不通:“他已经被迷得晕头转向,旁人的话听不进去,我们要是能说服,早就说服了。”
“那么还有其他办法。”
任侠急忙问:“什么办法?”
“你朋友的父亲,是不是只有你朋友这么一个孩子,那个女人没有带孩子进门,也没有生育的打算?”
任侠点头:“没错。”
“你朋友父亲的上一代,也就是祖父辈,现在还在世吗?”
“在世。”任侠很无奈的提出:“我见过一次,身体不好,精力不够用,基本已经不管事儿了。”
“平常不管事儿没关系,这个时候就要出来做主了……”张美馨给了一个主意:“让你朋友祖父出来做主,把你朋友父亲名下的财产,尽可能转移到你朋友名下。你朋友已经成年了,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权,将来父亲如果离婚,分割也只是父亲的财产,绝对不能碰你朋友名下的的财产。”
第1027章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丧门星()
任侠听到这话,顿时如醍醐灌顶一般:“我事先还真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