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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散在空中的黑点渐渐消失不见,在这当中,有好几次重黎都按耐不住想要冲出去收割胜利果实,都被蒙塔给死死拉住了,只要尚且存在任何一丝危险,蒙塔都不会让重黎冒险胡来。
直到周围再也看不见一只玄蜂的踪影,蒙塔才放开了扣住重黎胳膊的手,得了自由之后,重黎第一时间飞奔过去,查看自己战果如何。
这是重黎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玄蜂,果然跟蒙塔说的一样,玄蜂跟一般的蜜蜂马蜂长得根本不一样,体型更巨大,如果说体型跟战斗力成正比的话,这些玄蜂简直就是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
满地的玄蜂尸体,密密麻麻,看得重黎密集恐惧症都快犯了,更恐怖的是,还有好些玄蜂还没有彻底死透,在地上不停挥舞着翅膀,或是扭动身体垂死挣扎,蒙塔走上前来,直接一脚踩下去,这下好了,直接变成了一滩烂泥,死透了。
重黎把注意力拉回到树上挂着的蜂窝上,正准备动手摘取,蒙塔抢先一步出手,仗着绝对的身高优势,摘下了蜂窝,剥夺了重黎享受收割胜利果实的权利,搞得重黎很不高兴。
“别不高兴了!”蒙塔也是为了重黎着想,如果蜂窝里还有未离开的玄蜂,伤着重黎就麻烦了,为了安全起见,自己不得不站出来当这个恶人。“玄蜂很危险的,这个蜂窝我们必须敲开检查一下才能带回去。”
重黎点头表示理解。
得了重黎的同意,蒙塔暗暗松了口气,他就怕重黎这时候还跟他耍小性子,那就有得自己头疼的了,好在重黎还是颇识大体的,没有胡搅蛮缠。
用匕首敲开了蜂窝,除了满满的蜂蜜外,还有不少蜂蛹,想着玄蜂毕竟有毒,这蜂蛹可没人敢吃,蒙塔就将蜂蛹全部跳出来,全部扔进了那堆草木灰里。
重黎在旁看着,暗叹可惜,明明炸蜂蛹可是很好吃的,现在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蒙塔糟蹋食材,不过话又说回来,抱怨归抱怨,重黎没有阻止蒙塔就说明了一点,他还是很赞同蒙塔的做法,毕竟,玄蜂可是有毒的,要是吃了这些蜂蛹中毒了怎么办?虽然满足口腹之欲很重要,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保住小命啊,不然就太不值得了。
处理干净整个蜂窝之后,蒙塔和重黎才回了驻扎的地盘,这时候,黎单和耶曼他们几个去狩猎晚饭食材的人已经回来了。
重黎暗叹不好,被抓包了!自己绝对免不了被盛怒中的黎单收拾,碎碎念一顿都是轻的,指不定还会被变着法儿惩罚。
不行,得先下手为强,重黎一把抢过蒙塔手里的蜂窝,端着快步向黎单跑去,还不忘挂上大大的笑脸,讨好地说道:“哥,你看我找到什么了?蜂蜜耶!”
黎单皮笑肉不笑地看着自家的蠢货弟弟,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蒙塔,气得牙痒痒的。
“哥,你们猎到什么食材了?”重黎继续狗腿地讨好黎单,笑得脸都快僵硬了:“今晚吃烤肉吗?还别说,烤肉之前先刷一层蜂蜜味道会更好,不信你试试……”
黎单听不下去了,他这个蠢货兄弟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长长记性,不要这么傻白甜,那个蒙塔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善茬,黎重不跟这么危险的人物保持绝对安全的距离,早晚被吃干抹净,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来。越想越生气,黎单直接伸手,左右开弓,使劲捏重黎的脸颊上的肉,把重黎脸都捏变形了:“你个蠢货真是气死我了!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到处乱跑,你听进去了吗?”
“挺盗了……”重黎口齿不清地答话,一副可怜兮兮的小表情,但是丝毫没有打消黎单心头的怒火。
最后,还是耶曼看不过眼,走过来岔开了话题,拍了拍黎单的肩膀,指了指随意丢弃在地上的剑齿兽,示意黎单该怎么处理。
黎单叹了口气,认命地跑过去处理食材,生气归生气,但是赶了一天的路,他不可能让自家那蠢货兄弟饿肚子,要骂要罚,都得等到填饱肚子再说。
暂时逃过一劫的重黎还来不及庆幸,黎单走后,蒙塔又来了,看到重黎鼓着脸,一副不高兴的小表情,主动伸出手掌,温柔地揉重黎的小脸蛋。
“还疼不?”
重黎浑身不自在,想要扒拉下蒙塔的手,蒙塔这才是在上赶着找死,这一幕要是让黎单看到了,绝对会恨不得剁下蒙塔的爪子来。
蒙塔才不在乎黎单怎么想,重黎越是闪躲,他越是要死缠着重黎不放,使劲扳正了重黎的头,甚至把自己的脸凑了上去。
重黎脸色通红,紧张得呼吸都要停止了,那一秒钟,他真以为蒙塔会凑过来亲吻自己。
事实上,蒙塔也正有此打算,他已经很克制了,奈何重黎仰头回望着自己,水润清澈的瞳孔里满是自己的身影,那副画面太美好了,勾得蒙塔心痒难耐,如果不随心而动都是在委屈自己,正当蒙塔鼓足勇气准备吻下去解解馋的时候,黎单的□□直接飞了过来,目标直指蒙塔的头。
蒙塔眼疾手快,一把抱住重黎,小心翼翼地护在胸口,同时敏捷地往后退了一步,勘堪闪过,凌厉的刀锋几乎是擦着蒙塔的鼻尖划过去。
避过危险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询问怀里的人:“没事儿吧?”
重黎脸色微红地摇头,一把推开蒙塔,跑去捡回了黎单的□□,然后转身,低头快步跑回了黎单那里,在经过蒙塔的身边时,没敢抬头再看蒙塔一眼。
“哥……”双手毕恭毕敬地奉上,物归原主,重黎可没忘记自己是来向黎单认错的,只希望黎单看在自己认错态度还不错的份上,从轻发落。
黎单冷哼一声,收了兵器,继续埋头处理晚上的食材,心里不断反复告诉自己,民以食为天,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有什么都等填饱肚子再说。
第11章 。19|()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被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