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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饶过谁?()
一大早报童将报纸丢在了皇后大道117号的门外时候,门开了一条缝,一只带着过多体毛显得有些黑乎乎的手从门缝里伸了出来,抓住报纸收回去的同时关上了大门。报纸在男人手里经过走廊和一个门之后被摆放在了有些陈旧的餐桌上。餐桌边沿的底部还带着一层黑乎乎的油灰,散发着一种怪味。
约莫十分钟的时间,一名年轻的少年走进了餐厅,他坐在了餐桌边的椅子上,随手拿起卷成一根棍的报纸展开,报纸第一页用了加黑加粗的字体,将昨天特耐尔城中最吸引眼球的事情报道了出来。
《色魔之死》
很惊悚的标题,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一定是电影或是小说,而不是报纸。杜林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份报纸写的很准确,他在说了一声谢谢之后才从都佛的身上收回目光,端起温热的牛奶喝了一口气。没有经过处理和脱脂的牛奶经过加热,蒸发掉一些水分,稍微浓缩了一些之后,那种香醇的味道让人着迷。
他的目光开始逐行阅读起来。
“昨天深夜在本市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但是令人无法预测的是死者才是真正的‘凶手’,而凶手,却是被害人。经过记者的跟踪和对警员的采访,才弄清楚这起凶杀案的真相。被人们称作为‘皮裤莫里斯’的帮派成员莫里斯,死在了某酒店的客房内。而在他死亡之前,他还残暴的侵犯了一名女学生……”
整篇报道都围绕着莫里斯之死展开了猜想和材料上的搜集,包括了那名叫做纳莎的女孩的资料都被人拔出来。她并不是特耐尔人,只是在这里上学。她的家在帝国的首都,父亲经商,母亲患病,无人照料的纳莎被送到了特耐尔的乡下。读到这里的时候如果莫里斯灵魂还没有消散的话,或许他会感叹一下,这就是一个轮回。
总之,纳莎杀人了,莫里斯死了。
更重要的是,错漏百出的凶杀案现场一点也不像纳莎在报纸中主动袒露的那样,她什么都不记得。特耐尔城市检察官多米尔也在报纸的第二版简单的讨论了一下这桩凶杀案,在他看来纳莎显然隐藏了什么东西,因为从凶杀案现场所采集到的证据,以及现场的情况来看,当时房间里应该有三个人,而不是两个人。
而且多米尔检察官还表示,就算是受激创伤也不可能让一个人完全的失去一段时间里的记忆,同时从莫里斯死亡的方式来看,这也不像是一个刚刚被强暴过的女孩可以做出来的。
所以多米尔检察官认为纳莎在这件事上说谎了,她隐藏了最为关键的证据,并且认为这可能是有预谋的谋杀案。
杜林随手将报纸丢到了桌子上,他不得不佩服凯文,名律师这个称呼果然不是胡乱叫的。连多米尔检察官会有怎样的反应和想法,他都摸得一清二楚,难怪在特耐尔城中没有他打不赢的案件。
当时凯文说出他的计划时杜林还觉得有一定的风险,可从现在来看,这家伙差不多应该是妖怪变的吧?
当然,一千块花出去是为了省心,接下来的事情就看凯文自己去操作了。如果他失败了,他整个人生就会全部完蛋,这也是杜林放心的原因。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八点了,按照计划现在属于他的三万瓶酒已经进入了车站的临时仓库内。按照他和供货商们的约定,他需要把订金先付掉,两千多块钱一瞬间就见底。对于只给百分之十的订金三大供货商也没有多少怨言,毕竟是他们求着杜林来购买他们的东西,哪怕就算说卖掉一半给一半,他们也不会有什么话说。
再者说这样大批量的供应,只给订金也是正常的事情。
就这样,三万瓶酒默默的进入了车站的临时仓库里,或许十天之前的杜林都没有想过只需要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能把生意做的这么大。
那可是十万块钱的买卖!
“对,好好好,再稍微抬一些……好,别动!”,在杜林的指挥下,少年们将一个个大型蒸馏器的配件吊起来,一件件的安装。这些东西他们未必知道是什么,也不需要知道是什么,只要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就足够了。
在金弹攻势下仓库很快就盖好了,这种仓库并不需要有什么奢华上档次的装修,只要求不漏雨,不进风,地板离开地有一尺就足够了。如此简单的要求在大家齐心合力之下很快就盖好,组装好这些蒸馏器之后,就可以分批次的将低度酒拉进来,蒸馏成高度酒之后进行售卖。
数不清的金钱就在眼前,让杜林浑身都是干劲。
带着同乡会的少年们组装好了两台蒸馏器之后,一直在门外看着的都佛才走进来,他走到杜林耳边低声说了两句话,杜林拿着毛巾擦了擦手上的灰尘,吩咐大家按照刚才那两台装配的方式,把其他蒸馏器都装配好,说完转身就离开了货仓。
两人一边走,都佛一边说,“我们的人去客站查到了胡恩一家人的去向,到了当地后就把人抓住了,刚刚已经回来了,现在人就在十号。”,他说的十号是最后一个货仓,昨天才建好,还没有刷清漆。
杜林点了点头,说了一句做得好,一路上就不在说话。
当初他给胡恩一千八百块,是因为他心中还留了慈悲,毕竟他觉得做人心中应该留下一点底线和善良。他完全可以等胡恩彻底绝望之后才买下这处牧场,不仅不需要一千八百块,还不需要他另外付出了一千块咨询费。他当时的想法很简单,一千八百块,加上他家里应该还有一点值钱的东西,凑个两百块应该不难,这样就有两千块了。
有了两千块,无论是找亲戚借,还是找朋友借,一人十块二十的,再凑两百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给这一家人留了一条后路,给了他们最后的希望,因为他不是梦中的那个人,不能一下子做到彻底的狠绝果断。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自己的那份善良,居然给他带来了如此大的麻烦。
所以即将再次见到这一家人的时候,杜林的心理动态是很复杂的,说不上来是一种什么感觉。有一点尴尬,有一点痛恨,也有一点茫然。
推开了仓库的大门,一股子木头特有的味道从仓库内散发出来,明亮的光线缓缓照射进仓库中,让杜林看见了被捆在一起的胡恩一家人。他此时背对着阳光,整个面部都藏在阴影中,仓库里的人也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
第三十二章 鱼池()
杜林从阳光中走进了仓库的黑暗世界中,这下子胡恩一家人终于看清楚进来的人是谁,胡恩显然松了一口气,他的妻女也像是放松了起来。
剧本不对?
其实剧本很对,在胡恩刚回到老家那个破旧的小房子的时候,一群少年就如狼似虎的扑了上来,他们手里拿着尖刀,将他们制服并且拴住了手脚,还给他们套了一个黑头套。在黑色不透光的头套落下来遮住他视线的那一刻,他想到了过去,想到了现在,也幻想着未来,因为他觉得自己可能活不长了。
胡恩的年纪比较大,阅历也很丰富,他很了解只有两种人会使用这些黑色不透光的头套。第一种是法警,他们会为犯人带上这样的头套,戴上沉重的脚镣,然后将绞索挂在他们的脖子上,最后推动把手。据说人在死亡之前还能够听见自己脖子断裂的声音,然后才会缓缓的进入到死亡中。
另外一种人,则是帮派份子。当帮派份子将一个黑色的头套套在了某个人的头上,就意味着这个人被帮派判处了死刑。
官方给犯人用黑色的头套是因为在天主经中所说,当一个人死去之后他的灵魂会附着在最后一个看见,并且让他带有强烈仇恨的人的身上,挥之不去。被这样的恶鬼游魂附身,不仅会让身体出现疾病,还会带来霉运。所以在官方执行死刑的时候,都会为死刑犯戴上头套,这样他们就无法以鬼混的身份纠缠着某个无辜的人。
而帮派用黑头套,是为了让对手死的更加的耻辱,更加的不名誉。帮派份子比人们想象中的更加注重个人的名誉和荣耀,任何不名誉的死法都是对帮派份子莫大的羞辱。带上黑头套这种“连是谁杀的你,你都不知道”的死法,显然也是非常不名誉的。
所以胡恩认为这群少年,应该是莫里斯的手下,他们来抓自己,也是受了莫里斯的指使。
杜林笑着摇了摇头,这或许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吧?!如果现在出现的人是莫里斯,胡恩应该痛哭流涕的忏悔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且恳求莫里斯的饶恕,因为他知道莫里斯很有可能会对他,以及他的家人动手。可出现的是他杜林的时候,胡恩居然松了一口气,难道是因为他觉得杜林是一个好人?
或者一个好相处的人?
杜林蹲了下来,为自己点了一根烟。自从来到城市之后他很快就学会了吸烟,实际上他现在还没有什么烟瘾。他吸烟,一部分是受到了克斯玛先生的影响,还有一部分,则是受到了梦境中那个家伙的影响。
烟头被点燃,散发着亮眼的火光,杜林吸了一口,经过肺部的循环之后再从嘴巴里吐出来,他舔了舔略微有些发干的嘴唇,“我不喜欢麻烦。”,说着他笑了起来,一边打量着十号货仓的内部结构,一边说道,“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麻烦。我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也不喜欢别人给我添麻烦。”
“胡恩先生,你为我惹了一个大麻烦。”
胡恩嘴巴蠕动了片刻,才吐出一句抱歉的话,“我并不想这样杜林先生,可是如果我不这么做的话,莫里斯的人不会让我离开,我不能失去我的妻子和我的女儿,为了她们我只能够小小的欺骗了莫里斯。如果莫里斯找你麻烦了,你可以让他来找我,我这里还有一千一百块,我欠他的已经不多了,再找亲戚借一些完全可以还给他!”
“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