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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大猩猩讨论咖啡?
他甚至轻笑了一声,充满了轻蔑和鄙夷。
他转到桌子里面坐在了舒适的座椅上,品尝一口苦味中带着醇厚香气的咖啡,入口时的苦涩很快化作令人仿佛置身于阳光之下时的温暖,那悠长的回味中让人每一个细胞似乎都舒展开,自由的呼吸着空气,贪婪的渴望着阳光以及下一口。他满意的点了点头,三十块一磅的咖啡果然是那么的迷人,让人不知不觉中就沉浸在美妙中。
他舒了一口气,语重心长的说道:“格拉夫,我知道你还有一个多月合约就到期了,但是你得明白,哪怕明天你就自由了,但是今天你依旧是车站的员工。你不能无视我们的工作制度,而且你这样做会成为其他人的坏榜样。你明白吗?”
格拉夫点着头,自己端着咖啡杯走到咖啡壶前,迟疑了一下,然后选了一个更大的杯子——用来喝酒的方杯,然后将咖啡壶中的咖啡都倒了进去,“我明白了先生,你放心吧,我会按照规章制度工作的,下次也不会矿工了。”,看着意咖啡壶的“糊水”都倒进方杯中,他举起方杯嗅了嗅,再次一口饮尽。
“还是那么苦,而且不能解渴,真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喜欢喝这个东西!”,他举了举已经喝干的方杯,无视克里恩先生已经涨红的连,“感谢你的招待先生,如果没有其他事,我就去工作了。”
说完拍了拍屁股离开了克里恩先生的办公室,望着已经空荡荡的咖啡壶,克里恩先生双手手指紧紧的扣在桌面上向下滑动,他已经抓狂了。
“克里恩先生找你麻烦了?”,一看见格拉夫从克里恩先生的办公室出来,杜林立刻就迎了上去。这段时间以来他们在蒸馏出来的高度酒中兑入了各种各样的浆果果汁,经过反复的尝试,最终决定了两种口味。一种是沙刺果的果浆,沙刺果是一种很廉价也很常见的野果,郊外和乡下的荒地里几乎到处都是,对生长环境不挑剔,生长迅速。
沙刺果的果实只有大拇指枝头大小,土黄色,表皮上有黑点。这种果子吃起来有一种酸涩的感觉,味道很差,除了偶尔会有一些自称是灵媒的家伙会用这种果实炼制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外,几乎没有人愿意吃这个东西,哪怕是穷人都不怎么愿意把这东西当水果吃。
但是当沙刺果的果浆和“原酒”混合在一起之后,所产生的反应绝对超过了杜林的预料。酒精似乎能够中和涩口的味道,仅留下淡淡的酸味,这酸味和果酒发酵之后留下的酸味不同,是一种清淡带着清香的酸。加上酒本身的味道和淡淡的苦味,形成了一种决然不同,与市面上大多数所能见到的任何果酒都不同的特殊味道,让人无法忘怀。
另外一种果子是来自帝国北方的雪精灵,价格稍微有些高,要三十五分才能够买到一磅。这种果子非常的甜,根据杜林在梦境中所受到的启示,在寒冷的地方糖分越高的液体越是难以上冻,这是植物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比如说枫糖。雪精灵带着果味的甜蜜能够中和掉“原酒”中的苦味,并且让酒味也变得甜起来,与此同时还造就了一种特殊的口感——从辛辣转为冰凉,就仿佛是刚刚越过火山就进入了冰窟中,特殊的口感让杜林对它信心十足,应该能够赢得不少人的喜欢。
格拉夫嘿嘿的笑了几声,“他让我不要有事没事就旷工,至于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说。”,说着说着他变得有些不忿起来,“我们一起旷工,为什么他只找我麻烦,而不找你麻烦呢?”
杜林耸了耸肩,“可能是因为我的存在感不强吧?”
“也就是说车站有没有你都一样?”,格拉夫说完之后感觉自己心里舒服多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感觉哪里不对的样子,“我们已经做了两箱,要不要拿出去销售一下?”
两箱二十四瓶已经灌装好的高度酒就藏在他们出租房内的床底下,这是他们这段时间来的收获。一箱“初恋”,就是那种酸酸的高度果酒,一箱“雪精灵”。按照杜林的说法,这两种酒的价格是相同的,杜林心理价位是十块钱一瓶,一瓶大概有一点四品脱,约等于七百五十毫升的样子。
计入成本价大约在两块五到三块之间,如果按照十块钱一瓶销售的话,利润应该保证在六块到七块之间。当杜林算出这个利润的时候,格拉夫的眼睛都变得红了起来。天主作证,他从来没有想到贩卖高度酒的利润会这么高!一箱子十二瓶就有差不多八十块钱的纯利润,按照他能够分百分之四十计算,一箱子都卖出去,他就能分到三十块钱,两箱子……掰了掰手指,六十块钱。
也就是说……,只要这两箱酒能够卖掉的话,他就能够买断合同,拥有更多的时间和杜林一起去制造更多的高度果酒,并且赚到更多的钱。
所以克里恩先生对他说的话,他只当做是一个屁,响亮的屁!
两人说着走到了车站的角落里,杜林压低了声音说道:“这方面的事情还要麻烦你去做,我对城里的酒吧不太了解,记得要分散卖,不要只卖给某一个人,要让更多的人都了解到我们的商品。”
“我明白了!”,格拉夫飞快的点着头,兴奋的挥舞着胳膊,“什么时候去?”
杜林回头看了一眼挂在车站仓库里的挂钟,“现在,在晚上酒吧的营业高峰到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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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初恋()
戈恩是一名富豪,在特耐尔城的乡下他拥有两座农场,一座已经可以轮换砍伐的龙血木林场,无论是牛肉还是龙血木,都有很好的销量。他还有十几家属于自己的店铺,出售牛肉,以及其他一些东西。或许他比不上那些大城市的富豪所拥有的累积,可是在特耐尔城市中,他是当之无愧的富豪,是上流社会中的精英人士。
三十七岁的戈恩经过岁月的洗礼沉淀,已经将所有的青涩脱去。男人与女人最大的区别在于男人越老越有味道,而戈恩就是这样一个非常有味道的男人。他有一头棕色的头发,优渥的生活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养他的头发,就像他保养自己的皮肤那样。虽然已经三十七岁,可他脸上依旧没有什么皱纹。
深邃沉淀了智慧的蓝色眼睛总是让很多姑娘为他着迷,高挺的鼻子和略薄的嘴唇让他的五官非常的立体,同时也非常的具有魅力。最特别的就是他的气质,经过起起伏伏的坎坷迎来了人生中的高峰,他的气质早已摆脱了“鲜明”这个褒义词所带来的不稳重,他永远都是一副面不改色的沉稳模样。
再加上价值不菲的西装和饰品,很多女人都希望能够成为他的女伴,甚至是人生伴侣。不过很可惜,到现在为止戈恩都没有和任何一个女孩或是女人走的很近,他就像是一个——基佬。
确实有不少人这么猜测他的性取向,说话的时候非常温柔,咬字清楚的同时语速也很慢,而且还彬彬有礼,无论是任何人只要向他打招呼,哪怕是个乞丐,他都会脱下帽子回礼。他还很喜欢花,红色的郁金香,无论什么时候,总能在他的身上看见一朵红色的郁金香,或是几朵花瓣。
所以很多人猜测这个不喜欢女人又充满了魅力,还很幽默健谈的男人是一个基佬。
其实人们不了解他,他喜欢女人,只是有过很严重的情伤,哪怕是经过二十年都无法自拔。
在他穷困潦倒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女孩,与那个女孩相恋相爱,坠入了流淌着爱情的金色玛瑙河中,沉浸在充满了甜蜜的爱情里。可是好景不长,女孩的家庭是一个中产家庭,女孩的家人看不上那时还是一无所有的穷小子,拒绝了女孩与他来往,并且将女孩送到了奥尔奥多去。
那是坎乐斯省的首府所在,远比特耐尔要繁华许多倍。
为了找回自己的爱情,戈恩拼命的努力奋斗,在两年后有了一些起色。他开了一间商店,除了出售牛肉之外,也出售一些副食品。这样的生意在特耐尔城永远都不会缺少科员,相对于其他城市来说贫穷的特耐尔城居民更愿意将自己的钱用在填饱肚子上,于是戈恩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
他拿着一千块去奥尔奥多找到了女孩,令他无法想象的是女孩居然已经嫁人了,生了一个女孩的同时,肚子里还有另外一个孩子。即使面对如此的情变戈恩也没有放弃,他告诉女孩,只要她愿意,他就接她离开,并且和她结婚。就算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也同意留下来,并且会如同对亲生孩子那样对待她肚子里的孩子。
不过很可惜,痴情唯一能够换来的只有破灭的希望。
已经嫁为人妇的女孩告诉他,年轻时的无知并不是爱情,只是荷尔蒙的冲动。她已经不爱他了,她也祝福他,能够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开始新的生活。
颓败的戈恩回到了特耐尔,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经商上,仿佛是对以前贫穷生活和破坏了他爱情的困苦的报复。他很快就拥有了牧场、林场,在特耐尔城内还拥有十几家店铺。他经历了很多女孩,女人,也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可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找不到以前的那种感觉,那种高兴时仿佛拥有全世界,悲伤时如同世界末日的感觉。
或许这就是得到所需要承担的结果——失去什么。
戈恩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喝一点酒,和人们聊着天,然后把醉醺醺的自己丢到床上,接下来就是新的一天。
一如既往那样,他将车停在了野玫瑰酒吧外,这是一家中等档次的酒吧,不会有很多醉醺醺的酒鬼到处乱晃,也比那些高档的酒吧要热闹一些,他喜欢这里。这里有他的朋友,有他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