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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无尽神装-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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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44章 心急如焚() 
吴村不是什么大村,从老丈人家出来,很快就走到了村口。这一段路过来,细软的泥土路没了。

    往前走,都是一些山石路,并不陷脚。按理来说,吴氏已经可以下来了。

    可实际上,她搂着李牧的脖子,安安心心的呆在他背上,一点下来的意思都没有。转头看她一眼,吴氏把头埋着。她那呆滞的眼神,已经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

    李牧同学一脸黑线,行,算你脸皮厚。还好吴氏不重,他两手托着她的腿,有很明显的骨感。

    这个时候,古人还不懂什么骨感美。生的骨肉匀婷,才算是美女。吴氏明显不是有意保持身材,她只不过是没什么东西吃而已。以前那个“前李牧”,还有一个毛线规矩,肉食只能他先吃。他吃完了,剩下的不多。吴氏只能委屈自己,让大壮先吃饱。

    一家三口,李壮生得壮硕结实。李牧这个小老头,面貌也依然丰神如故。只有吴氏自己,瘦成了竹竿。李牧真想把原主,拉出来打一顿,你娶了人家就这样不负责的?

    从吴村到王村,来时不觉得什么,回去时格外的长。吴氏已经很轻了,但到底是背个人。时间一长,就有些吃不消了。这还是李牧时不时的,踏出几步特殊的步法。缓解腰腿酸痛,能持续的更久一些。

    吴氏似乎听到了他的喘气声,拍拍他的肩膀,柔声说道,“放我下来。”

    终于解放了,李牧如蒙大赦,赶紧蹲下身来。吴氏脚踏实地,理了理衣摆,主动捥上了他的手。这才像夫妻嘛,之前完全是老板和员工好不好。

    父母去探亲了,李壮看家,顺带把早玉米,先收一轮。一根两根玉米,轻飘飘的,一点都不重。要是大篮子里一篮子,可就不轻了。他自持年纪轻轻,力气大,堆满了一大篮子,再运回家。

    上午干活累着了,再加上原本就被野猪踏伤过,李壮头晕目眩的,食欲不振。因此中午只吃了一点凉粥,就沉沉睡去了。一觉睡醒,身子骨与往常大不相同,他知道自己已经病了。

    好在村里的医者,就住在他家不远处。大家都是熟识的,他也方便去看病。

    “老栓叔,在家吗?”

    李壮身体不适,走路还是没问题的。村里的医者王栓的家,他闭着眼睛都能摸到。

    “大壮啊,你这脸色不对劲儿。”

    王栓匆匆地走出来,一见面,就知道他生病了。

    “早上干活,累着了。现在有点头晕,给我开副药吧。”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那就是风寒了,”

    王栓眉头一皱,风寒时疫,可大可小。对方苍白的脸色,估计麻烦大了。

    “我给你配副药,你先吃着,要是不管用,再来找我。”

    李壮回家,拿了药材煮着吃。下午没去干活,喝了药在屋里休息。

    这时候,李牧和吴氏两人,也到家了。家里静悄悄的,偶尔会有一声痛苦的低吟。

    “大壮,你怎么了?”

    吴氏看见儿子这样,都快心疼死了。一摸他的额头,发高热了。

    李牧看见旁边的汤碗,里面还有一股子药味儿。既然喝过药了,还是不能好转,情况不妙啊。他心里也着急,大壮可是他儿子。这么多年以来,唯一的儿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指不定要发什么疯了。

    “让栓子再来看看。”目前也只好如此了,乡里的郎中,王栓算是其中比较好的了。

    李牧去领了人过来,王栓在仔细地把脉,一边询问详细的病因,以及早上中午吃的东西。

    看到最后,他也没给出有效的办法。只是吩咐他们,把上一张药方上的几种药,加大剂量。

    王栓一摇头,李牧的心都凉了半截。

    刚刚李壮的诉说,他也听到了。病怏怏的,再喝了半碗凉粥,这不是最容易挂的类型吗?君不见,鲁迅的《祥林嫂》里,就是这样写的。

    这时候,李牧有点恨自己,不思进取了。要是早点脱离农村,去其他地方展露头角,想必现在不会再为此事忧心。

    目前的他,身无长物,请不动名医治病。就算是县里的医者,也不愿意长途跋涉地来治病救人。谁让他是个小村民呢?

    要是可以的话,他真想把医者绑过来治病。可惜这样没什么用,人带得来,药材带不来也是白搭。要知道看病的是医生,治病的是药材。

    咦?药材!李牧灵感来了,原来还可以这样!

    “栓子,你跟我说,这些药材里面,哪个最重要?”

    王栓看完了病,走到门口,却被他追上来问了一句。

    “蚤休,也就是七叶一枝花。”

    王栓配的药方,其中清热解毒的主药,就是这个七叶一枝花。

    送走了王栓,李牧拿来那根药材,还好,根须还在。

    心念一转,掌天瓶出现在手上。他把七叶一枝花,栽种在院子里,再滴上掌天瓶中的绿液。过了不久,药材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了一些,颜色也变得更深了。

    这种变化持续了一个时辰,直到这株药材,散发出浓烈的药香。很明显,这株七叶一枝花,已经被催生成了灵药。而且不是一般的灵药,没有一千年,几百年总是有的。

    “哈哈,我就不信治不好。”

    把治病的主药,催生成了几百年的灵药,李牧自信满满。

    他取来一个小锅,将这灵药切片,煮了一小锅药汤。煮了一会儿,他舀出一碗药汤。

    “大壮,来喝一口。”

    李壮正在迷糊中,他发了高热。吴氏用湿布,放在他额头上降温,这样倒是让他好受许多。

    依言喝了一口药汤,效果立竿见影。不愧是清热解毒的灵药,一碗药汤下去,高热什么的,无影无踪了。

    “爹,你这药哪来的?怎么我一喝完,就像没事儿人了?”

    李壮小朋友,正在惊讶于这奇异的变化。刚刚他还迷迷糊糊的,高烧不退呢,转眼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刚刚你老栓叔,告诉我七叶一枝花最重要。我就煮了这个药材的汤,没放其他东西。”

    这话似是而非,他说的是实话,别人却肯定会理解成另一种意思。

    他也不是故意瞒着老婆孩子,只不过实话实说,有些不合时宜。三国是个平凡世界,在这里讲什么灵药。一来没有用处,二来别人也不理解。

    (本章完)

第145章 买官县城() 
吴氏却不管什么药,她只知道自己儿子的病好了。刚刚还愁容满面的脸蛋,因此忽然间笑逐颜开。

    原本李牧来了这三国,没想去争权夺利。可是不争不行啊,刚刚发生的事情,就是一个很好的教训。人的生命是脆弱的,一点小毛病,就能轻易杀死一个壮汉。尤其是在乱世中,人命更不值钱。想要活下去,活的滋润,权利必不可少。

    那就去争一番吧,他的条件,明显是得天独厚的。拿着神装在无魔世界里横行,已经算是屈才了。这样说起来,他还非得弄个皇帝当当,不然都不好意思见人了。

    为了庆祝李壮药到病除,吴氏今晚难得舍得,做了几个荤菜。

    分别是猪肝、猪尾巴、猪耳朵、猪肉汤。哈哈,她还是没变样。

    菜摆在桌上,个人碗里的饭都不相同。李牧喝的是粥,猜想应该是麦粥。米粥是什么样,他还是晓得的。不是米粥,那粥颜色泛黄,看上去有点粗糙,那就是麦粥了。

    李壮吸取教训,不敢喝粥了。他啃一块饼子,和上次李牧吃的,是同一个品种。吃得快点,吃不出什么味道。要是仔细地品尝,一点一点啃,还是蛮香的。

    最后吴氏,依然吃着那种似饭似菜,黑乎乎的食物。这种东西,饶是对食物没什么讲究的人,都受不了。涩嘴的很,难以下咽。吃这种东西,估计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吧。营养什么的,就不要去说了。吴氏瘦成那排骨样,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省钱也不是这样省的,都伤身体了。之前李牧劝说过,她也答应不吃了。当时是改了,可过了不多几日,又开始吃这些东西了。

    经历了漫长岁月,李牧同学别的没学会,做事情越发的老练了。

    “夫妻本应该同甘共苦,我们一起吃。”说罢,与吴氏交换了一半的食物,大家冷暖共尝。

    吴氏没说什么,只是温和的笑了笑。食物的甘甜,不仅甜在嘴里,更是甜在心里。

    李壮小朋友,看见父母和谐相处,也开心的很。

    现在的情况,李牧没心情再玩种田了。明年一波东风在即,想做皇帝得抓紧时间准备一下了。

    王村理论上,是属于滦平县城的。而滦平县,又是在并州。并州这个地方,是受黄巾起义影响较小的州府。运作的好,完全可以吃下一波黄巾军。

    滦平县的县令,目前还处于下属暂代,等待有人买官上任。

    汉末,桓灵二帝的官员,可以明码标价的买到。美其名曰,能者得之。有钱就是能者,能者做官,理所应当。

    这套歪理,咋一听还有那么点道理。实际用处也不小,国库能得到补充。不过这样一来,人心就乱了。以前做官,那是威严的象征。现在做官,那是有钱的象征。百姓对官员,甚至对皇帝,都少了许多敬畏之心。

    理所当然的,有些人胆子就大了,开始造反了。黄巾起义的“大贤良师”张角,就是这个出头鸟。俗话说得好,枪打出头鸟,果然有道理。

    大汉几百年江山,底蕴还是有一些的。这个时候,大汉就像是一把枪,枪里只有一颗子弹。在打死了张角以后,就成了空枪,烧火棍都不如。后来群雄并起,瓜分天下,这把枪谁也没能打死。

    既然可以买官,那为什么不去买呢?

    他有魔法石,点石成金。要是皇位也能买,不管多少钱,他肯定买下来了。想买官,去洛阳。灵帝在洛阳专门设立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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