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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厨艺,是我们家祖传的技艺,密不外传。”沈依依故作高深状:“所以我做饭的时候,你不要放任何人进厨房,免得有人偷艺。”
仔细想想,刚才她出面揽客,已属不够谨慎了,以后还是尽量少露面,减少被沈家和吴德找到的可能性。
唉,这样猫着藏着,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得赶紧和小胡椒商量个对策才是。
李贵听了沈依依的话,很快便答应了她的要求:“你放心,我们店有规矩,客人连后院都不许进,更别提厨房了。”
老李头亦有很多厨房绝技,忌讳比沈依依还多,所以李贵很能理解。
李贵说完,端着食盘,把热气腾腾的煎四件送进了前堂。
肉香里带着微微的辣意,在前堂迅速飘散开来,三位客人齐齐抬头,嗅起了鼻子。
“香,香,香!”刚才领头点餐的客人连叫了三个“香”字,“第一次闻见这么香的煎四件,这家店居然有两把刷子。”
李贵把煎四件端给他们,三人立马埋头,大吃起来。
他们吃饭的时候,并没有说话,但一看那大快朵颐的样子,便知这三碗煎四件,必然是鲜美无比了。李贵站在柜台里瞧着,忍不住再一次咽了口水。
三位客人风卷残云,转眼将煎四件一扫而光,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太好吃了!这家店的煎四件,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煎四件!”
“好吃,好吃!居然一点儿都不腥,也不臭!”
“有那么一点点辣,吃完全身热乎乎的,舒服!”
挑担子穿草鞋的底层劳动人民,词汇匮乏,翻来覆去都是两个字,“好吃”。但他们的惊喜溢于言表,是那样的真实而又真诚。李贵上前收账,接过带着体温的四十五文钱,激动得快要哭了——开店至今,也曾做成过几笔生意,但收钱的时候,全是骂老李头心黑菜贵的,像今天这样收获一大堆赞美之词,还是头一遭。
送走客人,李贵捧着这四十五枚铜钱,送去给沈依依看。沈依依抓起一把,感受着铜钱实实在在的手感,比他还要激动——这脚店赚钱太容易了,还债攒本钱,指日可待!
她激动完,又感慨万千——搁在先前,她哪里会把几十枚铜钱放在眼里,小胡椒卖了伤心凉粉回来,那钱她都懒得要。真是此一时,彼一时矣。
都怪杀千刀的劫匪,居然什么都抢走了,一个铜板都没给她们留下。
沈依依把铜钱还给李贵,让他收好,毕竟她只是个打工仔,赚再多的钱,也不由她保管。
李贵带着钱,回前堂去了。沈依依满怀希望地蹲在厨房门口,等着下一位客人的到来,然而等了许久,都没听见动静。她跑到后院通往前堂的门边,隔着帘子疑惑问李贵:“没客人来?”
李贵摇头,带着些不好意思:“我们店‘名声’在外,本地人都不肯来,也就那些进城的乡下人不知底细,偶然撞进来罢了。”
原来如此,不过这个问题很好解决。沈依依从帘子后钻出来,把李贵一指:“你,出门招揽客人去,告诉他们,今天我们店新菜尝鲜,所有的菜品一律降价销售。至于有哪些菜品,你就照着煎四件之类的报。”
李贵把嘴张成了“o”字型,瞪圆了眼睛不说话。
这孩子!开店连吆喝都不会吗,还是跟老李头一样有自己的骄傲和坚持,不肯为粗鄙的食物吆喝?沈依依拿他没办法:“那就这样吧,反正店不是我的。”
她转身掀开帘子,朝后走去,李贵这才像是回过了神来:“我去,我去!”
想通了?沈依依冲他竖了竖大拇指,回厨房等好消息去了。
不得不说,这店的地理位置太好了,李贵站在北关门前吆喝了几嗓子,引来了许多客人,一会儿功夫,店里居然坐满了!
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老李头能把生意做成这样,也真是挺难得的。
顾客满座给了沈依依极大的热情和动力,她把马力开到十足,似陀螺一样地转了起来,围着灶台没个停歇。
自从老李头开了脚店,李贵何曾见过这样火爆的场面,忙得额头冒汗,精神亢奋不已。
感谢当代底层民众简单而又粗糙的菜式,烹饪方式几乎只有蒸和煮,架起一个蒸笼,一次出十来份早点都没问题,一排炉子摆开,能供应小半个店面。因此在一通忙活过后,沈依依终于把所有的早点都赶了出来,没有一个客人因为等不及而离开。
太阳升到树梢的时候,客人渐渐稀少,该赶路的赶路,该干活儿的干活儿去了。沈依依几乎累瘫了,心情却精神得不得了。李贵跟她差不多,明明腿酸到打哆嗦,却非要坚持把账算完。
“四百九十五文!”李贵算完账,又核对了三遍,激动地跑进厨房,冲着沈依依大喊:“林小姐,我们早上一共赚了四百九十五文!”
一个早上就赚了四百九十五文,而中饭和晚饭的赚头更大,那么一天下来,至少得有二两银子的收入哪!
二两银子!李贵激动得无法自已,什么粗鄙食物,什么粗人才吃的东西,统统抛到脑后去了。
沈依依瞅了他一眼,琢磨着按照十抽一,她能得多少,希望老李头不要反悔才好。
当年她爸爸还在世的时候,曾经告诉过她,只要有一门手艺傍身,搁哪儿都饿不死。这是她亲爸,诚不欺她。
此时离中午还早,有点空闲,心情又不错,沈依依便与李贵闲聊起来:“阿贵,你去其他脚店吃过饭吗?”
第27章 肉香扑鼻石髓饭(1)()
“去过,本来我爹不许我去的,后来他被迫离开丰和楼,我们在回杭州府的路上,身上的钱不多,这才去了几次。”李贵说着说着,黯然神伤。
老李头是被迫离开丰和楼的?听起来有故事呀?沈依依的生活暂时有了着落,就有心思打听八卦了:“李伯为什么要离开丰和楼?是遇到什么事儿了吗?”
“唉,都是‘上上签’闹的。”李贵唉声叹气,“我爹跟刘大厨争地位,拿‘上上签’打赌,结果我爹输了,只能走了。”
“‘上上签’是一道菜?”沈依依问道,“拿竹签子串了肉来煮?”
“不是。”李贵直摇头。
好嘛,现代人果然不能太自负,看,差点闹笑话。沈依依虚心求问:“‘上上签’到底是什么?”
李贵挠了挠头:“我跟你说不清楚,走,做给你看去。”
此话正中沈依依下怀,二人来到了厨房。
厨房里,炉火铁锅是现成的,李贵打了个鸡蛋,搅拌均匀倒进锅,手法娴熟地将锅一转,摊了个蛋饼。
他用蛋饼裹上些肉馅,卷成条儿,端给沈依依看:“林小姐,你瞧,这是蛋签。”
ok,蛋签,鸡蛋肉卷,沈依依点点头。
李贵又舀水和面,拿擀面杖擀成薄皮儿,裹上肉馅,卷成条儿,上锅蒸熟了。
这回沈依依没等他介绍,自己抢答了:“这是面签。”
所以,上上签是什么?
李贵把蛋签和面签摆到一起,道:“哪种签的皮儿更薄,就是上上签。”
“明白了,李伯是跟人打赌,谁做的签皮儿更薄。”沈依依恍然。
李贵大概是又想起了当时的情景,神色黯然。
沈依依好奇问道:“当时李伯做的是什么签?”
李贵道:“我爹是用米浆蒸成皮儿,做成的签。”
米浆蒸皮儿,肠粉?还不错呀。沈依依更好奇了:“赢了他的那位,做的又是什么签?”
李贵低下头,道:“刘大厨是用紫菜做的签。”
在沈依依看来,肠粉比紫菜卷的技术含量高多了,但是没办法,人家比的是厚薄度,显然老李头做的肠粉,没有人家的紫菜薄。
要是老李头会做最薄的、无可超越的皮儿就好了,那样就不会输给任何人了……沈依依想着,咬了一口蛋签,夸李贵道:“你的厨艺真不错,是李伯教的吗?”
李贵点点头,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看看日头,又升高了,该为中午做准备了,沈依依问道:“阿贵,别人家的脚店,中午和晚上都卖些什么?我只吃过路边摊上的早点,并没有去过脚店呢。”
李贵想了想,道:“脚店中午一般只卖一种饭,要么石髓饭,要么大骨饭,或者是泡饭;晚上则是卖些下酒菜。”
“就卖一种饭?”沈依依诧异极了。
李贵点点头:“中午来脚店的人,都是赶着吃饱了去继续干活儿的人,没什么讲究,越简单约好,省去点菜的麻烦。”
原来如此,那些光顾脚店的人,生活竟是如此匆忙而简陋吗?看来她对该时代底层人民的生活,还是缺乏更深入的了解,又或者,他们过的根本就不是生活,而只是活着。沈依依暗自唏嘘,接着问道:“石髓饭是什么?”
“石髓饭和大骨饭差不多,就是拿筒子骨和饭一起煮,再加一点石髓粉。”李贵一面回答,一面打量沈依依,眉清目秀,细皮嫩肉,虽然精通厨艺,手上却没有什么厚茧,身上的衣裳虽然皱巴巴的,但全是好料子。
这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呢,是因为被打劫才落得这般田地的么?李贵突然想起了他爹,虽然和沈依依的境遇不尽相同,但都是先富贵后落魄,一个明明是丰和楼的大厨,却沦落到开脚店为生,一个明明是娇滴滴的小姐,却在这里一门心思琢磨石髓饭。只是他爹的意志日渐消沉,眼前的这位,却大有愈战愈勇的架势,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李贵知道沈依依本就是白手起家,最困难的时候比现在落魄一百倍,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不过此时,他所疑惑的对象沈依依,仍在琢磨石髓饭,并再度不耻下问:“石髓,就是钟乳石吗?”
李贵点点头:“外面有现成的石髓卖,都是研磨好了的,买回来直接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