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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母亲,皇帝必然会参与进意大利的战争。但是,皇帝陛下缺钱,他现在正在帝国议会跟那些诸侯代表和城市代表要钱呢。可是,您知道的,那些个诸侯和城市代表,谁愿意那么干脆地掏钱啊?我估计,这事得拖上几个月。等到皇帝要到钱了,才会有钱招募新兵。我打算,过几个月再去维也纳试一次。”
“哦?小马林,你竟然还懂得这些?”玛丽夫人很惊奇。她可是看着自己的二儿子长大的。虽然,马林比阿德勒这个只知道用肌肉说话的家伙要聪明很多,但也没那么有眼光啊……
“呃……”马林开始想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了。
他有点忘了,自己的便宜老爹是个不太聪明的肌肉男,可自己的便宜老妈,可是个正宗的贵族小姐出身,聪明得紧。要不是当年便宜老妈的家族被人背叛灭族,自己这个傻傻的便宜老爹又恰好救了逃难的便宜老妈,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狗血戏码,他们俩,根本没有走到一起的可能。
据便宜老妈自己讲,她可是东弗里斯兰伯国原伯爵汤姆。布洛克的孙女,也是唯一幸存的后人。汤姆。布洛克在统一了东弗里斯兰12个弗里斯兰人的部族后,成为东弗里斯兰的统治者(伯爵)。但是,在1435年,他被他信任的手下大将FockoUkena背叛,被叛军所杀,全家遭难。但是,他的次子弗瑞德逃了出来,后来,娶妻生下了玛丽。
后来,瑟克斯纳家族的乌里奇(Ulrich)起兵取代了FockoUkena,成为东弗里斯兰新的统治者。但不管是FockoUkena,还是瑟克斯纳家族,都没有承认玛丽这个布洛克家族唯一血脉的打算。甚至,他们还暗中派人追杀当时年幼的玛丽和其父亲弗瑞德。因为,若是承认了布洛克家族还有人存活,他们的统治地位就名不正言不顺了。
老霍夫曼,正是在一次护送马克伯国的一位男爵去北方的半路上,救下了正在被追杀的玛丽。布洛克。而可怜的弗瑞德。布洛克,为了掩护自己的女儿,被刺客杀死。此后,无依无靠的玛丽,干脆就嫁给了救命恩人老霍夫曼。
说起来,霍夫曼家族按照日耳曼人的规矩,其实有了继承东弗里斯兰伯国的资格。但中世纪也是看实力说话的。霍夫曼家族只不过是个贫穷的骑士家族,而如今占据了东弗里斯兰伯国3000多平方公里的瑟克斯纳家族,实力不知道是霍夫曼家族的多少倍。
而且,因为玛丽夫人的母亲,只是弗瑞德在逃难时,娶的一名普通商人的女儿(在生玛丽时难产而死)。瑟克斯纳家族认为,玛丽属于贵庶通婚的后代,没有继承东弗里斯兰伯国的资格。基于这个原则,很多原先和布洛克家族交好的贵族,也不太认可玛丽的地位,只当其是布洛克家族的私生女。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玛丽现在无依无靠,不可能有实力再夺回东弗里斯兰伯国了。
不过,玛丽。布洛克从小就受到父亲的贵族教育,文化水平较高,脑袋比较聪明,也比较有见识。比如,霍夫曼家族,虽然老霍夫曼是主人,但很多决策,都是玛丽夫人在幕后定下的。而原先的马林,也看得出玛丽夫人的“强大”,一挨打就寻求其庇护,让老霍夫曼无法继续下手……
既然难以糊弄便宜老妈,马林想了想,就想到了一个借口——
“是这样的,妈妈,我在刚刚离开家族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游历天下的苦行僧……”
“啊……苦行僧……”苦行僧可是传教士里很难得的存在。中世纪,欧洲的教士们,多半堕落成为了统治阶级和压迫阶级,开始压迫老百姓,自己贪图享受。
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有些真正的虔诚的教士,他们耐得住清贫,靠普通教徒的施舍和修道院的招待为生,有些像东方化缘的和尚。这些人,对宗教极度狂热,意志也非常坚定,很受普通人的尊敬。而且,这些人中,很多人走遍天下,都是很博学的人。
“是的,一名博学的苦行僧。我看他可怜,就把身上10个金币都给了他!”
“你个败家子儿!”有些小家子气的老霍夫曼有些气急败坏。
“然后呢?”玛丽夫人对此很感兴趣。
“这名苦行僧觉得‘无功不受禄’,于是,他决定传授很多知识给我,作为交换!”
“传授知识?不错的运气!”身为贵族后代的玛丽夫人,可是知道知识的重要性的。
“嗯,这名苦行僧,曾经游历过世界,还去过遥远的东方……”
“啊……那个庞大的东方帝国吗?”玛丽夫人惊呼道。在中世纪,随着《马可波罗游记》的出版,欧洲人可是很向往东方那个据说满地黄金的地方的。
“是的,他告诉了我很多世界各地的见闻,还教会了我很多知识……”
然后,马林开启本山牌“大忽悠”模式,开始给霍夫曼家族的所有人,包括刚刚在外面疯玩回来的弟弟妹妹们,讲述“纯属虚构”的冒险经历,和真实存在的世界地理和历史……那精彩程度,不亚于单田芳老爷子说评书……
第十三章 大贤弟子
曾经,马林干过一段时间的销售,虽然不是特别出色,但也成功练就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忽悠之嘴。
而中世纪的欧洲,是个信息非常闭塞的社会。即使是聪明的玛丽夫人,也只能说比普通人聪明不少,可也不是受过海量信息洗礼的马林的对手。
在马林编造的故事里,他自己成了一名“骨骼清奇”、自带主角光环的少年,被那个叫爱因斯坦(汗……)的博学的苦修士大贤者一眼看中。在经过简单的考验后,这名叫爱因斯坦的大贤,把自己所有的见闻和学识,一股脑儿地传授给了马林……
“你是说,那名大贤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把所有知识传授给你了?”
“是的!”马林很想说是两三个月,但他离开家一个月后,就收了卡恩和科勒两个二货啊。之后的事情,两个二货都清楚,不好胡编乱造啊……
“短短一个月,你能学到什么?”玛丽夫人也不是那么好忽悠的。
“呃……爱因斯坦大人教了我很多很多东西,让我慢慢消化,我现在还只是消化了一部分呢。”
“你刚才讲的,都是你消化的部分?”
“远不止,刚才讲的,只是一些见闻而已,还有很多有用的科学知识!”马林装出得意洋洋的样子。因为,16岁的少年,就应该这样。
“举个例子?”老霍夫曼插嘴道。
“嗯,耕牛的问题。”
“耕牛?”老霍夫曼感觉有些奇怪。
“嗯,是的。我们知道,在欧罗巴,大部分人用挽马耕地,而不用耕牛。主要是因为,牛的脾气很大。那些个年轻的、精力旺盛的公牛,因为脾气太大,根本无法驱使下地耕田。若是在地里犯了牛脾气,就无法继续耕地了。也只有部分年老的牛和母牛,因为脾气温和,才能用来耕地……”
“是这样的,牛的饲养成本虽然很低,但脾气太大,难以驯服用于耕地。而挽马脾气温和,服从指挥。所以,虽然挽马饲养成本比牛高很多,但人们还是更乐意用挽马耕地。而一群牛里面,10头里能有三头能用于耕地就算不错的了。”老霍夫曼赞同道。
事实的确如此,欧洲人不懂得使用牛鼻环,无法驯服那些年轻暴躁的公牛。而牛脾气很犟,即使是脾气较好的牛,有时候牛脾气上来了,拉都拉不动。除非是非常强壮的骑士出马,才能拉得动犯犟的牛。
而东方则不一样,华夏人在战国时期,就想出了使用牛鼻环的招数,让脾气暴躁的牛,不得不听话。因为,牛鼻子那里,痛神经发达,一拉鼻环,牛就很吃痛,不得不被牵着鼻子走。
正是因为东方人能轻易牵着牛鼻子走,可以容易地驱使牛耕地。所以,东方才有了发达的牛耕。而欧洲人一直找不到驯服牛的有效办法,所以不得已使用马耕。至于牛,只有少部分脾气好的,才被用于耕田。毕竟,牛平时只要吃草就行了。不像挽马,经常要吃饲料,饲养成本较高。
这种情况也导致了另一个结果,那就是欧洲人养马多,对于牛不太重视。甚至,人们可以养牛杀肉吃,也有养奶牛的。而东方人,因为饲养成本的原因,更习惯养牛。而且,还把牛当宝。在华夏古代,官府是严禁屠杀健康的牛的,否则要坐牢。但华夏古代因为养牛太盛,导致了养马的人很少,也使得古代华夏严重缺少马匹,也缺乏骑兵,难以对抗北方的游牧民族的大量骑兵。只能被动防守,无法反击。
可是,养马的成本是很高昂的。战马需要天天加料,而挽马,也要经常加料。不像养牛,只有在耕地时体能消耗太大,才需要加点大豆、鸡蛋之类的精料。其余时节,随便弄到草地上吃草就可以。即使冬天,吃干草也行。所以,牛的饲养成本比马低多了。
就好像霍夫曼庄园,为了耕作1200亩地,不得不饲养了25匹挽马,饲养成本极大。每天,光是喂养25匹挽马,就得花费上百芬尼的饲料钱,更不用提那待遇更高的5匹战马了。
“可是,我听老师说过,在遥远的东方,人们基本家家户户饲养牛来耕地……”
“这么怎么可能?要知道,牛的脾气可是很暴躁的。伊比利亚人(西班牙人)还特地搞了斗牛的比赛呢,可见牛多难驯服。一般,养10头牛,才有三头适合耕地。其余的,不是杀了吃肉,就是当奶牛。或者,是未成年的小牛。”霍夫曼觉得很不可思议。
“在欧洲是这样的,可是,我的老师去过遥远东方的‘明’帝国,在那里学到了一种简单的方法,可以让牛乖乖地听话,使得大部分成年牛(脾气太过暴躁的神经公牛除外,当然,这种公牛阉割了,也就老实了),都可以拉下地去耕地,而且十分听话。”
“真有这样神奇的办法?”老霍夫曼心动了。霍夫曼庄园的30匹马,饲养成本太高。每年,这些挽马都需要花费两三百马克的巨资去喂养(具体为,一匹挽马平均每天消耗4芬尼不到,而一匹战马每天消耗10芬尼)。而霍夫曼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