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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公子靠边站-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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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丫惊奇的看着岑晶,第一次看到她脸红,好稀奇的景象。
  “算我胡说,可你不表白,他也不会知道你喜欢他呀。放心对他说那四个字,他一定不会拒绝的,因为你长得很漂亮,不比那什么曾珊珊差,既然张厉风能和他交往,你也可以。如果她是一天,那么你就是两天。虽然时间短暂,但你曾经拥有。对于张厉风那样的花花公子,爱情是不会长久的,所以他总喜欢换个女人聊爱情。我希望你可以认真考虑我说的话,向他表白。”
  岑晶嘴上说自己不喜欢张厉风,可心里已经在想着如何向他表白,哎呀,想想都好害羞。二丫和高袁见她这样,不会吧,真的要对张厉风表白,不过她们绝对支持。
  趁着岑晶大脑发烧的时候,吴蓓殇转头看向另外两个人,把她们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二丫是个有点胖的女生,长得不丑,但脸上有少许雀斑。高袁和名字一样高高瘦瘦,细小的眼中带着一丝锐利的光芒,头脑应该是属于聪明类。
  两个人被她盯着浑身发毛,有种不知名的诡异感,她在看什么?
  吴蓓殇一脸正经的问她们:“你们交过男朋友吗?”书面知识不如问人比较快,既然这里有现成的人选,她为什么要放弃。
  哈?她们没听错吧,是在问她们交男朋友的事情。搞不明白她到底要做什么?
  她们一致回答:“没有。”谁会喜欢她们,要是有,她们也不用经常羡慕别人了。
  “我也没有,所以不管是宁宇轩还是张厉风都不是我男朋友。因为我将来的老公必须只喜欢我一个,而不是见一个爱一个,就像张厉风,他只能做我朋友。你们最好不要欺负我,要不回去就向他哭诉你们对我的恶行,让他看到你们就绕道而行,不给你们养眼的机会。”
  她们两个张大嘴巴,久久合不拢嘴,她们都没做什么,哪来的恶行,简直是在她们身上抹黑,还打算断掉她们为数不多看到帅哥的机会,这个女生好毒。
  张厉风也呆住了,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吴蓓殇吗,如此能说会道,别人完全占不了便宜。
  吴蓓殇是一脸严肃对她们说的那番话,所以她们都认为她说得出做得到,浑身都开始打颤。她忍不住了,这两个女生真单纯,还真以为她会向张厉风哭诉,好好笑。
  正在听墙角的张厉风一脸惊吓过度,他是第一次见吴蓓殇笑,原来她知道怎么笑啊,那为什么在他面前从来不笑,难道是看到他笑不出来?
  深吸一口气,吴蓓殇止住笑意,“不逗你们,刚才在和你们开玩笑。我以为你们有男朋友才问的,原来和我一样都是单身贵族。”
  二丫和高袁互望对方一眼,她们完全听不出吴蓓殇开玩笑的样子,快吓死了有没有。
  “想问你们对心目中男朋友有什么要求?”
  二丫:“长得帅,性格好,有钱有房,疼我爱我。”吴蓓殇断言绝对没有这种人存在。
  高袁:“长相一般,家境一般,我爱他,他爱我,其他都不重要。”她是以爱情为重,其他无所谓。
  “你们对于男朋友就是那种要求,一个是梦幻系,另一个爱情系,都不是靠谱的料。我劝你们把眼光放大,不要局限于那些表象。首先这世界并没有完美的人存在,如果真的有,我可以告诉你们,那绝对是靠演技装的。其二,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你们还有比它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自己本身。都说女人靠爱情才会变得像玫瑰花一样娇艳滋润,可你们知道爱情的保质期是多久吗,他又是不是能对你维持一心一意永远不变。时间是个很复杂的长廊,它见证一切物质的变量,真正不变的很少。所以,我们要先学会爱护自己,看人也要注重本质,爱情不过是人生的附属品罢了。”
  她们两个听完吴蓓殇的话,不由自主伸手鼓掌,而且觉得她说的话很耳熟,好像在哪听过。高袁记忆力好,她最先反应:“你这段话是不是陌殇《鸟语花香》中华玥说过的,难过我觉得耳熟,前几天才把它看完。结局我很喜欢,厉廷迷途知返一改花心,做了居家好男人。”
  她看过那本!怎么有那么多人看她写的小说。只有很少的人知道陌殇的真面目,没错,陌殇就是她吴蓓殇。她初中那年就开始写小说,原本是无聊写着好玩,她妈妈看到后觉得不错就帮她投稿到了自己的公司。领导检查过后,也说这小伙子不错,故事大胆奇特,文笔新颖,于是二话不说签下她。除了她爸爸妈妈,目前就没有人知道陌殇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因为她不喜欢出名,更不喜欢作家出名后的签售会。平时的签名她都是在家里完成,然后由妈妈送回公司,这样就不用她出面,读者也能拿到她的签名书。
  吴蓓殇不能承认自己就是陌殇本人,她顺着高袁的话,“被你们发现了,我就是看这本小说学的,你也喜欢陌殇吗?”
  “不只她,我和晶姐都喜欢,只要陌殇出新书我们就会排队买。可是……”二丫说到伤心处,“我想要陌殇的签名,他的签名很难拿到,但是他本人不喜欢签售会,所以能得到的机会少的可怜。”
  吴蓓殇心中呐喊,罪过,我就是不喜欢出来见人,对不起了,我的书迷。对于自己的书迷,她还是给一点福利吧,“其实签名不难拿到,你们想要吗?”
  “要。”不要是小狗。
  “我妈妈是他公司的一个编辑,给她就没问题,你们……”想要,我拜托妈妈。
  吴蓓殇话还没说完,人怎么都跑了,赶着回家吃饭吗?不多久她们又回来了,只不过手里拿了几本书。

  ☆、18、大学毕业前

  吴蓓殇在原地等了一会,就见她们风风火火的跑过来,手里还拿着好几本书。
  二丫好不容易恢复正常呼吸,她把手里的书递给吴蓓殇,“这是陌殇写的《冰色恋人》、《鸟语花香》,吴蓓殇同学,这些给你带回家,希望陌殇帮我在上面签名,顺便写上:祝王可心早日找到幸福。”二丫是她外号,王可心才是她的大名。
  高袁冲回去拿了一本书,就是手中的《血之契》,她很懊悔自己为什么没多带几本到学校,也把那本《血之契》交给了吴蓓殇,要求没二丫多,她只想要陌殇的签名就好。
  张厉风做梦也不曾设想到这样的画面,明明三个女生之前还对她一阵愤慨,现在居然和平共处,真是想不明白。
  岑晶已经回神,她觉得自己好像错过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你们把陌殇的书给她干嘛?”
  二丫兴奋地告诉她:“晶姐,你不知道吴蓓殇的妈妈认识陌殇,她说可以帮我们拿到他的签名,所以我把自己带来的书给她。晶姐你不是也很喜欢陌殇吗,快把你包里那本《鸟语花香》拿出来,一起给她让陌殇签名。”
  岑晶的包就在身上,她快速拉开拉链找出那本书,模样有些纠结的交付给吴蓓殇,好像有些不相信她,又好像她手中的书是至宝不忍给她。
  吴蓓殇是随口一说,手里就多了四本书,颠颠分量还不轻,她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你们为什么喜欢陌殇?”
  “因为他写的小说很好看,我们都很喜欢。”原来答案如此简单。
  吴蓓殇临走前交代她们别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不然她下次就不帮她们。三人一听有下次心情激动不已,表示她们可以继续拿到陌殇的签名,欧耶!也是等她走后不久,三人才想起找吴蓓殇谈的正事似乎并没有完结,话好像只讲了一半,但这并不妨碍她们的好心情。
  全程看到底的张厉风算是重新认识了吴蓓殇,她根本就不是传说中的孤僻女,谁说她发呆代表智商弱,那个人才是真正弱爆了。她要是去参加辩论会,一定准赢。看来他们之间的朋友关系还有待加强,不然她平时一看到他就变得话少,根本不像今天这样子,令他有种说不出的惊讶。
  隔天吴蓓殇又到老地方找她们三个,因为约好今天在这里碰面,她等了一会儿就看到她们三个步子飞快向她走来,脸上带着同一种期盼,又隐约透露一丝不安。她拿出她们的书交还于她们手中,并好心的翻开其中一页给她们看。
  岑晶的书上不只有陌殇的签名,还写了一段鼓励她的话:喜欢一个人就要放胆去追,你不曾做过哪里会知道结局,也许幸福离你只有一步之遥。
  二丫的书上不仅写了她要求的原话,还附赠:做梦的女孩最具少女气息,但你要知道梦是虚幻的,现实才是你的世界,回到你自己的世界才能主宰真正的幸福。
  高袁书上也是写了一段话:回首往事,你会发现自己一路失去什么,而又得到什么,那是你真正想要的嘛,请扪心自问,爱情需要理智,它还需要其他的陪衬,不要盲目迷失自己。
  她们看完之后都好感动,陌殇居然给她们这种小人物留言,已经感觉此生无憾。
  吴蓓殇不禁怀疑自己看到的景象,眼前这三个女生还是昨天同一个人吗,她不就是给她们的书签上陌殇的名字,还附赠福利送上一段话,结果她们就两眼泪哗哗,好似在和亲人生离死别上演感人大戏。她应该见解为她们很喜欢陌殇吧,也就是被她们忽视在现场的她。
  “你们喜欢上面的句子吗?”
  “喜欢,只要是陌殇写的都喜欢。”那她就放心了。
  岑晶昨天以为吴蓓殇是在忽悠她们,没想到真是陌殇的亲笔签名,她已经激动地说不出话,实在是太荣幸了。她看向吴蓓殇的视线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简直就是她心目中第二个神。第一是谁?那还用说,当然是陌殇。
  “好了,这件事也没什么,你们别忘了我说过的话,千万别和其他人说从我这能得到陌殇的签名,不然陌殇生气就再也不会给你们签名。那么事情解决了,再见。”她难得好心给她们送上陌殇的签名,希望别辜负她的一番心意就好。
  剩下三人组,她们捧着手里宝贝似的书傻笑,因为她们做梦都没想过能得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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