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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梦-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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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新婚佳夜,这边清幽静寂,捧一杯清茶,楚歌唇角含笑,已经无忧,文慈看着她,无奈摇头,“你安排好了宜凤,那你自己呢?”“母后,我一生为男。”楚歌看了看左右,并无闲人,“母后,我们去走走吧。”看楚歌有话要说的模样,文慈点头,“好。那就我们娘俩去走走。”
  御园百花枯黄,唯有梅园花开,未去梅园,楚歌和文慈只是绕着莲花池走着。雪花细细的落着,楚歌撑着一把伞,为两人遮着雪。“母后见得很多,想必应该听过千影楼。”楚歌说道。“千影楼。我只曾听过先帝说过一次,千秋梦,山中仙;沧海吟,水中影。先帝说,有千影,沧越黎央便有太平。”文慈道。“江山永固,帝王相传,千影随行,岁月不衰。母后,我就是现任千影楼主。”楚歌终究还是说出了自己隐藏的身份,不曾说与凤泽凤清,可是要母后放心,她唯有说出。文慈心中一震,只猜想自己女儿在江湖中地位超然,没想到竟然是如此存在,千影楼主,足以颠倒乾坤。“你要去哪里?”文慈握住了楚歌的手,之前那么久,楚歌不曾透露,如今突然说明,必是有了什么变故。“千影犹如一幻影,不能现人前,我该回去了。以后红尘事,不再多沾惹。母后,以后恐怕不能承欢膝下了。”楚歌已有告别之意。“你让我认宜凤做女儿时,我已经猜到了一些。我知道你一片孝心,只是肩上责任太重。淇儿,做你想做的事。母后永远在这里等着你,这里永远是你的家。”文慈的手抚着楚歌的脸,双眼含泪,却带微笑。“我知道。母后放心。”眸中点滴晶莹,恕女儿不孝,天下为重,以后岁月,不能承欢,只愿娘亲,长命百岁,余生无忧。
  楚云圆梦,孝忠婚娶,玉郎和睦,霸天称帝,桃花梦空,红衣梦去,莲花梦落,旧时缘分已散尽,三千梦里惊鸿影。冰雪天地,飞琼叠霜,落秋之中,千影孤殿,玄衣一袭,公子玉面,迷离凤眼,枕臂而眠。
  ————正文完结,番外再续。

  ☆、沙漠白衣郎

  浩瀚沙海,一望无际,唯有沙丘在不停的蔓延,太阳在上空不留余力的洒下耀眼的光芒,热烘烘的就像一个广阔的蒸笼。旋风轻打着沙面,卷起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沙窝,就像是海上的浪花一般。入眼不是蓝天便是黄沙,单调得让人疲倦不堪。“咚哒,咚哒、、叮铃,叮铃、、”一声声的驼铃声响从一个沙丘后传来,慢慢的,便可见一个商队绕过沙丘走来,这是一个三十几人的队伍,带着五十几只的骆驼,载着人也载着货物。骆驼的脚印落在沙地上,很快的被风掩盖,商队还在前行,慢慢的,已经看得到一个胡杨林。黄叶似乎热烈得泛红,难得的几抹翠绿掩映在其中,林子的草地上铺着一层莎草,枯黄得没有生气。一汪清水在胡杨林的保护下,静静的流淌着。商队停下来休整,将所有的水袋都装满了水,一旁架了锅,搭了帐篷,准备在这里休息一夜。“楚公子,一路辛苦,快下来休息休息。”商队中一个少年冲着还坐在骆驼上的白袍公子喊道。这少年是商队老板的儿子,张桓,年仅十八,却已经跟着商队来回三年了,一张脸也是晒得黑黑得,很是结实得模样。而他喊的那人一身宽松的白袍,束着发髻,脸上用一条白色纱巾遮住,只露出额头和一双眼,凤眼深深,透着一股清寒,即使是这沙漠之中,看一眼,也觉得神清气爽。而这人,正是楚歌,二十三岁的楚歌,她眼看着胡杨林,“天地万物是多么神奇,这寸草不生的沙漠,竟然有这一片生机勃勃。”
  坐在垫子上,楚歌一手端着碗汤喝着,避居落秋一年多,没想到如今又出来了,说来也是无可奈何。今年二月,她前往无尘谷看远游归来的师父,玄尘子一直在外游玩,难得回来,楚歌自然多陪了几日。那天两人弈棋无聊,便下了赌注,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件事。两人自然是全力交锋,可惜楚歌最后还是输了半子,只得愿赌服输,答应玄尘子做一件事,而这件事就是穿过这沙漠,去沧越西方的西岭城,找一个东西,找一个人。西岭城是沧越最西的一个城,是沙漠上的绿洲,周围千里沙漠,荒无人烟,唯有西岭城中一片绿意盎然,城外更有常年积雪不化的雪山,如此复杂的环境,更有难得的奇花异草,矿石宝物,所以,西岭城也有万户人口。反正千影楼事务有玄尘子代替看着,楚歌就当偷个懒,出来走走了。曾经踏足很多地方,却没有来过沙漠,这个地方,看着平静,却刹那间就可以化为地狱一般,夺人性命。
  太阳西落,红彤彤的挂在天边,即将要落下沙丘,马的嘶鸣,人的喊叫声突然从四面而来,沙地上纵马而来的二十几个马贼挥舞着大刀,将这个商队团团包围。“放下所有东西,人都给我到左边去。”领头一人满脸胡须,看着穷凶极恶的模样。商队的人都很是听话的走到了左边,自己这边人实在太少了,根本不是对手。楚歌坐在原地,依然慢条斯理的喝着汤,细嚼慢咽。“好大胆!没听到我说得吗?”领头人骑在马上,大刀对着楚歌。楚歌放下了碗,拿着丝巾擦了擦嘴巴,“打扰我是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楚歌抬起了头。仙姿玉色,白璧无瑕,凤眼明眸,绝代风华,一瞬间看呆了那马贼,“好一个美人!”美人??楚歌眉一挑,站了起来,“我最讨厌别人叫我美人了!”左手成掌,轻轻一拂,拂在了那领头人对着她的大刀上,一刹那间,大刀从刀尖开始裂开,一眨眼功夫,碎裂成片,领头人一声惨叫,握刀的右手鲜血淋漓,那只手已经废了,里面骨骼碎裂,根本无法医治。白影浮动,几个呼吸间,骑在马上的马贼还没反应过来已经都落在了地上,而那个领头人一声哀叫还没结束。“张老板,麻烦你的人清理一下了。”楚歌对着那已经看呆了的商队说了一句,“莫要脏了这地方的好。”
  原以为只是一个离家公子,看他出手阔绰就留他在商队同行,没想到看着纤细如玉的人竟是绝世高手。人不可貌相的话从来都是没错的。本来和商队格格不入的楚歌,如今倒变成了全商队的救命恩人了。那张老板是如获至宝,不仅将楚歌当做车费的百两黄金如数退还,还送了一份稀奇的礼物,一彩虹石雕琢的骏马。这雕像只有巴掌大小,可是将马的神态雕琢得很是精细,确实算是一个难得的好东西。楚歌如数收下了,这个也是理所当然的,她不会嫌银子多滴。张桓从一个帐篷里出来,“楚公子,已经给你铺好床了,你可以休息了。”楚歌坐在一棵歪倒的胡杨树上正看着沙漠里的星空,耀眼的星光仿佛伸手可摘一样。“不了,我今晚就睡在外面。”楚歌的声音近乎呢喃,轻柔得可以随风散去,似乎是不愿高声打扰了这美景。“外面?怎么睡?”张桓不解。一条白色锦缎从楚歌宽袖中射出,两端缠绕在了两棵相距八尺多的胡杨树上,楚歌轻一跃,人一落在锦缎上,身姿一斜,就那么躺在了锦缎上,这锦缎展开不过一尺,楚歌躺在上面倒也刚好。锦缎不时随风而动,楚歌也是摇摇晃晃。张桓有些惊奇看着,虽然他也学了防身之术,也见过不少武林高手,可是也没有这个楚公子这么厉害的。
  第二天,这个商队就到达了西岭城,楚歌自然和他们分开,照样是选了最好的客栈安歇。客栈名唤西凉栈,位于城中,楼高三层,一层三丈,楚歌住在了第三层,一日一两黄金,楚歌直接放了黄金百两,倒像是要长住。一层饭堂,楚歌点了几样特色小菜,一壶小酒,这酒是这边所特有的葡萄美酒,玉杯之中,酒红如胭脂。此次前来西岭,楚歌要找的是传说中的雪殿。这雪殿位于雪山之中,忽隐忽现,传说是神仙之门,却没有人见过这雪殿真正的样子。而且唯有集齐日月星三镜,在七月初七之夜,于雪山中开启法门,才能得见雪殿,最近一次雪殿现世,是在五十年前。如今是四月初,离着七月初七还有一百多天。此次打赌,全凭自己本事,不能动用千影楼的消息来源,楚歌只好亲自打探消息了。连续在饭堂坐了两天,楚歌得到了一个极有趣的消息。这个西岭城,有一个神医,医术高明,可起死回生,妙手回春,不过性情古怪,不仅救人有条件,要收百两黄金做诊费,而且全凭心情,若让他看不顺眼,就算是西岭城主,也照样不救。这般有个性的人,楚歌自然要拜访一二了。

  ☆、朱砂引红颜

  无常山庄坐落于西岭城外,前依雪山,后见沙丘,山庄中一条清溪,引的是雪山之水,亭台楼阁,样样齐全,虽无奢华,却也处处雅致。曲桥幽径,花草处,一人独坐。一张石桌,一张金椅,椅子精雕细琢,更是镀上了层层金粉,虽不是龙椅,却也是金光熠熠,十分华贵。桌上一盘棋,一只竹箫,一杯清茶,椅子上一人端坐,浅黄色衣裳,绣着细腻的云纹,发丝半披,一顶银色悬珠发冠束发。只是一个背影,却让人觉得如此的孤傲卓绝。这是西岭城的神医,欧阳明日。
  围墙之上,楚歌坐在那里看着墙里的人,一个被传说成神一样的人,她就那么静静看着,没有出声也没有动静,眼看夕阳落下,楚歌还是没有离开。“你似乎看很久了。”欧阳明日开口了,并没有转身看是什么人。“还没看够,不过,更想见见你。”楚歌跃下围墙,走上前去,不过是十几步路,楚歌却走得很小心,这里的花草树木,一石一物,都成阵法,一步不慎,可就不保证会发生什么事了。
  走到明日身后,楚歌慢慢走到他的正面。面如冠玉,目如朗星,鼻若悬胆,唇若涂脂,温文尔雅,品貌非凡,让人惊叹的,该是眉间那一点朱砂印记,使得他的面容俊朗中一点阴柔,更加神秘难测。明日也看清了眼前的人,长身玉立,白衣胜雪,轻裘缓带,凤眼藏月,神态潇洒,英气逼人,一个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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