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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墨怕麻烦,但从不惧怕麻烦,尤其让自已难受的麻烦。
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残酷的现实似乎让他早已丢掉了前世那种优柔寡断,反而在遇事时更加简单直接,杀伐绝断。
有了心结,那只好把它消除掉!
当然,解决的方法在这个争斗不止的时代中,只有手里的刀。
于是,陈墨就管了!
于是,就有了那手起头落的一刀!
他现在正在认真地剥着一只牙兽的皮,好像并没有听到屋外镇民们的呼喊,以及叫骂。
他专心致志,心无旁鹜,异常仔细的对待手中牙兽的尸体。
这些牙兽的形体和习性有些像前世的狼,它们群居,且数量众多,但力量和敏捷却远远超过狼,超过黑铁阶中位的速度,以及可以轻易的撕碎上好皮甲两对钢匕的尖牙,成为低语之森中对最能猎人和冒险者造成危险的野兽之一。
但这种牙兽的皮毛柔软、光滑,且保温效果十分出色,一直是贵族们夸耀身份地位的重要物品。
陈墨却不是因为这些去杀这种凶兽,他只是为了解剖这些它们,对它们的内部认真地进行检查,尤其是脑部,他一直十分关注。
阿西尼已经在伤好些以后,早已被他送出了黑石镇,陈墨花了两个金卡纳为他请了两个佣兵,让他们护送阿西尼去了塔兰城,到那里他们会得到另外的两个。
阿西尼手中有他亲笔写得一封信。
此后陈墨基本每过几天,就会从山上扛下来一头牙兽,这让镇上的人多少对这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有些诧异,只是有极少数的人对陈墨的武力有些许模糊的认知。
因为有几次一些镇上好吃懒做的人暗中想抢劫这个少年的猎物,但后来都莫名其妙的失踪,这让知道一些风声的人产生了忌惮,再也没有人敢轻易去找那个少年的麻烦。
而另一件让他们觉得诡异的事情是镇中的护卫队从来不去谈这个少年,甚至当街见到这个少年时,会绕道而行。
直到这次少年干净利落的举刀杀人,让镇上的居民重新真正认识到这个少年的超然武力!
但那又能如何,血手不会放过这个少年!他们想。
他们都希望血手能够杀死这个少年后放过自已,虽然在心里深处他们都知道这只是自已的妄想。
奥夫没有进屋,而是抱着他那把巨剑斜倚着白屋外面墙角,一会竟安稳的睡去。
管事琼森正安排镇上的可靠人手,趁着夜色把一个个x形的拒马摆放在了入镇的所通道上,又召集所有能拿得动武器的人守在路口处。
不管他是本镇的居民还是外来的冒险者,几乎都拿起最趁手的武器,迎接马上就要到来的暴风骤雨。
当然,镇上也有很多聪明人,他们已经开始走在逃跑的路上。
但拥有最便利条件逃走的琼森却没有逃!
倒不是因为他想要和镇民生死与共,而是他知道逃是没有用的,多年的经验让他有着相对准确的判断:血手现在应该知道了这里发生了一切,除非逃到低语之森永不出来,否则就算跑上七八天血手也会追上去,那时逃跑的人会尝到更加生不如死的滋味。
第二天,天还未亮,如同验证琼森所想,十七具大大小小的尸体被扔进了镇外的大路上,逃跑的人竟没有一个漏网。
这些尸体上没有一块是完整的,可以想像生前必然遭受过残忍的虐待。
看到这些尸体后,再也没有镇民去看守陈墨和那个红头发的大个子,因为他们已经知道血手现在绝不会放过他们,即使他们交出人来,也无法平息血手的怒火。
当镇上的所有人不再对血手的仁慈存在任何幻想后,连小孩都拿起了木棍,山民骨子里的彪悍到现在完全表露出来:既然你要让我死,那我要咬下你一块肉!
当太阳升起第一道曙光时,足有三百多人,散发着铁血味道凶悍队伍出现在黑石镇入口的前方。
血手没有头盔,梳理得一丝不苟棕色头发背在脑后,一般整齐的钢甲,身下的独角角马要比其它人的坐骑大上两倍,他安静的端坐在角马背上,好像一个出来狩猎的贵族。
但没有人敢看他的眼睛!因为那双眼睛如同凶兽一般,稍微意志不坚的看到甚至会被吓得昏倒。
这支强盗队伍没有发一言一语,但却比森林之中的野兽还要让镇民胆寒。
血手用看待死人一样的眼神望着镇上那些如同羔羊的镇民,这样的镇子他屠过不知道多少个,但绝没有今天这样让他如此急不可待。
因为自已的儿子死了!那是他的独子!
虽然这个儿子早晚会死在敌人手上,这次只是打探一下关于精金的消息,都能被杀,实在是太不成器。
但这不代表,他愿意看到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儿子就被人像狗一样杀掉!
第153章 杀贼()
在听到儿子死讯的一刻,血手早已如寒冰般的心,当时竟隐隐作痛,他非常痛恨这样的感觉,因为这是他的为数不多的弱点之一。
但现在这个弱点即将要消失了。
这又让他感到一阵喜悦,他喜欢这种感觉!
这并不妨碍他杀死与这件事有关的所有人,而且不能让他们死得太快,因为这跟他的声望有关,血手的儿子要用至少一个镇的人陪葬!
这才对得起血手这个名号!
镇上的人隔着拒马看着血手和他背后足的强横到极点的强盗队伍。
于是有人痛哭起来,接着又有很多人哭了,声音让人痛得心颤。
看到道跑上的拒马,血手冷冷的笑了,仿佛在看小孩子摆弄的玩具。
他摆了摆手,足有三十个凶悍的强盗走出队伍,手持长枪,整齐向前。
他们会把那些玩具挑飞,然后就是那些贱民的末日了!
就在这时,他突然看到一个少年背着一柄短刀从镇中的大道上走来,足有五六步宽的拒马,竟轻松一跃而过,在他身后跟着一名红发巨汉,也跟随少年跃了过去。
血手有些意外的看着这个走近的两人,镇上的人也在看着,不一会有个女子的声音传来:“你们不要去!他们会杀了你们的,回来,快回来!”
陈墨认出是那孕妇的声音,嘴角微微一笑,但并没有回头。
红发的奥夫则有些呆呆地回头看了一眼,也憨憨笑起来,随即转过头,又快步跟上陈墨的步伐。
血手看到这一幕,他轻轻又挥了一下手,那三十个走来的强盗原地站立,没有再向前走。
血手纵身下马,随手抽出马背上的长刀,这把刀已经跟随他足有二十年,原本是上一任血手的珍藏,但现在是他的,在他入行三年后,就亲手杀了自已的团长,坐上了他的位置,拿了他的刀。
随后的五年间,血手盗贼团的名字成为低语之森周边的令所有人闻风丧胆的名号,不只是那些商人和平民,就连同行都避出了这片区域。
血手不怕任何人!
他知道儿子死的每一个细节,他不希望儿子被吓得尿裤子这件事和自已有丝毫的联想!
他要显示他的强悍无畏,就像以往无数次的杀戮中那样!
陈墨一愣,他没有想到这个血手竟然想和他决斗,他本想要这次必然是一番以一敌百的苦战,但现在好像出现了意外。
红发奥夫却没有想太多,他已经把剑横在手中,就要超过陈墨迎战血手,即使死在这个深不可测的敌人心中,他也不觉得自已有什么可惜,只是有些想念家乡,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就在红发奥夫就要越过陈墨的时候,陈墨伸出了手臂,拦住了他,还没等他发问,陈墨就说道:”你打不过他,而且等他死后你有的是活干!“
红发奥夫呆了呆,似乎有些领悟似的看了看血手后面的强盗队伍,就在他这一愣神间。
陈墨的刀已出鞘!
所有人只是眼前一闪,血手与少年错开了身形,少年刀上没有血!
但红发奥夫面对血手,也没有发现奥夫刀上的血迹。
奥夫心中忐忑着,紧张的心脏比他第一次握剑跳得都快。
这时他听到,少年轻轻叹了口气,继续向前!
血手却没有任何动作。
红发奥夫不敢稍动,直到血手颈间涌出一道血线,后来血越来越多时,奥夫才发现血手已经死了!
少年这次的刀比上次快的太多!
这时盗贼团也骚动起来,他们发觉了不对,但怎么都不敢相信,团长不可能死!
镇中的拿着各式各样武器的镇民,这时也愣住了,他们实在不能理解怎么统治这一方的长达十数年的血手,就这么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孩子一刀给杀了!
当奥夫回过神来时候,喜悦一下子填满了他的心头,他此刻真想大醉一场,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大吼一声,喧泄这一天一夜心中的苦闷和刚才如同洪流般的喜悦,举起巨剑,向陈墨的身影追去,这一刻他有一种强烈的感受,就是死他也要追随这道背影!
直到陈墨与奥夫已经逼近强盗团,这才有几个头领认识到了团长真的死了,死在这个少年手里!
但血手盗贼的强悍并不会被一个死人吓倒,经过最初的震憾后,那个各队的头领悍然下达了围攻少年的命令!
因为他们赫然发现自已如果杀了这个少年,很可能成为下一任血手,这个想法一旦被放出,就像一个绝色美人让人无法拒绝。
陈墨之所以叹气,就是因为刚才血手的武力太高,应该已经到了白银阶中位的水准,他无法活捉挟持,只能一刀斩杀。
从而失去了避免与这数百名强盗的撕杀的机会。
事已至此,陈墨不再思虑什么,体内神能飞速运转,箭步直冲,瞬间将一个队长从人到马劈成了两半。
但其它强盗已围了上来,陈墨却不茫目,他往往杀出一道笔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