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神仙男友-第37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缕意识,一直彷惶地徘徊在五百年之前的石河古战场,眷念着与冷雨的初次邂逅。冷雨就凭着小仙的这缕执念瞬间回到他身边。

    “小仙,我说过不会再离开你。如果你想死,我就陪你一起死!这样我俩都不会再孤独了。”冷雨紧紧地把身影渐渐变淡的小仙深拥入怀,脸带微笑,用温柔的声音接着道:

    “小仙,你知道吗?再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分开我们,就算是死亡也不可以!”

    “冷大哥,你真傻!你好不容易重生,我又连累你了……”小仙满脸泪痕,幸福地偎依在冷雨怀中。

    冷雨强大而有力的臂弯就是小仙的避风港,是那么温暖、安全和可靠,他再也不需要害怕了。

    “五百年之前我就愿意为你死,再何况是现在?我从来就没有怪过你,为你做的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因为,我喜欢你,你是我最重要的人。让我留下来陪你,我们永远在一起好不好?”冷雨轻轻地抚着小仙的长长白发。

    永远在一起?

    听到冷雨这番话,小仙感动得泪落不断,泣不成声,继而又高兴地把眼泪抹掉,破涕为笑:“冷大哥,你对我真好,我也喜欢你,我舍不得你死。所以我改变主意了,我们一起回去吧!”

    冷雨听到这番话,开怀一笑,把小仙搂得更紧,欣慰地在小仙耳边细语:“你愿意活下去实在太好了!”

    小仙的苏醒是三天后的事。

    那时候,小仙的遗体明明在木星的怀中慢慢变得冰冷发僵,天空中的七色云彩开始风云变幻,积累已久的信仰之力突然气势澎湃地冲入小仙的遗体中。

    在第一道力量冲刷的一瞬间,小仙的心脏就复苏,他的生命再度熊熊复燃,消散的灵魂也得以重新凝聚。

    与此同时,小仙灵魂中积累了六千年的破坏之力被信仰之力净化了。他灵魂和身躯得到进一步的粹炼,杂质和毒素不断被剔除,变得更加纯净。

    澎湃的信仰之力仍然源源不绝地汇入小仙的灵魂和身躯之中,被小仙炼化吸收,他的气息不断攀升。在某一个时刻,小仙的境界突破了!

    小仙的资质和天赋一向很高。只不过因为长期吸收黑气,使他的体质沉积了过多的负能量和破坏之力,制约了他的成长而已。这就好比人类的掺假食品,虽然能充饥,但各种有害物质超标,要么就饿死,要么就给健康埋下致命隐患。

    总之,一旦小仙体质里的有害能量被清除后,他的境界呈直线突破是必然的。一阶界王神、二阶界王神、三阶界王神……最终,小仙突破至五阶界王神!

    小仙竟然成为整个太阳系,第三个突破至界王神之境,第六个拥有界王神实力的存在!

    境界和实力的人数不一致,是因为木星、将邪和海翔灵这三人并没有达到界王神之境,都在天神之境就拥有界王神实力。

    而三个真正的界王神之境修士分别是紫凰、兰俊侠和小仙。

    更不可思议的是,当小仙的境界巩固下来之后,他全身开始发光。在光芒最刺目的一瞬间,冷雨回来了。仅仅是冷雨回来的瞬间,小仙睁开眼睛。

    醒来的第一眼,他看到的是他想念了五百年的冷大哥,而他的木星大哥、小侠哥,还有小灵姐姐正守在他身边。

    在梦境空间中,大团圆的五人在现实世界中终于真正地团圆了。他们开心地互拥着,无法用言语去表达这一刻的心情。

    小仙能复活,是因为他是一只九尾狐,拥有回生之术。只要拥有足够的修为,哪怕灵魂灰飞烟灭,同样能用回生之术复活。

    藤萝宫主的灵魂曾经被兰俊侠的灵火烧得连渣也不剩不是也能用回生之术复活吗?所以木星处决藤萝的方法是把她的灵魂融炼成另一种物质——魂池之水。融炼的过程,连藤萝宫主所学的回生之术也会一并融炼了。只有这样,才能彻底令藤萝宫主消失。

    所以说,只要小仙愿意活下去,他是不死之身。除非小仙主动放弃生命,那么回生之术就会失效。又或者小仙遇到拥有类似魂池这类法宝的敌人。

    众人还沉醉在重逢的欢乐之中。不知什么时候起,一个衔着奶嘴,把红色襁褓当成披风的婴儿就挤进去,咿呀地大叫着:“爸爸!抱抱!”

    这个婴儿,不是古灵精怪的小梦还能是谁?小梦发挥身板幼小的优势,轻易就钻进小仙怀中,霸占了最有利的位置。

    “爸爸!”小梦高兴地唤着。

    “小梦?你会说话了?”小仙抱着小梦,一脸的惊喜。

    小梦乖乖地点了点头,又高兴地冲着小仙唤了一声“爸爸”,那稚气未脱的声音听得小仙心里甜甜的。

    “小梦,你刚才叫我什么?”小仙激动地问。

    “爸爸!你是我的爸爸!爸爸,我喜欢你!”小梦用咿呀的声音说着。

    “小仙,你确定要做这个婴儿的父亲?”木星汗笑着问。

    小仙愣了一下,又望了怀中天真可爱的小梦一眼,笑眯眯地说:“这个孩子的确是我收养的。他是一个可怜的孤儿,既然他愿意喊我作爸爸,那么我就当他的爸爸好了。”

    此话一出,小仙等于正式承认,他就是小梦的父亲。

    “爸爸!我爱你!”小梦开心地叫唤着。

    “小梦,我也爱你!”小仙也开心地回应着小梦的爱。

    两人即时陷入父子情深的模式。木星听得骨头都寒了,好露骨的对白啊!

    “我从小就是一个孤儿,走到那里,伴随着我的永远只有死亡。我知道孤苦伶丁,无依无靠的日子有多苦。看到小梦,我就忍不住想保护他,希望他能无忧无虑地快乐地成长。我不想再有人像我一样了……”小仙感慨地说着。

    好吧!一个孤儿收养了另一个孤儿,这本来就是一件很感人的事,而且是行善积德的好事。再说,小仙虽然看起来还未成年,实则是一只活了五百多岁的狐神,他连天狐秘境也能守护得好好的,又怎会没有能力照顾一个小小的婴儿呢?

    木星没有阻止的理由。小仙菩萨心肠,像小天使一样,木星心里不知有多喜欢。而且,木星隐约预感到,只要小梦过得幸福,就能治疗小仙的心灵创伤。

    小仙的成长之路充满了忧患和痛苦,他得不到的幸福,如果在小梦身上能实现,对小仙来说也是一种安慰吧!

    只是让木星哭笑不得的是,在七兄弟当中,排行最小的小仙居然是第一个当爸爸的。木星还一直以为,第一个当爸爸的会是兰俊侠。无论怎么说,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喜事。

    小梦终于得偿所愿认了天狐神当爸爸。古灵精怪的他已经开始积极地讨取福利了呢!

    “爸爸,爱我你就亲一亲我吧!”小梦睁大了天真无邪的眼睛,希冀地望着小仙。

第三十一章 平凡是福() 
婴儿的外表之下,是一颗古灵精怪的心。小梦的智商,比成年人还高……

    然而单纯的小仙内心只有满满的父爱,想把这个幼小的婴儿呵护起来,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哪曾琢磨这个婴儿的智商和动机?于是众目睽睽之下,小仙毫不设防地跟小梦亲嘴,连还亲好几下,声音“啪啪啪”的响。

    一边亲,小仙还一脸幸福的嚷着:“小梦真可爱……”

    这孩子可爱?被这个所谓可爱的孩子非礼过的冷雨、兰俊侠和木星都不这么认为,他们的表情惊悚僵硬,已经完全石化了。

    小梦一直炫耀,他跟小仙经常亲嘴。竟然是真的!看小仙那表情,一点儿也不惊愕,反而乐在其中。表明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做了……

    为人父母,如果自己的小孩亲你,哪有做父母的会不觉得快乐的?更何况,这个小孩,还只是一个刚学会说话的婴儿,对父母来说,这是一份珍贵的礼物。

    但这个前提是,小仙还不知道小梦能变化成一个少年。可是冷雨、兰俊侠和木星跟少年小梦相处过啊!小梦是一个怎样的婴儿,他们比小仙这个糊涂爸爸还清楚。

    “真是个小无赖!”兰俊侠忍不住又吐槽了。

    叶小灵却笑眯眯地看着,她觉得这个画面,怎么说,都是温馨无限的,充满了满满的爱。但愿从此以后,大家都能如此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就好。

    由于看到小仙的梦境,知道他心里最渴望的那份幸福就是一家团圆,过平凡的生活,所以作为一家之主的叶小灵便策划了一次家庭活动。

    家事一向是叶小灵作主,称她是一家之主也不为过。家庭活动很简单,就是去凡间购物,买各种母婴品。除了婴儿小梦需要之外,小侠哥的老婆和即将出世的孩子也需要嘛!

    老实说,在天狐秘境什么物资也不缺,根本没必要特地跑去凡间买东西的。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满足小仙的幸福感而已。

    小仙留恋凡间。凡间是他土生土长的故乡,他在凡间生活了近五百年,看着时代不断变迁,见证着一场又一场变革,对凡间有着浓厚的情怀。

    开车的是兰俊侠。为了不引起轰动,这次出游他没开那部价值三千万的劳斯莱斯,用以前的座驾白色奥迪。

    叶小灵坐在副驾座,木星又变成一只小黑猫了。他懒洋洋地蜷缩在叶小灵双膝,睡得正香。

    木星懒得以真面目示人,他认为购物这种事情实在太无聊。还不如变成小黑猫在叶小灵怀中窝睡呢!

    自从木星患了天神绝症以来,没什么事的时候,他基本都是以小黑猫的形态出现。变成小黑猫可以节省生命之力。

    冷雨和小仙坐在后车厢,小仙怀中抱着婴儿小梦。小梦正在酣睡,打着小呼噜,还不断流口水,看起来萌哒哒的。父爱泛滥的小仙不时用小手帕帮小梦擦口水。

    这是冷雨五百年来,第一次重返凡间。对于这个繁华的现代都市他并不觉得陌生。不要忘记,冥界的城市变迁是跟冥界同步的。

    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