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那是为什么?”
“我喜欢跟爸爸一起洗澡。”
“喜欢?”
“嗯。”
“是啊,跟姝美一起洗澡的时候是爸爸最高兴的时候。你呢?”
“哈哈!我也是,我跟爸爸想的一模一样。爸爸,我们拉钩吧!”
姝美向着承宇伸出小指,承宇也把自己的小指伸向姝美。
“为什么拉钩?”
“嗯,我呀……就算这么大这么大了以后还是要跟爸爸一起洗澡。”
姝美把十指伸出来,收起来,又伸出来。哇!那么多啊!
“小家伙,你知道那是多少吗?”
“知道,20!”
“啊哈,够聪明的!也就是说,我们姝美会跟我一起洗澡,一直到20岁吗?不过,那样的话爸爸会吃亏的,我不愿意。”
“为什么?”
“还是你先说,你为什么那么想跟爸爸一起洗澡?”
这个小丫头,一定是为了舒服,坐着不动就有人给她洗,从打湿身体、擦香皂到冲洗干净,用干毛巾擦得小身体上一粒水珠都没有,连头发也洗得干干净净的,她连一个手指头都不用动。把一个孩子洗干净并不完全是一件好玩的事,真的做起来相当麻烦,一个人要完成这个任务,每次都累得满头大汗。这孩子心里一定是想在20岁之前一直使唤爸爸,而自己只需要轻松地伸出一个小手指头拉拉钩就行了。
姝美摸着芭比娃娃,歪着小脑袋,似乎脑子在飞快地转动,想找出一个最顺理成章的理由:
“那是因为……我喜欢!嘻嘻嘻!”
“‘嘻嘻’什么啊?你这个小家伙,人小鬼大,笑得怎么那么狡猾啊?噢,我知道了,你是希望能经常看到爸爸的身体吧?”
“嘿嘿嘿!”
姝美在水里扑腾起来,挥动着双手双脚往爸爸脸上泼水,似乎心里的小九九被爸爸识破了。
“小丫头,怎么坐不住啊?让我看看,你屁股上是不是长角了?要是有角,就得拿个大锤子来用力敲,一定要把角敲回去,哪怕把你的屁股打得像猴子屁股一样红。”
承宇张开双臂想捉住姝美的腰,她喊着痒嘻嘻笑着用力挣扎。
沐浴(2)
“灌你喝点儿水吧?”
“哎呀,救命呀!快来救姝美呀!”
他们的喊叫和动作夸张而快乐。这父女俩根本不是在洗澡,而像在闹着玩,看谁泼到浴缸外面的水多。
闹了一阵后,姝美在浴缸里端端正正地坐好,背对着承宇给芭比娃娃洗澡。承宇则双手掬起浴缸里的水洒在女儿身上。
这一刻,承宇静静地看着半泡在水里的女儿干干净净近乎透明的脸和身体,觉得无比温馨和幸福。
有时他甚至觉得很神奇:那个小家伙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这样的疑问常常在他脑海里出现。从美姝的身体里?从我的身体里?这似乎不是正确答案。承宇感觉,她似乎是从更远的地方,更神奇的深不见底高不见顶的地方,像一束光,像一颗蒲公英种子一样飞到自己身边来的。那个地方似乎不在宇宙中,而在心里。他像个小孩子一样想像起来,那想像立刻展开了透明的翅膀。在那个叫做“心”的国度,各种思念、快乐和美丽的悲伤像树丛一样生长,那个国度像湖水一样幽深,在那里,孩子们化作世上最小的种子在空气中飘荡,直到一阵爱的微风吹来,一颗种子落到美姝和自己之间,就这样茁壮地成长起来了。
她那生动无比的表情,就像笑容穿着粉红花瓣做成的鞋子在脸上走动。肩部线条流畅自然,身体不胖不瘦,全身覆盖着光滑无比的白皙皮肤。眼看着这个明亮纯净的小东西一点一点长大,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大的幸福了。
“爸爸!”
“嗯?”
“我的芭比呀……”
“嗯?”
“她没有爸爸妈妈吗?”
“这个嘛……应该有吧,不然她怎么会这么漂亮呢?”
“可是,他们怎么不在她身边呀?”
“那倒是……芭比是金发碧眼,她的爸爸妈妈可能在美国。”
“是吗?要是爸爸把芭比的爸爸妈妈也买来多好,现在芭比多伤心呀!”
“哦……还真是,我怎么没想到呢?”
“爸爸,下次去美国的时候一定要买回来呀!”
“好。”
“在他们来之前,我就给芭比当妈妈吧,给她洗澡……喂她吃饭,给她穿衣服,跟她一起睡觉,陪她玩……”
“嗯,好啊!”
“……我只有爸爸,芭比只有妈妈,我们俩是一样的。”
“……”
承宇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个背对着自己小心翼翼地给娃娃洗澡的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呢?他无论如何也猜不透。姝美已经读完了庆恩送她的那本叫《姝美爱爸爸》的童话书了。她自己大概能读懂百分之七十,其他的是在下午来的家庭教师的帮助下读完的。
如果我是个善良的孩子,如果我爱爸爸……爸爸就一定要结婚吗?
姝美一读完书就问了老师这个问题。但她什么也没对爸爸说,也没有把那本童话书丢到角落里,而是爱惜地放到了自己床边的小圆桌上。
直到承宇问姝美童话书读得怎么样时,姝美才开口问:
“爸爸,你真的想结婚吗?”
承宇摸着后脑勺无言以对。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他体会最深的一点就是小孩子是最直率的,他们常常能直接抓住问题的要害。生活中最珍贵、最真实的东西,他们已经与生俱来,不,经过不长的人生已经学会了,诸如快乐,诸如爱,还有那看不见的悲伤。
姝美是在想念妈妈吗?
刚才姝美说的那句“我只有爸爸”对承宇来说是振聋发聩的,女儿的这句话深深地刺进承宇心里。他抬起靠在浴缸边上的身子,似乎是为了平息心里的混乱,双手捧起水洗了把脸,然后把手放在姝美的肩膀上,用快活的声音说:
“叭叭!叭叭!现在是我们的公主擦浴液洗头发的时间了!”
开启葡萄酒(1)
2003年6月5日。
雨淅淅沥沥下了一整天,又是一个忙碌的工作日。
承宇上午和三名职员一起,在有数万张LP和CD的仓库里,翻箱倒柜,寻找演奏Mark Knopfler的歌曲。下午回到办公室,他花了两个小时看新的企划书和其他文件,确认工作进程,
作出指示,在文件上签字。接下去的4个小时分别见了4位客人,晚上又赴了两个约会,回到家已经是晚上9点40分了。
承宇洗了澡,换上衣服,到姝美房间一看,姝美已经睡着了,她似乎是看着那本写自己的书入睡的,看来《姝美爱爸爸》这个题目她非常喜欢。
晚上10点,回家较早的承宇终于有了独处的时间。
雨季还没有开始,但外面的雨已经刷刷地下了一天了。承宇去厨房拿出两个玻璃杯,把手伸向放在客厅酒柜上的那瓶红葡萄酒———戈兰,瓶塞还原封未动。在今天这个幽静的雨夜,没有任何打扰,承宇想喝一杯,细细品味庆恩求婚的含义。虽然庆恩要求承宇一个人喝,但他还是想跟另一个人一起喝。
打开通往平台的门锁,承宇走上了屋顶平台。屋顶笼罩在蓝色的雨声和湿漉漉的黑暗中。电灯开关一打开,十几盏隐隐透着蓝色的灯就把整个平台照得如同白昼一样明亮,中央那个欧洲风格的电话亭一下子有了生命。
承宇走到电话亭门对面斜屋顶下的桌子旁坐下,把两个玻璃杯和葡萄酒放到桌子上。
“不管怎么样……这第一杯酒,我想跟你一起喝。”
承宇把一个酒杯放在猎户星座升起的方向,另一个放在自己面前。
他打开瓶塞,一缕奇异的香味像透明的雾气一样从瓶口冉冉升起,向四周弥漫。承宇先给美姝斟上,然后给自己倒了半杯,端起来跟美姝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面向看不到的猎户星座的方向,他举起酒杯无声地喝了一小口。雨声,幽蓝的黑暗,被雨水清洁了的空气,跟酒一起顺着承宇的喉咙咽了下去。
这味道该怎么形容呢?是否可以借用一下改编自玛格丽特·杜拉斯小说的《情人》结尾处的台词呢?女主人公说:“我爱你,一直到死都爱你。”
红色的太阳和绿色的叶子相爱,生成了内含鲜血的果实,萃取那鲜血制成了金色的汁液,戈兰浓郁的香味似乎就是这么来的,不是柔柔地打湿舌尖,而是霸道地一下子控制了整个舌头。
“美姝,你觉得味道怎么样?你以前不太喜欢这种强烈的味道吧?对了,你最喜欢的是薄酒莱新酒。”
薄酒莱新酒(Beaujolais Nouveau)是法国薄酒莱区以当年采摘的葡萄新酿的酒,总是在11月的第三个星期四上市,很快就被抢购一空。美姝以前最喜欢喝那种酒,总是在11月第三个星期的周末去新寺洞的葡萄酒专卖店购买,有一次还在商店外面排了一个小时队,好不容易才买了两瓶回家。
薄酒莱新酒不合承宇的口味,因为那种酒不能让人感觉到浓郁悠长的香味,而是像刚开始学习芭蕾舞的小女孩第一次穿上舞鞋左右摇晃着倒在舌尖上……但美姝非常喜欢那种味道,整个周末手不离瓶,一个人两天就能把两瓶酒全喝光。
葡萄酒这种东西,不能说哪个好,哪个不好,适合自己的口味就是好的。有的人认为味道浓郁是淳厚,有的人却认为那意味着重浊,有的人选择的标准是喝上一口就能让人全身舒坦身轻如燕……承宇喜欢比较浓烈的味道。戈兰虽然是透明的金色葡萄酒,但味道非常强烈,充分体现了葡萄本身的红色激情。
“别紧张!我上来不是为了说什么特别的事,只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喝她送的酒太……嗯,就是这样,要是你不高兴或者不喜欢这种味道就别喝了。”
承宇点了点头。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呢?为什么想跟美姝一起想庆恩呢?自己也可以在卧室的玻璃墙前面独自品尝,但……那让他感觉像是自己在偷偷摸摸地想,因此不愿意那么做。不管别人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