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亲戚?哈哈,只能怪你的身骨奇佳,我说过,老尸都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不能去伤害别的无辜的人,所以只能大义灭亲了,况且于你毫发无损啊。”那老尸振振有词。
这是什么道理,简直是强词夺理!
“老前辈,我还有些话要对李凤娘说,她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我,她爱我,我也爱她,可是我心中的话还未对她表白,你老就等到明天再换也不迟啊。”我想打动老尸。
“相公,你真的这么喜欢我么?”树丛中,李凤娘款款走出。
“当然,当然,你是我第一个肌肤相亲的女人,我愿一生与你厮守,另外,我已经做好了圆房的心理准备啦。”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这么肉麻。
“老人家,你刚才说你是李淳风,我的先祖,我没听错吧?如果你真的是,你就更没有道理伤害我的相公。”
“这……”那老尸面露尴尬。
“奴家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男人,只要他不负我,我是无论如何也要保护他周全的。”说罢,李凤娘深情的瞥了我一眼。
我心中一热,眼泪水几乎都要流了出来。
“自从先祖李淳风留下遗书不辞而别后,历代后人无不竭尽毕生研究书中隐秘,如果如先生所言,那请你解释一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书中到底要告诉后人些什么?”李凤娘楚楚哀怨的目光审视着老者。
“唉……”老者口中连连叹气,最后把脚一跺,竟转身几个起落,不见了踪影。
我的心总算是一块石头落了地,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相公,夜深风凉,千万保重身体,我们回屋去吧。”李凤娘轻轻揩去我额上冷汗,牵着我回走。
感激之情心中荡漾,即使此刻圆房,我也是毫无怨言。
回到房中,李凤娘详细问明事情来由,我自然忽略了春梦一事,那实在难以启齿。
“李淳风?守陵老尸?这一切令人匪夷所思啊。”她苦苦思索着,半晌又道,“相公说这人讲出了遗书中的诗句?”
“是的,‘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一字不差。”我说。
“他究竟是什么人呢?”李凤娘娇眉紧锁的模样,令人顿生爱怜之意。
“相公,今天往后,你寸步不要离开我,恐有危险。”
“好的,风娘。”我已无意识的省略了她的姓氏。
凤娘莞尔一笑,万种风情尽在其中。
月色西移,屋内光线暗淡了下去,我和衣躺在床上,唉,又是一个难眠之夜啊。
“相公,这支古簪就放在你枕边,袁天罡的东西极有灵气,可保你平安无事。”风娘说罢盘起腿打坐,似乎在吐纳一种气功。须臾,一丝香气飘来,似檀香又像幽兰。
“你的身上真好闻。”我喃喃道。
风娘轻颦一笑:“这是香功,二十年前很流行呢。”
我不知什么时候睡了去,醒来睁开眼睛时天已大亮。扭头望去,风娘已不在炕上,古簪仍放在我的枕头边。
我揉着惺忪睡眼,走出房门,不见风娘的踪影,心下奇怪,便走进西厢房。
西厢房内,阿美庞大的身躯占据了大半铺炕,金黄色的鬃毛像茂密的丛林一样,阿黄的脑袋露出半边在丛林外,其余身子都掩盖在阿美那毛茸茸的金黄色毛发下,鼾声阵阵,牠俩睡的正香。
“喂,醒醒,天都大亮啦。”我使劲推着阿黄的狗脑袋。
“春宵一刻值千金呢。”阿黄打着哈欠钻出来。
“你倒是春宵了,可我差点就没命了。”我抱怨道。
我将昨晚发生的事情经过叙述了一遍。
“哎呀,都怪我与阿美太投入了,你要知道,阿美还是个黄花闺女,多多体贴照顾是我的责任。”阿黄不好意思说道。
“得了,你纯粹是重色轻友。”我恼道。
“那老头真的是李淳风?想当年李淳风风流倜傥,羽扇纶巾,一代大宗师,何等的风范!这个猥琐佝偻的老头竟会是他?”阿黄自言自语道。
“他说每隔数十年就要换一个人的躯壳,他是个老尸。”我说。
“不管怎样,他对你不利,我阿黄决不会置之不理的,哼,今天开始,你先修习‘老狗十八吼’第一吼。”
“回肠荡气?”我回想起营救阿美见到的那一幕,仍旧想笑。
“是荡气回肠。不过,你每次发过功后,都须换过裤子。”阿黄支支吾吾道。
“为什么?”我瞥见阿黄不怀好意的嘴脸。
“我们狗是不穿裤子的,屁眼一翻,便可放出气体,而你的裤子包括裤衩就被轰成碎片了。”
“我可以脱了裤子放啊。”我想象那时的壮观景象,自己也忍俊不已,哈哈,荡气回肠……
“以你的天赋素质,不超出十年,一定神功有成。”阿黄打气道。
“十年!你别开玩笑了,有没有什么捷径,十天半个月的速成法?”我急切地问道。
阿黄陷入苦思冥想之中,许久,牠终于吞吞吐吐道:“也许……不过……,这样吧,你暂且修习我自创的保命神功‘鸡飞狗跳’吧。”
“什么鸡飞狗跳的,威力如何?”我怀疑道。
“这么说吧,无论什么武林高手想要拿下你,你能让你周边的任何物件跳起来阻挡敌人,随着功力的增强,你可驾驭的东西越来越多,就没有什么人可以捉得住你啦。”
“听起来不错,好,我就学习‘鸡飞狗跳’吧。”我应允道,荡气回肠毕竟不太雅观。
第十一章
“开饭啦,相公。”院子里传来风娘的叫声。
原来风娘起早赶往附近的集市,买来了早点以及一些肉类蔬菜等副食品。
“相公,我还专门弄了只老母鸡炖汤给你吃呢。”风娘兴高采烈的说。
望着她风尘仆仆,脸颊绯红喜盈盈娇嫩的面孔,我不由得心里暖烘烘的,唉,人生得如此温柔体贴的白颜知己也未尝不是一种福份啊。
大家吃完早点,老者仍旧没有回来,风娘又开始忙碌午饭,我打了声招呼后,同阿黄回到屋内偷偷练功,阿美则趴伏在堂屋门口把风。
我果然是练武的奇才,未到晌午时分,就已经掌握了“鸡飞狗跳”的心法和诀窍,阿黄简直是赞不绝口。
我准备测试一下自己目前的功力,便走出了房门绕向房后。
“相公,你要去哪儿?我陪你去吧。”风娘不放心道。
“我去解手。”我想独自一人测试,即使失败也不丢脸。
我一面如厕,一面催动意念内力,几张手纸竟脱离了手掌,漂浮在了空中……!
呵呵,天生我才必有用,小试牛耳便乃一举成功!
接下来更是令人心花怒放,我竟将刚刚便出的一坨冒着热气的屎飞升起来,在空中荡来荡去……
下次遇到小白脸,我定将一坨屎扣到他的头上,太棒了,我想象着小白脸尴尬的样子,不由得笑出声来。
“相公,吃午饭啦。”风娘的声音。
“啪哒。”收功不及,那坨屎狠狠的摔在了地上,汁水溅了我一身。
午饭时,我一边喝着鸡汤,一边微笑着,原来练功也是如此有趣。
“相公,你在笑什么?”风娘关切的问。
我含笑而不答。
※※※
午后,我与风娘开始参悟李淳风遗书。
我看风娘眉头紧锁,久久沉思着,便问:“你怎么不说话?”
风娘道:“我在想那老者果如其所言,他就是我的先祖李淳风,那我们研究遗书还有什么意义?不如找到他问个究竟。”
我点点头,事实的确如此,想那风娘历代前辈研究了千年都不得要领,又岂是我们几天时间所能参悟得透的?我回想起阿黄曾经说过,牠知道那首诗的含义,但愿不是在吹牛,我得私下里问问牠。
深秋季节,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柔和,我们索性沿河边散步,阿黄、阿美跟在身后。小溪水潺潺绵绵,几只鸟雀飞落在水边觅食,连绵的灌木丛已染成了金黄与橘红色,偶尔见空中有排着人字形队南归的雁群。
触景生情,风娘不由得怅然道:“日月如梭,沧海桑田,想当年云英黄花,转瞬竟白发,李家多少俊杰之士,竟为了那几句诗而耗尽风华,穷毕生之力最后仍落得个郁郁而亡。谁个能想到,那个写书之人可能还没死?”
“还躲在客栈里啃尸鼠头。”我跟着追加一句。
“尸鼠头……”我小声重复着,是啊,我从来未修习过内功,竟能催动内力飘起手纸和大便,那坨大便怕足足有二斤重!莫不是与吃了尸鼠头有关?看来老者所言非虚,那鼠头果真是练功圣品,可惜,否则再多吃一些。
拐过溪水湾处,前面豁然开朗,遥见远处一所在,人烟稠密。到得近处,村郭酒旗,原来是个墟集,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墟口处站着几只本地土狗,傲慢的盯着由远而近的阿黄同阿美,当来到跟前时,发现阿美庞大的身躯,威风凛凛如雄狮般的鬃毛,牠们立马都傻眼了。
有两只土公狗摇动腰肢朝着阿美献媚,被阿黄一脚踢翻。
“藏聱!”人们围拢而来,但惧于阿美凶狠的外表而不敢靠近。
不远处的一株老松树上挂着的破旧指示路牌吸引了我的目光,那上面写着:此去金罡冢。
我回头望了望风娘,风娘点了点头道:“此地前去八九里即是金罡冢,我已探访多次,不甚了了,如相公想去,我们便行吧。”
天时尚早,索性就去看看也好,于是我们一行直奔金罡冢而去。
一个时辰左右,我们就来到了据说是金罡冢——袁天罡墓的地方。
结果令人大失所望,这里原来的墓冢早已不复存在,面前见到的只有遍地蓬蒿,满目苍凉。
“据说以前有一座坟墓,文革时期给平了,可惜一代易学宗师就这样默默无闻的湮灭在历史之中了。”风娘幽幽道。
“不错,就是这里。‘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阿黄传声道。
“诗中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叹道,实际言下之意是在询问阿黄。
阿黄传声入密:“这诗其实很简单,意思是说金罡冢十五里外住有故人,那儿正是老尸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