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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总不能使布鲁姆复生啊,”我郑重其事他说。
“对,我不能,”他也同样郑重其事他说,“不过还得考虑到布鲁姆企业公司。表演时候发生的事全世界都看得一清二楚,对失重场来说)这可是糟糕透顶的广告。把事情加以澄清是很重要的)这也就是我要求见你的原因。”
“哦?”
“假如我是个思想敏捷的人,、我当时就会弄明白埃德所说的台球在失重场中会缓缓上升那番话纯粹是无稽之谈。决不会如此!要是布鲁姆不那样藐视理论,要是他不那么固执执,他应该明白那光柱的含义。在失重场里,意味着质量的丧失。任何无质量的物体只能作一种运动。”
“那是什么?”
“以光速运动。试想,一个象台球那样大的物体,又具有光速,该有多么大的能量。它在千分之一秒内就穿出了大气层,现在也许仍在宇宙中飞行,只到某一天撞到某个天体上,恐怕还会砸出一个大的陨石坑。”
“你刚才说的光柱的含义?……”
“那哪是什么强紫外线。那是空气分子进入失重场后,获得大量能量,不断逸出的结果。但它们运动的动能却转化为能量辐射。因为新的分子不断在飘游进去,又都达到了光速并再冲脱出来,因而这辐射光柱是持续不断的。”“那么能量也可以持续不断地产生出来啦?”
“一点儿不错。这就是我们必须向公众阐明的东西。反引力主要并不是一种运送宇宙飞船或使机械运动革命化的手段,而是取之不尽的免费能源,因为可以把产生的部分能量再转用于维持场的功效)使局部宇宙永远保持平展。埃德。布鲁姆并不知道他发明的不仅仅是反引力装置,而且是首次研制成功的第一流永动机它能毫无成本地制造能。”“那么,”我对他说、“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被那个台球打死,是这样吧?教授?它可能向任何方向冲出来?”
普利斯说:“对。任何光源均以光速向各个方向漫射出无质量的光子。灯可以照亮四面八方,就是由于这个缘故。重场冲出来的空气分子也是奔向四面八方,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会发出辐射。但是台球只是单一的一个物体,它可以向任何方向冲出,然而它毕竟只能朝某一个方向,某个它任意选择的方向冲出来。这个偶然的方向恰巧就是使它打中埃德的方向。”
事情就是如此。接下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人类获得了免费能源,所以世界才会成了今天的样子。布鲁姆企业公司董事会任命普利斯教授负责这项开发研制工作,他终于象当年的爱德华.布鲁姆一样豪富、一样显赫了。除此之外,普利斯还有那两项诺贝尔奖。
只不过……“我不断地思索。光子从光源冲向四面八方,是因为它们是一瞬间形成的,在选择运动方向上自然没有理由厚此薄彼;空气分子从失重场冲向因面八方/是因为它们原是从四面八方进入失重场的。
可从特定方向进入失重场的单个台球又会怎么样呢?它冲出来的时候是方向不变呢还是可能冲向任意方向呢?
我作了周密的调查。但是理论物理学家们似乎都拿不准,在布鲁姆企业公司里,我也查不到曾作过这方面实验的档案记录,而该公司又是研究失重场的唯一机构。有一次,、公司里有人告诉我测不准原理决定了一个从任何方向进入场中的物体会随心所欲地飞出去,可那他们为什么不进行实验试.试呢?
那么,会不会是……
会不会是普利斯的头脑一度也曾敏捷地思维过呢?会不会是在布鲁姆力图施加于他的压力下。普利斯突然悟出了点什么呢?他一直在研究失重场周围的辐射现象,他可能已经摸清了它的成因,肯定了任何进入该场的物质都将以光速运动。
那他为什么一言不发呢?
有一点可以确定,普利斯在球台旁边所做的一切都绝非会是偶然的。他是个行家,台球准确无误地干了他想让它干我眼看着他把球打出去。我眼看它从球桌边沿弹回去,对准特定的万同亘朗夫重场滚过去。
事故?
巧合?
谋杀?……
《阿西莫夫中短篇科幻作品集》
法律之争
蒙提·斯台恩通过妙巧的诈骗手段,窃得了十多万美元,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他是在过了法定期限之后某一天被逮捕的,这一点也是没有疑问的。
是他在此期间逃避逮捕的方式,使纽约州上述斯台恩一案成为划时代的案件,而且影响深远。它把法律带到了第四度空间。
因为,你瞧,在犯了诈骗罪窃取了十多万元巨款之后,斯台恩不慌不忙走进了一架时间机器——这也是他非法占有的——并且把对七年零一天的控制装置调置到未来。
斯台恩的律师的解释很简单:在时间里藏身和在空间里藏身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如果在七年限期之内警方都没有发现斯台恩,那是他们活该倒霉。
地方检查官指出,法定的期限不是为在法律和罪犯之间做儿戏用的。它是为保护罪犯免除惧怕被捕、无止无休地耽惊受怕而制定的仁慈的措施。对某些罪行来说,在一定时间内,恐惧中的恐惧(姑且这样说吧)可以看作是一种足够的惩罚。可是斯台恩,检察官坚持说,并没有经历过这样恐惧不安的时刻。
斯台恩的律师仍旧不为所动。法律并没有说到测定罪犯害怕和痛苦程度的问题。它只是规定了一个期限。
检查官说,斯台恩并没有度过这个期限。
辩护人声称,斯台恩现在比犯罪的时候年长了七岁,因此已经度过了这个期限。
检查官对这个说法提出疑问,辩护人出示了斯台恩的出生证。他生于二九七三年;在他犯罪的时候,即三零零四年,他三十一岁;现在是三零一一年,他三十八岁。
检查官高声叫道,斯台恩在生理上不是三十八岁,而是三十一岁。
辩护人尖锐地指出,只要认定了一个人有足够的智力,法律就承认法定年表的年龄,只需用现在的日期减去出生的日期就可求出这个年龄。
检查官吏得越来越激动,他发誓说,如果允许斯台恩消遥法外,法典上的法律条文将会有一半变为一纸空文。
那么就修订法律吧,辩护人说,把在时间中旅行写进去;不过在法律修订之前,请按现有的条文执行。
法官奈维尔·普列斯顿用了一个星期来考虑,然后下达了他的决定。这在法律史上是个转折点。
一些人怀疑,法官普列斯顿用那样的措词写下他的决定,是不是因为一时心血来潮而改变了他思考问题的方法。这实在有些令人遗憾。
因为决定的全文是:“在时间内躲避拯救了斯台恩。”①
【① 此句原文系双关语,既是“在时间内躲避”,又是“及时的躲避”。】
《阿西莫夫中短篇科幻作品集》
啊,巴顿,巴顿!
他穿的那套晚礼服让我看走了眼,没能瞬间认出是他,还以为真的来了位当事人。当时我对本周以来这第一位顾客欣喜异常,根本没顾得上细想:早上9:45怎么还有人穿着晚礼服?尽管此人的袖子短得使手腕露出足有六英寸,尽管在裤管和袜子之间还空出了一大截,我还是只顾着殷勤接待。
但我马上瞧见了他的面容——这正是我的奥托舅舅!
“啊,是您,舅舅!”你们只要曾经见过他一面,就能在任何地方认出他来。
从五年前《时代》杂志在封面上登出他的尊容以后,至少有两百名读者写信给编辑部赌咒发誓说对他的相貌永世难忘,其中多数人甚至为此恶梦不休。
知道我舅舅的全名吗?好吧,他叫奥托施梅里马依,是我妈妈的嫡亲弟弟,我的名字则是加里斯密特。
“加里,我的孩子,”他说,他的胸腔发出的声音宛如呻吟。
这一切令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问:“您穿着晚礼服干什么?”
“这是租来的。”舅舅回答说。
“是啊,不过为什么一大清早就穿呢?”
“难道现在已经是早上了吗?”他失神地四处张望。
当我终于使他确信眼下已是上午时,他才得出结论:也许他已在大街上晃悠了一整夜。
他用手在额头上捋了一把说:“我心烦意乱,加里,全怪那宴会……”
他的手在空中挥动,然后又紧攥成拳,砰砰捶在我的桌上,好似榔头在打桩。“
够啦!以后一切我都将自己来干……”诸如此类的声明,我舅舅已作过不止一次。
话得从“施梅里马依效应”讲起。1966年他就发明了这个效应,有关这一点也许你们知道得并不少。简单说来,他发明了可以用人脑的生物电流(更具体说,是大脑细胞周围形成的电磁场)来控制继电器。他多年苦心钻研,想把它用于长笛,使长笛只需通过意念就能奏。长笛是他的爱好,是他的生命,这将是音乐领域的一大革命。今后任何凡人都能演奏长笛,既不需音乐天赋,也无需苦练技巧。谁想演奏就能演奏。
五年前,有人利用这种效应建立了超声波场,能反过来使脑细胞剧烈震荡,使大脑完全崩溃。能在二十步开外闪电般地杀死一头老鼠。他们声称对人也具有相同效果。
此人获得了上万美元,而康索里公司的老板则赚了上百万,因为政府买了这项专利。
那么我的奥托舅舅呢?咳,他仅仅被登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而已!
在这以后,所有认得舅舅的人,都注意到他显得郁郁寡欢。有些人想,这是因为他连一丁点好处都没能捞到;另一些人则认为,他是因为这个伟大的发明被变成杀人武器而痛心疾首。
其实这些看法全是胡扯蛋!舅舅仅仅是为了长笛。长笛是舅舅的一切,可怜的奥托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