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长夜仍未过去。
最大的一个帐篷里灯火通明,唐麟已将他这一组所有的人都召集到这里来,小方也不例外。
这时距离冯浩的暴死已有四个多时辰。小方已睡过一觉,别的人却显得没有他幸运,每个人看来都很劳累疲倦。
唐麟的眼中布满血丝,神情却还是很镇静。
“我们已分批出去搜索过,附近三十里之内,绝无人迹。”
他说得极有自信,他派出去的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是专家,如果他们说这附近三十里中没有人迹,谁也不会找出一个人来。
“所以杀死冯浩他们的凶手,必定就是我们这队伍的人,现在一定还留在队伍里。”
唐麟的声音冰冷:“这队伍中能杀死他们五个人的并不多。”
“五个人?”小方脱口问。
“是五个人。”唐麟冷冷道:“你睡觉的时候,又死了两个,你一定睡得很熟,所以连他们死前的惨叫都没有听见。”
小方不再说话,也无话可说。
唐麟道:“他们五个人的来历不同,武功门户也不同,更没有同时与人结仇,所以他们的死,绝对不是仇杀。”
可是杀人一定有原因,有动机。
杀人的动机,通常只有两种——财、色。
唐麟道:“他们被杀,一定是因为有人想动我们这批货。”
驼子直到这时才开口:“货物已经被人动过,而且有十几包货都已被人割开,想必是因为那个人先要看看这些货是不是值得他动手。”
“如果是你,你认为是否值得?”
“绝对值得。”
“这批货一个人虽然搬不走,但是他如果能将我们一个个全部暗杀,货就是他的了。”
唐麟的目光始终没有正视小方:“现在我们虽然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我们一定能查出来,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的来历我们都已调查得清楚。”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还有人是例外。
小方就是唯一的例外。
唐麟道:“在凶手还未查出之前,我们暂时留在此处,谁也不许离开队伍。”
他忽然转过头,用一双满布血丝的眼睛盯着小方:“尤其是你,你暂时最好不要离开你的帐篷一步。”
小方还是无话可说。
这些事都是在他到后才发生的,无论谁都难免要对他怀疑。
唐麟也已不再掩饰这一点:“你最好现在就回到你的帐篷里去。”
小方刚准备走,想不到居然有人替他说话了。
加答一直想说的,想说,又不敢说,现在才壮起胆子。
“不是他,他不是。”
“不是什么?”
“不是你们说那个人,我不是瞎子,他杀了人,我看得见。”
“你看得见。”
“我跟他,他跟我,就好象一个人跟一个人的影子,一直在一起。”
唐麟冷笑:“你抱着马沙的尸体痛哭流涕时,你也看见他在哪里?”
加答不说了。
他只有一根肠子,一很从嘴巴通到底的肠子,看见了就是看见了,没看见就是没看见。
唐麟用一只青筋已暴出的手揉了揉他那双发红的眼睛:“我的话已经说完了。我的意思你们一定全都明白。”他挥了挥手:“你们走吧!”
每个人都走了。
小方走得最快,因为他知道有人在等他,可以给他安慰。
他刚走入他的帐篷,刚看见蜷伏在毛毡中的波娃,就听见一声惨呼。
这次他没有睡着,这次他听得很清楚,惨呼声就是从他刚才离开的那帐篷中传出来的,而且就是唐麟的声音。
唐麟已经死了,等他们赶回那帐篷时,唐麟已经死了。
一柄雪亮的剑,从他的前胸刺入,背后穿出。
一剑穿心而过。
帐篷里依旧灯火通明。
一击致命、一刺穿心的那柄剑,依旧留在唐麟的尸体上。
雪亮的剑,亮得就像是眼睛。
——初恋时少女的梦眼,黑夜中等着捕鼠的猫眼,饥饿时等着择人而噬的虎眼,准备攫鸡时的鹰眼,噩梦中的鬼眼。
如果你能想象到这几种眼光混合在一起时是种什么样的光芒,你才能想象到这柄剑的光芒。
地上也闪着光。
不是这柄剑的亮光,而是一种暖昧的、阴森的、捉摸不定、闪动不停的寒光。
发出这种闪光的,是十三枚暗黑光的铁器。刚才被召集的人现在大半都已回来,其中有很多人的眼睛却很利。
可是他们虽然能看得出发光的是什么,却看不出它的形状。
其中难免有人想捡起一枚来看看,看清楚些。
驼子忽大喝:“不能碰,碰不得!”
只可惜他说得已经慢了些,已经有人捡起了一枚。
他刚捡起来,只看了一眼,他的瞳孔就已突然涣散。他的脸就已开始变色,变成一种暧昧的、阴森的死灰色,嘴角同时露出一种诡秘而奇异的笑容。
每个人都在吃惊地看着他这种变化,他自己却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
他还在问:“你们看我干什么?”
这句话只有七个字,说出了这七个字,他的脸就已完全扭曲变形,他的人就好像一个忽然被抽空了气的皮球,忽然萎缩、倒下。
他倒下时脸已发黑,死黑,可是那种诡异的笑容却还留在他脸上。
他已经死了,可是他自己好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他好像还觉得很愉快。
别的人却已全身发冷,从鼻尖一直冷到心里,从心里一直冷到足底。
有些见闻比较广的人已经看出来他是中了毒,却还是想不到他只不过用手捡起一样东西来就会中毒,毒性竟发作得这么快。
只有几个人知道他捡起的这样东西,就是蜀中唐门威震天下、令天下英雄豪杰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
小方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
他不但知道这种暗器的可怕,也知道这柄剑的来历。
“这是魔眼。”
驼子拔出了尸体上的剑,剑锋上没有留下一滴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只有一点暇疵,看来就像是一只眼睛。
“魔眼!”有人忍不住问:“什么是魔眼?”
“这柄剑的名字就叫做魔眼,是当今天下最锋利的七柄剑之一。”
名剑就像是宝玉,本来是不应该有暇疵的。
这柄剑却是例外,这一点暇疵反而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
驼子轻抚剑锋;眼中也有光芒闪动。
“唐麟虽然是蜀中唐门的旁支子弟,却是唐家可以数得出的几位高手之一,他的出手不但快而准,而且还练过峨嵋的仙猿剑。”
唐麟用的是柄软剑,平时皮带般围在腰上,他拔剑速度也和他的暗器同样快。
他的手经常垂在腰畔,只要手一动,腰上的软剑就会毒蛇般刺出。
可是这一次他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对方的剑就已穿心而过。
这剑实在太狠、太快。
他们彼此了解,都知道这队伍中的人谁也使不出如此犀利迅速的剑法来。
他们以前也从未见过这柄剑。
凶手是谁?剑是谁的?
驼子忽然转过头,盯着小方。
“我想,你一定也听说过这柄剑的来历。”
“我听说过。”小方承认。
“这柄剑是不是已经落入一个姓方的年青剑客手里?”
“是。”
“这个姓方的人是不是方伟?”
“是。”
驼子独眼的光芒忽然收缩,变得像是一根针、一根刺,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就是方伟?”
小方道:“我就是。”
这句话说出,每个人的瞳孔都已收缩,心跳都已加快,掌心都已沁出冷汗。
帐篷里立刻充满杀气。
小方仍然保持镇静。
“这柄剑是我的,我的出手一向不慢,要杀唐麟也不难。”
心跳得更快,有几只带着冷汗的手,已经悄悄地握起兵刃。
小方却像是没看见,淡淡地接着道:“只不过这次如果真是我杀了唐麟,我为什么将这柄剑留下来?难道我是个疯子?难道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杀了他?”
他叹了口气:“这柄剑我得来并不容易,我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的,不管那个人是死是活都一样。”
驼子忽然大声道:“有理。”
他的目光已从小方脸上移开,从他属下的脸上慢慢地扫视过去。
“如果你们有这么样一把剑,你们杀人后会不会把它留下来?”
没有人会做这种事,就算是第一次杀人的凶手,也不会如此疏忽愚蠢大意。
本来已握紧兵刃的手又放松了。
小方也不禁松了口气,他忽然发觉这驼子不但明理,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一直都在暗暗保护他。
驼子又道:“但是凶手也绝不会是我们这队伍中的人,这里没有人能一剑杀死唐麟,也没人能从你手中夺走这柄剑。”
小方苦笑道:“我已经有两三天没有看到过这柄剑了,你应该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这柄剑并不在我手里。”
驼子立刻问:“怎么会不在你手里?在谁的手里?”
小方没有回答。
他想到卫天鹏,想到了水银,想到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
他甚至想到了卜鹰。
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死唐麟的凶手,却又不太可能。
在这片几乎完全没有掩护物的空旷沙漠上,无论谁想要偷偷地侵入这帐篷,杀了人后再偷偷地溜走,是不可能的。
他也相信这一组人的能力,如果附近有人走动,他们绝不会查不出来。
除非凶手已混入了这队伍,而且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这队伍中每个人彼此都很熟悉,别的人要混进来,好像也绝无可能。
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释,所以他只有闭着嘴。
驼子居然也没有追问,只告诉他:“在凶手查出来之前,你还是不能离开,这柄剑你也不能带走。”
小方又叹了口气:“在凶手查出来之前,就算有人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
他说的是真心活。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