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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流行病系列 iii)-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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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了不要管我。”阿修冷冷地说。
  
  “我怎麽可能见死不救?”布莱德试图拉起阿修,却被阿修用力地甩开:“我说了不要管我!!不要插手我的事!!你根本什麽都不明白,你这个白痴!!”
  
  “不要再以爲你是什麽圣人!我不需要你的帮忙!你插什麽手?我叫你不要管我,你听懂了吗?”阿修发狠骂布莱德:“滚开!”
  
  阿修一个人坐在墙边的情景仍深深烙印在布莱德脑海里。
  
  布莱德抱著头,摇了摇头。
  
  总是以助人爲快乐之本的他,却连自己的好朋友都帮不了。
  
  呸,什麽好人。
  
  他又站起身,转开花洒。冷水哗啦啦照头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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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幻想 (1)

  “也许在他的灵魂里有著一个燃烧的火炉;然而无人前来取暖,过客只瞥见从烟囱升起的一缕青烟,匆匆路过。”——文森·梵谷
  
  第三章—幻想
  
  1
  
  凌晨一点钟,唐顺锦从自己的办公桌站起来,把听了一整晚,播放著提神音乐的耳机取下,关掉了电脑,起身去把咖啡杯洗净,拎起装有手提电脑的背包,离开了近乎无人的公司。
  
  踏出公司大楼,午夜冰凉的空气沁入骨肉,他不禁打了个冷颤,匆忙快步走到停车场取车。
  
  停车场里四下无人,只有几盏灯亮著,煞是可怕。顺锦环视了一下四周,忽然发觉这不正是鬼故事容易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吗?现在又只有他一个人。
  
  想著想著,他背脊都发毛了,连忙加快了脚步,只求快点看到自己的车子。
  
  一打开车门,进入车子,把车锁上之後,他惊惶的感觉才舒缓了一点。
  
  他拉开了几个领口的纽扣,拉了拉倒後镜,可见自己的倒像,双眼无神,脸色蜡黄,黑眼圈发紫,整个人像鬼一样。
  
  顺锦摇摇头,发动引擎,驾车出了停车场,往水哥野味档的方向开去。
  
  水哥野味档营业到深夜,专门招待半夜肚子饿又嘴馋的夜鬼,三更半夜仍留著一柴薪火,烧、炖、焖、煮著一碗又一碗清香甘甜的蛇汤,一煲又一煲暖入心脾的药材炖果狸,在到了深夜就显得清静的巴刹旁边,仿似夜里路上人的中途客栈,饱餐一顿,才好上路。
  
  虽然已是凌晨,档口里还是坐了零零散散几个客人。
  
  “顺哥,来客鳄鱼炒木耳?”才坐下,老板就殷勤地上来招待。顺锦已经是这里的熟客了。
  
  “好,来一客吧。还有——”顺锦还没说完,老板就很爽快地接上:“一支皇帽,大瓶装,马上来!”
  
  顺锦朝老板水哥笑了笑,水哥早就摸透了顺锦来这里的消费模式。
  
  未几,热腾腾的鳄鱼炒木耳上桌了。香味特别地惹人垂涎,白色的鳄鱼肉片和姜片、木耳,淋上花雕酒调味的浓稠酱汁,表面滑亮亮的,无比诱人。顺锦夹了点白饭,配上鳄鱼肉片,一口吃下,滋味无穷。
  
  接著又喝了一口啤酒,清凉的口感,凉下一团胸腔的闷火。
  
  一口白饭一口鳄鱼片,再一口啤酒,顺锦就这样吃完了一餐宵夜,水哥还热情地送上一碗椰子炖鸡汤,椰肉、枸杞和鸡肉的鲜甜味混在一壳精华,一口接一口马上就喝光了。
  
  此时野味档的客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顺锦一个人。水哥搬了张椅子坐在顺锦旁边,也陪顺锦喝起来。
  
  “今天又过得不怎麽好?”水哥问道。
  
  “还不是那样,做死一份粮。”顺锦擡眼望了望水哥:“工字不出头,还是水哥你好,自己做老板。”
  
  “来,干一杯!”顺锦不等水歌接话,就把酒杯举起,水哥也举起酒杯,和顺锦的杯子碰在一起,再一口饮光杯里的酒。
  
  然後又不知怎的顺锦叫多了一打啤酒,才一下功夫,顺锦就开始感到全身燥热,脑袋晕眩,视线模糊。
  
  水哥也差不多了。
  
  “喂我说水哥你……搞野味的,是不是自己吃过很多山珍海味?”趴在桌上,顺锦醉醺醺地问水哥。
  
  水哥摇了摇头,拍了拍胸口:“我什麽都吃过,但有一种肉我没有吃过。”
  
  水哥凑近顺锦,故作神秘状说:“你知道是什麽肉吗?”
  
  “什麽肉?人肉?”顺锦脱口而出。
  
  “哈哈哈!”水哥闻言仰头大笑,笑完才喘著气说:“你真会开玩笑!不过我真的没有吃过人肉!”
  
  “我也没吃过。”顺锦皱眉道。
  
  “那……要不要试试看?”水哥晃著脑袋説道:“吃吃看人肉的滋味?”
  
  “听説人肉有灵力,吃了延年益寿。”水哥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
  
  顺锦也跟著哈哈大笑起来。
  
  都快早上五点了,顺锦才回到家里。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驾车回到家里,一切模糊而空白。他连衣服也没有脱,就直接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第二天他准时上班,顶著一颗仍有点晕眩的脑袋。
  
  但是顺锦有让自己清醒的法宝——咖啡和音乐。他套上耳机,炸著自己喜欢的音乐,喝著一杯超浓的咖啡乌,喝完一杯再一杯。果然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望著电脑里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号码,顺锦不知不觉又度过了几个小时。他发现咖啡杯又空了。他揉了揉太阳穴,擡起头。
  
  办公室里大家都在埋头苦干;他看见女经理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讲著电话,她的手部皮肤皱巴巴的,青根浮现,身材像个纸片人,眉毛弯得很不自然,脸部的皮肤却像塑胶一样光滑——听説女经理有打肉毒肝菌素试图回春。
  
  那肉嚼起来一定像吃塑胶一样硬邦邦的,顺锦突然想到。
  
  似乎发现了顺锦在看她,女经理突然用力地把玻璃隔间的窗帘拉上,隔开了顺锦的视线。
  
  接著一同事突然站起来,大摇大摆地朝厕所走去。同事那肥腾腾的臀部像两陀沙包,随著他的脚步,摇啊摇。那里面应该有几斤肥油。
  
  吃起来一定很费劲又肥腻。顺锦皱眉。
  
  他望了眼办公室里的人,不是看起来乾巴巴,太老,就是太多耳洞,饮食习惯太重口味。打量完公司里的人,他忽然自顾自地轻笑起来。
  
  想看看这些人的肉的滋味,挺好玩的。
  
  顺锦耸耸肩,不以爲意地继续工作。
  
  不知不觉,就晚上十点了。
  
  “顺锦,我男朋友来接我了,你也别加班加太迟了。”女同事关心地说道,然後离开了办公室。
  
  顺锦点点头,又对著电脑继续工作。
  
  这天他的状况不是那麽好,可能昨晚喝太多的缘故。晚上11点,顺锦终于开始感觉到疲倦得受不了,马上起身关掉电脑,到停车场去。
  
  在停车场里他见到巡逻的保安,点头示意。
  
  皮肤太黝黑,煮起来应该不是那麽好看。顺锦默默地驾车回家。
  
  回家冲了个凉,顺锦在镜子面前换上睡衣。
  
  瞥见镜子里的自己,顺锦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念头。他迟疑了一下,把裤子穿好,坐在床沿,望著镜子里的自己良久。
  
  其他人的肉都不适合他胃口,唯有他自己的肉,最适合。
  
  吃掉自己的肉,要不要试试看?
  
  镜子里的他,肥瘦适中,没有打过耳洞没有穿过鼻环、肚脐环,没有刺青,年轻又已发育成熟,饮食习惯当然就是他喜好的那样。
  
  最完美最适合他口味的人肉。
  
  切一块下来拿去爆炒应该会很好吃。他望著镜子里他赤裸的上半身,盯著二头肌出神。
  
  “先切一小块下来先试试吧。”不知何时脑里冒出一把微弱的声音。
  
  “反正肉会自己长回去的。”声音说著,就像在他耳边轻声耳语著。
  
  他的神经整个紧綳起来。
  
  “切吧,切吧。试试看嘛。”声音继续在他耳边冒出来。
  
  “不。”顺锦摇了摇头,人肉尚不可吃,何况是吃掉自己那麽疯狂的念头?
  
  一定是昨晚喝太多了。
  
  顺锦揉了揉额头,关灯,入睡。
  
  梦里他再度梦见了镜子里上半身赤裸的自己。他怔怔地望著镜子出神,然後不明所以地拿刀切了一小片二头肌的肉,血汩汩地流出。
  
  但是他却闻到极其香甜的味道。那是他自己的人肉,不知何时已经煮熟了,在手里。
  
  他饥饿难忍地一口咬下去。鲜美的肉汁在嘴里喷洒出来,嚼劲十足的肉片,简直是人间美味——哦,不,是人体美味。
  
  是自体美味。
  
  只有他的肉才那麽好吃。他狼吞虎咽地继续吃著不知爲何自己重新添加的人肉。
  
  吃到一半,他擡头往镜子一看,猛然发现自己整个人只剩下白骨。
  
  他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满头大汗,开灯察看了自己的身体,一块肉不都缺。他重新上床,却辗转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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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幻想 (2)

  2
  
  那念头从此一直在顺锦的脑海里盘踞不去。而且想要实行的欲望越来越强烈。
  
  已经几个月了,那把说“吃吧,把自己吃了吧”的声音,在脑海里像生了根的小树,根越伸越深入他的大脑,紧紧地抓著他的脑干。
  
  镜子里的他全身赤裸。
  
  摸著带有弹性的手臂肌肉,顺锦像个专门测量肌肉的精密专员,伸出食指轻轻地压著右手臂,顺著微微隆起的肌肉綫条划上再往下。
  
  他专注地望著自己的手指,眼睛紧紧跟随著手指滑动的方向,一言不发,双眉紧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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