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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传-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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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卡尔卡索纳》中,荣誉梦像一匹骏马向天外奔驰而去,光辉灿烂地悄悄消失。但是在《八月之光》中,骏马和光荣都已完全属于过去:海托华认为他的祖父已经体现和耗尽了当英雄的可能性,而他一定要比“自己担心”的模样“勇敢些、善良些”。他学祖先的样,迁居杰弗逊,那是祖父去世的地方。在那里,他努力在梦幻和想象中捕捉自己恐怕一辈子也无法亲身体验的光荣。但是,他分享到的光荣是间接而贫乏的,因此并不解他对光荣的饥渴;由于不解渴,他不得不一再重复;每天黄昏时分,他独坐在渐暗的房子里,头脑里盘旋着当年祖父率领一支骑兵进入杰弗逊的情景。他全身心地集中在这些时刻,自己变成了回忆活动,这时,生命之流停滞了,天职、信念和妻子都不要了——他只求能遁入“家族中曾有人勇敢地挑起时代重担的年代”中去。
    经过几次三番的努力,福克纳改掉盖尔·海托华的故事的题目和重心。
    《黑屋》成了《八月之光》,莱娜·格鲁夫成了中心人物,海托华徘徊在苦恼的白日梦中,莱娜则相反,平静地活动在自己的天地里。福克纳后来说,“她从来没有片刻的困惑、恐惧、惊慌。”她的大部分经历就是贫困和遗弃,然而她随遇而安、镇定自如,甚至不知道自己不需要怜悯,她虽然是一个没有结过婚的母亲,生活在一个老式社会里,却毫不感到羞辱。她知道“自己命中该有丈夫,该有儿女”,她就找丈夫,正如她等待肚子里的孩子出生一样,不慌不忙,也不大惊小怪。
    莱娜在《八月之光》,是福克纳笔下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开端。我们第一次看见她是在8 月“闷热、蔫蔫、寂静的”下午,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坐在毫不起眼的骡车上——像是一连串轮子吱嘎作响、耷拉着耳朵的神仙下凡——她从阿拉巴玛州一个“老远的地方”,快到达杰弗逊了,拖着身孕,寻找逃走的丈夫。在她周围,是一个节奏缓慢而从容的农业的南方,那是一个古老的世界,“她飞快地扫视一眼,天真无邪、意味深长地”,便尽收眼底。福克纳故意用她来唤起对济慈的《希腊古瓮颂》中的田园世界的联想。
    在她所属的现实世界中,她是一个风尘仆仆的农妇,但是在福克纳创造的世界中,她“像古瓮画面上流动不已、却一无进展的东西”。
    莱娜·格鲁夫为福克纳试图建立的模式,提供了第二根主线;自从她登场以后,小说更加有的放矢地展开。她为福克纳提示了一个同开始相匹配的结局,但是始终没能提供他所需要的复杂性,这将由另一个角色乔·克里斯马斯来提供。乔可说是福克纳笔下重要角色中一个自身矛盾最大、命运最惨的角色。他不知道目己的身世,也不知道将来的命运如何,虽然想到这些,他就惊恐不安。他受女人们的伤害,又害怕留下子息,随时想到的只是自己的生活,像“一筐鸡蛋似的”生活。他奔跑在空荡荡的走廊上、在“千百条蛮荒而寥落的街道上”寻找太平(“太平才是我要的”,他对自己这样说)。
    但在生活中却经历了一桩又一桩可怕的暴行。他说:“我要出事了”,“得干点儿什么”,终于既杀了人又遭人杀害。
    乔·克里斯马斯一出场便主宰了整部小说,一方面由于他所代表的东西,另一方面因为他的故事需要大量配角:海因斯一家、麦克伊钦一家、乔安娜·伯登和珀西·格里姆。乔·克里斯马斯既有盖尔·海托华一生的凄怆悲凉,又有莱娜·格鲁夫的滑稽可笑;此外,还增加了一个“不明自己身世”,而且“毫无可能弄清自己身世”的个人的悲剧。福克纳对种族问题的关心,以前有过表露,以后还会表露,不仅见诸《押沙龙,押沙龙!》和《去吧,摩西!》中,还表现在40  年代的书信和50  年代的演讲中。不过,在乔·克里斯马斯身上的表现既洋溢着激情、又充满了艺术性。这也部分地说明,何以随着他的出现,整部小说的辞藻显著地变得浓艳起来。福克纳用辞浓艳的另一个目的是把乔·克里斯马斯写成一个想入非非的英雄人物,同周围世界的关系无时无刻不处于紧张状态中。后来在写《押沙龙,押沙龙!
    》中的托马斯·塞特潘和《去吧,摩西!》中的艾克·麦卡斯林时,他也为了同样目的而采用浓艳的辞藻。托马斯·塞特潘没有称职的父母,没有遗产可继承,可是设想并追求一个宏伟的计划。艾克·麦卡斯林献身于一套抽象的原则,有遗产继承,但觉得非放弃不可。乔·克里斯马斯六亲无靠,只好拥抱抽象的命运;但由于他比塞特潘或麦卡斯林更加矛盾重重,他对待一切都怀着矛盾的心理。福克纳从来没有把他所体会到的男人对待女人的态度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之间的关系写得如此坦率。
    他在昆丁和杰生身上和在金鱼眼和霍拉斯身上所发现的,在乔·克里斯马斯身上都体现了。乔和盖尔·海托华一样,寻找的太平显然是逃避现实的太平。乔渴望的太平是解脱,不是休养生息。
    小说开始后不久,福克纳便把莱娜联想成希腊古瓮,兼有动与静、生命与艺术的寓意。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他把海托华联想成“典雅沉静的花瓶”,可以躲进去“逃避生活的风暴”。乔·克里斯马斯则介乎二者之间,作家把他联想成一只影射腐烂和死亡的骨灰缸,不是生命和艺术,也不是隔绝和隐遁。
    虽然男人都威胁、侮辱乔,乔仍觉得女人可怕、可憎。麦克伊钦夫人的“温柔和好意”在他看来是阴险,因为他认为她要吞噬他:“她千方百计逼得我哭,以为那样就可以得到我。”另一方面,博比明目张胆的淫荡既吸引他,又使他反感。情欲勃发时,他追求她;在恶梦中,把她同“掉入无底深渊”联系在一起。岂止是吞噬,他把女人同腐烂联系在一起,他听说女人“每隔一段时间,必然有周期性污物流出”,便说:“原来如此!我受不了,我的生命和爱情容不得它”。后来,独自在树林里,他仿佛“置身在山洞里,看见形状优美的瓮从大到小排列在月光下,泛着白色。没有一只是完好的,只只有裂痕,从中渗出死亡颜色的臭水。他摸到一棵树,把胳膊撑在树上,看到月光下那成排的瓮,呕吐了。”最后,乔杀死了一个女人,接着被一个男人杀死。杀死他并割掉他的生殖器的珀西·格里姆是海因斯和麦克伊钦这两个嗜血的基督徒的翻版,年轻一些,但更加深刻地被扭曲。在他们的一意孤行中,我们看到一些力量早在毁灭乔·克里斯马斯以前已经在腐蚀着他,正如这些力量腐蚀过乔安娜·伯登那样。淫猥和丑行是他们两人用以理解大部分人的标准,包括每一个黑人和女人在内。既是和这两类人有着部分血统关系的后代,又受到他们的腐蚀,乔憎恶黑人的生育力,也讨厌女人的温柔善良和淫欲,因而转向男人的狂妄自大和对暴力的爱好。在这一过程中,他抛却把自己同欢乐和生命结合的种种力量,而转向把自己同禁欲和死亡相结合的种种力量。
    在乔·克里斯马斯的故事中,福克纳突出乔骨子里站在追杀、阉割他的那个世界一边,从而模糊了受害者与施害者之间的区别。在小说的前半部分,乔游移于“我要出事了”和“我得干点什么”之间。后来,在杀害乔安娜之前,他自言自语说:“我是非这样做不可,才做的”,谓语动词已经用了过去时态。“我非这样做不可,她自己也说过的。”在他犯下他认为是命运安排的罪行前的刹那间,他静候乔安娜扣动扳机,她的手枪里不多不少装着两颗子弹。他不看现场实景而凝视着“墙上的影子”,似乎在等待命运为他安排的一切——不仅制造死亡和阉割,而且遭受死亡和阉割。当死亡终于来临时,它不仅是“愿望的实现”,更是升华。死亡来自另一个嗜血的基督徒之手,此人念念不忘两件事:性欲和种族主义。珀西·格里姆和海因斯、麦克伊钦一样,深感黑皮肤、骚女人和丑行的强大威力对他的威胁和侮辱,尽管这些东西只是作为虚构的事物存在于他的扭曲的想象中。当盖尔·海托华终于恍然大悟地看清闯入自己生活的一张张脸时,这些人在他眼里大都是简单而独特的一个个混合体,或与生有关,或与死有关。乔·克里斯马斯的脸则不同,一方面因为它不可思议地同珀西·格里姆的脸有点相似,另一方面因为它像是一个迷惘、矛盾、只求生存但死却已成定局的走投无路的孩子的脸。
    福克纳没来得及把乔·克里斯马斯的故事写出来,或者说写进盖尔·海托华和莱娜·格鲁夫两人的故事里去,便因去弗吉尼亚和纽约旅行而中断,先是弗吉尼亚大学召开南方作家会议,邀请他参加。他本未犹豫不决,因为他不喜欢文人的集会和闲谈,再加埃斯特尔还患着贫血症,不适于旅行。他踌躇不决,直到哈尔·史密斯表示愿意承担旅费,并在弗吉尼亚接他,陪同前往纽约,他才接受邀请,于10
    月22  日动身去夏洛茨维尔。
    夏洛茨维尔会议的一大成功是确立福克纳嗜酒的名声。“比尔·福克纳来了,而且喝醉了,”舍伍德·安德森回忆道,“他不时露面,一下子就喝醉酒,随即又不见影踪。他逢人就讨酒喝,没人请他喝就自己买。”出席会议的人(包括埃伦·格拉斯哥、詹姆斯·布兰奇·卡贝尔、唐纳德·戴维森、艾伦·泰特(4) 、舍伍德·安德森和其他30  来个次要人物)无不喜欢和文人交往,福克纳则不然。一方面因为和文人闲谈使他觉得学识贫乏而自惭,一听人提到他是个“自学成材的诗人”,便像普鲁斯特(5) 笔下的青年画家那样,老觉得“自己没有资格从事文学生涯”。
    而且,谈文学使他想到“文字愚蠢”,思想缺乏生气,从而危及对自己的工作的价值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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