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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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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脏皆高者好高举措。五脏皆下者好出人下。五脏皆坚者无病。五脏皆脆者不离于病。五脏皆端正者。
  和利得人心。五脏皆偏倾者。邪心而善盗。不可以为人平。反复言语也。
  倪冲之曰。此总结五脏之形不同。而情志亦有别也。五脏者。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志意者也。故小则血气收藏而少病。小则神志畏怯。故苦焦心。大忧愁也。五脏皆大者。神志充足。故缓于事。难使以忧五脏皆高者。好高举措。五脏皆下者。好出人下。此皆因形而情志随之也。和于中则着于外。故得人心。善盗者。贪取之小人。语言反复。不可以为平正人也。
  黄帝曰。愿闻六腑之应。岐伯答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肝合胆。胆者筋其应。脾合胃。胃者肉其应。肾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
  倪氏曰。五脏为阴。六腑为阳。脏腑雌雄相合。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应于形身。阴内而阳外也。
  故视其外合之皮脉肉筋骨。则知六腑之浓薄长短矣。肾将两脏。一合三焦。一合膀胱。
  黄帝曰。应之奈何。岐伯曰。肺应皮。皮浓者。大肠浓。皮薄者。大肠薄。皮缓腹里大者。大肠大而长。皮急者。大肠急而短。皮滑者。大肠直。皮肉不相离者。大肠结。
  倪氏曰。五脏内合六腑。外应于皮脉肉筋骨。是以肺应皮而皮浓者大肠浓。皮薄者大肠薄。脏腑之形气。外内交相输应者也。
  心应脉。皮浓者脉浓。脉浓者小肠浓。皮薄者脉薄。脉薄者小肠薄。皮缓者脉缓。脉缓者小肠大而长。皮薄而脉波小者。小肠小而短。诸阳经脉皆多纡屈者。小肠结。
  邪气脏腑篇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皮脉之相应也。故皮浓者脉浓。
  脉浓者小肠浓。皮薄者脉薄。脉薄者小肠薄。
  脾应肉。肉 坚大者胃浓。肉 么者胃薄。肉 小而么者胃不坚。肉 不称身者胃下。胃下者下脘约不利。肉 不坚者胃缓。肉 无小裹累者胃急。肉 多小裹累者胃结。胃结者。上脘约不利也。
  (音窘称去声)
  倪氏曰。 、肥脂也。么、亦小也。约、约束也。胃有上脘中脘下脘。故胃下则下脘约不利。结则上脘约不利也。
  肝应爪。爪浓色黄者胆浓。爪薄色红者胆薄。爪坚色青者胆急。爪濡色赤者胆缓。爪直色白无约者胆直。爪恶色黑多纹者胆结也。
  朱氏曰。爪者筋之余。故肝应爪。视爪之好恶。以知胆之浓薄缓急也。五脏六腑。皆取决于胆。
  故秉五脏五行之气色。莫子瑜曰。胆属甲子。主天干地支之首。故备五行之色。
  肾应骨。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疏腠理者。三焦膀胱缓。皮急而无毫毛者。三焦膀胱急。毫毛美而粗者。三焦膀胱直。稀毫毛者。三焦膀胱结也。
  倪氏曰。太阳之气主皮毛。三焦之气通腠理。是以视皮肤腠理之浓薄。则内应于三焦膀胱矣。又津液随三焦之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三焦者。少阳之气也。本经云。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是以皮毛皆应于三焦膀胱。朱永年曰。经云 谷属骨。是肌肉之属于骨也。又曰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是骨肉皮毛。交相资生者也。故曰肾应骨。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
  黄帝曰。浓薄美恶皆有形。愿闻其所病。岐伯答曰。视其外应。以知其五内。则知所病矣。
  倪氏曰。六腑内合五脏。外应于皮肉筋骨。故视其外应。以知其五内。则知其所病矣。盖六腑之浓薄缓急大小而为病者。与五脏之相同也。
  卷六
  禁服第四十八
  属性:雷公问于黄帝曰。细子得受业。通于九针六十篇。旦暮勤服之。近者编绝。久者简垢。然尚讽诵弗置。未尽解于意矣。外揣言浑束为一。未知所谓也。夫大则无外。小则无内。大小无极。高下无度。
  束之奈何。士之才力。或有浓
  薄。智虑褊浅。不能博大深奥。自强于学若细子。细子恐其散于后世。绝于子孙。敢问约之奈何。黄帝曰。善乎哉问也。此先师之所禁。坐私传之也。割臂歃血之盟也。子若欲得之。何不斋乎。雷公再拜而起曰。请闻命于是矣。乃斋宿三日而请曰。敢问今日正阳。细子愿以受盟。黄帝乃与俱入斋堂。割臂歃血。黄帝亲祝曰。今日正阳。歃血传方。敢有背此言者。反受其殃。雷公再拜曰。细子受之。黄帝乃左握其手。右受之书曰。慎之慎之。吾为子言之。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其度量。内刺五脏。
  外刺六腑。审察卫气。为百病母。调其虚实。虚实乃止。泻其血络。血尽不殆矣。
  夫气合于天。天合于地。血合于水。外揣篇论九针之道。浑束为一。而合于天道。故篇名外揣。言天道之营运于外。司外可以揣内也。此篇以气血约而为一。候其人迎气口。外可以知六气。内可以验其脏腑之病。盖经脉本于脏腑之所生。而合于六气也。故曰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其度量。
  内刺五脏。外刺六腑。审察卫气。为百病母。谓邪之中人。必先始于皮毛气分。而入于络脉。从经脉而入于脏腑。故泻其血络。血尽不殆。盖络脉络于皮肤之间。乃气血之交会。故视其血络。尽泻其血。则邪病不致传溜于经脉脏腑。而成危殆之证矣。虚实者。血气之虚实也。盖邪在气。则气实而血虚。陷于脉中。则血实而气虚。故必审察其本末以调之。夫血脉者。上帝之所贵。先师之所禁也。藏之金匮。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故帝与歃血立盟。而后乃传方。篇名禁服者。诫其佩服而禁其轻泄也。莫子瑜问曰。此篇论约束气血为一。奚复引外揣而论。曰天与水相连。而营运于上下。水天之合一也。故曰如水镜之察。不失其形。外揣篇论九针之道。浑束为一。而合于天道。远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谓天地之合一也。天地相合。而水在其中矣。此篇论气血约而为一。应水天之相合。故引外揣而问者。补申明前章之义也。
  雷公曰。此皆细子之所以通。未知其所约也。黄帝曰。夫约方者。犹约囊也。囊满而弗约。则输泄。
  方成弗约。则神与弗俱。雷公曰。愿为下材者。弗满而约之。黄帝曰。未满而知约之以为工。不可以为天下师。未满而知约者。知气与血合。候人迎气口。以知三阴三阳之气。而不知阴阳血气。推变无穷。可浑束为一。而合于天之大数。故通人道于天道者。斯可以为天下师。约方者。约束血气之法。如约囊者。谓气与血合。犹气在橐龠之中。满而弗约。则输泄矣。故方成而弗约。则神与弗俱。谓血与气不能共居而合一也。满而弗约者。谓不知经治。脉急弗引也。约而为一者。脉大以弱。此血气已和。则欲安静也。
  雷公曰。愿闻为工。黄帝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
  愿闻为工者。愿闻血气之相应。而后明合一之大道。是由工而上。上而神。神而明也。寸口主阴。
  故主中。人迎主阳。故主外。阴阳中外之气。左右往来。若引绳上下齐等。如脉大者。人迎气口俱大。脉小者。人迎气口俱小。春夏阳气盛而人迎微大。秋冬阴气盛而寸口微大。如是者阴阳相应。是谓平人。
  若不应天之四时。而更偏大于数倍。是为溢阴溢阳之关格矣。此论三阴三阳之气。而应于人迎气口之两脉也。高子曰。人迎气口。谓左右之两寸口。所以分候阴阳之气。非寸关尺三部也。若以三部论之。
  则左有阴阳。而右有阴阳矣。
  人迎大一倍于寸口。病在足少阳。一倍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倍。病在足太阳。二倍而躁。
  病在手太阳。人迎三倍。病在足阳明。三倍而躁。病在手阳明。盛则为热。虚则为寒。紧则为痛痹。
  代则乍甚乍间。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紧痛则取之分肉。代则取血络。且饮药。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名曰经刺。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死不治。必审按其本末。察其寒热。以验其脏腑之病。(间去声数叶朔)
  此论阴阳之气偏盛。而脉见于人迎气口。及病之在气在脉。以证明血气之相应相合也。三阳之气偏盛。则人迎大二倍三倍。此气血之相应也。脉大以弱。则欲安静。此血气之相合也。痛痹者。病在于皮腠之气分。气伤故痛。气血相抟。其脉则紧。此病在气而见于脉也。代则乍甚乍间。乍痛乍止者。
  病在血气之交。或在气。或在脉。有交相更代之义。故脉代也。盛则泻之者。气盛宜泻之也。虚则补之者。气虚宜补之也。紧痛之在气分。故当取之分肉。代则病在血气之交。故当刺其血络。且饮药者。
  助其血脉脏腑。勿使病从络脉而入于经脉。从经脉而入于脏腑也。陷下则灸之者。气之下陷也。不盛不虚者。气之和平也。以经取之者。病不在气。而已入于经。则当取之于经矣。若人迎大于四倍。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者死不治。夫始言人迎大一倍二倍三倍者。此阳气太盛而应于脉也。后言以经取之。名曰经刺。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此阳盛之气。溢于脉中。气血之相合也。此以阴阳气之偏盛。病之在气在脉。以明气之应于脉而合于脉也。故必审按其本末。察其寒热。以验其脏腑之病。本者。以三阴三阳之气为本。末者。以左右之人迎气口为标。盖言阴阳血气。浑束为一。外可以候三阴三阳之六气。内可以候五脏六腑之有形。此阴阳离合之大道。天运常变之大数也。
  寸口大于人迎一倍。病在足厥阴。一倍而躁。病在手心主。寸口二倍。病在足少阴。二倍而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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