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说什么呢,大家都出门在外,互相照顾呢,你突然这么客气我还真有点不习惯。”
谭晴“呵呵”地傻笑着:“不管怎么说,我们四人能走到一起是缘分,虽然缘分这个词有点俗,但好像也没有更合适的词能表明我现在感激的心情了。”
“缘分”确实是个俗得不能再俗的字眼,被人用烂用透了,但对于那些偶然走到一起最终成为莫逆之交的人来说,再合适不过了。人的一生有无数个偶然,无数个缘分。我们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心仪的他(她),也许我们终其一生也难以想象,我们的幸福来自于某个意外,那样令人难忘的某个暴雨的上午,或某个晴朗的下午,某个肮脏的车站,或是人声鼎沸的闹市,来自于远离我们生活圈子的某个从没有过交集的人,在相遇的刹那,彼此凝视,心有灵犀……除了感谢缘分的降临,我们还能做什么?
我突然有点愧疚起来。老实说,我对谭晴并没有多亲热,倒是谭晴一直帮我做了许多事,曾像个“仆人”般帮我端茶倒水递手机。我对谭晴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很抵触她无意中表露的自大狂傲,接触多了才知道,她只是性子爽快,直来直去,偶尔耍点小心思,所作所为却都饱含着一片真心。
我暗暗决定好好和室友们相处,眼看着学校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们的缘分最长也只有四年,我不想追味的时候懊悔不已。
我自然举双手赞成,兰金陵对此也没有意见,吴芯照例一声不吭。可怜的吴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太久了,反应都麻木了。回想起大一上学期,吴芯虽然不大和宿舍里的人交流,每晚打给她的电话倒是不少,除了不爱和本宿舍的人说话,与别的宿舍关系倒是不错。那时候还挺阳光活泼的一个人的,今年阴沉了不少,寡言少语的,笑容也鲜见了。
“吴芯,你也去吧。”谭晴道。
吴芯:“你们三个去吧,我不舒服不想去。”
“去嘛去嘛,宿舍里的人都去了才好玩呢,你一个人在宿舍会寂寞的,来嘛,和我们一起。”谭晴使出她的杀手锏——发嗲,不知道对冷漠的吴芯管不管用。
吴芯依旧不领情,冷冷吐出两字:“不去!”
不愧是冷血的人!
我道:“谭晴,别热脸贴冷屁股了,你没听人家说不愿意去吗?让她一个人呆着呗,到时候我们三个一起,管她呢!”
谭晴为难的目光在我和吴芯之间来回穿梭。
“等等,我为什么不去?冲着你这句话我都要去!谭晴,我答应去可以吗?”吴芯愤怒道。激将法果然无时不刻管用,我暗笑。
“好的,好的!全体宿舍,出发!”谭晴粲然一笑。
“对了,谭晴,你想好去哪儿了吗?”兰金陵问。
“啊?还没想好呢,不如你们挑吧。记得别挑太贵的哦,我囊中有限。”
“知道了,知道了。”我和兰金陵双双道。
吴芯道:“要我说呀,就去绿萝酒,那地方不错,消费又不大,重要的是有帅哥表演。”
我好奇地看向吴芯:这家伙的心情怎么突然好转了?难道之前的悲伤都是装的?还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在意、惦念,往往也有个限度,在时间的良药之下,我们迟迟无法结疤的伤痕,也终有一天会愈合,然后伤好疤落,继续找寻下一个幸福的路口;只是在灯火阑珊的街角,寂寞的剪影之下,可曾记得那多年前,曾经痛彻心扉的伤?
这回换我不同意了,去哪里都可以,就是不能去绿萝。一想到自己曾对宋佳文有过那种“觊觎”之心,一股心虚瞬间冒了出来,生怕被别人发现了恶意嘲笑;兰金陵没吱声;听说有帅哥,谭晴倒是兴奋异常,大声嚷嚷着“我要看帅哥”;吴芯去绿萝的态度则十分坚决,难道是为了和我作对到底?
大家各不相让,最后决定举手表决。二比二的平局,难得吴芯和谭晴生平第一次站在同一条战线。
“怎么?怕了?一个小小的酒吧就把我们天不怕地不怕的沈红叶吓趴下了?”吴芯鄙夷地看着我。
我立马不服气道:“谁怕谁?去就去!”
兰金陵责怪地朝我瞥来一眼,我讪讪一笑。人家故意用激将法,我不答应也未免显得太窝囊了吧。
晚餐有了着落,转眼到了下午六点,早已做好准备的四个人浩浩荡荡出发了。这是第一次504宿舍的全体人员一齐行动。看着身边年轻的洋溢着笑的面孔,我微微有些感动,把所有纠结与不快全抛到了脑后。年轻真好,单纯真好,连快乐都来得如此容易迅即!
醉酒当歌,人生几何
一直隐隐害怕看到宋佳文的我,暗自庆幸他此刻并不在这里。
四人有说有笑地跟着服务员进了一个小包间。谭晴的兴奋劲一直处于饱满状态,我暗暗担心她会提前透支活力。
四支啤酒摆上桌,我看着除了啤酒、酒杯、筷子之外空无一物的圆桌,想着过生日没有蛋糕怎么行?于是借上厕所的时机,来到对面蛋糕店定了一磅的水果蛋糕。巧克力的就免了,太腻。服务小姐告知我无法立即拿到,最快可能要半个小时之后,我道声“行”,拿了小票,匆匆返回酒吧。
“我们都以为你掉厕所了呢。”谭晴打趣道。
我笑道:“夸奖,本人没那么瘦。”
“迟来的人罚酒,把你桌前的酒喝了。”吴芯说话了。
感情仇恨扯到酒桌上了。我皱眉看着面前满满一杯子黄色液体,心有胆怯。
“沈红叶不喜欢喝啤酒。”兰金陵解围,“不如我帮她喝吧。”说完拿起我的杯子。
我感激地看着兰金陵,小女子很多时候都可爱极了。
“不行,不行,”吴芯起身伸过长臂夺下兰金陵手里的杯子,“咚”地一声放到我面前,“不许替!一杯啤酒算什么?喝不死人的。让她喝!”
我暗自吐了口气,抓起面前的酒杯豪气道:“喝就喝!怕你不成?”仰头一饮而尽。
“好!好!”吴芯拍了两下手,把自己面前的酒也喝了。
这唱的哪出啊?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赫然发现吴芯的右手边已经摆上了一个空瓶。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不带这样喝的吧?菜还没上桌呢,先把自己灌醉了怎么办?人家好好的生日,你可别瞎搅黄了哦。
自从抓住了酒瓶子,吴芯的心情好像又回到了之前的郁郁寡欢,菜也不吃,只知道一个劲猛灌,期间还找各种借口让我陪她一起干;遇着这种情绪下的她,我哭笑不得,只得舍命陪君子了;兰金陵实在看不下去了,要撤掉那些酒,被吴芯一个眼神吓得讪讪收回了手;谭晴则在一边煽风点火,觉得我们这样闹腾挺刺激的,又让吴芯干完了一瓶。
生日蛋糕被我提过来了,完整地放在一边。酒已经把肚子填得七成饱了,加上吃了点菜,我闻着生日蛋糕甜腻的香味,呕吐的感觉直往上涌。其余三人的状态也和我差不多。吴芯的酒量让我吃惊,她已经喝空了七个啤酒瓶,我数了一下自己的战绩——才四瓶,不过已经是我的底线了。我一喝掺着水的液体就爱排尿,已经数不清中途去了多少次厕所,感觉真他妈不爽,而肚子的水像是排不尽似的,依旧鼓鼓涨涨的,比怀孕了还难受。真想大哭一场。
一顿饭折腾了接近两个小时,对我而言已是奇迹。吴芯彻底醉了,唠唠叨叨地说着什么,不一会儿趴在桌子上昏昏睡去,剩下没醉的三个人总算有时间好好喘口气了。我趁机又排了两次尿,放了几个空屁,肚子立马瘪了下来。之前本来也没吃什么,现在感觉有点饿了。我提议要吃蛋糕,兰金陵和谭晴举双手赞成,我们草草点上蜡烛,谭晴双手合十闭眼许了个愿,然后睁开眼睛笑眯眯地嚷嚷着要吃蛋糕了。
我喜欢吃甜食,因此蛋糕上的奶油几乎由我包揽。除了给吴芯留好的一块,余下的蛋糕我们三下五除二地全部干光了。谭晴的排泄系统最是先进,刚吃进去肚子里的东西立马喂了粪池,从厕所里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神清气爽、健步如飞;我则又像之前一样,腆着肚子,打嗝打得直反胃;兰金陵最斯文了,一口一口不紧不慢地吃着,现也皱眉捂着肚子,想是也吃多了。我们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乐得哈哈大笑。说白了,花钱就是买罪受的,我这算是第二次的深刻体会了。
又休息了一会儿,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三个人合力掺扶着吴芯走出了包间,身边经过的几个人诧异地打量了我们几秒。外面很是吵闹,叫喊声不断,我才知道有人正表演节目。我抽空看了看舞台中央,几个打扮新潮的男生正卖力地扭动全身。是宋佳文的学生吧,我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冒出了这个想法,随即自嘲地笑了笑。谭晴显然看呆了,扶着吴芯的手不由自主放开了。重量陡然朝我这边倾斜过来,我一使劲,差点同时倒出肚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咽的同时,甜的、酸的、辣的滋味呛得我眼泪直流。从小长大我就没怎么吐过,特别讨厌欲吐不吐的感觉,但现在我真的很想吐出来,把所有乌七八糟的东西,所有的不快、沮丧、心虚、抑郁、悲伤……吐得一干二净。
正当我胡思乱想走神时,身上的重量陡然减轻了许多。我抬头,发现宋佳文正冲着我笑,他说:“你放手吧,我来扶。”我呆住了,虽然他在这里不足为奇,但我当时真就傻在那里了,迟钝得像个白痴。待反应过来之后,我颇尴尬地裂开嘴角,给了他一个我能想象的非常怪异的笑容。宋佳文又转头对兰金陵说:“兰金陵,你也放手吧,我一个人扶得了。”兰金陵“哦”了一声放下手。
出了绿萝,宋佳文干脆背起吴芯,笑着说了声“真沉”。吴芯在宋佳文背上似醒非醒地说着什么,既费力又认真的样子,看得我们几个人直想笑。快要到学校后门之时,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