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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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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也结婚了,找了一个在早晨广场上跳舞时的男人,那男人是老留学生,作风洋派,一看这个女人就觉得有意思,活得多自在啊,热闹!热闹就是生活啊,他也单身,一个人多年了,就喜欢热闹,跳跳舞打打牌,在午后凑个场子,四五个人打打麻将,多么美妙的生活啊。
  他和她,都觉得幸福无比。
  有人说,看那男人多么没品味,怎么找了一个乡下老太太?男人不解释,因为,这个乡下老太太的确不漂亮不风情,可是,她是他心灵的港湾,这样明白他懂得他,这世上,还有比懂得更重要的事情么?
  他们和朋友一样走动起来。
  女人说,多亏我们离婚了,看,现在我们多好,否则我们就是对方的监狱。
  男人说,是啊,离了婚我才知道,原来,我想要这一种这样的生活。
  小马说完这个故事,我们都听呆了。
  小马问我们,你们说,他们是什么关系?
  我们答不出。
  小马说,我觉得,这是另一种爱情,他们懂得,放手才是爱对方,才是让对方幸福的唯一道路,爱一个人,给他自由,这,比什么都重要。
  也许吧,爱,有时并不一定是zhan有,而是让对方过上他想要的生活,这一种爱情,更多了理解和感激。
  这是第一次我感觉离婚那么美,因为,一次离婚成全了两个人的幸福,我想,这样的离婚,是可以理解的,也许,它也是爱情的一种。

来生,再也不爱你
更新时间2009…7…3 15:09:52  字数:1498

 他家贫,读大学时,靠自己打的零工和卖血的钱上完大学。
  她富裕,是城市里的女孩子,父母还是高干,第一次去乡下,认不清麦苗和韭菜,家里有保姆,没有洗过碗。
  他和她初相见,是在操场上。
  她忽然来了历假,染了白裙子,还在和同学说笑着,浑然不觉。他看到了,自己的脸先红了,脱了上衣,然后让她围在腰间,那一刻,是她一辈子难忘的。
  之后,是缠缠mian绵的四年的恋爱,她试图帮他,然而他不肯,他说,男人哪里会用女孩子帮忙呢?
  毕业时,免不了天各一方的命运,她却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了,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个男人是她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传给她的,在到了小城之后,看到徒穷四壁的家,她摘掉了玉镯,是的,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呢?
  不久之后她怀孕了,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却一脚踩空,人从山下掉了下来,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她常常这样想,可是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如果。
  他下肢瘫了,不能动了,家里一切要靠她了。父母来接她了,因为在这里的一生可以预见,是的,谁都能想象以后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
  为给他治病,她卖了那只镯子,而且接受了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看到固执的女儿这样苦难,有的只是心疼了。
  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翻译一些书,在小城之中,过着贫苦的日子。她,早已经没有大城市的女孩子的骄傲,而是肯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穿,总之,她与当地的女人并不二致。
  大夫说她丈夫的腿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是她却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她不指望有奇迹,她希望他的腿不萎缩就好。
  三十五岁之年,她听说有个大夫扎针扎得好,可要翻过一座山去找大夫。
  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拉着她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只见她弓着背,很难地往前走着,他哭了,他说,“下一辈子我再也不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
  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是他说,“来生,我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一年后出现的。
  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而且慢慢能走路了。
  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得了奖,有许多人找他,他四处去讲座,讲这十几年,他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背后那个女人。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谈这个专业的合作,他犹豫了。
  “去,”她说,“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谁也没有想到有这一天,谁也没想到柳暗花明了。
  而三十五岁的她,已经初露了沧桑的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着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些许发胖的身体,再也没有当年的样子。
  可他,却是最好的时候,有人担心他一去就不回来了,法国,那是多么浪漫的城市啊,有人问她,“你不怕吗?”
  她轻轻摇头,“不怕。”
  她说,如果他和她的爱情历经这么多还这么脆弱,那么,那一定不是爱情了。
  三年后,他准时回来,留在北京,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小城接她。
  他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回来时间,只说,这一两日回来,他想给她惊喜,下了火车,却看到了她。
  他惊喜地跑过去,“你怎么知道我这趟车?”
  她说,“因为,我每天在这里等待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个也不放过。”
  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太苦太苦。”
  而她说,爱情从来就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能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永不负你
更新时间2009…7…3 15:10:07  字数:1501

 他们相爱了,这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她怎么可能爱上他?——地位相差这样殊,她家世良好,他家在农村,他个子不高,她玉貌朱颜,他老实木讷,她开朗活泼,但他们的确相爱了。
  大四,一起去一个小城实习,只有他,默默为大家整理着行李,别的男生在夸夸其谈,冬天冷,他去偏远的商店买来暧水袋送给她,感冒了,他给她了红糖水,放上片……她讲课,上学生哄了堂,他就陪她,说,没事的,以后,有经验就行了。
  爱情就是去实习的时候产生了,她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的脸红了,因为确实很喜欢,可他不敢说出口,于是只有做出来。
  于是她撒着娇问,那你到底想怎么爱我?
  低下头,他想了一想,然后告诉她:永不负你。
  他以为她会说,我爱你一万年,或者永远爱你,但他没有说,他说,我永不负你。
  她认为他不够爱她,因为不久,他得了一次奖学金,1000块钱,她以为,他会给自己买那条早就看中的项链,可是他去800块寄给了家里,100块给了一个更困难的同学,另外100块,他买了好多本子。
  她很伤心,认为他心里没有她,1000块,如果买一条项链讨她欢心多好啊,可是他却这样打发了1000块钱,于是她很醋意地问他,为什么你不给我买项链?他回答她,因为现在,我还没有这个条件给你买项链,所以,我不会强求自己买项链给你,那样的虚情没有意义。
  虚情?他居然认为这是虚情?!她和他大吵,他解释说,我父母家在农村长期有病,我想,800块寄出来可以买些药和补品,毕竟,他们为我付出的太多了,我出来省学,家里每年要把地里的粮食全部卖掉,我的钱都是论公斤来的,因为一千公斤麦子都不够我的学费。
  第二,我同宿舍有比我更困难的同学,他已经一星期没有吃上菜了,所以,我应该给他100块,我想,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要好的多,现在,你不少这条项链,而有一天,我会给你更好的项链。
  第三,我买了很多笔记本送给你,是想在我们毕业后写日记,就和徐志摩和陆小曼一样,每天把彼此的思念写出来,然后见面时交换,是不是比写信要好?寄信还要八毛钱,这样,岂不是又省了八毛钱?
  开始的时候,她还想笑话他,一个这么算计的男人,可是后来,她的眼睛湿了,他是处处为别人想的,虽然给她的只有几个笔记本,可是她决定了,就是这个男人了,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多年之后,他成了有名的大老板,好多年轻漂亮的女人围着他转,有人说他傻,什么年代了还天天回家给老婆做饭?他却嘿嘿笑着说,因为,她爱吃我做的饭。
  他们买了好多次家,但是,每次都回带着那些笔记本,那上面有他们热恋时的日记,他说,那是我价值倾城的东西。
  她胖了老了难看了,而且脾气不好,爱打牌,爱小性子,可他永远那么好脾气,即使成了有钱人,他依然这样骄宠她,不理解的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说,我许诺过她的。
  许诺过她什么?
  永不负你。
  在场的人听了,无不感动,那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后来,她又因为腺癌切除了乳房,天天说自己配不上他了,乱发着脾气,他哄着她说,女人四十一枝花,男人四十豆腐渣,你不要我,谁会要我?
  这下,她又哭了,小孩子一样依在他身上赖,她说,就知道哄我。
  他哄着她去补了婚纱照,照的最贵的那一套,结婚时没钱,她们只照了一张黑白二寸,现在,她戴着他买的项链,甜蜜地笑着,结婚快二十年了,她还是爱撒娇,而他还是哄着宠着,摄相师问,照片上写什么?比如,结婚二十年纪念,比如,我爱你,比如,白头到老。
  他看了她一眼,她对摄相师说,四个字:永不负你。

花间十六拍
更新时间2009…7…3 15:10:23  字数:1601

 我常常在想,生活中到底留给了我什么?是那些匆忙的时光?是那一本本的书?是那刚刚买来的新衣?还是我的新朋与旧友?
  没事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整理旧东西。
  比如旧相册。
  那时候还小吧,十四五岁,和同学跑到照相馆去照相,黑白的,几张年轻的脸挤在一起,青涩、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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