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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谋生亦谋爱-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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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光明的、洁净的世界心怀向往,她对他的这一身份非常满意。  一旦目标确定,她便不计其余,穷追猛打,无所畏惧,自己的狼狈尴尬,那男子的自私虚伪,她一概咽下,用自己已经形成的体系,把它们进行分解。对冒辟疆的一次次的赞美,与其说她那样“认为”,不如说她“愿意”那样“认为”,即使他的做法正好相反,她也一定能,提供两人都满意的注脚。  她的世界是那样稳定,她的体系是那样严整,当冒辟疆居高临下地望着这个小女子,却不知,他不过是为她所用,万物为她所用,哪怕是垃圾,她也一定能够吃下去,变成糖。她只想,成全自己。  是的,像棉棉说的那样,将垃圾吃下去,变成糖,假如你能做到,生活就可以更美的。

 

阮大铖丢官回乡


 
  忽然之间,天昏地暗。莫文蔚的这句歌词,可以形容阮大铖看到那个《公揭》时的心情。  都是投机惹的祸。崇祯初年,清除阉党,官员纷纷站队,阮大铖少不了也要表个态。局势很清楚,阉党无翻身的可能,但阮大铖对它的对立面清流也无好感,曾经因为升迁的事,和清流诸君子闹得很不愉快。最后阴差阳错的,他的对头被魏忠贤做掉,尽管那并不是他的初衷,也不能算到他的头上,但这点小龃龉总让人不舒服,他不愿意看着清流那么得意。  但是,和清流作对,是需要勇气滴,他们打出了“社会良心”的杏黄旗,谁敢跟这个东东碰?《明史》上说,与东林不同意见者,马上会招来垢谇,就是中立者,也不免蒙小人之玷。别看这帮人不总在政治前台,但既然名曰社会良心,背后就站着成千上万的民众。  鉴于此,阮大铖抖了个小机灵,他写了两份奏折,一份专骂阉党,一份把阉党和清流一块骂,写完了还是有点心怕怕,请了个假,回老家去了,走前把两份奏折交给一个朋友,让他见机行事。  这位朋友有点不够意思,他自个对清流有意见不敢说,把阮大铖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在清流形势一片大好之际,贸然将那份两边都得罪的奏折交了上去,更糟糕的是,阮大铖首鼠两端备下两份奏折的内幕也传了出来。  清流是个容易激动的群体,多年来又以备受迫害的形象立世,这会儿只愁没有敌人,阮大铖这份奏折,如同往沸油里泼水,嗤啦啦地就炸开了锅。  崇祯皇帝也是一个道德的爱好者,对清流十分同情,对小人阮大铖,自然十分反感,批复里措辞严厉:阮大铖前后反复,阴阳闪烁,着冠带闲住去!就这么着,阮大铖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灰溜溜地回到怀宁老家。

 

公子哥儿整治阮大铖

 
  他这种人,当然不肯安心在老家呆着,仗着手里有俩臭钱,在南京裤裆巷买了一处宅院,调教起歌儿舞女,编剧导演一肩挑,演绎他创作的戏曲。也别说,在这方面,这小子颇有几分歪才。张岱在《陶庵梦忆》中,盛赞他家的戏“本本出色,脚脚出色,齣齣出色,句句出色,字字出色”,看了这样的评价,真让人遗憾阮胡子之生不逢时,若是活在现在,怕不比张艺谋陈凯歌风头更健?  按照陈寅恪的说法,阮大铖创作的《燕子笺》《春灯谜》二出戏,有其痛陈错认之意,情辞可悯。陈是经历过沧桑世故的人,有这样一种体贴入微的慈悲,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这样去理解别人,至于那些春风得意,未曾翻过跟头,各方面都处于强势的年轻人,就更是这样了。  没错,我说的就是复社里那帮公子哥儿。  当时的社会,有点像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学社遍地开花。不同的是,那会儿的文学社除了探讨文艺,还关心政治,所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以贵公子为代表人物的复社,便有接过东林衣钵清扫天下之志。  想睡觉就来了个枕头,想清除奸恶就来了个阮胡子,昏头昏脑撞上门来的阮大铖,正可以被这闲得长草的年轻人拿来练手。  这就有了《留都防乱揭帖》。  某日,复社核心人物之一吴次尾和一个姓顾的年轻人在一块聊天,说这阮胡子新来南京,应酬交际,不亦乐乎,好像还很有市场似的,怎么没人揭他的画皮呢。顾同学慨然道,我豁出去,愿为南京城除这么一害。吴次尾一听也来了劲,俩人一拍即合,细细谋划,不知道是觉得两个人的力量还不够大,还是认为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不能不带上陈贞慧,就跑到陈贞慧那儿,鼓动他也来掺和一下。  陈贞慧非常赞同,说那些跟阮大铖来往的人,有些属于不知情,我们一旦点破。他们肯定要把这姓阮的当成臭大粪,“争思决之为快”。  说干就干,吴次尾当晚灯下就拉出个初稿,全文一千五百字,提出阮胡子三条大罪:  一,阮乃阉党余孽,逆案中人,不好好在家闭门思过,还到处结党营私,实在可骇;  二,攻击阮的经济问题,指出阮某积赃私数十万之多;  第三,而今流寇作乱,多事之秋,阮某这样的坏人务必根除,否则有可能祸起萧墙,危及陪都。  细看这三条,第一条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凭什么你们见天聚会就是谈诗论文,意气相投,人家阮胡子会个朋友就是结党营私?第二条则为空穴来风,你们又不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数据何来?罪名如何确定?至于第三条,看似振振有辞,实则无理之至,任何人身上都有犯罪因子,要是这么未雨绸缪下去,这世上的人个个该杀,包括这些年轻人自己。  但是,愤怒其实是一种让人感到很享受的情绪,当一个人说“我愤怒”,他马上就会感到自己气势如虹,声势如虎,真理在握,顾盼自雄,超越了平时庸俗谨慎精打细算过小日子的自我,看觑得自己也如伟人一般。相形之下,理性则是迟疑的、磨蹭的、唧唧歪歪的、不爽快的,当然是前者更有吸引力。  就像天涯论坛上goto先生所言,人民需要荡妇,来显示自己的道德和忠贞,来显示自己是社会的大多数和领导者。同理,人民也需要公敌,用公敌的“非”,证明自己的“是”,所以,这个《公揭》一抛出,应者云集,吴次尾陈贞慧他们,很快搜集到了一百四十几个签名。  要知道那是媒介甚不发达的社会,不像现在,坐家里朝网上发个帖子,只要标题骇人听闻,能混到成千上万的跟帖,这一百四十几个签名背后,是吴陈们的匆匆脚步、仆仆风尘,那段日子里,南京城的很多角落,都印上了这些热情的年轻人的脚印。  一百四十多签名,像一百四十多发炮弹——吼吼,这比喻有点夸张,再说那是冷兵器时代,不如说,像是一百四十多枚石子,通过年轻人的弹弓,朝阮胡子射来,把毫无心理准备的他,打得落花流水。

 

香君姑娘石破天惊(1)


  
 
  说起来阮大铖也是怂人一个,都被挤兑成这样了,屁也不敢放一个,只想着跟那帮小年轻套近乎。正苦于没机会,忽听河南商丘的侯方域公子赶考来到南京,他不由开动了脑筋。  侯公子的父亲侯恂,当年曾是户部尚书,和阮大铖同朝为官,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也还不错,据侯方域自己说,侯大人对阮大铖的才华很是欣赏。后来这位侯先生因贪污军饷下了狱,可是在当时,好像经济问题没有成分问题严重,加上殷实的家底,过去攒下的老关系,以及卷土重来的可能,足以把侯方域包装成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一踏进那石头城,他就被复社的公子们接纳,火线进入核心层,说话有些分量。  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侯公子不可能与这位“父执”阮大铖互通款曲,聪明如阮胡子,当然不会被这个难倒,他走的是曲线救国的道路。  阮大铖有个好朋友,名叫杨龙友,这位杨先生是个中间派,既不像阮那么小人相,也不像清流那么有原则,他性情如此,倒非骑墙,所以复社的公子不讨厌他,但也拿他不太重视。  阮大铖知道,就算通过这位中间人,空口说白话地求过去,不会有什么效果,这世道,不给人家些好处,怎么可能对你的事有责任心呢?清流也是人,也跑不出这个理儿。  这就接上了《桃花扇》。那里面说,侯公子虽然客况不堪,也就是口袋里没几个大子儿,架不住春情难耐,想去秦楼楚馆消遣,眼光又高,口味又挑剔,一定要梳拢个雏妓,所费自然不菲。阮大铖见缝插针,提供了一笔经费,却被李香君识破,愤然掷回,阮大铖白讨了个没趣。  故事编得不错,把阮大铖的银子和李香君的终身扯上了关系,使得香君姑娘却奁之举更显无私无畏。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再怎么说,侯方域也是前户部尚书的公子,岂能指着来路不明的银子去逛妓院?杨龙友笼络他,采取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金钱之外,还有感情投资。  相对于河南商丘,南京是极度繁华的大都会,侯公子初来乍到,肯定充满了好奇心,这位杨先生拿着阮大铖的活动经费,带着他游览这花花世界。今天卡拉OK,明天泡桑拿,后天吃XX第一楼的馆子,几乎要一天四十八小时地泡在一起,面对这样的殷勤,侯公子到底是大家子弟出身,竟然能够不以为意,来者不拒。  还是香君姑娘看出蹊跷来。  与《桃花扇》里的情节不同,李香君不是在收到阮老爷代为置办的妆奁之后,才和侯公子走到一起的。她的假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鸨儿叫李贞丽,是陈贞慧的相好,侯方域一到南京,就和陈贞慧走得很近,自然会认识。  李香君年龄不大,身材小巧,肤色如玉,慧俊宛转,善调笑,解音律,人题之为“香扇坠”,余怀有诗赠之:生小倾城是李香,怀中婀娜袖中藏。何缘十二巫峰女,梦里偏来见楚王。这种品题也属一种炒作手段,李香君之名,由此盛于南曲,四方才士,争一识面为荣。  侯方域那年二十出头,世家子弟,才华出众,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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