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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想的那个东西,”温西沮丧地说,“这是一种装铅笔的容器——德国制造的。但是如果这个东西在这里,那么这里或许还有别的东西。”
左边口袋除了一把螺丝锥和一些垃圾之外,没有什么令人兴奋的东西;而胸部口袋只有一只英格索尔手表,一把袖珍梳子还有一本用掉一半的邮票簿;温西转过身——他对裤子口袋几乎不抱什么希望了——死者没有穿背心。
在右边裤袋里,他们发现一堆混放在一起的纸币和硬币,还有一枚挂着许多钥匙的钥匙圈。左边口袋里有一个空的火柴盒和一把可折叠的指甲剪。裤后袋里是一些被撕毁的信件,一些新闻剪报和一个空白的小笔记本。
温西站起来盯着警官。
“不在这里,”他说,“这完全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听我说,达尔齐尔,现在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滚进河里了。看在上帝的分上把你的人召集起来下去找一找——现在。不要浪费任何时间。”
达尔齐尔面露惊奇地看着这个激动的南方人,然后他推了推帽子,胡乱擦了下脑袋。
“那么,我们应该要找什么呢?”他问了一个很合理的问题。
(在这里彼得·温西勋爵告诉了警官他们应该找什么以及为什么要找这个东西,但为了让聪明的读者能够自己找出这个细节并在阅读中增加推理气氛与乐趣,温西的提示在本页中被省略。)
“也就是说,根据你的想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达尔齐尔问。那神态就像一个在森林的雾色中迷路的人,忽然看到远方摇曳的灯光,心中顿时充满了希望。
“重要?”温西无意识地反问,“当然,非常重要。毫无疑问、迫切而且绝对重要。你认为如果这个东西不重要,我会在这恶魔般的岩石上做该死的人肉针垫吗?”
这番言论似乎打动了警官。他将他的人马召集起来,让他们仔细搜索路边、河岸和水中。而这时,温西漫步到一辆破旧的四座莫里斯汽车旁,这辆车停在羊肠小路入口的草场处。
“是的,”治安官罗斯吮着手指站起来,准备在荆棘中做更深入的搜查,“这是他的车,或许你会在这里找到你想要的东西。”
“你不相信我,老弟。”温西说。然而他还是对汽车做了详细搜查,他首先检查的地方是汽车后座的空间,坐垫上面的柏油污渍尤其引起他的兴趣。他拿起放大镜仔细研究,并惬意地吹起了口哨。进一步搜查之后,他在车身边缘,驾驶员座位的气门座椎角处发现了一处污渍。在车内底座上发现了一小块折叠起来的地毯。他拿起来晃了晃,然后从一角到另一角仔细察看,另外一块覆盖柏油和粗沙的污渍映入他的眼帘。
温西拿出一支烟,点上它思索着。随后他在车内置物袋中找出一张这个地区的军用地图。他爬进驾驶员座位,将地图摊开放在方向盘上,随后陷入了沉思。
这时警官回来了,脱掉外衣。火热的太阳晒得他面色赤红。
“我们到处都搜过了,”他说着弯腰将裤腿上的水拧干,“但是没有找到它。或许你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个东西这么重要。”
“哦?”温西说,“你看起来非常热,达尔齐尔,我现在可是已经完全冷静下来了。过来坐下——它不在那里,是吗?”
“没有。”警官再一次强调。
“如果是这样的话,”温西说,“你最好去法官那里——哦,当然,这个地方没有法官。是地方检察官,你最好去检察官那里,告诉他这个男人是被谋杀的。”
“谋杀?”警官震惊地问。
“是的,”温西回答,“哦,是的,完全正确,谋杀。”
“天哪!”警官大喊,“罗斯,过来!”
治安官一路小跑来到他们跟前。
“这位勋爵,”警官激动地说,“他认为这个人是被谋杀的。”
“真的吗?”罗斯问,“唔,勋爵您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从尸体的僵化程度,”温西开始讲解,“你们没有找到的那个东西,汽车里的柏油污渍,还有死者本身的性格特征。这个人是任何一个人都会因为杀了他而感到自豪的人。”
“尸体的僵硬程度,啊,”达尔齐尔迷惑地说,“这应该是卡梅伦需要处理的问题吧。”
“我承认,”医生这时也加入他们的谈话中,“这也正是我产生疑惑的地方。如果不是十点之后有人曾经看到他还活着,我想我会认为他已经死去将近十二小时了。”
“我也这么认为,”温西表示赞同,“而在另一方面,你们看一下这幅画,尽管添加了能够产生快干功能的柯巴脂,但是在如此炎热的天气和如此干燥的空气下,这幅画依旧尚未干透。”
“是的,”医生说,“也就是说,我只能得出结论是冰冷的河水导致了过早的尸僵。”
“我不这样想,”温西说,“我倾向于认为这个人是午夜被杀死的。我不信任这幅画,我不认为它会告诉我们实情。我知道坎贝尔今天早上是绝对不可能在这里作画的。”
“为什么这样说?”警官好奇地问。
“原因我之前告诉你了。”温西说,“而且这里还有一个微弱的线索——证据本身并不明显,但是它恰恰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整个事情看起来——或者说它想要我们看起来——是坎贝尔从画前站起,退后一步好找一个绝佳的观察角度,最终失足掉了下去。但是他的调色板和画刀被放在板凳上。如果他在观察,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大拇指捏着调色板,手里拿着画刀或者画笔,这样就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再挥出一笔。我并不是说他绝对不可能把它们放下来,但如果我们在尸体旁发现调色板并且在斜坡半道上发现画刀更为合理一些。”
“是的,”罗斯说,“我曾经看到他们这样做过,退后一步,半眯着眼睛,拿着笔刷想要向前一步,那姿势就好像要投掷飞镖。”
温西点头表示赞同。
“我的理论是,”他继续说,“凶手今天早上开着坎贝尔的车将尸体运到这里。他戴上坎贝尔的软帽,穿上坎贝尔的格子花呢大氅,这样路过这里的人就会将他误认为是坎贝尔。他把尸体放在后排座位底部,座位上面则放了一辆自行车,因此在垫子上留下了污渍。他用这张地毯将它们整个包住,所以地毯上也留下了污渍。接下来,我猜他拽出尸体,将它扛上羊肠小路,最后将它扔进河里。或者他将它放在河岸上,用地毯盖住。然后他仍旧戴着坎贝尔的帽子,穿着坎贝尔的大氅,坐在那里开始伪造那幅画。等他做足了功夫,制造了坎贝尔在这里作画的假象,将调色板和画刀放在凳子上,然后骑上自行车离开了。这是一个偏僻的地方,如果一个人选择好时机,可以在这里轻易犯下一打罪行。”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理论。”达尔齐尔作出评论。
“你可以做一下测试。”温西说,“如果今天早上有任何人曾经和坎贝尔说过话,或者近距离地看到过他的脸,那么这个理论就是不成立的。如果他们只是看到了他的帽子和大氅,尤其是有人注意到车后面隆起一堆东西,而且用地毯覆盖着,那么这个理论就是成立的。注意一下,我不是说在这个推论中自行车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在这样的谋杀场合,我会选择这样的工具。并且,如果你用放大镜仔细察看那块污渍,你会发现那是轮胎的痕迹。”
“我觉得你很可能是正确的。”达尔齐尔回答。
“那么,”温西继续说,“让我们研究一下凶手下一步会做什么吧。”他意味深长地拍拍那张地图,两个警察立刻埋下脑袋与他一起研究。
“他在这里,”温西说,“只有一辆自行车在帮助他或者说阻碍他,而且他要去建立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他现在也有可能并不烦恼这个问题,但是他肯定要想方设法尽快离开这个地方。我想他现在应该不会着急让自己出现在牛顿…斯图尔特或者克里镇。他更有可能选择去北方——他只需要翻过拉格和瑞恩斯·凯斯附近的几座小山就可以了;他也可能去图尔峡谷,但是这样做没什么意义,这样他只好原路返回;当然,他也有可能沿着克里东岸,避开牛顿…斯图尔特,直抵明尼盖夫,然后经此到达新加洛韦,但是这条路程太遥远,而且会让他更加暴露自己是杀人犯的事实。依我看,他最好是沿这条路回去,往西北经过巴格勒南、赛恩戴里、克里塞德和德拉姆贝恩,到巴希尔乘坐火车。这段公路有九到十英里。如果走得快的话,大约一小时到达;如果道路比较崎岖,那么需要一个半小时。如果说他在十一点完成绘画,那么他十二点半就能到达巴希尔。在那里他可以乘坐火车去往斯特兰拉尔或者帕特里克港更或者去往格拉斯哥。或者,当然,如果他舍弃自行车,改骑摩托车,那么他可以去往任何地方。如果我是你,我会沿着这个方向实施追捕。”
警官看了看他的同伴,在对方的眼睛里读出了赞同的意味。
“那么,勋爵,按照你的想法,你认为谁最有可能是嫌疑犯呢?”他问。
“哦,”温西沉思,“我可以想到半打人有很好的谋杀动机。但是此嫌疑人是个画家,而且很聪明,因为他模仿坎贝尔的作品几可乱真;他必须会开车,而且他必须拥有或者能够得到一辆自行车;他肯定是个肌肉发达的家伙,这样才有可能背着尸体走到上面,因为我没有看到这里有拖拉的痕迹;昨天晚上九点十五分之后,他肯定与坎贝尔有过接触,因为那时我看到他活着离开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他对这个城市和这里的居民肯定非常了解,因为很明显他知道坎贝尔独自居住,只有一个女佣照顾他的起居,因此他清晨离开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应该也是这样的生活方式,或者说他有很好的借口,可以在早饭之前出去而不引起怀疑。如果你发现一个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