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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的伯伯亨利一家的照片。
萨克斯不同意,她教训他:“你的过往,你的家人都很重要。你这是在抹杀自己的历史,莱姆。”
他从来没去过她的公寓,那里残疾人通行不便。但是他知道她的房间里摆满了她的历史见证。当然,他看过她的很多照片:不怎么爱笑的年轻漂亮姑娘艾米莉亚·萨克斯(脸上的雀斑早已消失);手里拿着机械工具的高中生艾米莉亚;度假时的大学生艾米莉亚,一侧站着笑呵呵的警察爸爸,一侧站着严肃的妈妈;还有杂志和广告模特的艾米莉亚,眼神迷人而冷漠,这样的眼神时下很流行。但是莱姆知道这是对人们把模特定义为衣服架子表示轻蔑。
另外还有几百张照片,大部分都是她父亲拍的。他有一部柯达快拍相机。
萨克斯研究了一下他家光秃秃的墙壁,然后把地下室里的箱子统统拖了出来。莱姆的助手托马斯都没有去过地下室。那几十只纸板箱里装着莱姆以前生活的物品,这些物品被收藏起来,不为外人知道,就像对第二任老婆绝口不提前妻一样。如今,其中大部分的证明书、学位证和家人的照片挂满了墙壁,摆满了壁炉台。
莱姆正在细细地端详其中的一张照片,那是在大学运动会结束后拍的。照片上的他是个精瘦的青年,穿着一身运动校服。他的头发飞扬不羁,鼻子像汤姆·克鲁斯的一样挺拔。他刚刚跑完了大约一英里,弯着腰,双手抚着膝盖。莱姆从来都不是短跑健将;他喜欢长跑的抒情和优雅。他把跑步视为“一种过程”。有时候,即使冲过了终点线,他还会继续奔跑。
他的家人应该在看台上。父亲和伯伯都住在芝加哥的郊区,但是两家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林肯的家在西边,坐落在一块正在变秃的平坦的圈地上。当时,那块地的一部分仍是农田,是不计后果的开发商和可怕的龙卷风觊觎的对象。亨利·莱姆一家住在埃文斯通的湖滨地带,不受二者的影响。
亨利在芝加哥大学教授高级物理学,一周通勤两次。行程遥远,要乘两次火车,穿过该市的很多隔离区。他的妻子波拉在西北大学教书。夫妇俩有三个孩子,分别是罗伯特、玛丽和亚瑟,都是以科学家的名字取名的。其中,奥本海默和居里夫人最负盛名。亚瑟是以亚瑟·康普顿命名的,他在1942年建立了芝加哥大学著名的“冶金实验室”。这只是个幌子,背地里是在研究世界上首次受控的核链式反应。三个孩子读的都是好大学。罗伯特是西北大学医学院,玛丽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亚瑟则是麻省理工学院。
罗伯特早年死于欧洲的一起工业事故。玛丽在中国研究环境问题。至于莱姆家的双亲,四个人只留下一个:波拉现在靠辅助护理设施生活。她满脑子都是60年前生动鲜活、清晰连贯的回忆,现在发生的事情只是让她困惑不已的残片断章。
莱姆还在盯着自己的照片看。他回想着那次田径运动会,无法移开视线……在大学的课堂上,亨利·莱姆表示赞许时只会微微扬一扬眉。但是运动场上的他在露天看台上又蹦又跳,吹着口哨,朝着场地大叫“加油,加油,加油,你一定能行”。一直激励着他第一个冲过终点线(他也总是第一)。
运动会结束后,莱姆觉得他和亚瑟去了什么地方。这两个男孩子一有空就黏在一起,弥补手足情谊上的空缺。罗伯特和玛丽比亚瑟大很多岁,林肯则是独生子。
于是林肯和亚瑟互认兄弟。大多数周末和每个暑假,这对堂兄弟经常开着亚瑟的雪佛兰克尔维特,一起踏上冒险之旅(连身为大学教授的亨利伯伯都一同出行过几次,莱姆的父亲却没有过;特迪也是科学家,不过他觉得不受注目会更自在些)。两个男孩外出兜风时做的都是典型的青少年所做的事:追逐女孩子,踢球打球,看电影,争执辩论,吃汉堡和比萨,偷喝啤酒,谈天说地,然后还是追逐女孩子。
此刻,林肯坐在他的新型TDX轮椅里,思忖着他们在运动会后究竟去了哪里。
亚瑟,他的堂兄……
在他的脊柱像一根烂木头一样断掉后,那个再也没来看望他的人。
为什么,亚瑟?告诉我为什么……
但是这些回忆被门铃声打断了。托马斯转向门厅。不一会儿,一个体格瘦弱,头顶微秃,穿着无尾晚礼服的男子大步走进屋。梅尔·库珀细瘦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厚厚的眼镜。他往上推推眼镜,对莱姆点头致意:“下午好。”
“还穿着晚礼服?”
“参加舞蹈比赛。如果我们能参加决赛,我就不会过来了。”他脱掉外套,解开领结,然后卷起镶褶边的衣袖,“好啦,你说的那个独一无二的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肯对他讲述了详情。
“林肯,对你堂兄的事,我很抱歉。我觉得你从来没提起过他。”
“你对作案手段有什么看法?”
“如果是真的话,那就太绝了。”库珀凝视着爱丽丝·桑德森谋杀案的证据图。
“看法?”莱姆问。
“嗯,在你堂兄那边找到的一半证据都是在车上或车库里。这要比在家里捏造证据容易多了。”
“和我想的完全一样。”
门铃又响了。一会儿,莱姆就听到了他的助手单独返回的脚步声。莱姆在想是不是谁送来了包裹。不过他转念一想:今天是星期天。来访者可能穿着街头服和跑鞋,这样从门口进来时就不会发出声音。
果然如此。
年轻的罗恩·普拉斯基转过屋角,腼腆地点点头。他不再是新人了,已经穿着制服当了几年的巡警。但他看上去还是像新人,在莱姆看来,他也就是新人的模样,或许永远如此。
他穿的鞋确实是走路无声的耐克运动鞋,上身却穿着一件非常花哨的夏威夷衬衫,配着蓝色牛仔裤。一头金色短发很时尚地根根竖起,额头上有块明显的疤痕。那是他头一回和莱姆、萨克斯合作破案时,在一次险些让他丧命的进攻中留下的。那次突袭异常残酷,他的脑部受了伤,差点退出警界。这个年轻人能留在纽约警察局,主要是受了莱姆的激励(当然,这一点他只告诉了萨克斯,刑事专家自己可没有声张,消息是萨克斯散布的)。
他惊讶地看着库珀的无尾晚礼服,然后朝他俩点头致意。
“普拉斯基,碗碟都擦干净了?花儿也浇过了?吃剩下的饭菜也收拾到冰箱里了?”
“我立刻就赶来了,长官。”
三个人正在仔细研究案子时,门口响起了萨克斯的声音,“服装派对啊!”她望着库珀的无尾晚礼服和普拉斯基俗艳的衬衫。她对库珀说:“你看上去很帅气。夸赞穿无尾晚礼服的人就要用这个词,对吧?‘帅气’。”
“很不幸,我脑子里想到的只是‘半决赛选手’。”
“格蕾塔没有生气吧?”
他回答说,他那位漂亮的斯堪的纳维亚女友“此时正和她的朋友们一起玩,喝阿夸维特酒浇愁。不过我要说,那种酒是不能喝的”。
“你母亲还好吧?”
库珀和母亲住在一起。她是皇后区的老住户,是位脾气急躁的老太太。
“她身体很好,去船库吃早午餐了。”
萨克斯还问候了普拉斯基的妻子和两个小孩,然后补充道:“谢谢你们星期天赶来。”又对莱姆说,“你刚才对他表示感激了,对吗?”
“是的,没错。”莱姆咕哝道,“现在,让我们开始工作吧……你拿的是什么?”他注视着她拿着的一只棕色大文件夹。
“证据目录和在钱币盗窃案、强奸案中拍的照片。”
“好吧,我们来看一看。”
和处理他堂兄的档案一样,她拿起一支记号笔,在另外一块白板上书写起来。
谋杀/盗窃…3月27日
3月27日
罪行:谋杀,盗窃六箱珍稀钱币
死因:由于多处刀伤,失血,休克
地点:布鲁克林区的贝瑞吉
受害者:霍华德·施瓦兹
嫌疑犯:兰德尔·彭伯顿
受害者家中的证据:
·油污
·干了的发胶斑迹
·聚酯纤维
·羊毛纤维
·9。5英寸的巴斯步鞋鞋印
目击者称,一名身穿茶褐色背心的男子匆匆逃向一辆黑色本田雅阁。
嫌疑犯家中和汽车里的证据:
·庭院里的雨伞上有油污,和受害者家中发现的一致 ·一双9。5英寸的巴斯步鞋
·伊卡璐牌发胶,和现场发现的斑迹一致
·匕首/刀把上的印迹
·灰尘与犯罪现场以及嫌疑犯家中的都不一致
·旧纸板的微粒
·匕首/刀刃上的印迹
·受害者的血。完全一致
·嫌疑犯拥有一辆2004黑色本田雅阁
·一枚硬币确定是来自受害者的收藏品
·一件卡伯特森户外背心,茶褐色,与犯罪现场发现的聚酯纤维一致 ·汽车里有一条羊毛毯,与在犯罪现场发现的羊毛纤维一致 备注:审判前,调查人员曾就市区和网上的几个大钱币商进行了仔细调查。无人有收购被盗的那种钱币的意向。
“如果凶手偷走了他藏匿的钱币,而‘灰尘与犯罪现场以及嫌疑犯家中的都不一致’……这就是说可能是凶手家里的。但是到底是哪种灰尘呢?他们难道没分析过?”莱姆摇摇头,“好啦,我想看看照片。在哪儿呢?”
“我去拿。等一下。”
萨克斯找了一些胶带,把打印的照片粘贴在第三块白板上。莱姆摇动轮椅,移上前去,眯眼看着在犯罪现场拍摄的几十张照片。钱币收藏家的住所很整洁,凶手家则略显凌乱。厨房里杂乱不堪,钱币和匕首是在厨房的水槽下发现的。餐桌上堆满了脏碗碟和纸饭盒。上面还有一摞信件,大部分一看就是垃圾邮件。
“下一个。”他说,“继续。”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有耐性。
谋杀/强奸…4月18日
4月18日
罪行:谋杀,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