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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微微一笑,他接触赵顼的用意不正是如此么?接近他,影响他,以至改变他!在这一点上,他比远在江宁的王安石要占了先机,不过还是不能高兴。貌似作为颖王老师的韩维就经常在颖王面前为王安石延誉,就看哪方更能深入赵顼之心吧!沈欢目光紧了紧,司马光那边他又得过去一趟了……
第五十七章 说服
“老师欲乱我大宋律令乎?”沈欢一见司马光就突兀开口说道,此时已是他与赵顼相见后的第二天,沈欢花了一天的工夫去了解司马光所判之案,正如赵顼所说,朝廷大员都认为他所判无错,不过是大理寺主管刑律之人有些须异言而已,不算大事。
虽是小事,不过沈欢觉得需要利用这个机会来同化司马光,此君太过守旧了点,甚至可以说有点顽固了,若不经常敲打,使其接受沈欢的“新思想”,也许在与王安石的争斗中可真要在未来神宗面前落后了,为了自己与他的幸福,沈欢有义务去“点化”他,用的就是领先这个时代差不多一千年的思想。
为了能尽量说服对方,沈欢下了苦功夫,花了一晚的时间去钻研大宋的律令,就是其中的《编敕》。宋律沿袭唐律,只做了一些修改,大体上没有多少改变。不过这些混乱的东西让沈欢看得脑袋都大了,几千上万条律令,看了半天,才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知识,而且还是不具体的,只有大概的意思而已。充实自己,就赶到司马光府邸,逮住他办公回来的时间,碰上就先声夺人了。
“什么?”司马光闻言吃了一惊,眼睛尽是疑惑,“老夫一生为公,兢兢业业,何来乱律令之说?”
既已达到夺人心神的作用,沈欢满意多了,人也恭敬起来,道:“门生听说老师前几日判了一个妇人死罪?”
司马光一听怒了,吹起胡子来,道:“不错!这妇道人家,竟然只因丈夫长得丑,就半夜要杀掉他,如此淫邪,还有天理吗?不杀不足以镇人心!”
果然,沈欢撇嘴了,司马光的理论与他猜想中的一模一样,正是从所谓的“道德”方面宣判人家的罪名。中国古代统治阶层虽然也有律法,而且还比较严苛,又说出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实都是一种口号而已,在他们眼中,上位者才是法,天子才是法,其他一切都不足论。
沈欢从一个法制社会而来,虽然其中也有诸多不足之处,但这种法治观念,却深入人心,因此他也就很看不惯古代的法制观念。当然,看不惯归看不惯,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时代局限性就是这样,他也不敢打出什么依法治国的口号,不然估计还未有什么作为,就成为上位者的牺牲品了。他也从没有想过要在这时代实现什么什么主义,只能说尽力引导它的正确发展方向而已。若不是此事与司马光有关,他打算趁此机会与司马光作一番思想“交流”,他还真就不管那个妇人的死活了。毕竟此事他也很气愤!
“老师,杀人以法,此判可有依据?”
司马光奇怪地道:“我大宋以德治天下,夫为妻纲,此妇竟然敢对丈夫下手,乱了伦常,坏了风气,若不杀之以儆效尤,别人亦如此行为,岂不是天下大乱吗?子贤,你今天怎么了,难道对老夫的判罚有异议不成?”
沈欢苦笑道:“若老师所判全无瑕疵,此事上报大理寺又何来争议呢?所以说,老师也应该从别人的意见中纠察一下事理,看看是否真有遗漏,毕竟有时别人所说也不无道理。孔圣人亦有言:三人行,必有我师。至于老师觉得这些人之中是否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师’之与否,那就得看老师的心意了。”
司马光皱起眉头,沈欢的话他算是明白了,原来他也与大理寺的反对者一样意见,认为自己乱判,不由怒了,这个学生,怎么也沦为了法家的理论,事事究法,根本没有儒家风范,凛声道:“子贤,圣人以仁为根本,杀夫之人,行此不仁之举,不杀不足以警醒世人!”
沈欢愣住了,平时宽容为仁的司马光,今日怎么尽是杀伐之气,动辄就要人命?转念一想,明白过来,不禁苦笑,这是一个男人的时代,从未把女人当作是与自己平级的存在,因此对女人倒是异常苛求,不说为官之人,就是在农村,一个女人若主动做出失贞之事,坏了风气,“浸猪笼”以杀之,那也是正常的范畴。估计司马光也是抱着这种心思,因此才对此妇人异常严厉吧。
“老师,刑律是先王之法,纵使尧舜亦不能免,以之纠察万民,裁之以义,推之以仁,行其杀戮,也非求民之死,而是求其生也!孔圣人也讲究宽恕。妇人谋杀未遂,在人看来,以妻杀夫,确实害莫大焉,但杀人未死,判之死罪,一无依据,二为不仁,又岂是大善之道?大宋律令规定谋杀、斗杀、劫杀等方是死罪,杀之未死,依律减罪二等,判个徒刑与决仗就是了,这都是我大宋律令上所明文规定的,老师不依法而为,岂不是自乱我刑律吗?若是如此,后人观之,刑律皆可不依,尽是效仿,才是大害呀!还请老师三思!”
司马光与赵顼又是不同,司马光年岁既长,思想大致定型,对新思想接受没有那么快速,加上他也不像赵顼一样对法家有着好感,因此掺以后世法律知识大谈《韩非子》的策略用在他身上肯定没有效果,也只能用儒家的理论来做些似是而非的辩驳而已。一通长篇大论下来,沈欢自己都有点搞混淆了,不禁微微赧然。
好在司马光倒是听明白了他的意思,沉吟不已,刚开始不忿沈欢这个学生的念头也消失了,只觉得他所作言辞也有道理,不过总觉得难以服气,也就没有决断,只是睁睁地看着这个有点义愤填膺的学生。
沈欢见司马光有意动的迹象,压住欣喜,又道:“老师,门生曾听说范希文也曾遭遇一件与刑律有关的奇事:当时有个做了不少坏事的家伙,大家都知道他的恶迹,却找不着证据,也没有律令根据,但是很多人都说他该杀,杀之能大快人心。但是希文公一代儒家、高官,却说不能杀,说‘法外杀人’会杀得‘手滑’!手滑者,即杀得开心,杀得痛快,却会杀出毛病,乱杀一气,最后连无辜的人也会以此给杀掉,乱了刑律,全无节制,毫无依据,最终只会闹得人人自危!老师,希文公如此贤明,尚且不肯因为没有依据而杀坏蛋,如今我大宋律令明文对谋杀未遂着减罪二等,老师偏偏要杀之以快人心,到时‘手滑’了,难道是老师希望的吗?”
司马光心里一凛,心里更是松动了,他这个学生今日口若悬河,说得他冷汗都要冒出来,偏偏又大有道理,反驳不得,只能叹气道:“难不成要放过如此毒妇?”
“老师,若抓住此妇死罪不放,却会让我大宋律令给逃了!”沈欢人也激动起来,今日观之,也不禁频频佩服自己的口才,连司马光都能说得反驳不得,大是宽慰。说着说着连自己对“法治”两个字的理解也高深了不少,坚定了决心,虽然说这个时代难以施行法治,不过若有机会,他还是得做出一些改变,至少得以“法”的形式来限制某些会造成极大损失的人与事。心里豁然通了,只要找个时机慢慢来实现自己的主张罢了。
司马光神情复杂地看沈欢一眼,叹了口气,喃喃地道:“抓住……逃了……”
沈欢觉得也不能太过与司马光对立,也叹道:“老师,如此恶毒之妇,其实门生也想杀之后快的!但是理智又告诉门生,如此行事,只会乱了法纪,非智者所为!律令既已制定,为天下判罚准绳,若是以身试法,知法犯法,岂不是自砸己脚?若要杀之,那也该让朝廷制定出杀此罪的律令来,那才是治世之法!非不欲杀,乃不得杀也!”
“欲杀?不得杀?”司马光倏地哈哈大笑,“好!好!明白了!子贤,刚才老夫还在担心你陷入了法家的那一套出不来了!看来你又比他们高明多了,从欲杀上升到不得杀,又进了一大步!看来老夫想不赞同你也难了!圣人亦云,知耻后乎勇。老夫明日就上奏撤回前判,改为判此人徒刑数年,脊仗数十,如何?”
沈欢眉开眼笑:“老师英明!”心里嘘了一口气,终于搞定,看来壮年的司马光,也不是真的顽固到极点嘛,至少别人的意见还是听得进去的,比晚年要好多了。不禁欢喜,若能把此君改造成为符合自己目标的人物,那也是一件善事!
当然,此时的沈欢却还不知道,随着司马光的改判议章,他又一次落入了有心人的眼中。
第五十八章 绝情
“啪!”大宋天子赵曙把手里的奏章用力丢在御案上,脸色复杂,既有怒气又有疑惑。/ 这里是福宁殿,殿里只有他与皇子赵顼,因此倒也不虞神态如何,反正没有臣子在旁,一时放开了心怀,喜怒都可以表露在外了。
“父皇何以如此生气?”前面的赵顼吓了一跳,小心地询问。他今日也是例行过来请安,与父皇多聊了几句,没想到对方看着奏章突然就变了脸色,先自行检点,最近都没有出格之事,想来发脾气的对象不是自己,不由松了口气。
赵曙吸了口气,令自己沉稳下来,把奏章拽在手中,伸了过去,道:“皇儿你看看,这都是怎么一回事?”
赵顼紧张地接过去,展开一看,却是开封知府所奏,有关刑案之事,报的是大理寺,正奇怪怎么会跑到皇上这里来了,待看得内容才明白过来,原来司马光对前两日那妇人杀夫未遂案又推翻重判,不再是死罪,改为徒刑三年,脊仗二十。大理寺觉得他毕竟是当朝翰林,不敢怠慢,加上大理寺里面只有一两个人同意如此判决,其他老大臣,却又都认为判轻了,于是上报政事堂。政事们虽然也愤然,不敢独决,又转到官家这里来,由他做主。看着奏章,赵顼脸显奇怪之色,想起沈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