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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原来你也在这座城市?”多年未见,李学姐很惊喜,“浩洋,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
沈安若努力忽略的那个熟悉背影终于缓缓地起立,转身,浅笑:“安若,好久不见。”又朝向程少臣的方向点头致意:“程总。”
沈安若觉得脑子在那一刻有眩晕感与蜂鸣,她听不清他们都在说什么,依稀记得程少臣与江浩洋寒喧了一两句,似乎以前就认识,学姐拉她坐下,向程少臣笑着说一句什么,程少臣微笑告别。
她感觉自己一直机械地微笑,保持着最佳的礼仪弧度,空调开得太冷,她似乎在微微颤抖。她曾经想过,总会再见到江浩洋,那时该说什么,该作如何的表情,只是未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仿佛一个灵魂出窍的人,元神飘在半空,冷眼观望下面那名女子,如木偶一般机械地按既定程序说话、动作。她记不得自己都说过些什么话,其实不用太担心,良好的职业素养不会令她过于失态。她只知道当自己的元神渐渐归位时,已经坐在江浩洋的副驾座上。他隔了一臂的距离替她系了安全带,而后发动车子,并没问她要去哪里。
当狭小空间里只剩他们两人时,沈安若反而镇定下来。
“你何时回来的?”
“快一个月了。”
“是吗?恭喜你升职。”
“还好。你最近过得好吗??”
“嗯,老样子。”沈安若的心头浮起可笑的感觉。多么荒谬,这一对曾有结婚计划的男女,如今的对话如讨论天气般虚伪客套。
“安若,你从来都会让自己过的好。这一点,永远不用为你担心。”江浩洋淡淡地说。
“你不是过得更好,去反璞归真的地方修行几个月,如今房子车子皆备,官位待遇齐升。”
“那些东西总会有,早晚都无所谓。可是我失去了无法挽回的东西,安若你不觉得吗?”江浩洋语气淡然,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沈安若有点气虚,学着他的语气淡淡地说:“你也会介意的么?”
“我只是想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我也想不明白,所以不再想。江浩洋,都过去的事了,你又何必做出遗憾的样子呢,你真的介意就不会今天才偶然出现了。”
“安若,那时候我已渐渐明白,我们俩走入了死胡同,再多反复几回,也总免不了同样的结果,只是彼此多折腾几次而已。只是我不甘心,无论怎样,我们总该当面告别,就算不能够在一起,也该有个正式仪式,而不是在电话里草草率率便打发了我们的几年的缘份。那阵子很忙,我实在脱不开身,但是有一天我们的考察车绕经K县时,我看着路标,知道距你只有100公里,于是下了车,请附近村落的果农送我一程。我等你整晚,结果并未如我愿。”
“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楼下,终于见你回来,与别人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而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头时,嘴角仍含着笑意。我本想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了勇气。我突然觉得,如果你就此离开,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的笑过。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为何要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离开,没有再惊扰你。”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觉得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作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可以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轻弱地说。
“是啊,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的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的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一向极轻,几乎没有声响。
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霎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混乱(2)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觉得大脑乱哄哄吵作一团,心跳失序,而胸口空空荡荡,后来便开始头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从厨房里翻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便灌下去几大口,被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心跳也渐渐平缓,于是自己对自己笑。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便打发程少臣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竟买回精装的五粮液,当时沈安若将他一顿嘲笑,倒酒的时候直心疼。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并不费力,转眼又灌下几口,瓶里已经只剩1/3了,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儿时读《飘》时,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于是趁着清醒拖了凳子,将酒瓶塞到厨柜的最高处。
她第一次喝白酒便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拖上了她,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远得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会暖和,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果然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胲,看一眼,竟是近40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后来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了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没有。”“沈学妹,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多那样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那日清晨,恰在日出前东方天空堆积了厚厚云层,他们到底没看得成日出,但沈安若的记忆里始终有一片耀眼的星空,那样闪亮的星空,即使几年后她又去泰山,都再也看不见。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连灌下半瓶五粮液,脑子都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屏住呼吸,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只能死死地捂住耳朵,但几秒钟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仍是抵挡不住。她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便吓到大哭。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床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床单上鲜血淋漓。她恐惧得连叫都叫不出来,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窗外雷声炸开,几乎要把窗子都震破,几秒钟后,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刚才的巨雷炸断了那一带的电缆。无边的黑暗时时被破空的光芒与炸雷劈裂,她就那样裹着被子,缩在地上发着抖,连哭都哭不出来,一直挨到天蒙蒙亮,父母才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原来正是这一夜,最疼她的爷爷,已经离她而去。她的成人式,就这样伴随着雷鸣,电闪,黑暗,鲜血,以及死亡,令她永生难忘。
而如今,又是这样的黑暗,她似乎又陷入与当年一样的无助境地。沈安若贴着墙角慢慢地摸索,每一秒都是煎熬,她记得包里便有一枚小手电,偏偏那仅仅几米的路,她似乎总也走不到。又一道闪电劈过,她觉得心脏要脱落,却终于借着那光看清了路,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摸到扔在地上的手袋。明明要找手电,却掏出了手机,手机那点微光终于稍稍拯救了她,她觉得需要听到别人的声音,以证明自己并没有被上天遗弃在这个孤岛。手机拨出去,才看清是程少臣的电话,她并不打算找他,但她顺手按了通话键,上一个电话恰是他打来的。她匆匆地要挂断,程少臣却已经接起。当他的声音从遥远的另一端传来时,沈安若觉得恐惧减轻了许多。
“……”
“沈安若,你在吗?怎么不说话?”
“……”
“雷雨天不要打电话,很危险,以后记住。”
“……”
“你怎么不说话?你喝酒了吗?”
“……你怎么知道?”沈安若终于找回自己的语言能力。
“我闻到很浓的酒味。”程少臣轻笑起来,沈安若突然觉得安心。
“你找我什么事?”
“没事,我打错电话了,挂了吧。”
“你有文件袋忘了我车上了,要我给你送过去吗?”
“不用,不是急用的文件。你公司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