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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知道你要回来了吗?”
“应该知道我就在这两天回来吧,我对他说过只去一个星期的,走之前还给他发了短信。”
“分手吧。”秦菲菲沉默了片刻,“你们这样真没有什么意思。”
路宁蹙了下眉,没有说话。
“你看看这些照片,我倒觉得你和这个马孩儿更合适,你说这样的帅哥怎么就让你捡到了呢?”
路宁正在想着王锐,听她这么说,下意识就道:“很帅吗?”
“比王锐帅多了!”
路宁怔了下,向自己的手机看去,照片中的马孩儿抱着一把吉他,那并不是装模作样,而是真的演奏,在那个叫做一米阳光的酒吧。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君子匪丢的地雷,O(∩_∩)O~
然后,要说一个不太好的事,接到通知要入V,囧……
这个文是非常任性的时候开的坑,因为是在纠结的状态下开的坑,虽然后来坑了,但也觉得有必要要完成它,成绩不好,也是预料之中的。
不能保证什么,只能说努力去写,努力完结。然后因为这个文已经快十万了,所以被要求在第二十七章的时候V,同学们一定要注意了,鞠躬!
明天会连着三更的~
第三十一章
也许是因为那个非常著名的电视剧;也许是因为玉龙雪山的那个著名传说;总之丽江古城有很多个叫一米阳光的酒吧,只是大多数的酒吧都是喧闹和疯狂的,在外面还好;在里面,哪怕是路宁抱着体验的想法;也没有办法在那几乎把耳朵都要震聋的地方呆下去。所以到最后,他们还是找了家安静的酒吧;里面没有杂乱的灯光;没有疯狂的声音;没有拼命嘶吼的DJ;只有一两个穿着普通的年轻人在那里轻轻的歌唱。
很大的地方,却没有多少人;也不知道老板是怎么维持开销的,也许是因为每一样东西都卖的比较贵?路宁不知道,也不想去想这个问题,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看着下面在灯光里荡漾的水光,她只是遗憾坐在她对面的不是王锐,如果是王锐……也许,他们就会和好了吧。
“我看这里是能上去唱歌的,你要不要上去唱一首?”
“我一唱,老板非出来找我不可。”
“哦?”
“把他的客人都吓光了啊。”
马孩儿哈的一声笑了出来,她有点惆怅的说:“我男朋友唱的很好,可惜他不在。”
马孩儿歪了下头,然后在她的诧异中站了起来,走到前台,和人低语了几句,之后就接过了对方的吉他,调试了两下,然后,那音调就出来了——《青花瓷》。
对于那位周董,路宁并没有多么疯狂的喜欢,事实上她对明星的感觉一般,小虎队火的时候她可能会哼两句小虎队的歌,大话西游红的时候,她会跟着秦菲菲去看几遍。也会进电影院,也会买唱片,但也就是这样了,要说为了某个明星赶多少路特意去买什么东西则是从来都没有的。
但这首《青花瓷》她一直喜欢,因为其中的那两句歌词: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每当听到这一句就有一种长久的厚重的宿命的感觉,就仿佛穿越历史走遍世界,沉默的坚持,只为了那一个早在前世就已经相约好的伴侣。这首歌,王锐唱过,那时候她惊为天人,她从来没有想到,现实中还有人能把歌唱的这么好,在这首歌之前路宁当然也是喜欢王锐的,但在这首歌之后,这种感觉却有了质的变化,那就仿佛,你一直在等的某件事突然通过了某种渠道,而体现在了那个你本来就喜欢的那个人身上。
宿命。
那时候的路宁真的有这种感觉。
但在此时,她却发现马孩儿唱的更好。王锐唱的好,是因为音调,因为相似,而马孩儿却是因为感觉。当唱到天青色那一句的时候,他抬起头,直直的看过来,路宁突然有一种他其实一直在等着自己的感觉。恍惚里,她甚至仿佛看到了某个景象,下着雨的小巷中,这个人撑着一把纸伞向她走来,轻轻一笑,就是一生一世。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诡异也太可怕了,路宁简直怀疑对方是不是在她的饮料中下了某种迷药,所以当天晚上她甚至没有和对方参加当地的篝火晚会,简直就是有点落荒而逃的回了旅店。
“喂喂,醒醒!醒醒!路宁——路宁——魂归兮来——”
路宁回过神,没好气的拍掉秦菲菲手:“叫魂呢!”
“可不就是叫魂吗?我看你的魂都跟着别人跑了。”
“别瞎说!”
秦菲菲嘿嘿的笑着。
“我们真不可能的。”
“我看他要比王锐好多了。你说在丽江你都敢和他在一起,怎么回来倒胆小了?”
“也不是敢,只是……哎呀,没办法给你说。”
“我知道我知道,哎呀,你痛苦啊你纠结啊,你难受啊。一方面你觉得这样不好,但另外一方面你又受这个人吸引,于是你不知道如何抉择。其实这根本就不是问题嘛,你和王锐本来就有了问题,没有这个马孩儿也是要分手的,你现在大大方方的分手不就结了吗?”
路宁有些惊讶的看着她:“你这变得也太快了吧,我记得上个月你还说王锐很好的。”
“王锐一开始给我的感觉是很好,但我现在发现他实在有些混蛋。他本人也许没什么原则性的问题,但你要跟他生活在一起,一定会很累。相反这个马孩儿就不一样了,你看你笑的多开心啊,而且这些照片,真美!”
“我和他真不可能。”
“……随便你吧,你要一头撞到南墙上,谁也没办法。”
“他有绝症。”
秦菲菲瞪着眼,路宁苦笑:“到丽江,就是去看阳光的。”
“……靠!”秦菲菲锤了下桌子,“怎么这么狗血的事都让你碰到了?以后离这个人远点!”
“喂喂喂!”
“你别以为我变得快,我还不知道你吗?傻瓜一个,总认为真爱无敌,你以为演电视剧啊,就算是韩剧,得癌症的也是女角好不好,琼瑶剧早过时了,我可不想你给我演个现实版的,你和王锐先混着吧,过一段再说。”
路宁嘴角抽搐:“你那边怎么样?”
“看你说哪方面了。那个案子总算结束了,房子也准备买东区的那个了。”
“恭喜恭喜!”
“有什么好恭喜的?案子也就罢了,好歹算是有个结局,房子那件事,王亚鹏的妈说只有五万,五万够干什么?她要早几年给,我添点也够买个你那样的房子了,现在也就是个厨房的钱,离首付都差的远!”
“还差多少,我这边……”
“得了得了,我还不知道你那点钱是怎么挣的吗?现在阿姨又和你在一起,你这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我又接了个案子,要是成功了总会有点提成的,我爸妈那边再给点,再加上我和王亚鹏这些年存的,首付应该也就差不多了。”
“……也别太辛苦了,总是身体重要。”
秦菲菲叹了口气:“我当然知道身体重要,可这他妈的现实我能不去拼一把吗?咱们也在社会上混这么久了,不和人家年薪几百万的比,总不能连个窝还没有。”
路宁拍了拍她的手。秦菲菲是做机械推销的,路宁一直到现在也不太清楚她具体都推销什么,好像很多仪器她都推销,但也好像没有个固定的东西,秦菲菲曾对她说过一次,她听的头昏脑胀,最后只知道,他们的公司大概是承接别人的业务,帮别人卖东西,背后虽然有几家大公司的影子,但自己却是没有什么实业的,这也是为什么她总有不踏实感觉的原因。
“你说我这个公司,听起来怪厉害,又是什么国际的,什么有限的,租的是市中心的写字楼,进出的都是高级白领,可我心里真虚,就害怕哪天一过去,别人对我说公司已经没了。你别笑,我还做过这样的梦呢,生生的吓醒了。”
“那怎么不换个公司?以你的经验……”
“不错,以我的经验当然要比那些初出校门的大学生拿的更多,但我真的能拿到现在的数吗?我还有车贷还有房租还要攒首付,我敢有一点变化吗?这个月我还敢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刷一双六百块的鞋子一千块的衣服,而如果换了公司,我立刻就不敢了。”
“那你以后怎么办?”
“先看吧,买了房子再说。”
房子、房子、房子!这似乎成了秦菲菲生活的全部,要结婚必须有房子,要能稳住脚必须有房子,要不丢面子必须有房子,路宁早先并不觉得自己的这个房子有什么了不起的,但现在,她真的非常庆幸自己有了这么一套。
虽然秦菲菲说让她和王锐先就这么混着,但路宁并不是这么想的,在休息了一天后她拨通了王锐的电话,这一次,她是抱着分手的心态拨的。此时王锐正和赵思思在一起,他们的合作已经越来越靠近了,关于会所的很多事情都在他们的谈话中展开了,包括怎么印广告,从哪里能得来更多的学员的电话。
现在关键的是,他还没有足够的资金!他知道这件事要和赵思思说清楚,否则总有欺骗的嫌疑,可他又真的害怕说清楚了赵思思会撇下他,这是他难得的机会!
在看到路宁的电话他心中一紧,不由得就有了一分心虚,他犹豫的看了赵思思一眼。
“你有事先接电话吧。”
“没事,一会儿再给她回。”
“是女朋友吧。”
王锐笑了笑,没有说话,赵思思也不再接着问,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怎样才不会让男人厌烦。她知道自己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而且是一个吸引人的女人,这两者在很多时候是一致的,但并不完全相同。
有的女人漂亮,但并不吸引人,而有的女人不漂亮,却非常吸引人,而她却是两者兼备。她如果想的话,会有很多男人愿意和她在一起,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