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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色花丛-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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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届的老天爷是昊天上帝,听说最近挺忙的,我自然连他的影子也看不到。前不久,倒是和守卫南天门的顺风耳、千里眼一起劈酒,结果被二郎神捉住,将他俩关进天牢,说要好好反省一个月。至于我,因为是灵界管理委员会的特邀嘉宾,拍拍屁股就走人,气得二郎神吹胡子瞪眼睛,好不过瘾。可灵界管理委员会也发出通告:以后不要再勾引天上的神仙,令他们玩忽职守,不务正业了。
    居然还用“勾引”一词,说得我很淫荡似的,气个半死。如果不是想到目前势力最大的还是阐教神仙,恐怕一气之下,马上就投到通天教主那边。当然,只是说说而已。自古都是“邪不能胜正”,连电影电视也是这么拍,我投靠反派,只有死路一条。除非是做卧底。
    “你知道刚才那尼姑的来头吗?”金手指似笑非笑,根本就不相信我的胡扯。
    我不禁有点气馁,懒洋洋地道:“不知道。没关系吧?”
    “没关系,当然没关系啦!我只是说说而已。你别看她这么年轻,其实,已经是超过一百岁的老巫婆。”他一副厌恶的表情。
    我一点也不相信:“不可能!那皮肤多光滑,摸起来肯定比高级绸缎还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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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你还瞧得蛮仔细的嘛!有眼光,有前途!不错,不错。”他笑眯眯的。
    我深深懊悔,似是一时大意,踏进他布置的陷阱。但口头上依然不肯认输:“没有,没有!你一定要相信,我绝对不是那种人,绝对不是!”
    金手指嘻嘻笑着:“我相信,我当然相信啦!你不是那种人——才怪。不跟你辩啦,就让我来揭晓谜底吧。那尼姑名叫金素娜,在七十年前就已艳名四播,威震江湖。她练有一种独门采补术,越活就越年轻。如果不是她暗中算计,我也不会被她所迷惑,让外边那些家伙剁去我的双手双脚!她落到今天这种下场,那是罪有应得!”
    我默然:如果你不好色,也不会落到这种田地。也可以说是自作自受吧?!他们虽然害得你够呛,可你也真歹毒,居然将他们变成行尸走肉般的活死人!谁是谁非,还不知道呢!
    忽又奇怪道:“小馓子那么小,不会也是你的仇人吧?”
    他摇摇头:“他不是。八年前的冬天,我在路边拣到一个几乎被冻僵的婴儿,看他很可怜,自己的孙子又一年都不能见几次,便把他抱回来抚养,可因为冻得太久,他脸部的反应有点问题,身子也不是很好。其实,他是很聪明的。因为很喜欢吃一种叫‘馓子’的油炸面食,所以我便叫他为小馓子。如果不是时时用珍奇药材来帮他维持生命,恐怕早已去见阎罗王。可惜那些药材都很难找,存货也不多了。我最近又要忙救孙子的事,也无暇去管他。”
    我恍然大悟,这才明白为什么小馓子虽然表情呆滞,但眼里偶尔会闪烁狡黠光芒。想到他小小年纪就会随时没命,不禁有点鼻塞:“有时间的话,我会帮他采药的。你开张方子给我。”
    金手指很认真地看着我,良久才道:“好的。”碰巧看到小馓子正端着一盘热气腾腾已剥了皮的番薯踏进内室,便叫他来到我身边,柔声道,“小馓子,快谢谢叔叔。”
    小馓子疑惑地望了他一眼,看到他用力地点点头,便很乖巧地将盘子递向我:“谢谢叔叔。叔叔,吃番薯吧!”
    我有点眼红,一手接过番薯,一手摸着他的头发,也点点头;“乖,小馓子。你会没事的。”
    他粲然一笑,又将一条番薯慢慢的喂给金手指:“爷爷,你也吃吧。”
    “好的。”
    我将番薯塞进嘴里,虽然又香又甜,可吃着吃着,总是涌出丝丝苦涩‘‘‘‘‘‘
 第十章 女王之秘密
    吃完番薯,小馓子端着盘子出去后,我便和金手指继续未完的话题。
    我认真地想了想:“金老前辈,要我救你的两位孙子也可以,我之前也曾经想过要救他们。可是,对方的来头似乎很不小,我还听那蝙蝠人首领边复,称呼那美妇人为‘女王’。你知道她的来头吗?而且,边复还是通天教主麾下玄武猎艳团的成员。究竟是怎么回事?”
    金手指脸色凝重:“这要从商纣王时代说起。也好,给你说清楚,以后也可以多长个心眼,什么人碰得,什么人惹不得。元始天尊领导的阐教,与通天教主领导的截教,从来都是明争暗斗,永无相安之日。除非,可以将两教合并,由一位德高望重的权威人士统一管理。你知道什么是阐教,什么是截教吗?”
    我微笑道:“这个难不倒我。所谓的阐教,是人间的凡人谋求造化修行而成;所谓的截教,是四方的灵物吸收日月之精华,汇天地之灵气修炼而成。”
    “很好。你知道这些,我解释起来也会方便很多。”他赞许地点点头,又道,“无论是凡人还是灵物,若要修炼成仙,都必须依照正规的途径,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凡人相对容易些,而且还可以修炼成天仙。至于四方的灵物,运气好一点,忍耐力强一些,或许也可以成为天仙,但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肯定是凡人的许多倍。因为,他们必须先能幻化为人,才可以继续修炼下去。而且在多数的情况下,它们都是一些三山五岳的散仙、地仙。
    散仙和地仙没多少区别,只是散仙比较喜欢云游四海,而地仙则习惯于静心修炼。某些想走捷径而修炼邪门外道的凡人或灵物,没有到处作恶的,或许能够修成魔仙,介于正邪之间;最高层次的,被称为‘魔神’。而那些既修炼邪门外道又到处作恶的,则会堕入魔界。可带有魔性的顶尖高手,只能在魔界横行,无法到人间或灵界作威作福。但是,总会有一些不安分的家伙。僵尸女王雪映红的魔神父亲雪黑,就属于这种类型。”
    “僵尸女王雪映红?她的父亲是魔神?!”我不禁一愣,心道:来头也太大了吧!
    金手指面有忧色:“不错。一千年前,被魔神雪黑玷污的人间公主,所生的女儿就是雪映红。她一出生就已经带有父亲的魔性,母亲的怨恨。那人间公主,具体资料不详,好像是生长于北海中某一小岛国。雪映红刚出世,母亲就已难产而死。
    她修炼五百年后,便从蝙蝠洞里出来,拉帮结派,无恶不作。据说她对自己的父亲无比崇拜,并且因此而梳起盘龙髻,发誓终生不嫁‘‘‘‘‘‘”
    听到这里,我心道:原来她还是处子。那也说不定。不嫁人,也不代表她没有那个啊!
    金手指又道:“她为了破坏灵界管理委员会对魔界的封锁,将自己的父亲救出来,曾经多次对魔界之门,也就是十八层地狱发动猛烈进攻。幸好灵界众神仙同仇敌忾,合力抗敌,虽然伤亡惨重,也总算没让魔界里的那些特级妖怪逃出来,酿成大祸‘‘‘‘‘‘”
    我心道:原来还有这种历史。难怪当时去地府抢夺伯邑考的二魂六魄时,十殿阎王一听到通天教主麾下的青龙经营团高手,正要来攻打十八层地狱,都紧张兮兮的。
    金手指道:“‘‘‘‘‘‘五百年前,人间界最出名的大法师,就是天山派的风尘子。他联合人间界的各方高手,协助灵界神仙,用名剑山庄的魔神之剑‘天啸’,也就是你口袋里的那把,以及元始天尊赠的灵符,将僵尸女王封锁于天罡雷电鼓,放置于一座无名山的古庙中。但风尘子在大战中也受了重伤,不久便溘然长逝‘‘‘‘‘‘”
    我忍不住打岔:“无名山?它不是叫‘阴风山’吗?!还有,名剑山庄,又是什么来头?”一堆疑问纠缠在脑子里,不及时理清,迟早会秀逗。
    “那是后来才起的名字。僵尸女王的得力助手边复,为了帮助她对抗天罡风雷鼓的奇热,动员手下众蝙蝠人,将天山的冰雪覆盖于那无名山之巅,弄得面貌全非,终于得了个‘阴风山’的称号。至于名剑山庄‘‘‘‘‘‘”
    “且慢。你说什么?将天山的冰雪运到京城附近,并且覆盖于山巅?!天方夜谭咩!就算那些家伙真能做到,可这么大的工程,要损耗多少人力物力?而且,在炎热的夏天,太阳一晒,不就什么都没有了吗?做多少次都不行啊!”我越听就越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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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手指苦笑:“这就是它们的厉害之处。其实,只要做一次就行了。”
    “一、一次就行啦?!!”
    “不错。据说是边复历尽千辛万苦,从长白山野人手里夺得一颗‘雪魄珠’,乃万年积雪之精华所化,将它埋藏于阴风山,令到山巅的冰雪终年不化。‘雪魄珠’奇寒无比,比起我从东海龙宫得到的万年寒玉,更胜一筹。”
    “原来如此。那名剑山庄的七柄魔神剑,又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怎么知道它就在我的口袋里?”此时,天啸宝剑确实是在我右侧下方的百宝袋里。看似一个口袋,里面却是分层的,可以按类放置东西。之前曾把合德装在里面,可和其他东西不会混淆。
    金手指淡淡一笑:“我现在虽然不济,但也曾经风光一时;区区占卜算卦,求神役鬼,还是难不倒我的。而且,天啸宝剑是用来炼化昔日威震魔界的‘魔神’火凤之物,灵气与魔气交汇,虽然被匣子克制,但依然无法完全遮掩。以你目前的修行,我劝你还是少用它为妙。弄不好,你反被它控制,那就惨了。”
    我愕然:“你说什么呀?!一塌糊涂!晕。”
    金手指道:“当今能够克制通天教主的宝物,只有两样。一是名剑山庄的七柄魔神宝剑,一是销魂仙子的欲望销魂珠。某些不甘心在六道中轮回的魔神,若想成为天上的神仙,必须借助人间顶尖高手的力量,用飞剑来炼化自己,将原来的躯体去掉,只剩下魂魄。再艰苦修炼几千年,就有成为天仙的可能。
    而魔神之剑,正是那人间顶尖高手,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飞剑,用来炼化魔神后所遗留下的宝贝。它既蕴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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