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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的白骨--玩转鬼吹灯-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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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为了我的网恋苦哥专门给配置了摄像头,也配了音箱和耳麦,小狐完全可以接通视频后直接说话的,不过她知道我不能说话,所以一直都用打字的方式聊天,算是对我的一种尊重。
  这也是我把她当朋友的原因之一。
  她对《鬼吹灯》的推崇真的到了狂热得近乎痴迷的地步,本来我是有些反感的,不过为了征文比赛去鬼吹灯专区看过之后,算是大概明白了她的热情从何而来。
  异军突起的盗墓兼灵异小说,写的是几个摸金校尉(自命正统的盗墓贼)通过风水秘术发掘古墓的诡异经历,探险、寻宝、猎奇、悬疑、考古、墓葬融为一体,惊心动魄,曲折离奇——
  这样的小说在网上连载,可以说开创了一个新流派,想不红不火都不行。
  起点中文网签约,点击超过一百六十万,三万多人收藏,各大网站相继转载,点击大多名列首榜,实体书出版后销量持续上升,上市不久就突破二十万册,甚至连网友见面的问候都成了“今天你吹灯了没有”,其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说实话,这种半真半假的瞎掰迎合了很多年轻人的猎奇心理,本来嘛,他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的大都市,年轻的心不安分的蹦啊蹦,可是又没条件潇洒走天涯,只好在别人的冒险故事里体验一把,精神上刺激一下过过瘾也好。
  由喜欢而崇拜,由崇拜而痴迷,再正常不过。
  就这么着,《鬼吹灯》男主角胡八一不知道成了多少年轻人的偶像,小狐也不过是个大学生,迷上她的胡大不足为奇。
  把自己看了《鬼吹灯》之后的梦魇简单的告诉小狐,她立马反应,说我屋里肯定有不干净的东西,被字灵诱发给我撞了个正着。
  按她的说法,《鬼吹灯》一文是灵异奇谈,文字本身就带有超自然能量,就是所谓的字灵,相当于道教的符咒和佛门的印记。
  加上有那么多人追捧,只要每个人相信那么一点点,意念的凝聚力百川归海聚沙成塔,完全可以造出一个灵异世界,《鬼吹灯》因此拥有了沟通阴阳的力量完全可以理解。
  既然能够沟通阴阳,我屋子里那个未知的东西自然会被《鬼吹灯》的能量吸引,不知不觉中现形就毫不奇怪。
  她的说法有些牵强,不过勉强可以接受,毕竟《鬼吹灯》的火爆摆在那儿的,据说现在点击超过六百万,还打算拍成电影,没准儿狂热的灯丝们真能赋予它神秘的能量。
  “你不是不看《鬼吹灯》么,怎么这回转性了,不会是失恋了要去找大粽子自杀吧?”
  没等我回过味儿来,小狐又嚷嚷开了,懒得和她废话,我把同人征文的事情一说,结果她来了个晕倒的表情,让我好一阵郁闷。
  “那需要实践哎傻大姐,你以为编故事哪?没有经验怎么能写出高潮怎么能勾引读者怎么能诱惑编辑?别做梦了,三万元现金不是那么好拿滴!”
  “实践经验还不简单,找个坟墓进去逛一趟,自然就会有感觉了!”
  “无语!倒斗不是请客吃饭,哪有那么轻松?你懂风水么?你会武功么?你有装备么?你知道墓室结构么?你有搭档么?你懂什么叫鬼吹灯么……”
  “得了,真啰嗦,不就找个墓吗,我们这儿就有,现成的!”
  “不是吧,现成的……这也能将就?衣衣啊,我给你说,要找感觉得去那些个古墓里找,最好是要没有动过的,深藏在地下的,陪葬多多的,最好还要有大粽子的……”
  “那还用说,十全十美,惊险恐怖尽在公子墓!”
  “吹吧你……哎,公子墓?你们那儿真的有个公子墓?说说看说说看!”
  费了我好一番劲,手指都打酸了,总算把公子墓说了个大概,没想到小狐当即发过来一个骷髅和一个跳动的红心,然后理直气壮理所应当的宣布:“等等我,我也要去!”
  我吓了一跳,没好气的回复道:“开什么玩笑,我去找感觉你凑什么热闹?”
  “废话,我也去找感觉,别忘了偶也在起点开了专栏!而且,你一个小姑娘跑古墓去多危险,听你形容里面可是有尸煞,就是那个红毛大公子,很危险的!看在胡大的份上,偶得来保护你!”
  一听就知道这个灯丝处于亢奋状态,连“偶”都蹦出来了,听着都头疼。
  “没搞错的话,你还在读书吧?没事添什么乱!”
  “我偷跑就是,小意思!后天,不,明天晚上来金江火车站接我,对了,我还要带我哥来!悄悄儿告诉你,他可是如假包换的摸金校尉,绝对正宗!”
  三不管的做出决定,小狐的头像一下子暗了下去,看来是怕我推托,干脆来个斩立决,溜了,早知道当初就不告诉她我家在什么地方。
  这下好,无端端的多出来个要保护我的保镖,不,两个,还有个居然是书上瞎掰出来的摸金校尉!
  难道《鬼吹灯》真的成了气候,让里面那些诡异神秘的东西都跑到了现实世界?
  ——也就是所谓的“沟通阴阳”?
  苦笑一声我刚想叉掉聊天对话框和网页,眼角一斜目光已经下意识的瞟向了门口。
  门悄悄的开了,一个人影轻轻的“飘”了进来,无声无息,宛若幽灵。
  


  正文 第六章 苦哥
  ( 本章字数:2589  更新时间:2009…10…30 14:22:49)

  一下子从电脑前弹了起来,我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狠狠一拳砸向那个人影的脑袋,如果让丹丹来形容,她肯定会说“被踩着尾巴的叮当跳起来咬人似的”。
  叮当是家里的小狗,凶得要命。
  可能真的受了《鬼吹灯》的影响,我下意识的认同了“屋里有不干净的东西”这个论断,而所谓不干净的东西,说白了就是有鬼。
  半夜三更,无声无息,走路都是用飘的,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先下手为强,我可不想再来一次梦魇。
  大概我的反应太过激烈,进门的那个人影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来露出一脸的惊愕,那张脸却是无比的熟悉。
  坏了,是苦哥,老是这样,走路都跟鬼一样飘啊飘的,用丹丹的说法就是“非常倩女幽魂”,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给我家操心留下的后遗症。
  房门本来就是虚掩的,不论是我还是丹丹都没有闩门的习惯,而苦哥半夜三更进我们的房间是习以为常的事。
  都怪《鬼吹灯》,给迷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眼看拳头就要把苦哥那张削瘦的脸砸成苦瓜,他身子一侧斜斜的往前踏了一步,我那自以为会打个正着的拳头不知怎么的从他耳畔擦了过去,根本就是砸了个空。
  这一扑本来就去势汹汹,没料到落到空处,苦哥又恰到好处的往前踏了一步,我等于是一下子扑到了苦哥的怀里。
  “简洁,你干吗呢,晕灯了吧,干吗打我?”
  还别说,真的晕灯(我们这边的方言,相当于昏头啊迷糊之类的形容)了。
  本来是绷紧了神经,发现是苦哥而且没有误伤突然就松懈下来,人又撞在了苦哥的怀里,胸前的坚挺紧压在他的胸膛上,酥麻的奇异感觉如电流通过,脑子里更是乱作一团,不晕才怪。
  偏偏苦哥在这时候开口说话,两人之间本来根本没有距离,他一张嘴温热的气息就喷在我耳垂上,加上怕惊醒丹丹自然而然的压低了声音,本来就显得亲密的耳语更是多了几分暧昧。
  全身一阵颤抖,我整个人都软了,身子不由自主地往下滑,刚才一拳打空从苦哥耳畔擦过的手本能反应圈回来搂住他的颈子,差不多就是挂在了他的身上。
  苦哥“咦”了一声,可能发觉我软绵绵的往下滑,顺手就伸手一搂把我稳住,只是这一搂就搂到我的……臀部,两个人算是真的贴了个亲密无间。
  呼吸一紧,只觉得自己的鼻息灼热如火,心腔子更是一炸,我忍不住就哼了一声,似呻吟又似渴望,自己听起来都分外的……妖媚。
  苦哥怔了怔,似乎意识到这个姿势的暧昧和不妥,忙不迭的把我推开,却还是慢了半拍,紧贴的身体已经感觉到他男人迅速崛起的冲动,让我在又惊又羞的同时有点小小地得意。
  原来,我还是有点魅力哦!
  “在做什么呢,看小说……咝,妈的个P,老毛病又犯了,给掐掐!”
  叼着根牙签的苦哥大概也有些尴尬,东张西望的看了看就坐到电脑前,想动动鼠标却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张嘴就连粗口都出来了。
  牙疼,老毛病发作,他一来我就知道。
  当初我还小,半夜经常踢被子什么的,他常常半夜进门来照看,后来慢慢长大,丹丹和我睡在一起,虽说是我照看,不过到底年轻有时候自己都睡死了哪还管得那么多,他又常常来看丹丹,所以房门一直都没有闩过,门闩不过是个摆设。
  等到我年纪渐长,丹丹也慢慢长大,苦哥却还是经常半夜来串门,不过却已经不是照看我们俩,也不是有什么不良企图,而是找我给他解决痛楚。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患上了很严重的牙病,疼起来连腮帮子都能疼肿,不过如果不是实在受不了,他也不会轻易到我们屋里来。
  “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不是身临其境的患者,简直是难以想象牙疼的痛楚有多厉害。
  十六岁那年我就患过虫牙,也就是所谓的龋牙,据说国际卫生组织将它列在冠心病、癌症之后的第三位,可见其普遍性,山里的孩子大多没有刷牙的习惯,加上爱吃甜食,很容易得这个毛病。
  那病发起来可不得了,就像真的有虫子在牙齿里啃似的,疼得我咬紧牙关在床上翻来滚去,恨不得跟周星驰在《月光宝盒》里那样抓块石头把牙齿给敲下来。
  还好,苦哥去找了个黑松节,也就是分叉的枝节部分大概有一二两,剁成小块后用搪瓷缸装水文火煮半小时,熬出来的松节水漱口二十多分钟,一次就断根,再没有复发过。
  尝过牙疼的滋味,当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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