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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的距离_周国平-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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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静农先生们在自己心中为自己保留一个后花园,一个可以在那里沉思遐想的后花园,一小片乡愁萦绕的精神故土。

    出门时发现,搁在楼道里的那辆新自行车不翼而飞了。两年之中,这已是第三辆。我一面为世风摇头,一面又感到内心比前两次失窃时要平静得多。

    莫非是习惯了?

    也许是。近年来,我的生活中接连遭到惨重的失去,相比之下,丢辆自行车真是不足挂齿。生活的劫难似乎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必须习惯于失去。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分超脱。有了这一分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由丢车引发这么多议论,可见还不是太不在乎。如果有人嘲笑我阿q精神,我乐意承认。试想,对于人生中种种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财,大至死亡,没有一点阿q精神行吗?由社会的眼光看,盗窃是一种不义,我们理应与之作力所能及的斗争,而不该摆出一副哲人的姿态容忍姑息。可是,倘若社会上有更多的人了悟人生根本道理,世风是否会好一些呢?那么,这也许正是我对不义所作的一种力所能及的斗争吧。



 1993 1 理想主义的绝唱

    ——读吴宓《文学与人生》

    一

    本世纪三十年代,清华大学一位教授给学生开设了一门题为《文学与人生》的课程。他在教案上列出了这门课程的目标,其第一条是∶

    把我自己的——我的所读所闻,我的所思所感,我的直接和间接人生经验中的——最好的东西给予学生。

    读到这话,我不禁肃然起敬,知道自己面对的不只是一位文学教授,而更是一个真诚的人,他的课程不只是传授知识,而更是一种严肃的精神活动。

    “文学与人生”似乎是一个早被说烂了的题目,何以如此牵扯吴宓先生的感情呢?读下去我发现,在这门课程中,他谈得最多的不是文学,而是哲学,不过不是书本上的哲学,而是通过半生阅读和思考所形成的他自己的哲学人生观。于是我愈加明白,吴宓首先是一个认真的人生思考者,他的文学研究是在他的人生思考的轨道上、并且作为这种思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展开的。因此,“文学与人生”就不是他的专业领域内诸多学术课题中的一个,而是体现了他的毕生追求的志业之所在,难怪他要全身心地投入了。

    吴宓之研究文学,是把文学当作“人生的表现”和“精髓”,“通过文学来研究人生”。抱着这个目的,他便把凡是表现了人生之精髓的作品都视为文学。这样的文学是广义的,不仅包括诗、小说、戏剧等等,也包括历史和哲学著作,乃至于一切文字作品。这样的文学又是狭义的,必须是“世上最精美的思想和言论”(m安诺德语),而非徒具文学体裁的外表便可以充数的。综合这两个方面,他心目中的文学就是古今中外文史哲的一切精品。他认为,唯有熟读这些“每个善良聪明的男女都应阅读的基本好书”,博学精研,合观互成,方可通晓人生全体之真相,达到借文学研究人生的目的。

    吴宓所说的文学,实际上是指人类文化宝库中的那些不朽之作。如同天才不可按专业归类一样,这些伟大作品也是不可按学科归类的。永恒的书必定表现了人生的某些永恒内涵,因而具有永恒的价值。然而,在浮躁的现代生活中,人们浮在人生的表面,不复关心永恒,于是只读谋职所需的专业书和用以解闷的消遣书,冷落了这些永恒的书。有感于此,在三十年代的美国,由吴宓的导师白璧德领导的新人文主义文学批评运动和由赫钦斯等人代表的永恒主义教育思潮便起而提倡回到古典名著,但收效甚微。那么,就让过眼烟云的人去读过眼烟云的书和报纸吧,而像吴宓这样关心人生永恒问题的人自会“以取法乎上四字为座右铭”,“非极佳之书不读”,做永恒的书的知音,在寂寞中“与古今东西之圣贤哲士通人名流共一堂而为友”。(《文学研究法》,《学衡》第二期)

    对于文学和人生,吴宓皆从大处着眼。他说∶“在人生中……重要的不是行为,也不是结果,而是如此行为的男女的精神和态度。”同样,“在艺术与文学中,重要的不是题材,而是处理。”因此读书“首须洞明大体,通识全部,勿求细节”,(《文学研究法》)注重作品所表现的“作家对人生和宇宙的整体观念,而非他对特定人、事的判断”。可见无论在人生中,还是在文学中,吴宓看重的均是贯穿其中的整体的人生哲思,正是这种哲思把文学与人生也贯通了起来,把文学研究变成了人生探索的一种方式。

    其实,吴宓所表达的无非是一种古典的人文信念。按照这种信念,治学的目的不在获取若干专门知识,而在自身的精神完善,好的学者不只是某个领域的专家,甚至也不只是文史哲的通才,而更是具备人生识见的智者。这种信念是东西方古典人文传统所共有的,而在功利日重和分工日细的现代却式微了。但是,某些基本的真理只会遭到忽视,不会过时。我相信,不论学术如何进展,孔子所云“古之学者为己”永远是治学的正道。背离这个正道,治学和做人脱节,仅仅寄居在学术的一枝一节上讨生活,或追逐着时髦的一流一派抢风头,是决计成不了大气候的。

    二

    吴宓的哲学观点并不复杂,大致袭用了柏拉图以来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把世界划分为本体界和现象界的模式。他爱用的表述是“一”与“多”。事实上,不论古今东西,凡具形而上性质的宇宙观都不脱这二分的模式。但是,正如吴宓所说∶“每人必须在自己的灵魂中重建哲学的真理。”在他的灵魂中,这个“一”与“多”的公式的确经过了重建,获得了新的生命,成了他据以建立自己的全部人生观的基石。

    至少自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立足于世界二分模式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呈现出了崩溃之势,遭到了许多思想家的批判。如此看来,吴宓在哲学上似乎是一个落伍者。然而,问题在于,世界二分模式不只是逻辑虚构物,它在人性中有着深刻的根源。如果人类站在尘世不再仰望头顶的星空,沉缅于物欲不再敬畏心中的道德律,人类会是什么样子?摆脱了对绝对之物的形而上追问,哲学又会是什么样子?宣告“上帝死了”的尼采不是也在盼望“超人”诞生吗?

    吴宓正是站在价值论立场上来运用世界的二分模式的。在他那里,“一”的真正含义是指绝对精神价值,“多”的真正含义是指现实世界和社会中的相对价值。与此相对应,便有两种人生。一种是永生、理想的人生,即守住“多”中之“一”,修“天爵”,追求仁义忠信。另一种是浮生、世俗的人生,即自溺于“多”而遗忘“一”,修“人爵”,追求功名富贵。他向往的是前者,自云兼识“一”与“多”,且知“一”存在于“多”之中,但“宓之态度及致力之趋向”则注重于“一”,所以“宓之总态度可名为理想主义”,而“其它名词或派别均不足以代表宓”。

    理想主义(idealism)一词可有二义。一是与实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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