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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血 +前传+番外 by:霍湮-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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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麽?残玑一字一顿。 

  只有他一个人忘记,那不公平。 

  我缓缓抽回辟邪,却被灼伤得再也拿捏不住。呛啷一声,宝剑落地。 

  残玑突然微笑:那你呢? 

  我忘不忘记早已无关紧要。 

  残玑如烟散去,半空中浮动一点黑色幽光。我伸手招过一代妖王的灵魄。 

  一番梦醒。 

  是了,你们轮回,你们生生世世。我在一边替你们做著场记,梦里花开,梦醒花谢。 

  左手残玑,右手霁血。 

  我惊觉双颊湿冷,原来是清泪两行。 

… 







  我在第十个百年明白眼泪。 

  然後赤色皮毛褪尽,换上一身白,就好像我的心境,从此再无可染。 

  也没有人会再唤我一声,霞儿。 

… 







  时过境迁,沧海桑田。 

  青丘被夷平,灵秀的土地上建起城市。我便在那座城市里经营起一座小店,专卖玉石、那两人定情之物。店名素心,如我身心。我化名胡霞,一个平常女子,平常过活。 

  直到某天,推门进来一位少年,英挺傲然的眉眼,唇边淡淡的嘲意。 

  我微笑。 

  梦里花又开。 







…END… 















【霁血番外】 之 
      一个神经病儿童的自白 







1 







从小我就知道自己根别人不一样。 

不是说我缺胳膊少腿或者有什么特异功能,而是指我大脑的构造跟正常人不同,让我一度怀疑自己有病。 

在别的小朋友还缠着他们父母讲床头故事的时候,我已经啃完了四书五经。不要以为是我爸妈栽培的,他们在看到我床底下那一大摞线装书时,表情比被我不小心看到他们做爱还惊讶。书是隔壁邻居搬家时候我自己去要来的。老妈还没听我把《论语》背完就一把搂住我,一口一声乖儿子。老爸在边上抓耳挠腮:嘿,想不到纪家还出了个神童。 

当时我不明白“神童”是什么意思,偷偷用老爸的电脑上BBS一问,原来是神经病儿童的简称。我的猜想得到证实:我真的有病。 

这个阴影伴随了我整个童年,期间我读了许多神经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渐渐明白我这种病是绝症,由大脑皮层的超常规发育引起,不过对健康没有多大威胁。于是我坦然,虽然有时候周围异样的眼神还是会让我觉得不自在。 

爸妈倒是好像很高兴我得了这个病。经常给我买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书,等我到了适学年龄便联系了市里最好的中学打算让我直读。我跟他们谈了一晚上,最终得到让步:我可以读我向往的小学,但得从三年级开始。其实我坚持背后的理由很简单。许多书上说,过早进入高年龄层学习生活容易让孩子形成孤僻的性格。我只是不希望自己病上加病。 

我打心底喜欢学校,虽然那些课程对我而言几乎没什么意义。我只是喜欢看同学们一张张天真灿烂的脸,因为那样的笑容早已不会在我脸上再现。由于跳级的关系,再加上我发育的比较晚,一直到高中我在班里都偏矮小。我努力做到不引人注意,每次考试也都故意写错一两个答案,成绩平平,处在最不被老师关照的中间地带。尽管如此,我的人缘却很好,喜欢接近我的人都说我有一种给人安定的力量。所以,我有很多朋友,但却没有谁能推心置腹。我以为是我的病让我倘不开心,但后来我知道,知心人,只要有一个就够了。 

高中毕业前,我自学完了心理学本科课程。尝试性地写了篇研究论文寄给在北京某著名高校挂职的中国心理学泰斗,当然,是通过匿名的电子邮件。后来那位教授回信表示虽然我的选题有些浅显,不过观点新颖思维缜密。他对我很感兴趣,希望我能去他那里做研究。我对着显示屏笑了笑,按下删除键,然后拆开手边T大经济学系的录取通知书。 

爸妈不能理解我为什么退求其次。我告诉他们,我只想做个普通人。 

我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行囊北上,靠编程和炒股赚取的零用钱足够我挥霍。然而象牙塔中的经济学令我有些微的失望。大一下半学期,我开始辗转在各系的旁听席上,但无论什么课程的学习我都不必付出太多的努力,即使有所领悟也丝毫不会觉得欣喜。 

生活好像突然没有了目标。我问自己,除了读书我还会什么?我为了什么活在这世界上?对我而言,什么是价值,什么是执着,什么又是希望? 

我知道我的病加重了。一直以来尽力让自己淡然,不悲不喜无欲无求,却还是敌不过想体验活着的欲望。虽然我明白我这种人是不能有欲望的,一旦有,那精神就会愈发的不正常。 

我开始做许多事来分散注意力。接双倍的工作,在城市里四处闲逛,甚至以前从未考虑过或者说不屑考虑的,到别人店里打工。 

不过那是间很特别的店。店名素心居,专营玉器,店主是位气质特别的年轻女子。因为受父亲的影响对玉石有特殊的好感,再加上种种机缘巧合,我便成了素心居的店员。很神奇的,当我跨进店门的时候,心居然能安定下来,尤其是那位叫做秦相侯的主顾到访的时候。按照他的说法,这叫缘分。 







“哟,打工时间还不忘用功学习那?”门口有把嗓音朗朗入耳,调皮得不像一个三十七岁的男人该有的。 

我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的随时到访,合上笔记本电脑,朝他客气地微笑:“秦先生来得不巧,胡老板她还没回来。” 

“我知道。霞儿没个一年半载是不会回来的。”他走过来坐到我对面,手肘支在檀木桌上双手托腮,做出一脸伤心表情,“我说小纪啊,咱们都那么熟了,什么时候你能不再用先生两个字称呼我啊?” 

“……对不起,我不习惯。”我只能抱歉地笑笑,然后转移话题,“那么秦先生今天来是需要什么吗?” 

对面那张脸似乎又垮了一些下来。 

事实上他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眉眼长得很有气势,身材也很挺拔丝毫没有发福,初见的时候我以为他不足三十。报刊专访爱用“钻石王老五”这个词帮他打标题,撇开身价不谈,他的确有令女性着迷的本钱。 

只不过这人的个性实在令人……呃,至少让我有些哭笑不得。用一个词来概括:随性。 

“没事就不能来坐坐么?”他大叹一口气,手一伸把我的电脑拨了过去就要打开,“刚才做什么那么专注?我在门口看了你半天你都没发觉。” 

我一掌拍在机盖上按住。他一缩,看看我,随即咧开嘴笑:“难道是写给我的情书?” 

我忍不住笑出声。情书?他真有想象力。我只是不希望被他看到我的胡言乱语罢了。我不习惯被人了解,就好像我不习惯亲近别人一样。 

“只是些人生感言,胡乱写的。” 

他定定看着我,突然没头没脑说了句:“你啊,还是爱去想些有的没的。” 

我不明所以的看着他,只从他表情里读出一丝与他气质不符的沉静,这时候的他才有些显出他这个年龄该有的睿智。 

他又咧嘴笑,伸长手来揉我头:“傻瓜,过去的没必要想,将来的想了也没用,不如看着现在,那才是最真实的。” 

如此豁达的人是怎么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取得今天的成就的? 

我好奇起来,随口问道:“秦先生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目标?”他抓抓头,嘿嘿地笑,“过理想生活吧。有大把钱花,有美人可以欣赏。”(叹气,猴子毕竟是猴子啊……) 

我瞪着他愣是一口气没接上来。没进取心到他这个地步还能事业有成,我算开了眼界。 

“咳,这算是活着的理由?”我追问,潜意识里希望他能给我一个合意的答案。 

他却闭上一直咧着的嘴,突然不说话了。 

我以为我说错了什么,也就不好意思再开口,有些抱歉地看着他。这问题的确是我有所唐突。 

沉默中,他垂下眼淡淡一笑。 

“我活着,是为了等一个人。” 

胸口似乎被鞭子抽了一下。他的表情犹如晴朗天空中突来的一场阴霾,无端令我郁闷。 

“等到了么?” 

他点点头,看向我。琥珀样的瞳仁里有一种深刻而沉溺的东西,那是我看不明白的。 

“我已经见到他了,但是我还在等。”他扬起嘴角,笑容一扫脸上阴郁,“我在等他重新爱上我。” 

有什么随着他咒语般的一句话一起撞到心里去了。我面对他的凝视竟然移不开视线,就好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连心脏都被灼痛。 







潜意识里清楚认识到,我还是我,只是身体里某个部分起了变化。 

尽管曾经热衷于心理学研究,但爱情这个词于我来说依然陌生。故事里王子对公主的一见钟情经理论证明身理需求大于心理需求,然而那算是爱情;白头相对执手偕老也许习惯与默契多过于激情,然而那也是爱情。怎样的感情可以叫爱?我不明白。或许正因为我不懂,才轻易被感动了,感动于那个人对爱情的执着。 

十七年来,不是没有女孩子向我示过爱,但对其中任一我都没有心理与生理上的反应。由于早已习惯在人前淡然处之,我的内心也很少会被撼动。所以我不知道,这样的感动算不算爱情…… 







午夜,寝室里仍然热闹着,却不是我能融入的。我带着混乱的思绪,决定出去走走。 

背后响起铁门上锁的声音,我踌躇了一下,走到街边拦了辆出租车,报了个常去的酒吧名字。 

我不喝酒,但却喜欢看别人喝酒。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看那些人醉生梦死,倒也能安慰自己并不是唯一无为的一个。 

酒吧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宝马,一边蹲着个人正掏心掏肺地呕吐。 

秦相侯! 

我甩给司机五十块钱头也不回的跳下车,冲到那人跟前拉起他,摸出手帕递上。 

他刷白脸自顾自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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