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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长乐打量着自己手中的盒子,檀木的盒子,手感略重,上有精致的雕花,包有金边,一把小锁锁得好好的,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这是什么?”
“在谢琰公子逝去之后,他的遗物都被整理,一一处理妥当。惟独这个盒子……是谢琰公子生前最宝贵的东西,却从不让人看,老朽也是无意之中才发现的。等到处理遗物的时候,每一样物事都要被展平打开,老朽不忍这个盒子也一样被打开随意观看,便悄悄地把它藏了起来,思来想去,觉得最该交给夫人你。”
霍长乐凝视着那个盒子一会儿,才轻声道:“谢谢你。我代琰儿谢谢你。”
从何忠处离开,霍长乐照样画葫芦,以同样的方法回到了西州城。回到房间中,安生恰好被刘大娘的孙子喊出去一起玩,她送走了安生,便关好了房门,然后,目光转向那个盒子。
不知道谢琰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竟然最后又辗转到了她手里。
看着那把小锁,霍长乐用手指摇了摇,发现很坚固。她仔细一看,原来这是把小金锁。
于是,她想了想,从衣袖中滑落了一把匕首。正是苏桓给她的那把。她用匕首的尖端轻轻一挑,那把金锁就应声而落。
然后,霍长乐慢慢地打开了盒子,怔住。
盒中,竟然全是纸。
霍长乐手微微颤抖,打开一看,纸上端秀的字迹是那么地眼熟,竟然……全是自己写给谢琰的信。
她忽然想起,在谢琰刚回到谢府的时候,他们确实通信非常频密,霍长乐以为那些信应该都不见了,没想到……竟然是被妥善地收在这么一个名贵的盒子里,还用心地锁上。就好像里面是什么珍世之宝一样。
甚至……就连谢琰上战场之后,霍长乐寄给他的信,也收在里面。其中一封的边角还占有陈年的血迹,想必是打仗时候受的伤的血沾上去的。
然而,过了这么多年,这些信竟然都保存得如此好,虽然有些泛黄,但每一张的纸页都干干净净,边角都展平了,没有任何翻起。可是,字迹却有些模糊,仿佛曾被人拿在手里,反复摩擦。
霍长乐茫然地一张一张拿起来,慢慢地呼吸,才慢慢忍过了心中隐隐约约的酸痛。
桓温事件后,她已经知道,即使出现了过程的偏差,但结局是不会改变的。所以,对于谢琰的死,尽管不忍,她早已做好了一定的心理准备。
但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不代表没有一丝伤心和遗憾。
她终究没有好好对谢琰说一声再见,那次玛瑙意外碎裂,她猝不及防就回到了现代。几天之后,她回来了,但是这边已经过了比现代更漫长的时光。谢琰已经埋没在历史的洪流中了。
翻到最后,她的指尖忽然触到一个坚硬的物体。她慢慢地把它拿出来,那是一块廉价的玉佩。
赫然,就是当年他们一同来建康,路经扬州时,她从小贩手中买给他的那块。
霍长乐指尖颤抖。
只不过是块值十个铜板的廉价的玉佩,却被精心地用绸缎包裹好,小心地藏在锦盒中。
阿容,傻孩子……
她慢慢地把信抚平整,整整齐齐地放到盒子中。然后,她惟独把那块玉拿出来,挂在了自己胸前。
********
霍长乐捡到安生的时候已是秋季,转眼间一个月就过去了,建康的中秋花灯节已经到来。
安生从来都没有去过那么热闹的花灯节,于是,从霍长乐跟他说带他去花灯节的时候开始,就已经开始期待了。
中秋那日很快就到了。
大街上的人比以往更多。华灯初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年轻的男女羞涩地前后而行。有三五成群的垂髫小童嬉闹着钻过人群,抓着风车,跑向前去。
各路小摊档都生意火红,尤其是猜灯谜的和卖花灯的。
望着那一个个或典雅简洁或繁丽精致的花灯,霍长乐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幕很久之前的场景。
……
那时候,霍瑜给她和谢琰各买了一个花灯,就像照顾小孩子一样。
她看着自己那个眯着眼睛、把大半个身体藏在尾巴后面的小狐狸花灯,问道:“大哥,为什么我的是狐狸?”
霍瑜当时一本正经地道:“因为像你。虽说一人一狐,然而神态相肖。”
只是眉眼弯弯,风流绝世。墨色眼中满是调侃的笑意。
于是,她不服气,也跑到老板那儿,买了一个画了一个笑容可掬的神仙老头的花灯给霍瑜。
“大哥,送给你。虽说年龄不相仿,但形态上是不是很像你呢?”
“……”
……
仅仅是这么一想,便觉得很温暖。
后来,还加入了一个苏桓。那时候,她与苏桓尚处于暧昧时期。想起那时候霍瑜对苏桓的试探,霍长乐觉得有些好笑。
尽管,当年陪她一起逛过花灯会的三个人中,有两个已经永远离她而去,剩下的一个身在天涯海角,或许再不能见面。但是,只要想起与他们相处的点滴,依然觉得很温暖,从心一直暖到四肢百骸。
在建康中,到处都是她与他们的足迹和回忆。随处可寻,随处可触。仅仅是这样,就觉得他们似乎还在她身边。
终有一天,她记得他们时,回忆起的是曾共度的美好时光,那便足够了。
那便足够了。
忽然,安生拉了拉霍长乐的袖子,道:“娘,我想去那边看面具!”
霍长乐微笑,柔声道:“好,我们这便过去。”
在路途中,霍长乐自然也不忘给他买好吃的东西,安生把嘴塞得满满的,末了还咂嘴回味。
“小馋猫。”霍长乐刮了一下他的鼻子。
两人牵着手慢慢走到面具墙前,安生好奇地这个摸摸,那个摸摸。霍长乐见他够不到上面的,便把手伸到他咯吱窝下,把他抱了起来。
也亏得霍长乐这个身体够高挑,抱一个小孩子也不吃力。
那店主见没戴幂篱的霍长乐姿容绝丽,抱着的小公子穿得光鲜亮丽,精灵可爱,便以为是哪个富人家的少夫人带着儿子出来看花灯会,便热情招呼。
只是,安生听得极其认真,霍长乐却没多留心去听。
今晚不知为何,她总有些心神不宁,心怦咚怦咚地跳得厉害。
就像,有什么会发生一样。这样的心情下,看到这些嗔怪表情的面具,更觉得不爽。
幸好,安生很快摸完,就心满意足地要走了。
霍长乐把他放在地上,牵着他慢慢往前走。
本来在看秦淮肆列,但是,安生却忽然拉了拉她的袖子。
霍长乐随口道:“怎么了?”然后,目光随意一转,眼角却好像瞥到了什么。
她转回头来,顿时呆住。
目之所及,在荟荟众生中,有一抹令人惊艳的色彩。
一抹惊艳的红……
人群之中,站着一个高挑颀长的红衣男子。在淮水边匆忙而过的荟荟众生之中,他修长挺拔的身材显得更为鹤立鸡群,灯火柔化了他的五官,愈发显得眼珠乌黑,风流斐然。暗红色的衣袍在月下,恍如燃烧的凤鸟,耀耀生辉。
两相对视,只一眼,像已万年。
霍长乐微微一滞,便侧头,对他扬起了一个笑容。
他愕然,眼中不知为何,像有什么在闪烁。
辨认了半晌,霍长乐才看清,那是眼泪。
只是,随即,他缓缓扬起了一个笑容。
一如梦中尚为少年的他。
纯澈无垢,灿烂朗朗。
然后,他抬步坚定地走了过来。
……
……
歉
仍念
若得闲
平安惟愿
纵此生不见
仍感蒙赐初面
倘初定有分无缘
燕去燕归沧海桑田
思或淡情未移口三缄
天人合一处垂首对涟漪
花开花落转眼已数年
循环往复恨此心坚
悲欢喜怒一线牵
只恐天上人间
踌躇欲向前
再难思迁
目流连
惊艳
见
……
是否所有的伤痕,都有被治愈的一天?
相爱不易,相守更难,若能重圆,何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尾声
深秋清晨,东窗未白,他就醒来了。
这几年,他睡得越来越晚,晚间又总是辗转反侧,无法入眠。相对的,早上却醒得越来越早。
乘着晨露起身,他先静静地洗漱。这些年,习惯了一个人,竟不再需要什么人服侍自己生活起居。
这时,听见对面的房间的门开了,他连忙也打开门,装作一副也是刚起的模样,微笑道:“长乐,早安。”
对房的霍长乐怔忪了片刻,也道:“早。”
然后,便无话了。
霍长乐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孩子,怯怯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便跑上前,牵着霍长乐的手走远了。
那个小孩子,似乎是叫安生。是她在大街上捡回来的。
他自然知道,她要去医馆。
虽然他恨不得每天十二个时辰都跟着她,但是知道这样子会惹人厌烦,只能克制自己,在家中等她回来。
三天前,不知道是不是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在花灯会上寻到了她。
这么多年,许多人都觉得她已经不在,劝他看开一些。只有他执拗地寻下去,一波又一波的人被派出,却依然了无音讯,毫无结果。
他找得那样无望,恨不得掘地三尺,身登九霄。也不敢离开建康,就怕她某日回来,他等不到。
幸好,最后还是找到了。
但是找到了,她却不再愿意与他住在一起。
当他知道她宁愿住在一个不相干的人家里,也不愿意到乌衣巷找他的时候,已经濒临绝望。
幸好,当他问她是否愿意回到谢府住时,她也许是不想麻烦那户人家,便答应了。
不由苦笑,至少,她还愿意呆在他视线之内。
而面对她依然恬然清秀的面孔,面对她毫无恨意的淡然的眼睛,他已经不敢问出那个问题:“你还喜欢我吗?”
人常道,爱恨爱恨。有爱才有恨。如果有一天,连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