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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唯一的联系点也消失了,便没有再联络的必要了。可是,没想到,到了最后,竟然是自己最不看好的、甚至想塞给王员外一了了之的那个女儿,砸出了最大的金蛋。
等待平静了一下之后,霍子衡自然是忙不迭地应允了这门亲事。王员外算什么,只要攀上陈郡谢氏,他庐陵霍氏必将辉煌腾达。
这么一看,当初同意霍长乐去建康,倒不是错误的选择。
于是乎,这门亲事便在两家的共同推动之下,顺利地铺排了下去。
这一切,霍长乐自然是不知道的。无论心性如何淡静,她始终不能免俗,无法做到对自己的终身大事无动于衷。尤其是婚礼的前几天,她便如天底下所有的新娘子一样,即期待那日到来,又有些莫名其妙的紧张。
她眼下已经不再是乌发低垂的发型,而是已经经历过上头的仪式。所谓上头,便是请一个六亲全在、儿孙满堂的大婶,用一把新的梳子为她梳发挽髻,一边梳一边还要说:“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然后,为她开脸画眉,用细绒绞去面上的汗毛,然后涂脂搽粉。这个仪式就是为了告诉他人:她已经不是闺中少女,而是待嫁婚妇了。
公元380年,三月初十。
翘首以盼那日终于到来。
一大早,霍长乐便起身沐浴,梳妆打扮,静候亲迎。令她惊讶的是,东晋的嫁衣竟然是白色的。
在她印象中,中国传统嫁衣都是赤焰般的喜庆大红,而眼下身上穿的雪白纱衣,偏偏与现代的婚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倒令霍长乐有了一种亲切感。
一番梳妆打扮,霍长乐被掩着嘴偷笑的侍女和玉娘推到了铜镜前。透过不甚清晰的铜镜,她不是很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眼下的模样,顿时有些郁闷。
然而,尽管霍长乐看不清,但皓雪等人在她身旁,自然是把她全身都收入眼里,不由默默赞叹。
眼前少女乌黑长发绾成芙蓉归云髻,风流恣意,又不失端庄。鬓中插着玉兰花红宝石簪,而与之相对,她把前额所有黑碎发都梳了上去,露出了光洁的额头,而在额前中央,描画着一朵绛红色的花钿。远看像是绛红色的美人痣,近看才发现那是一朵精致的梅花。双耳佩戴着黄金玉石耳坠,一步一摇曳。
唇抹上了红色胭脂,更衬得肤色凝白,双眸乌黑,神态沉静而略带笑意。而特别的是,她今日终于在脸颊旁抹了淡淡的胭脂,那张一向苍白的脸也难得带上了几分娇美。
目光下移,便看到了那袭嫁衣。内里穿的是冰丝白绢衫,上绣着银色桃花云纹,典雅而高贵,长袖窄腰,并紫结缨,陪衬高挑身材,纤细窄腰。外覆烟白色纱衣,上绣有紫色云纹,行走之间,飘飘欲动,恍若即将翩然起舞。纤细双腕各戴着五六只中等粗细的翠玉镶金手镯。双脚踩着雪白丝履,饰有流纹。
一身白裙,一头乌发,黑白之间惊艳的一抹绛红。
素净而高雅,分明是沉静地站在那里,却不合时宜地让人想到秋日明朗的天空,飒爽大气而风流恣意。
霍长乐对着铜镜左看右看,依旧看不清,便郁闷地令她们端来一盆水,俯下身子凝神望去,透过水面,看到了自己额头中央描绘着的一朵花钿。说起来,关于这个花钿,其实是南朝宋才开始流行的,眼下不过是霍长乐提早把这种花饰技巧带到了她的婚礼上罢了。
“这样,好看吗?”她不确定地把目光投向皓雪等人。
被看向的人顿时点头如捣葱。
看见这个意外同步的场景,霍长乐一乐,也松了一口气。也不能怪她犹豫,毕竟是一生一次的大事,没几个人是不会谨慎些的。方才经过自己的大致检查,妆容大概是没什么问题了。服装也很素净,比较符合她的品味。而在这个时代的人的眼中,似乎也无甚不妥,反而甚是好看。这样,便够了。
皓雪正欲开口,霍长乐抬起了一只手指:“慢,肉麻的话就不必说了。”
“……”皓雪略有些郁闷地住了嘴。
霍长乐忍不住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忽然听见门外有人的声音:“娘子,迎亲的队伍来了!”
洞房花烛夜
头上轻轻盖上盖头,那是一块边长约三尺的正方形红色绸缎。接着,她由大妗姐背起,走向花轿。中国传统中,在新娘被背向花轿的这个过程中,新娘双脚不可落地,否则便会带来噩运。就这样,霍长乐一直被背到花桥处。
当她出现在众人眼前时,外面的迎亲队伍,还有围观的人群不由爆发出一阵喝彩声。
霍长乐忍不住微微一笑,纵然如何冷然,都不免会受到这种场景的感染。从前她就不怎么喜欢现代那种流于形式的婚宴,没想到这辈子唯一一回成亲,竟然是以这样特别的方式完成的。
坐定之后,花轿应声而起。在密闭的花轿中,霍长乐只能在盖头下方,透过晃动的帘子瞥见外面不断移动的景物。头上的饰物很重,霍长乐忍不住揉了揉自己有些僵硬的脖子。
望着外面烟雾弥漫,爆竹声不断,人们热烈的议论声、祝贺声,还有霍瑜不时传来的朗声大笑,霍长乐忽然生出了几分虚幻的感觉。就像是不久之前,她依然是朝九晚五的医生,每日到医院上班看诊,下班后回到家中,与家人一同进晚餐,温馨却也其乐融融。而一晃之间,她却在千年之前的东晋,披上嫁衣,嫁给一个男子。前世的一切,这一刻对她而言,当真是远如前尘旧梦了。
经过了一段不小的路程,终于来到了谢府门前。而注意,这个谢府,并不是谢家人集居的那个谢府,而是谢若璋自己的府邸。实际上,在及冠之后,他便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府邸,不过并不常去住。但是成婚之后,便需要与霍长乐一同搬去了。
踢花轿、在别人的哄闹声中被背入喜堂。霍长乐尤其听到谢珺的起哄声特别大,不由有些好笑:这个谢珺,明明看霍瑜这么不顺眼,没想到讨厌的人的妹妹嫁给自己尊敬的小叔时,也能毫无芥蒂地哄闹。其实,他也并不是坏人,或许是跟霍瑜有过什么误会罢。
紧接着,便是拜天地。
在拖长的那句“一拜天地——”下,霍长乐抿了抿嘴,与身旁男子一同屈膝跪下。其实,早就之前,她就相信不仅男儿膝下有黄金,女儿膝下亦有黄金。在拜堂之前,霍长乐想过很多,自然就想到,在前世连父母都没有跪拜过的她,忽然要跪一大堆不认识的长辈,实在是令人不大愉快的事情。
但是,当真的到了这个场景之内时,霍长乐才发现,其实那一丝的芥蒂,很快便被喜事的喜悦冲淡了。实际上,此跪非指屈辱,而是一种习俗,那么淡然处之即可。
那边厢,那人还在拖长音调:“二拜高堂——”
霍长乐与谢若璋一同弯身,跪拜了他们的长辈。谢若璋的父母早于他十多岁的时候亡于外地,那时候,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在偌大一个谢家可谓是失去了所有依靠。所幸的是,他得到了大伯谢安的欣赏和庇佑,如此方能没有意外、不受欺凌地长大,还成为谢家一代风云人物。所以他们拜的谢家长辈,是谢安夫妇。而霍家长辈,本应是霍子衡夫妇。霍子衡是这个身体的生身之父,跪他也无可厚非,只是若要跪霍凌的母亲,霍长乐是无论如何也不愿的。所幸的是,霍子衡以路途遥远一说,由霍瑜代为受礼。
因为对象是霍瑜,霍长乐这回,倒是非常诚心诚意地跪了下去。
躬身一拜,感谢他所有的包容和疼惜。
成婚之后,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常常见面,但是在她心中,他永远是无可取代的大哥。
最后,“夫妻对拜——”
霍长乐浑身一震,转过身来。从盖头下方,只能瞧见他玄色的下摆,绣有银色云纹,华贵而利落。有些可惜的是,盖头挡着,不能瞧见他现在的表情。
这一拜下去,一锤定音,就仿佛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给了对方——无论对她还是对他而言,都是如此。
从今以后,他们都要与彼此分享自己的一切,相濡以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最后,在一片哄闹声、还有料想中霍瑜老妈子一样的眼神中,她哭笑不得地被送入洞房。
一旦远离了人群,孤身一人坐在红色被褥之上,霍长乐那种“看古代婚礼感受古人风俗”的抽身感便完全消失了,她终于强烈地感觉到,自己是婚礼的主角。而眼下……便是她的洞房花烛夜。
霍长乐一顿,脸色变换不断:所谓洞房花烛夜……不就是要这样这样,又那样那样……
这么一想,心跳声似乎更大了些。
怦咚、怦咚。
一旦紧张,手脚便有些僵硬发冷。霍长乐顿了顿,又有些好笑,叹了一口气:自己真是瞎紧张,既来之则安之。况且自己又不是什么也不懂,随机应变罢了。
不知坐了多久,忽然听见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她感觉到来者快步走近,最后,视线里出现了玄色衣袍。
忽然,他轻轻地蹲了下来,伸手抚上了她的盖头。
心跳声似乎在这一瞬间放到最大。
霍长乐呼吸一滞。
感觉到自己头上的盖头有了轻微的拉扯感,下一秒,绸缎滑落,视线的隔阂终于消失了。
她抬眼,终于看见了他今日的模样。
乌黑的发丝高高束冠,玄色衣袍更显肤色凝白,眼如曜石。或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他的眼神比往日都要含情几分,又带着淡淡的笑意。
接着,谢若璋轻轻一笑,柔声道:“长乐……不,眼下应该叫夫人了。”本就性感低沉的声音以如此温柔的语气发出,听得人浑身一酥。
霍长乐抿嘴不语。
并非不愿说,而是不能说。这便是紧张过度的结果。而最终……她默默地羞涩了,呐呐地说不出一个字。
尽管依旧一本正经、风淡云轻的脸上看不出来,但是通红的耳根已经完全出卖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