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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内的劲美,线条流畅,极其赏心悦目。然而,他肩上的伤口本就深,再经过雨水浸泡,皮肉翻卷,非常恐怖。
也幸亏她这个身体的原主身体孱弱,所以她的房间里长年设置着一个小药间,里面有许多瓶瓶罐罐,还有一些简单的药草。
霍长乐先简单检查了一下伤口,发现没有伤到内脏,便松了一口气。在医疗条件简陋的古代,没有消炎剂和双氧水,古人一般用烈酒和清水清洗伤口。霍长乐手上没有烈酒,也不打算用刺激性的烈酒给他清洗伤口,最后只能用清水清洗。把泥污和雨水冲洗干净后,她给他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再手脚麻利地点燃了烛台,给银针消毒,然后就扎了针进去,开始缝合伤口。虽然对方是个美人,但是经过方才这么一遭,她也没什么怜香惜玉的心了。处理好后,她在伤口上轻轻抹上止痛的伤药,又嚼碎了几味消炎的药草,敷在伤口上,又用绷带一圈一圈地缠了起来。
弄完这一切后,霍长乐稍稍休息了一会儿,又站起身来,迅速擦干男子身体,小心地避开他的伤口,用了吃奶的力气把男子扶起来,把他弄到床上,盖好被子。
忙完这一切,她才感觉到自己身上粘糊糊的,雨水,泥土,还有一大片粘稠的血迹发出一阵难闻的味道,熏得她眉毛直跳,头发也湿淋淋地披在脑后。作为医生,本身就带有一点洁癖,也幸亏她的洁癖不算特别严重,否则此时肯定会想晕倒。霍长乐苦笑一下,看男子一时半会也醒不来,便自行去屏风后面擦干净身体,又换了一身衣服,嗅了嗅自己身上,发现那阵怪味已经散去,才感觉舒服了点。
霍长乐走近床边,坐了下来,看男子脸色潮红,便摸了摸男子额头,竟是非常滚烫。她给他盖紧了被子,把冷敷的毛巾放在他额头上。
“淋了雨,失血过多,伤口又在水中泡了这么久……”霍长乐心想,“发烧是很正常的事,待出了汗,烧退了,也便好了。”
折腾了大半夜,霍长乐搬了一张凳子,坐在稍远的桌子旁,给自己沏了一杯茶。对着这么一尊煞神,她原本以为自己睡不了,谁知道,在紧张过后,神经放松,人也特别疲倦,她不知不觉,便趴在桌子上睡过去了。
一夜下来,霍长乐醒了好几次,给他探体温,换额头的毛巾。直到最后一次,他的体温已经降下来,霍长乐才真的瘫倒在桌子上,连现场也没来得及收拾好,便眼前一黑找周公去了。
睁开眼睛时,发现天已大亮。
第一反应,她望向床边,发现昨天的男子竟然还没醒过来。她走到他身边,摸了摸他额头,发现他的状况已经好了许多。就在这时,他忽然睁开了眼睛,倏地和霍长乐对视,眼神清明冷漠,根本不像一个刚从熟睡中醒来的人。
还没反应过来,霍长乐便感到颈部一凉,一把锋利的匕首已经横亘在她颈部前。
“你认得我。”男子淡淡陈述,声音冷淡,宛如玉石相撞,透彻低沉,十分地好听,此时,却隐含杀机。
君为毒蛇否
屋内空气忽然静止了下来。
“你听过农夫和蛇的故事么。”霍长乐突然开口,“一个农夫用体温救活了冻僵的蛇,蛇醒来后却用剧毒的牙齿咬了农夫一口。”她看着他的眼睛,声音冷淡,却不无讥诮。
男子微微一愣,手却缓缓放下了。
霍长乐横了他一眼,心却道,看来此人虽然来历不明,感觉十分危险,但却并不是不讲道理、脾气暴躁的人,思及此,也缓和了口气:“坐起来,我给你换药。”
男子身体微微一动,似乎想坐起来,却牵动了肩膀的伤口,微微皱起眉头。霍长乐帮人帮到底,把他扶了起来。
当那只温暖柔滑的小手触到他光裸的上半身时,男子身体微微一僵,本能地避了避她的手。
霍长乐自认为是很有耐心的人,但此时,她的耐性终于宣告用光,忍不住抛开作为成年人的涵养和温和,龇牙咧嘴道:“你躲什么,我又不会占你便宜。”那样子活像一个恶霸。说完,她硬是扯着他的手臂,整个人跪坐在床上,开始认认真真却不容辩驳地给他拆开绷带,换药。
男子微微眯起眼睛,盯着她的脸。
“再说,昨天剥你衣服的时候,不都看光了么。有什么好害羞的?”霍长乐撇撇嘴,老神在在地补充道。
男子默默,似乎是对那个“剥”字无语了。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还有皓雪的声音:“娘子,娘子,你醒来了吗?公子有事请你过去。”
男子身体微微一紧,手摸索着去拿匕首。霍长乐安抚似的轻拍了他肩膀一下。想起昨天霍瑜跟她说的话,她无奈地扬声道:“我知道了,一会儿就过去。”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轻柔地把绷带一圈圈地卷起来。
“是。”皓雪哒哒哒地跑开了。
“你不必担心身份泄露问题,让别人知道我房间里藏了男人对我来说也没有好处。你在这里的这件事除了我,没有人知道。”霍长乐低下头边换药边说:“你现在最好不要乱动。”说着,把一件白色男装衣服扔给了他,淡淡道:“暂且穿上这个吧,你昨天那套衣服是不能穿了。这套衣服是我兄长的旧衣。”
男子接住了衣服,低咳了几声,言简意赅道:“承蒙娘子救命之恩。”
“哼,现在才说太迟了,刚才还不知道是谁拿匕首威胁我呢。”霍长乐哼哼唧唧地说,却不敢说得太大声。然而这么小的音量,男子似乎也听到了,微微扬了扬眉,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现在才发现,他的眉形很好看,修长完美,在日光下扬起眉毛时,竟然有一种凤凰要振翅欲飞的感觉。配合那凉薄寡情的相貌,煞极,却也艳极。
霍长乐微微一怔,假装没有看到,老神在在地说道:“行了,你就在这里休息吧,我还有事要出去。记得不要随便出门,有人敲门也不要开。”说完便脚底抹油一般出去了。
她一直认为自己看人的目光很准。而这个男人……有种从骨子里散发出的冷,而这种冷,并非是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的那种对世事不管不顾的漠视,而是一种骨子里的孤独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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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进霍瑜的房间,霍长乐便呆住了,只见地上摆了十七八个大箱子,有的已经打开了,露出了里面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裙裾薄纱,珠宝首饰。
“乐乐,你来了。”霍瑜看她来到,便把她拉到了箱子前方,指着它们介绍道:“这些绫罗绸缎是大哥一早在建康买好再带回来江州的。不过前些日子回来,你病情反复,我一时把这事忘在了脑后。我早就遣人去布庄赶制,今日才终于拿了回来。”
“大哥,这么多裙子,我穿到下辈子都穿不完吧。”霍长乐调侃道,“再说,这得花多少钱啊。”
“乐乐,你是我唯一的妹妹,不管花多少钱都是值得的。我自然希望你得到的都是最好的。”霍瑜爱怜地看着她,并把她拉到了镜子前,同时唤道:“楚楚,冰儿。”
随即,两名年纪相仿、容貌清秀的青年女子走了进来,行礼道:“公子,长乐小姐。”
“乐乐,她们是我的侍女,曾经在桓夫人身边做事。明日她们会帮你梳妆打扮。”霍瑜柔声道,“现在先选明儿穿的罗裙吧。”
霍长乐明白,桓夫人是指他的恩师桓温的夫人,晋明帝的长女,南康长公主司马兴男。她惊奇的是,长公主竟然把自己的贴身侍女都给了霍瑜,可见霍瑜在桓温心中的地位。
霍长乐转了转眼珠,笑道:“这么多罗裙,每条都那么漂亮,很难选啊。不如让她们都来说说?再综合起来比较一下。”
霍瑜点点头,瘦高成熟的楚楚立即从善如流地在某个箱子中拿起一件冰蓝色的罗裙和一条绿纱裙裾,说道:“娘子,楚楚认为您肤白,冷色能衬出您的气质。您身量也高,这两条罗裙的袖子都很长,您可以撑得起这条裙子,飘飞的衣袖会十分好看。”
另一边厢,微胖的、长相可爱的冰儿却拿起了一条鹅黄色的罗裙,说道:“冰儿不这么认为。冰儿认为鹅黄色更能衬得皮肤白嫩,况且鹅黄也比冰蓝更为活泼,适合娘子的年纪。”
“皓雪,你怎么看?”霍长乐饶有兴味地看向皓雪。
“我觉得娘子穿什么都好看,不过相比之下还是穿白色最好看,像个仙子似的。”皓雪像是一早就准备好了,开口便说了起来。
“大哥,你觉得呢?”霍长乐绕着霍瑜的手臂,好奇道。
霍瑜沉吟了一下,随即遥遥一指,霍长乐顺着他的手指,看向角落处挂着的一条红色的罗裙。
“大哥认为那条是最适合的。”霍瑜温和道。
“咦,公子,为什么选那么鲜艳的大红?”皓雪好奇道。
霍长乐也把好奇的目光投向霍瑜。
“大家的话不无道理,乐乐确实很适合素淡的色彩,然而,她却更能撑起艳丽的色彩,同时无艳俗之色,这是许多大户人家的娘子不能做到的。”霍瑜凝视着她,柔声道:“我从前不觉得,也是这次回来才发现这点的。”
霍长乐考虑了一下,说道:“嗯,我听大哥的,就那条吧。”
霍瑜的话,如果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霍长乐能够做到人穿衣服而非衣服穿人。霍长乐的身材高挑,肤白,唇薄,五官秀丽,精致绝伦,眼眸更带有三分骨子里的冷然。而所谓盛装打扮,就是要做到极致,比如说穿白衣就要飘飘欲仙到极致,穿蓝衣便要冰清玉洁到极致,方能让人印象深刻。而霍长乐这种外表的人盛装打扮时,若是穿白衣,只会有“冷衬冷”的效果,但若是衬上鲜艳的衣服,却刚好中和了冷热之感,也显得更为抢眼。须知此等艳丽的衣裳,若是外表多了一份小巧温婉,便撑不起那份大气了。再者,寿宴选择喜庆的颜色,不也比冷色更适合么?
霍长乐不由神游了一下,好笑地想:这种扬长避短的穿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