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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啊,你们现在到底身在何处,我们回来了,回到这片原来的土地!乌鲁克的未来就在我等手中,你们能看到吗?!
“维雅大人,斐纹大人,塔利大人…”一个黑发青年走到三人身后,对这三个人说道,这青年留着短发,身穿黑色的军装,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看到他的出现,很多军人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另一个人的身影!
“王,您来了。”三个人看向这青年,然后同时行礼说道,不过那个青年却躲到一边,脸上带着苦笑:“三位这样做我会为难的,就算成为王,我还是那个整天围绕在你们身边的小鬼啊!”
年轻的王说完,走到那堆已经变成随时的英灵之碑前,然后从储物空间中取出一束鲜花放在碎石上方,他目视着被毁掉一半的王殿,然后轻轻说道:“我们回来了,我们从异乡回来了!乌鲁克的战士们,告诉那三位王,我们回来了!回到了这被众神遮掩的天空下,回到这熟悉的土地上了!三王的荣光赐予乌鲁克,乌鲁克永世长存!”
“三王的荣光赐予乌鲁克,乌鲁克永世长存!”
“三王的荣光赐予乌鲁克,乌鲁克永世长存!”
在这欢呼声中,身穿黑袍的维雅走上前,他双手放在地面,接着一座黑色石碑拔地而起,这石碑足有十米高,呈三角型,在这三角型每一个角都有一座雕像!
身穿盔甲,目视前方,手中拿着一把长剑,脸上带着高傲笑容的英雄王,吉尔伽美什!
架着一辆公牛拉动的战车,手持四米审判枪剑,身穿乌鲁克军装的美丽女人,兽人王恩奇都!
剩下的一个就是穿着黑色长袍,低头看着书,脸上挂着温和笑容的魔王,雷哲!
而在那黑色的石碑上,密密麻麻刻着数千个名字,这些都是所有已知为了乌鲁克献身的人的名字,在石碑的基座上刻着一段话:在三王的指引下,乌鲁克永世长存!
“三十年回到故土,你们有什么想法吗?”身背巨剑的塔利看着上万身穿黄金盔甲的乌鲁克战士说道,脸上带着如野兽一般的疯狂笑容说道:“三十年来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什么时候才能回到这里,三十年来我们都默默的注视着这里,三十年,整整三十年啊!你们就没有什么想法吗?”
“……”
“看着那群杂碎以乌鲁克的名义打得不可开交,看着那些端坐于云间的天神,你们就没有什么想法吗?!”
“杀杀杀杀!!!!”
“没错,杀,将他们全部杀光,片甲不留!任何敢以乌鲁克为名号的城市全部给我摧毁!如果谁敢放过一个,老子就将他的软蛋扣下来喂狗!现在给我散!先从周围的城市开始,用他们的鲜血祭奠已逝的三王!然后就是那群高坐于天空的杂碎们!我们要让他们知道,谁才是真正的蝼蚁!!”
在塔利疯狂的怒吼中,那些站在原地的乌鲁克战士们齐齐应道,然后唰的都消失了,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出现在这广场之上,只有当你抬起头时才会发现,上万道各色光芒破空而去,他们以乌鲁克城为中心向外扩散!
“我,我去老师的房间看看。”维雅说完消失了,剩下三个人对视一眼,然后同时摇摇头。
……
来到雷哲过去生活的房间,维雅走进去后一愣,因为他发现一个金发女人坐在雷哲以前的位置上,身体已经变得模糊透明,随时都有可能消失。
对方看到自己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微笑着说道:“你长大了,维雅。”听到她的声音,维雅震惊了,虽然和以前不同,但她的眸子自己绝对不会忘记,那是王,英雄王吉尔伽美什!
就在维雅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吉尔伽美什消失,但她的话依旧出现在维雅的耳边。
“能够再次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我的妹妹…”
妹妹,妹妹…
就在这时,斐纹和塔利走进房间。
“维雅,你怎么了?嗯,这里有人?”斐纹站在维雅身后问道。
“不,没什么,那群杂碎的下落找到了吗?”维雅摇摇头,将兜帽重新戴好,遮住面容说道。
“是的,已经找到了。”
“是吗,那么我们走吧,三王的愿望由我等实现,这个世界不需要天神…!”
…………
在某片荒芜之地,一个娇小的少女身披破旧的斗篷前进着,墨绿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苍白如玉的皮肤,纤细的身材,这少女如同天使一般可爱纯洁。
她望着天空,有些失神,然后她再次开始了自己的旅行:“雷,你在什么地方?沙耶变成了人类呢…”在这样的自言自语中,少女走着,漫无目的的走着,没有目标,也没有终点…
…………
雷哲睁开眼,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内。
这个房间奢华无比,天鹅绒的大床,各种金饰,大理石的柱子,整个房间的颜色也是以鲜红色为主!
但在这奢华的房间内却摆满了雕像,甚至能看到雕刻雕像的工具。
“这里是…那?”雷哲茫然的,他的记忆一片混乱,他记得自己在最后失败了,而且击败自己的是这个世界的‘神’?
就在雷哲努力回忆的时候,他身后响起一个声音,平静灵动,但却显得无比高傲和自信:“汝是谁?为何在余的房间…?!”
………………
闪闪篇到这里正是结束了,明天开始就是第二卷《王的华尔兹》了,同样是月世界,剧情发展也是从尼禄到阿尔托莉雅,不知道大家对闪闪篇满意否。
在这里某崩不得不说写心里话,咱码字到现在也有一个多月了,先别说写的好坏,但至少咱在努力,对于意见我并不反对反而会接受,毕竟各位提意见是喜欢本书,不是吗?
但这两天书评的确很乱,关于前世的问题,这是个坑,但我不能有任何剧透的行为,虽然我被逼的忍不住剧透了,不过咱还是有点节操的。
就这样吧,就当某崩一点牢骚,趁着这个时候在给新老读者拜个晚年,万事如意,明天新的剧情新的开始,谢谢大家支持《宅魔王》,哥们会更努力的,就这样…
130命运的开端,魔王与暴君
神?
魔王?
穿越二次元?
水晶宫、柴刀?
说实在的,这些在很久之前的雷哲看来完全就是妄想,是精神病,是白日梦,尼玛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神和魔王这种东西?!怎么可能穿越二次元搭建水晶宫?!
就算咱是这个宅男,而且还是个深度宅,技术宅,但咱也能分清二次元和三次元的区别!咱向往的是二次元,但生活在三次元中。
以前的雷哲的确是这样的人,他向往,喜欢二次元,但他却知道那永远只是向往,二次元不会变成真实的世界,所以在他看来二次元是精神的寄托,就跟有些人信仰上帝是一个道理,只不过他把自己的精神寄托从虚无缥缈的神,变成了充满爱,欢乐,无限可能的二次元世界罢了。
在穿越前,雷哲的年纪是25岁,很普通的一个青年,还算平淡生活,略微起伏的人生道路,没有让人纠结复杂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坑爹狗血的初恋,NTR什么的。
作为一个孤儿,他14岁之前一直都生活在冰冷的孤儿院中,生活虽然不能说很悲剧清苦,但总的来说没有什么好的回忆。
在14岁那年,收养雷哲的孤儿院因为经济问题而不得不关闭,而雷哲和一群孩子也成为了流浪儿出现在大街小巷,但慢慢的一起出来的同伴都各自分道扬镳,走向了不同的未来。
雷哲在众人里是幸运的一员,算然年纪比较小,但因为吃苦懂事,他最终被一个酒吧老板给看中,成了这个胖大叔的养子,从那时候起他的生活才算慢慢开始转变。
小小的酒吧,除了那个走十分钟就会喘的胖老板外,就只有这个小小的少年,虽然客人并不多,但二人的生活还是很快乐,总是充满了欢笑。
在那段时间中,雷哲的确找到了家的感觉,他经常会对胖老板说自己一定努力,将来把这个酒吧搞得红红火火,然后让胖老板颐养天年,整天遛狗逗鸟,生活的轻松些。
对此,胖老板只是笑着摸着雷哲的头,没有回应。
慢慢的,雷哲开始展现自己惊人的音乐天赋,自己作曲,作词,然后用那略显稚嫩的声音唱出的歌很快就成了这个酒吧的招牌,而酒吧的生意也越来越好,雷哲努力着,每当客人们响起那为自己喝彩的声音时,他都会觉得很自豪,然后他会笑着看向那个擦着酒杯,或者忙着倒酒的胖胖身影…
只可惜,老天爷不是总开眼的,雷哲的人生就是这样。
在雷哲18岁的时候,就在酒吧生意更加红火的时候,胖老板倒下了,因为胖老板患上了‘白血病’这种病在当时的天朝基本上很难治愈,就算可以也要花费大量的金钱,为了给胖老板治病,雷哲卖掉了酒吧,卖掉了房子。
胖老板反对过,可惜雷哲没有听,因为在他看来房子也好,酒吧也好只要努力都可以回来,但胖老板只有一个,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救他。
就这样,雷哲开始了自己人生中最艰苦的时期,每天只有少少三四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剩下的时间都在忙着工作,奔波,为了那可怕的医疗费,他几乎豁出去了一切。
但是到最后,他再一次被老天爷给耍了。
因为在某天晚上,胖老板死在了病房中,原因是自杀…
当雷哲在工厂接到这个消息时,他整个人都崩溃了,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在一点点的破碎,陷入了黑暗之中。
看着胖老板留下的信和那略显老久的存折,雷哲趴在他的尸体旁哭着,然后喊出那句十八年没有说出的话:“爸…!”
……
“唔…”黑暗之中,雷哲的表情非常痛苦,双眼紧闭的他身体颤抖着,此时他的记忆相当混乱,一切就像走马灯般在脑海中闪现,最终消失,这些记忆就像灰白老旧的照片一样快速出现,快速消失,看似漫长,但又看似非常迅速,就算一些早就被遗忘的东西也清晰的出现在脑海中。
忽然,记忆停止了…
在记忆的最深处,昏迷中的雷哲恍恍惚惚见看到了一双银色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