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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盛唐-第2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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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假如换成是阿拉伯人长途奔袭,而高仙芝坐镇安西、以逸待劳,也许这场战役的结局就会全然不同了。然而历史没有假如。唐军在怛罗斯战败后,中亚的命运被彻底改变。由于短短几年后安史之乱爆发,唐朝自顾不暇,不得不放弃对中亚霸权的争夺,再也无力染指帕米尔高原以西之地,原本亲附唐朝的中亚诸国转而臣服于阿巴斯王朝。从此,华夏文明彻底退出中亚,这一地区开始了整体伊斯兰化的过程。

怛罗斯之战后,唐军战俘中的造纸工匠被带到阿巴斯王朝第一任哈里发建在撒马尔罕的造纸作坊。从此,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的造纸术传入阿拉伯,进而传播到中东和整个欧洲,对西方文明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怛罗斯之战才会在世界历史上留下深刻的印迹。虽然华夏文明最终退出中亚的主因并非怛罗斯之战,而是后来的安史之乱,但无论如何,怛罗斯之战都是中亚命运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也是东西方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如果没有后来的安史之乱,以当时盛唐的综合国力,要重新夺回中亚霸权是完全有可能的。

事实上,就在怛罗斯战败的两年后,安西唐军就迅速恢复了以往的实力,大唐帝国也再次把军事和政治触角伸进了中亚,开始了新一轮谋求霸权的努力。

当然,这新一轮努力的代表人物不再是高仙芝了,而是大唐军界的另一个后起之秀。

他就是封常清。

【封常清:我很丑,可是我很努力】

据说封常清是一个长得很丑的人。

按照《旧唐书·封常清传》的说法,是“细瘦颣目,脚短而跛”,意思就是干瘦、矮小、斜眼,而且还是个瘸子。除了长得相当对不起观众之外,封常清的命也相当不好。他好像从小就是个孤儿,只有外祖父一个亲人。他小的时候,外祖父犯了罪,被流放安西当守门吏,于是封常清就跟着外祖父来到了安西。

一个被流放边疆的老人,要养活自己,还要把一个孩子拉扯大,显然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也就谈不上给封常清什么良好的教育。好在封常清的外祖父是个知书明理的人,他知道,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再穷也不能穷教育。虽然没有钱供封常清读书,但还可以自己教。于是那些年里,无论春夏秋冬,每天经过安西南门的人,都可以听见门楼上有一个老人在教一个孩子读书。孩子的声音异常清脆,异常响亮。走出很远,人们仿佛仍然可以听见。

封常清长大成人后,和他相依为命的外祖父去世了,封常清从此孤身一人。他既丑陋,又贫穷,又没有社会关系,成了芸芸众生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一直到三十多岁,封常清仍然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谁也看不出这个人将来会有什么出息。

当时的安西节度使是夫蒙灵詧,高仙芝在其麾下担任副节度使兼都知兵马使。我们都知道,高仙芝是个美男子,对自己的风度仪表极为看重,所以每次出巡,身后总要跟着数十个鲜衣怒马的随从。每当威风凛凛的高仙芝带着他的随从马队在安西街市上呼啸而过,那样子别提有多拉风了。封常清曾经在路上遇见过几次,心中艳羡不已,于是暗暗发誓——一定要成为这群人中的一员!

可是,封常清凭什么呢?

要背景没背景,要资历没资历,要钱财没钱财,个子又长得瘦弱矮小,两条腿还不一样长,甚至连眼睛都是斜的,这样的人想当高仙芝的随从,岂不是痴人说梦?

然而,这一切都阻挡不了封常清。

因为封常清有一个人生信条——只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就能达成别人不可能达成的梦想。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矮小丑陋的封常清来到了高仙芝的府上,从容递上了自己的名牒。高仙芝只看了他一眼,一股嫌恶之情就油然而生——人居然可以长成这样?

“你走吧,我的随从已经满了。”高仙芝面无表情地说。

封常清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走。

不是因为他负气不干了,而是因为他早就猜到了高仙芝的反应。所以,封常清一点也不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第二天,封常清又来了,照旧递上名牒,仿佛昨天的事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高仙芝火了:“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的随从已经满了,干吗还来?”

这一次,封常清也火了。他梗着脖子对高仙芝说:“我仰慕您的高风亮节,情愿追随鞍前马后,所以在没人引荐的情况下,自告奋勇前来投奔,您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您若是以才取人,则士人信服;若是以貌取人,恐怕只会失去人心!”

高仙芝勃然作色,当即挥手送客。

见过脸皮厚的,可没见过这么厚的!

毫无疑问,封常清的努力失败了。

高仙芝是个眼高于顶、牛皮哄哄的人,怎么可能收留他这么一个又丑又贫又不要脸的人呢?

如果是普通人,到这个时候就该知难而退了。人要脸树要皮,再去投牒除了遭人羞辱之外,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然而,封常清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认准目标一往无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

第三天,封常清又来了。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一连数十天,封常清都来高仙芝的府门前站岗。早上天不亮就来了,一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去。天天如此,风雨无阻。

高仙芝纳闷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执著的人呢?这家伙如果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就肯定有什么异于常人之处。

高仙芝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有一天,当高仙芝打马回府的时候,忽然翻身下马,快步走到站得像根木桩一样的封常清面前,定定地看了他很久,然后说了四个字:

我收你了。

封常清成功了。

他用他那近乎不要脸的执著,最终敲开了高仙芝紧闭的心门。

这就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封常清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有时候不能太要脸。

要成就一番事业,要当一个人上人,就不能太爱惜自己的羽毛。在这个世界上,面子是一种奢侈品,只适合有地位的人去讲究,不适合穷人消费。你固然可以在内心坚守人穷志不短的原则,但你没必要把这个原则时刻挂在脸上。甚至可以说,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来讲,不要面子恰恰是他唯一可以凭借的资本。

今天,如果你一无所有,就请你不要太爱惜自己的羽毛。必要的情况下,你可以把脸皮扯下来,扔地上让人踩。只要记住封常清的故事,你日后就有可能把所有失去的面子都挣回来。韩信还钻过别人的裤裆,张良还捡过别人的鞋子呢,丢些面子又算得了什么?

总之,做人心不能黑,但脸皮不妨厚一些。

自从成为高仙芝的随从,封常清的人生就彻底不同了。

他有了俸禄,有了身份,有了地位,有了鲜衣怒马招摇过市的威风,有了苦尽甘来鸟枪换炮的成就感。

然而,封常清绝不满足于此。他想要的,是别人根本不敢想象的。

封常清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能像高仙芝和夫蒙灵詧一样,成为驰骋沙场的名将,成为坐镇一方的封疆大吏。

成功学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心有多大,他的舞台就有多大。

当然,前提是他要有才,并且够努力。而封常清恰好两者都不缺。如果人们还记得南门城楼上那个十几年如一日用功读书的孩子,就不难相信这一点。

在高仙芝麾下当了几年的随从兼幕僚后,封常清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那是开元末年,西域的达奚部落发动叛乱,玄宗下诏命夫蒙灵詧出击,夫蒙灵詧把任务交给了高仙芝。高仙芝随即率领二千骑兵深入追击,在绫岭一带全歼了达奚叛众。回营后,高仙芝正准备写一份捷报呈送夫蒙灵詧,封常清忽然递给了他一份文书。

高仙芝打开一看,大为惊讶。

原来这正是高仙芝平定达奚的一份详细捷报,其中细述了高仙芝在舍井泉附近遭遇敌军的情形,以及高仙芝克敌制胜所采用的谋略,行文清晰,逻辑缜密,把高仙芝想说的话无一遗漏地写了下来,而且详略得当、文采斐然。

高仙芝万万没想到——这个形貌丑陋的封常清居然能写出如此漂亮的文章。

看来,古人常说人不可貌相确实是有道理的。

高仙芝回到安西后,夫蒙灵詧设宴犒劳。一见到高仙芝,夫蒙灵詧麾下的两个幕僚就忙不迭地追问他:“那份捷报是谁写的?副大使幕下怎么会有如此人才?”

高仙芝非常自豪地笑了,随即召来封常清。那两个幕僚赶紧与封常清促膝长谈,一聊之下,竟然都有相见恨晚之感。从此,封常清在安西军中声名鹊起,高仙芝也对他刮目相看,日渐器重。

后来的几年里,封常清青云直上,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随从逐步成长为安西都护府的高级将领,并成为高仙芝最倚重的心腹。天宝六年,封常清追随高仙芝平定了小勃律。同年十二月,高仙芝取代夫蒙灵詧就任安西节度使,封常清也随之再获擢升,“充节度判官,赐紫金鱼袋”,不久,又加授“朝散大夫”,“专知四镇仓库、屯田、甲仗、支度、营田事”。(《旧唐书·封常清传》)

高仙芝每次出征,总是让封常清担任留后(代理节度使),相当于把安西四镇的军政大权全都交给了他。此时的封常清,显然已经成为安西唐军实质上的二把手。

由于出身寒微,封常清始终保持着勤俭的本色,不管有多少公款和财物从他手中经过,从来不会贪污一毫一厘。在这一点上,封常清与贪财的高仙芝恰成鲜明的对照。此外,封常清治军严整,赏罚分明。军中曾有两名将领触犯了军法,封常清当即毫不留情地将其斩杀,以致三军震骇。不管是谁,只要他胆敢轻视或挑战封常清的权威,立马就会大祸临头。

高仙芝的乳母有个儿子叫郑德诠,在军中担任郎将,与高仙芝亲如兄弟,平常在军中很是威风。由于封常清是高仙芝的随从出身,郑德诠打心眼里瞧不起他,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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