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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波普尔自传 作者:卡尔·波普尔-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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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们通过我们的感觉认识事物吗?我们通过归纳获得我们的知识吗?维特根斯坦把这些问题作为逻辑问题而不是哲学问题加以排除。于是我提到是否存在潜在的甚或实际的无限的问题,他把它作为数学问题排除了。(这个排除已写进会议记录。)于是我提到道德问题以及道德准则的有效性问题。这时维特根斯坦正坐在火炉旁,神经质地摆弄着火钳,有时用火钳作教鞭强调他的主张,这时他向我挑战说:“举一个道德准则的例子!”我回答说:“不要用火钳威胁应邀访问的讲演人。”维特根斯坦顿时在盛怒之下扔掉火钳,冲出房间,呼地一声把门关上。

  我实在十分遗憾。我承认我去剑桥希望激起维特根斯坦来捍卫没有真正哲学问题这个观点,并在这个争论问题上同他辩论。但是我决没有想要使他生气,并且发现他不能忍受一句笑话使我很诧异。只是后来我才认识到他大概的确认为我在开玩笑,正是这一点冒犯了他。但是虽然我想轻松地处理我的问题,可我是认真的——也许比维特根斯坦本人更认真,因为毕竟他不相信有真正的哲学问题。

  在维特根斯坦离开后,我们进行了十分愉快的讨论,讨论中伯特兰·罗素是主要发言人。而后来布雷思怀特夸奖(也许是可疑的夸奖)我说,我是惟一能够用维特根斯坦打断别人的方式打断他的人。

  次日,在去伦敦的火车上,我所在的车厢里有两个大学生面对面坐着,男孩看着一本书,女孩看着一本左翼杂志。突然女孩问道:“卡尔·波普尔是谁?”男孩回答说:“从没有听说过他。”名声就不过如此。(后来我发现,这本杂志有一篇抨击《开放社会》的文章。)

  道德科学俱乐部的会议几乎马上成为妄加猜测的传说的题材。在短得令人惊讶的时间内,我收到了从新西兰寄来的一封信,问我维特根斯坦和我用火钳打了起来是否是真的。离家越近,传说的夸张程度就越小,不那么夸张。

  事件的发生部分是由于我的习惯,只要我应邀在某个地方发言,就试图发展我的观点的一些推断,我预期我的那些观点对于特定的听众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认为作一次讲演的惟一理由是:引起异议。这是讲演能够比印成文字更好的惟一方面。这就是我为什么选择我讲的话题。此外,同维特根斯坦的争论涉及到一些根本原理。

  我主张有哲学问题,并且甚至我已解决了一些。然而正如我在别处已写过的那样,“急需的是对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有一个简单明了的解决办法。”许多哲学家,尤其是维特根斯坦派的观点是:如果一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它就不可能是哲学问题。当然还有其他方法摆脱一个问题已经解决的流言蜚语。人们可以说,所有这一切都已老掉牙了;或者说它留下的真正问题没有触及。毕竟可以肯定,这种解决必定是错误的,不是吗?(我准备承认这样一种态度往往比过分的同意更有价值。)

  在那些日子里,我发现难以理解的一件事是英国哲学家们向非实在论认识论调情的倾向:现象主义、实证主义、贝克莱或休谟或马赫的唯心主义(“中立一元论”)、感觉论、实用主义——这些哲学玩意儿在那时仍然比实在论更为流行。在持续六年的残酷战争以后,这种态度是令人惊异的,并且我承认我认为这种态度是有点“过时的”(用一个历史决定论的词来说)。因此1946-1947年我应邀去牛津宣读一篇论文时,我宣读的论文题为“对现象主义、实证主义、唯心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反驳”。在讨论中为我抨击的这些观点所作的辩护如此软弱无力,以致没有留下什么印象。然而这次胜利(如果有的话)的果实由日常语言哲学家摘取了,因为语言哲学马上来支持常识。确实,我认为语言哲学之坚持常识和实在论的努力是日常语言哲学最好的方面。但常识尽管往往是正确的(尤其是在它的实在论方面),也不总是正确的。仅当常识有错误时,事情才真正有意义。恰恰是这些场合表明我们亟需启蒙。也正是在这些场合,日常语言的用法并不能帮助我们。换言之,日常语言以及同它一起的日常语言哲学是保守的。但在智力(也许与艺术或政治相对而言)问题上,没有比保守主义更缺乏创造性、更陈腐不堪的了。

  我认为吉尔伯特·赖尔非常清楚地表述了这一切:“人的理性并非在于他对原则问题毫无异议,而在于从来不是毫无异议;不在于固守驰名天下的公理,而在于不把任何东西视为理所当然。”


  






无尽的探索27.在英国的早期工作






27.在英国的早期工作

  虽然我已经知道遗憾的悲哀是每个人都有份的,但我并不认为我回到英国以来我作为一个哲学家有过不愉快的时刻。我勤奋工作,常常深深陷入不可解决的困难,但是我在发现新问题时。同这些问题搏斗时、取得进展时最为高兴。因此我认为,这就是最好的生活。在我看来这比仅仅苦思冥想(且不说神授的自我沉思)要好得多,而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苦思冥想是最好的。这是一种完全不平静的生活,但是它是高度自满自足的——柏拉图意义上的自满自足(autark),尽管生活当然不可能是完全自满自足的。我的妻子和我都不喜欢住在伦敦,而自从我们在1950年迁往白金汉郡的潘恩后,我想我是我所见到过的最幸福的哲学家。

  这对我学术上的发展绝不是无关的,因为它大大地有助于我的工作。但这里也有某种反馈作用:幸福的许多重要源泉之一是各处看看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不可思议的世界的新面貌,以及我们在这个世界中不可思议的作用。

  在我们迁居白金汉郡以前,我的主要工作是研究“自然演绎”。我在新西兰就开始这项工作,在新西兰我的逻辑课上有位学生叫彼得·蒙兹(现为维多利亚大学历史教授),他的理解力很强,他卓越地独立地提出一个论据,对我有很大鼓励。(他不记得这件事了。)在我回到英国后,我对集合论家保尔·贝尔奈斯,并且有一次对伯特兰·罗素谈了关于自然演绎的问题。(塔尔斯基没有兴趣,我可以理解,因为他脑子中有更重要的想法;但埃弗特·贝斯对此真感兴趣。)这是一个非常基本的而且又是优美得令人惊异的理论——比我以前知道的逻辑理论优美而对称得多。

  引起这些研究的一般兴趣来自塔尔斯基的论文“论逻辑推断的概念”,我听过他1935年秋天在巴黎的一次大会上宣读这篇论文。这篇论文,尤其在其中提出的疑问,使我产生两个问题:(1)用真理或可推演性,即真理的传递和谬误的再传递,来表述逻辑有多大可能?(2)把对象语言的逻辑常项表征为其功能可用可推演性(真理传递)完全描述的符号有多大可能?从这些问题和从我许多次解决这些问题的尝试中又产生出许多其他问题。然而在最后,经过多年努力,当我发现我已经犯了一个错误时我就放弃了,尽管这个错误并不严重,尽管在修正这个错误时我得到了一些有意义的结果。然而我从未发表过这些结果。

  1946年,我同弗里茨·韦斯曼去荷兰,应邀出席国际符号学学会大会。这是延续数年之久的同荷兰密切联系的开端。(在此以前物理学家J·克莱到英国访问过我,他读了我的《研究的逻辑》,我同他许多观点是相同的。)正是在这种场合我第一次会见布劳威尔——对数学作直觉主义诠释的创始人,以及他最得意的门徒海丁、心理学家和方法论家A·D·德·格罗特,以及尤斯图斯和赫尔曼·梅耶弟兄。尤斯图斯对我的《开放社会》十分感兴趣,几乎马上开始译为荷兰文,这是该书的第一个译本。

  1949年,我当上了伦敦大学逻辑和科学方法教授。也许是对此致谢,我常常在开始作科学方法讲演时说明为什么这个科目是不存在的——甚至比其他不存在的科目更为如此。(然而我不在讲演中多次重复,我从不第二次使用一组讲演的按语。)

  在英国早期我求教最多的人是贡布里希、哈耶克、梅多沃和罗宾斯——他们都不是哲学家;还有梯伦斯·哈琴森,他非常透彻地写过经济学方法。但在那些日子我损失最大的是我未能同一位物理学家详细交谈,尽管我在伦敦又一次同薛定谔会面,并且有机会同阿瑟·马尔赫在阿尔普巴赫的梯罗尔见面,同泡利在苏黎世见面。


  






无尽的探索28.初访美国,会见爱因斯坦






28.初访美国,会见爱因斯坦

  1949年,我收到了去哈佛作威廉·詹姆士讲座讲演的邀请书。这导致我首次访美,使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变化。当我读到唐纳德·威廉斯的极其出乎意外的邀请书时,我以为这是一个误会:我想我之被邀请是以为我是约瑟夫·波普尔·林克乌斯。

  我那时在做三件事:一系列论自然演绎的论文,概率的种种公理化,以及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惟一适合于作八次或十次讲课的课程的是最后一个问题,于是我选择讲课的题目是“自然和社会的研究”。

  1950年2月,我们乘船出发。在哈佛哲学系教师中我以前见过的只有奎因恩。我也遇见了C·I·刘易斯、唐纳德·威廉斯以及莫顿·怀特。自从1936年以来我第一次又遇见了许多老朋友:数学家保尔·鲍向,赫尔伯特·费格尔、菲利普·弗朗克(他把我介绍给伟大的物理学家珀西·布里奇曼,我很快同他成为朋友)、尤利叶斯·克拉夫特、理查德·冯·米塞斯、弗朗茨·乌尔巴赫、阿伯拉罕·瓦尔德以及维克多·韦斯科夫。我也第一次遇见了戈特弗里德·冯·哈勃勒,我后来从哈耶克那儿获悉,他显然是对我的方法理论感兴趣的第一位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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