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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还有已统治了半个世界达十个世纪的伊斯梅尔【译注2】后嗣的法律,仍还显示着其草起者的伟大;深刻的哲学家和盲目的平民可以把他们看成是幸运的骗子,而真正的政治智慧会在其制度中崇拜这些伟大强力而成就深远的天才。
我们不能象沃博顿(Warburton)那样从此得出结论认为政治和宗教在我们当中有着相同的目标,而应该看到在民族形成的第一阶段,一个被用作是另一个的工具。--------【原注1】只有当立法开始衰落时,人民才开始知名于世。我们不知道在希腊人开始注意斯巴达时莱科古斯的系统已使斯巴达人受益了多少年。【原注2】那些只知道凯文(Calvin)为神学家的人并没认识到他的真正天才。他为制定我们明智的法律所做出的极大贡献,并不比他的著作《Institutes》的光荣有任何逊色。不论革命的时代会带给我们宗教什么东西,只要爱国和自由的精神不灭,对这个伟人的记忆就会永远受到祝福。【原注3】‘说真格的,’马基维利说,‘在世上任何国家,卓越的立法者都无一例外地诉诸上帝的力量;否则,他们的法律就会无人接受:有很多好的法律,它的重要性立法者是知道的,但这并不是充分的理由使他能够说服他人对之服从。(《Discourses on Livy》第五册第十一章)【译注1】Decemvirs,公元前451-450年罗马十人委员会,拥有绝对权力负责立法事宜。公元前449年,它公布了罗马第一部明文法,被称为《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从公布之日起便深受非难,十人委员会也因其恶法而最后解散。(小蚂蚁《罗马人的故事》)【译注2】先知默汗墨德。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八章
人民
兴建华厦,建筑师就得勘测其地基来决定它能否承受华厦之负载。同样的,聪明的制宪人并不会一开始就写成一部只是本身不错的法典,他要首先研究这部法的统治对象是否有能力支持它。这就是为什么帕拉图拒绝为阿卡迪安人(Arcadian)和萨仁尼安人(Cyrenian)制宪,因为两者都太富了而不能容忍平等;科莱特(Crete)却有着好法和坏人,因为汨诺【译注1】只是用法来训戒充沛着邪恶的人民。
世上成千的民族都不能接受好的法律,有些能够接受法律的民族也只是在其历史的短暂时期具有这种接受法律的能力。大部分的人民类似个体的人,年轻意味着可塑,而年老带来僵化和顽固。一但这个民族形成了习俗,其偏见得以根深蒂固,任何改造都会成为一种徒劳的冒险;这正如那些愚蠢胆小的病人最怕看到医生,虽然病入膏肓,还是忌病讳医。
正如某些疾病影响了病人的大脑而让他失去了对过去的记忆,有时,一个国家在动乱中,暴力和革命可以让人民达到如此同样的效果,这里对过去的恐怖对应于病人的失忆,使饱经战火的国家得以浴火重生,也就是说,逃出灭亡的拥抱而重获青春的活力。莱科古斯时代的斯巴达,塔克文【译注2】之后的罗马,驱逐了暴君之后的现代荷兰瑞士都是这样的例子。
但是这种例外是相当少见的,每一这种例外都只存在于相关国家特定的历史环境里。这甚至不能重复发生于同一个人民两次,一个人民之争取自由,只有在其未开化的时候,而非当文明的精力耗尽了的时候。人民只会在动乱中失落,而不会在革命中恢复自我;当人民身上的锁链一旦打破,它也就解体分化成为个体,而不再是人民了。从此,这些个体的乌合之众需要的是一个主人,而不是解放者。自由的人民,记住这一格言:自由是可以获得的,但绝不能重生。
青春不是童年。一个民族,正如个体,有其风华正茂的时候,如果喜欢或者可称之为成熟期,其后它才能接受法制社会。这种成熟并不是那么一目了然,过早的法制只能导致失败。有的人民在他诞生之始就能接受法律,而有的人民就是十个世纪也还是处在童年。俄国人永远不会真正地开化,因为它过早地开始了文明的尝试。彼得大帝不过是模仿的天才,而非可以从无到有地创造的真正天才。他有些事情做得不错,但他大部分的业绩都是被误导了的。他看到他的子民都是野蛮的,但他没有看到他们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开化的程度;没有经过训练,他试图让他们成为文明人;他首先尝试要把他们改造成德国或英国人,其实他本应该把他们变成为俄国人的。说服了他的臣民去变成另一种不同的文明人,他也就阻止了他们成为其本还能够成为的俄国人了。这就象有的法国教师把孩童教得在童年独放异彩,而以后终其一生事无所成。沙皇俄国会试图征服欧洲而结果自身被征服。他们的臣民和邻居鞑靼人将成为他们和我们的主人。这种革命在我看来已无可避免。欧洲所有的君主都在合力加快其步伐。---------【译注1】Minos,希腊神话中的科莱特国王,宙斯和欧罗巴之子,死后成为冥界的三个法官之一。【译注2】Tarquins,罗马王制的最后一代,称傲慢王。公元前509年,驱逐了傲慢王的罗马进入了共和制。(小蚂蚁《罗马人的故事》)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九章
人民(续)
自然对体格正常的人都有身高的上下限,超此产生的就是巨人症或侏儒症。同样的,对应国家的最佳构造,它的大小也有其限制,不能大到不能妥善治理,也不能小到不能保全自身。每个政体都有一个它无法超越的最大国力极限。扩张往往使国力达不到这个最大值。社会纽带越是延伸,它就越脆弱,把国力比例于其大小,小国往往比大国强大。
这是有很多原因的。首先,行政管理在偏远地区很难推行,正如杠杆越长越难举重的道理;随着行政级别的增加,管理也日益变得昂贵:每个小城都要有一个百姓负担的行政机构,每个区还有如此,然后是每个省,然后是更高一级的行政区划,比如领地殖民地,都要有相应的机构,越是高一级的行政机构,花的钱比下一级的机构就越多,所有这些费用都要落在倒霉的百姓头上;最后才是中央政府。百姓在这些层层叠加的负荷中,并不是被这些不同的官僚管的更好,实际上,对百姓来说,还不如只有一层权力的统治。同时对付突发事件的资源上的贫乏,使国家在需要的时候总是处于崩溃的边缘。
这还不够,地域的辽阔不仅使政府无力强制法律的实施、制止动乱、滥权和边疆的分离活动,同时,也使公民疏远其从未谋面的领袖、自己的国家和陌生的同胞。同样的法律不能同时适合各个省份,各个省份因为习俗和气候的差异也不能容忍同一种政府形式。而不同的法律只会在同一治下互相交流通婚旅行的民众中造成无序和混乱;迫使他们接受别种风俗而失去传统的继承。当一众陌生人走到一起担任最高行政职务,只会使其才华埋没、美德不彰、邪恶逍遥。统治者忙得疏于视政而大权落入了其职员手中。当当政者的所有精力都消耗在维护其权威以抵抗边远地区官僚的权力侵蚀,而百姓的福利再得不到关照,国家安全也得不到应有的关心时,这个国家就在自身的重压下垮掉了。
另一方面,国家的存在必须有一定的基础能够经受各种考验维持其自身的稳定,因为所有人民都有一种凝聚力来不断地扩张自身而占领邻人的土地,如迪卡尔的旋涡一样。弱国因此总是处于被吞并的危险下,除非它和邻国达成某种平衡或多或少地一起承受此压力,否则势必消亡。
从这里可以看到,国家的扩张和缩小都有其道理和根据,如何掌握这两种扩张和收缩相反的趋势,找到国家生存的最佳条件,是优秀的政治才华的使命。一般而言,领土扩张的道理是外在而相对的,而领土收缩的道理是内在而绝对的。领土扩张的道理必须从属于领土收缩的道理。一个强大成熟的国家体制应该是施政的第一目标,为此目标,仁德之政所产生的活力要远比幅员领土上的物产资源要有效。
有些国家,不断扩张的需要是国家立国的一部分,结果他们只有不断地扩张才能维持自己。这种扩张或者是民族的一种需求,不幸的是,他们的灭亡和他们征服伟业的完成是同步的。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十章
人民(续)
任何政体都可用两种东西度量:它疆土的面积和它人口的数目。国家的最佳大小必须由这两种因素的相对关系决定。人构成了国家,而国土成为其资源。当物产能够支持其居民而居民数目也刚好多到为其疆域所容纳,这种比例在给定人口的条件下使国力最强。如果疆域太大,势必造成保卫的过高耗费和垦殖的不善,而过多的物产又势必被领国觊觎引起保卫战争;但如果反之物产不足,国家就得依赖邻居的布施来得其所需,这不久就要导致侵略战争。任何人民在此种情形下都只有在战争或商业之间抉择,如此之人民本身是脆弱的,依赖邻居,依赖事态,其存在必然不确定而短命,它不是必须征服别国来改变现状,就是被征服而不再存在,它只有在或收缩或扩张的前提下才能保持自由。
在给定土地面积上需要多少居民,这并没有数学上固定的精确比例,不仅是因为土壤的质量,肥沃,出产的种类,气候条件等不同,还因为居民的素质,比如有些人种在富足的地方消耗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