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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锦时寞恋
作者:绿水微灵
声明:《锦时寞恋》为虚构小说。因故事需要,文中所提及的地点﹑人物﹑姓名﹑事件皆为作者虚构。如与现实中的人或事有任何相似之处,实为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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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有多长?
爱又有多远?
何以用一生的时光,来守候一份无望的爱情?
“我常常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你也会爱上我,就像我爱你那样。如果真的有那天,秦哥,记得来找我。”
红尘写尽,浮生事,冷暖三千已;
秋水望断,相思路,生死一世长。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锦,秦时 ┃ 配角:梁茜茜,黎昀 ┃ 其它:纯爱
☆、平生一遇
天气晴好,日丽风轻,这段时间的天气就是这样讨人喜欢。
很久没有去看妈妈了。我很想她。最近过得有些凌乱。今天,无论如何我得去看看她。路有些远,来回要走三个多小时。这些年我就是这样走过来的。我觉得很值,因为我想她。
已经走到城市的边缘。前面的那座烂尾楼,就是市区的最后一点标记,被城市遗弃了,还执着地站在那里,千疮百孔,像是在等待招唤。再往前,是环线立交桥。桥的那边,便是城市之外,具体说那是城市与农村的过渡带。那是一个令人纠结的地方。谈起它高傲的城里人从来都是鄙夷的,可暗地里又有种说不出向往。
一路下去,沿途尽是废弃的工厂,不知是什么年月的建筑,外墙早已经失去了红砖的颜色,年深日久,变得黑黑乎乎,墙上残存着的白灰大字更是模糊难辨。窗框上已经空空荡荡,偶尔能看见几片碎玻璃,也随着窗扇摇摇欲坠。倾斜的龙门吊,垮塌的缆车,破旧的管道,废弃的机床,皆锈迹斑斑,一副风雨飘摇的样子。
路边,一排简陋的临建房见缝插针地挤了进来,挂个招牌,就变成了商铺。有主营汽车修配的,有倒卖江砂碎石的,有做钢筋板材生意的,有出售种子农药的,有卖日用杂货的,也有卖副食小吃的,有坐在地上卖光盘的,也有骑着摩托车卖神药的。这其中有一个略显光鲜的门面——浴池。之所以说它光鲜,是因为招牌上的那个湿漉漉的性感女人看起来比较光鲜耀眼。还有那么三四个不起眼小饭馆。红油漆写就的招牌立在路边。饭店:风味炒菜,经济实惠。饭店的规模都不太大,不仔细看的话,你都不清楚哪个是它的门。卫生状况倒是跟周遭环境搭调。
这是白天,一切显得平静且正常。
夜幕降临后,街上会是另一番景象,浓妆艳抹的低胸女人,描龙画凤的金链男人,游手好闲的无业青年,里倒歪斜的醉汉,连接成片的赌桌,隐晦不明的交易,更有那令人趋之若鹜的艺术表演,粗帆布撑起的巨大帐篷里,到底是怎样一幅动人景象,不得而知。
打情骂俏声,叫卖吆喝声,谩骂斗殴声,远的近的,不绝于耳。
在那里你能看见各种各样的人,也能发现各种各样的事。有的可以言传,有的只可意会。只要你感兴趣。
这条路我很熟,我走了很多年,唯独不喜欢那片地方。
警车的警笛在呜里哇啦,声音越来越近,还不止一辆。警察叔叔一直都很忙,说明坏人一直都很多。我们要小心。
我快步地走着,希望天黑之前能赶回来,至少也要赶回立交桥的这边。十几层高的烂尾楼,惨惨凄凄地立在那儿,像个没妈的孩子。每次经过这里,我都忍不住多看两眼,以示同情。
警笛声越来越近,呜里哇啦,催的人心烦。
正烦着,突然不知从哪儿窜出一个人,一身黑色。还没等我看清他的脸,便被他捂住嘴,连拖带抱弄进那座烂尾楼。他身手很敏捷,前前后后一眨眼的功夫。上到了二楼。
“别出声,我不会伤害你。”
我点头。
他放开我。
我听话地坐在墙角。他高度警戒,透过没窗子的窗户谨慎地观察外面的动静。一张冷峻的脸,不带任何表情,像是受过专门训练一样。
警车吵闹地过来,又吵闹地远去。
那人在我面前蹲下来,看我。
我的心跳突然乱了起来。想到一句话: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细看之下,似乎有些眼熟,哪里见过吗?
便又想起了一句话:我们是走过了忘川的同路人吗?
我连忙闭了闭眼,让自己镇定,千万不要在危急关头胡思乱想。
丑人,可以丑的千奇百怪,但是美人通常美得很统一,所以见到好看的男人也不要有似曾相识的想法,尤其在性命攸关的时候,那样很危险。
“没事,要是警察来了,你就拿我当人质好了。”说着,我随手捡起一块砖头,递给他,“用这个对着我的头,他们就不敢轻易动手了。”
“你不怕?”原本淡漠的脸上露出一抹惊讶,继而又多了一抹笑意。
他笑的时候应该很好看,我猜想。
“不怕!”
我真的一点也不害怕,因为我不觉得他是坏人。
“必要时,警察也会牺牲人质的。”他的话多少有些恐吓的成分。
我没说话。
“怕了?”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我不怕死,我只是……”
他好像很想知道我后面的话,想问却欲言又止。片刻,他说:“放心,我不会伤害你。”
“你叫什么名字?”我抬眼注视着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相当没脑子的问题。在这种时候!为什么要问这个?
他淡淡地看我一眼,居然回答了:〃我姓秦。你呢?”
“我叫方锦。你叫我锦儿吧,我妈妈就这么叫我。”其实方是妈妈的姓,我讨厌原来的姓,所以临时改了。首次使用,很开心。
之后便无话了。
令人揪心的是,整整一下午,警车一直是这样,来来去去,呜里哇啦。有时一个,有时两个,有时听不出来。他始终警觉,又十分镇定,永远清楚自己该做什么。我老老实实地在墙角坐着,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看了他一下午,真是赏心悦目啊!坐累了,我也会伸腿扭腰换换姿势,不过活动范围也只有一平米,我还是很有分寸的,再养眼,他也是劫匪,紧要之时总会穷凶极恶。
傍晚时分,警笛声完全消失,他仍然没有任何行动的意思,比如说,放了我。
直到天完全黑下来,他突然问我:“饿吗?”我点点头。考虑一会儿,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还是我去吧!”我抢着说,因为我觉得他不方便出去,可话一出口,又觉得不合适。于是赶紧解释:“我没别的意思,真的!算了,还是你去吧。”
他笑了,转身离开。借着远处的灯光,我捕捉到了那一瞬间,他笑起来果然好看。刚到楼梯口,人又折了回来,手里多了条细细的塑料绳。他把我的手反扣到背后,开始慢条丝理地绑我的手。因为我是靠着墙的,没有让我转身,所以他只能半跪在我的面前完成这些动作,好像在拥抱。他身上有股淡淡的香味,还混合了烟草的味道。我有些意乱情迷,面对男人这还是第一次。
他边绑还边考核:“要是警察来了,问你认识我吗,你怎么回答?”
“认识。”
“什么!?”他匪夷所思地低头看我。
“我知道你姓秦,你知道我叫锦儿,这不就是认识吗!”
“说不认识!你可以告诉他们我的体貌特征,但是别说认识!”
“嗯。”我点头,“我就告诉他们你很帅,个子很高,声音很好听。我喜欢。嘿嘿。” 说完我忍不住美滋滋地傻笑起来。
“你疯了!!”
“嘻嘻。要不,我这样描述,你看行吗:男,身高在180厘米以上,身体健硕,身材匀称,无赘肉。上着黑色衬衣,修身性感,黑色休闲裤,黑色皮鞋。发短,参差而不乱。肤色均匀。容颜俊雅,淡漠销魂,眉宇分明,眸深有神,鼻挺深刻,唇型诱人,声如天籁,优美深沉。”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说完,微微蹙眉,说:“好吧!你喜欢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不想给你找麻烦,你最好也别自找麻烦。”
他到对面墙缝里摸索了一下,悉悉窣窣的好像拿出一个什么东西。
“我只是实话实说嘛!”对着他如此一番描述,我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不过,我说的的确是实话。
“……”
作者有话要说: 好,好紧张啊!
☆、往日凄境
他出去了大约一个小时,回来时手里提着一个大塑料袋,远处工地上塔吊的灯光照进来,他就那样被灯光笼罩着,要不是手里塑料袋上家乐福的标志在隐隐泛光,我会把他当成T台上的模特,真好看!他走到我面前,蹲下来凝视着黑暗里的我,我清楚地看到他皱着眉头。
“你怎么不走?”看了半晌,他终于开口。
“你不是把我绑住了吗?”
“我绑了你的手,又没绑你的脚!”
“我……”是呢,人家没绑我脚,可我也的确没走,这怎么解释呢
他把我的手松开,我趁机深深地吸了两口气,他的气息。
“你吃什么?”他在我的对面坐下来,依旧被光环笼罩。
“随便,吃百家饭长大的,我不挑食。”
“是不是怕黑不敢走?”说着,他递给我一个肉松卷,又帮我打开一瓶水。这个人,就算是坏人,也是个有绅士风度的坏人。我这样想。
“我不怕黑,我喜欢呆在暗处。”咬了一口肉松卷,味道真好。
“这么说你很勇敢!”
“我一点儿也不勇敢,至少没有你勇敢。”
“我?”
“嗯!一个东躲西藏到处挟持人质的人还敢去家乐福买东西,也不怕被警察抓到!真是亡命狂徒!”
“咳咳……”他被水呛到,掩口闷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