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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鬼实习生Ⅵ乱局与恶斗》作者:可蕊
序章
冬日的山林显得萧索清冷,落叶与枯枝布满脚下,人们走在其中,就得听脚下不断传来“喀嚓喀嚓”、“哗啦哗啦”的声音,令需要安静前进的警员们都感到有些烦恼。不过任务还是要继续,带队的警官不断轻声向身后发出命令,搜索依旧按部就班进行着。
这次进山参加搜索任务的警员们,一共分成五队,李剑利就在其中一队里。
李剑利刚在一个月前离开文职工作,成为一名可以正式参加案件侦查的警察,让他有种美梦成真的兴奋。不过,也不知是他运气好还是不好,在他成功调职的这个月里,他们居然没接到任何一起重大案件,基本上需要解决的,都是些流氓打群架之类的事。这个纷乱的城市忽然间变得风平浪静,人人安分守己,这当然是警察们的愿望和努力的目标,但是对于满腔热血的李剑利来说,就未免有些被泼了冷水的感觉。
不过,就在李剑利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生锈的时候,终于出现了一个大案子。
在城郊的某个村庄中,发生了一起血案,一名男子趁着黑夜摸进邻居家里,一连杀了三家共十几口人,然后又趁着夜色潜逃入山。
由于这个村子是刚从山里迁建的新村,村中的居民都刚搬进新房子,也才选了新邻居。人们在择邻的时候,不是彼此有亲戚关系,就是很要好的朋友,毕竟没有人愿意和自己的仇人相邻而居,但这却也成为那男人能轻易在深夜进到别人家里的关键。
不过他那些亲戚和朋友都没有想到,这次他们接待的不是来串门子的亲朋好友,而是准备剥夺他们生命的恶魔。
那个男人把包括亲弟弟一家在内的邻居,全部进行灭门式的屠杀,幸存者只有一个不到五岁的孩子,他因为被姊姊塞进鸡窝,才没有被凶手发现。也就是这个孩子,证明了所有人都是同一个凶手所杀,并且说出了他熟识的那个凶手的名字。
看着那些最少被分成五、六块的尸体,真难以想象下手杀害的人,竟然是他们天天见面相处的老朋友。看着那些被开膛剖肚的婴儿,或是被挖出眼睛的孩子,到过犯罪现场的警察,都被那血淋淋的杀戮场面吓呆了,甚至有些办惯了杀人案件的老警察,都忍不住跑出来呕吐。
等人们到了那个凶手家里时,才发现那个男人不但杀了邻居,连他的妻儿也同样惨遭毒手,而且死状也是极端凄惨。
这样一个疯狂的杀人狂魔,让他逍遥法外实在是太危险了。于是,在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下,警方最后确定这名男子已逃进山里,并开始对那片山林进行地毯式搜索。
警方调集了大批警察上山搜索,李剑利也是其中一员。
这是李剑利第一次参加这种重要行动,既紧张又兴奋,一直兴冲冲地冲在队伍最前面,直到领队的警官不得不警告他注意点为止。
李剑利不像他的同事都是警察学校毕业的,在学校中已经学了很多关于办案的技巧与步骤,他只是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的学生,也是以行政职考进警局的,虽然大家都在说“到了工作岗位才知道,原来学校里学的东西根本没什么大用”、“书本上的东西和现实根本就不一样”之类的话,可是李剑利还是真实感受到了压力,他觉得那些话简直就是对他这个外行人的嘲笑,他倒宁愿自己懂得那些在现实中无用的书本知识。
于是,就在认为自己外行、什么都不懂的心理负担越来越重之下,李剑利急于在行动中表现自己。
搜山的进度在缓慢推进着,同时,山外也不断有一些新线索传进来。山中另一个村庄有人在凌晨看见那个男人,他进入村庄偷了一些食物,然后又消失在山林之中。
那个男子自幼在山里长大,对这座山的熟悉程度远远不是警察们所能比拟。这座山的范围极大,而且丛林密布、山势复杂,山中还有很多山洞、溶洞之类很少有人知道的地方;他如果真的在什么角落躲起来不露面,想要找到他真是难于登天。可是好处是他也是个人,需要饮食才能生存,所以他到山外偷食物时,就暴露了他的行踪。
“转过这个山脚,再往前不远就是一个废村的遗址,那个男人就是从那里迁到新村去的;他对那个地方很熟悉,也许会回来。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带队的警官宣布。
警察们都加快了步伐,他们的心情都一样,急于把那个残暴的凶手缉捕归案。在听过现场同事们的描述之后,他们都认为那种手段简直不像是人类做出来的,那个凶手根本就是一头疯狂的野兽,若任由这种野兽在外面游荡,不尽早将其逮捕,简直就是任由无辜民众的生命受威胁。
李剑利依旧走在队伍最前面,一边走一边调整自己所有的感知,全神注意着周遭的动静。
转过了山脚,不远处真的出现了一个村庄的影子,不过待大家走近之后,就发现这里剩下的只是一些断垣残壁,有些房子的屋顶已经塌陷;即使比较完好的房子,也被拆得七零八落。大概在人们搬迁之前,已经把所有还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全部带走了。
原本用石板铺成的村中小路,已经长满了杂草,很多房子中的草甚至有一个人高。一只不知是谁家在搬迁时遗弃的猫从草丛中怪叫一声窜出来,把大家吓了一跳之后,又钻进另一边的草丛去了。
虽然天色还不算晚,可是走进这座村子后,大家都觉得光线似乎整个变得阴暗,一种阴森的气氛笼罩着这个地方,那些张着黑洞洞的门口、窗户的房子当中,仿佛都藏着不可知的危险。
在队长的示意下,大家分散开去,开始一间间搜查。由于村子搬迁时被留下的杂物不少,影响了搜查进度,反倒是那些已经搬得空空荡荡、连门窗都没有的房子,只要往里面张望一下,就可以知道有没有人。
李剑利和另一位同事沿着村子原来的小路往村子的北边走去,一边走一边仔细地查看每一间屋子、每一棵大树、每一堆杂物。那位同事是老资格,稳重老练,由他来带领李剑利这种新人相当合适。他一边搜索,一边低声对李剑利说一些搜捕的诀窍。
李剑利听前辈说,这种状态下的逃犯最容易狗急跳墙,因为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一旦被捕根本不可能有活路,所以往往会在与警察狭路相逢时抵死反抗。想到一个这样凶残的罪犯拼命时的可怕,李剑利也感到很紧张,可是为了不让同事们小看自己,表面上依旧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
一连搜了几个院落都没有什么发现。李剑利他们当然明白,嫌犯就那么一个,而山又是这么大,哪有那么巧的事就能刚好让他们找到,只不过不管机率如何,他们这些员警的职责就是认真地搜查每一个可能的地方,不放过任何一点线索或迹象。
转过一座连篱笆都被拆得乱糟糟的院落,李剑利走向了他们负责区域的最后一栋房子。他的同事落后在几步之外,正在揉眼睛——刚才他察看草地的时候,飞出来的一只鸟用翅膀搧了他一下,眼睛中似乎跑进了异物。
李剑利看了这么多废屋,心理上有些放松,没有等同事跟上来,就自己进去了。
院子不大,里面的建筑和刚才看到的那些差不多,正面是三间瓦房,进门的右手边有一个存放杂物的小屋。
李剑利先往小屋中察看,发现这家主人比较大方,屋子里没被带走的杂物比前面几家都多。农村人都比较节俭,即使并不贫穷,也不会随意丢弃可能还有用的东西,于是这种东西越积越多,有些甚至还是代代相传,就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堆积下来;搬家时虽然觉得已经没有用处,但仍会把它们带走。相较之下,这家主人就扔下了很多东西,现在还在这间小屋中堆着。
这样一来,李剑利的视线就被杂物挡住,没办法看清楚屋子里的情况。反正屋门早已经被拆走了,李剑利举步走进屋里。
就在他进去的同时,跟在后面的那位同事听到了一声野兽咆哮般的吼叫。
不好。
“小李,小心啊……”这位老刑警立刻拔枪冲了过去。
随着“砰砰”两声枪响,那位赶上来的老刑警看到的,是一个蓬头垢面、两眼泛红,嘴角边血迹斑斑的男子正仰天狂笑着,一边笑嘴里就喷出更多的血水来。
李剑利举枪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脖子上有一道伤口正在淌血。而那男子的小腹、胸口各中了一枪,伤口流出的血正快速蔓延。
这个男人的照片这几天警方都已经看烂了,这就是他们正在追捕的目标。
又是一声枪响,老刑警的子弹打中了那个男人的腿,他摇晃着倒了下去,口中却还在狂笑着,那笑声听得人毛骨悚然。
这时,其它警员听到了枪声,都纷纷赶来,其中几个冲上去制服了那个男人,把他铐起来。男人根本没有挣扎反抗,任由刑警们摆布着,只是嘴里的笑声一直都没有停止。
“带走!”
队长一声令下,几个警员几乎是拾着那个男人往山下走去。
大家都看得出来,中了三枪的他急需救治。虽然他罪大恶极,但也要经过审判才能定罪,现在他有权得到妥善的治疗。
那个男人一直在流血,可是声音却没有减弱,依旧是那么刺耳地笑着。
“小李,你没事吧?”老刑警收起枪,关切地问李剑利。
这时李剑利脸色苍白,脖子流血,身体摇摇晃晃的,似乎随时会倒下去一样。
“没事……”一直维持着举枪姿势的李剑利,这时才收起了动作,有些害怕地回答:“他忽然扑出来咬了我一口,我把他踢开之后就开了枪……”
这时同事们已经拿了随身携带的止血绷带来帮李剑利处理伤口,听他这么说,便有人开玩笑:“哇,这个伤口是咬的啊,那你可得小心了,这个人说不定有狂犬病什么的,你最好下山就去检查、检查。”
李剑利苦笑。
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