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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8…1017:31:43本章字数:3030
金刚冲进一家看起来相当不错的酒馆,大声喊道:“伙计,把你们这里最拿手的菜每样都来两份!”
金刚嚣张的举动立刻引来酒馆里所有人的注目,他们一看到金刚和雷克斯的身材和武器,都识趣得不再多话,只是在私底下咒骂了几句。殊不知,雷克斯和金刚把他们的话一字一漏地听在耳中,不过他们也没有兴趣去理会。
两人找到一张空桌坐下,立即就有一个兔族侍者上前来,问道:“两位想要吃点什么?”
金刚瞪了他一眼,道:“你没听到我刚才说的吗,所有的拿手菜都给上两份。快去。”
兔族侍者为难地看着金刚,说道:“这个价格……”他还没说完,就看到雷克斯把手伸入怀里掏出一把金币来,在他面前晃了晃,说道:“不会少了你们的金币。”
侍者见到金币,马上点头哈腰道:“没问题,我马上去通知厨师。两们战士需要酒吗?”
金刚眼前一亮,说道:“到酒馆里怎么能不喝酒,先上十瓶血烧酒。”
这血烧酒是兽人帝国最烈的酒,只需要半瓶就可以把一个强壮的兽人放倒,深受兽人们的喜爱。但是血烧酒的价格不菲,每瓶都在两枚金币以上,许多兽人攒下金币就是为了能够喝上一次血烧酒。金刚自从喝过血烧酒以后,就极为喜欢。他的酒量更是夸张,喝上十瓶脸都不会红一下。十瓶血烧酒不过才二十枚金币,反正雷克斯多的是金币,要喝多少有多少。
那免族侍者见金刚开口就要十瓶血烧酒,脸上都笑出花来。十瓶血烧酒几乎是酒馆一天的销量,怎能让他不开心。
等侍者离开之后,雷克斯才开始观察酒馆中的其他人。周围有上百人,有一半是人类佣兵,个个佩带武器铠甲,孔武有力的样子。其余的兽人看起来也相当彪悍,能够离开部落到战歌要塞来,即使不是本族的精英,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雷克斯发现,不管是佣兵还是兽人,都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谈天喝酒。时不时地看自己和金刚两眼。金刚现在看起来像一个人类佣兵,却和自己一个牛头人走到一块,引起别人的注意也很正常。但是有三桌的佣兵极为奇怪,引起了他的兴趣。
这三桌的佣兵靠在一起,大约有十几个人,有背负长剑盾牌的,有腰挂匕首皮囊的,也有背负长弓箭筒的,一看就知道是一伙的。这伙人的首领是一个腰挂阔剑的战士,年龄在三十岁左右,他坐在上首,身上的铠甲比其他人更加精良。这家伙时不时地偷瞄着自己的怀里,虽然他做地极为隐蔽,但雷克斯轻易地察觉到他眼中的贪婪。
雷克斯心下冷笑,难道这么快就有人盯上自己的了吗,就因为那几十枚金币?战歌要塞可是兽人的地盘,难道这些人类佣兵还敢动手不成?
酒菜很快送了上来,雷克斯暂时不想去理会这批佣兵,先填饱肚子再说。如果这些佣兵真的不知死活,雷克斯绝不介意送他们上西天。
这家酒馆的菜式相当不错,血烧酒地极为地道。金刚吃得满嘴流油,每灌一口酒,就大叫一声好,混然不把周围的人放在眼里。雷克斯也是个嗜酒之人,他的酒量虽然远不如金刚,但是喝下五六瓶不成问题。十瓶血烧酒根本就不够两人痛饮,最后让侍者再拿上十瓶,才满足了金刚的酒兴。
等雷克斯和金刚喝得真兴起的时候,那个佣兵首领才站起来身来,自顾自地坐到桌边,说道:“在下麦普利,十分佩服两位兄弟的酒量……”
麦普利还没有说完,就被金刚打断,不耐烦地说道:“你有什么事?”
雷克斯端着酒杯一言不发,用眼角斜视着麦普利。他最不喜欢这种自以为事的人,尤其是眼前家伙对自己有所企图。
麦普利强压下心中的不快,继续说道:“我是圣辉佣兵团的一名分队长,他们都是我们佣兵团的成员。”麦普利指了指那十几个佣兵,自豪道:“我们圣辉佣兵团的实力非常强,在大陆上可以排在前二十名。我看两位兄弟实力不凡,诚心邀请两位加入我们佣兵团。”
麦普利说完之后,紧紧地看着金刚和雷克斯,希望在他们脸上看到惊讶的表情。可惜他不知道的是,眼前的两人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什么圣辉佣兵团。
“什么圣辉佣兵团,我没听说过。”金刚没好气地说道。雷克斯在麦普利起身的时候就在心里传音告诉金刚麦普利不怀好意,因此金刚显得毫不客气。圣辉佣兵团在大陆的确十分有名,传闻背后还有教廷支持,实力绝对排在前十。这麦普利只是一个分队长,哪里知道真正的内幕。
“你……”麦普利被金刚的话憋地说不出话来。他见金刚不太好惹,转过头来向雷克斯问道:“这位牛头人兄弟,你的意思呢?”
“没兴趣。”雷克斯淡淡地说了一句。
麦普利耐着性子说道:“我是真心诚意邀请两位加入圣辉佣兵团。希望两位兄弟仔细考虑一下,我们佣兵团绝不对亏待二位。”
麦普利看起来极为诚恳,如果不是雷克斯早已知道他的目的,可能还真会被蒙骗过去。雷克斯和金刚没有再看麦普利一眼,仿佛麦普利是空气一样,怡然自得地喝酒吃菜。
麦普利终于忍不住了,他突然站起来身来,沉声道:“你们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们圣辉佣兵团诚心相邀,竟然敢一点面子都不给。”
旁边的十几个佣兵见麦普利开始发难,立即靠了过来,隐隐将雷克斯和金刚二人包围起来。酒馆里的其他见有热闹可看,纷纷注目而视。从表面上看雷克斯和金刚,一个是牛头人,一个是人类,真要打起来,他们也不知道要帮哪边。
雷克斯轻蔑地看了麦普利一眼,说道:“怎么,邀请不成还想动武力吗?”
“是又怎么样?”麦普利身后的一个弓箭手被雷克斯的态度激怒,马上接口说道。麦普利瞪了那弓箭手一眼,说道:“我最后问一次,你们真的不愿意加入圣辉佣兵团吗?”
“废话什么,想动手就动手,这才是你们的真实目的吧?”雷克斯讥笑道。
麦普利见自己的心思被拆穿,顿时有些恼怒,雷克斯和金刚一点也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想来实力不会差到哪里去,他心里也有些后悔。麦普利看了一眼周围的十几个佣兵,马上又有了胆气,狰狞道:“兄弟们上……”
麦普利的话没说完,就感觉到自己被人抓住脚踝甩了起来,撞击到手下的身上,接着头部、胸口、后背身上各处传来剧痛,没等他反应过来,又被摔到墙上,最后失去了知觉。
雷克斯看着满地打滚的佣兵,不屑地拍了拍手,说道:“一群连斗气都没有的废物还敢打我的主意。”
金刚把抡在手上的佣兵随手扔掉,说道:“真是扫兴,我还没喝够呢!”
围观的兽人和佣兵们看得目瞪口呆,这两个人居然连武器都没有拔出来,在一瞬间就砸倒了十几个佣兵。他们开始同情起麦普利和另一个倒霉的佣兵来,被人当作武器抡起来,不死也去半条命了。
雷克斯把还在发愣的兔族侍者叫上来,丢给他几十枚金币,然后带着金刚扬长而去。
雷克斯和金刚一离开,酒馆里顿时吵了起来,开始猜测两人的身份。至于地上十几个佣兵,很快就被酒馆的人扔到大街上。反正这里是战歌要塞,人类的死活才不关兽人的事情。
第四卷比蒙巨兽骑士第七十四章同行
更新时间:2008…8…1017:31:43本章字数:2844
在战歌要塞住了一夜,雷克斯和金刚决定离开,进入翰海大荒原。
雷克斯想到矮人王城丹莫罗一趟,请伦纳德克大师为自己铸剑。自从那柄跟随自己多年的巨剑损毁以后,雷克斯一直没有趁手的武器。背上的巨斧也只是装装样子,真要跟人动手,还是得用拳头。
翰海大荒原的面积不比兽人帝国小,但是危险性却比兽人帝国大太多了。荒原内部遍布沼泽、湖泊、丘陵,还有大量魔兽横行。在各国之间来往经商的商人都是结伴而行,再雇佣大量的佣兵,组成一个完整的商队,才敢在翰海大荒原中前行。
雷克斯和金刚艺高人胆大,自然是不会惧怕荒原里的魔兽和盗匪。但是两人走出战歌要塞十几里,看着眼前无边无际、绿意盎然的草原,立刻就傻眼了。他们两都不认得路。荒原上地形复杂,想要辨认方向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算他们两个实力超群,但是在里面转上几个月也未必走得出来。
更何况,雷克斯是想穿过翰海大荒原,前往神圣联盟的莫纳克公国。如果只凭两个人盲目乱走,即使侥幸出了翰海大荒原,也许会离莫纳克公国十万八千里远。
“雷克斯,怎么办?翰海大荒原这么大,要走到什么时候啊!”金刚愁眉苦脸地说道。
“办法总是会有的,难道以我们的实力,还搞不定一个区区荒原吗?”
正当雷克斯犯难的时候,从后面缓缓行来一支数百人的商队。商队中有几十辆四匹马拉着的马车,周围环绕着上百名人类佣兵和兽人,俨然是一支装备齐全的大商队。
雷克斯见到商队,笑着说道:“你看,办法不是来了吗?看来我运气不错,每次找不着路的时候,总会有商队出现。”
金刚看着商队,皱眉道:“难道你想问路?”
“翰海大荒原这么大,问路有什么用。如果方向一致,我们就加入这支商队,连走路都省了,慢点也无所谓。”
在两人说话间,商队逐渐靠近。那些佣兵和兽人看到雷克斯和金刚挡在路中间,马上变得警惕起来。其中有几个人昨天在酒馆里见过雷克斯二人发飙,知道眼前两人不好惹,更是紧张得看着两人。
商队停了下来,一个人类佣兵骑马排众而出,高声问道:“在下多明尼克,是本商队的护卫首领,不知两位战士所谓何事?”多明尼克从手下得知眼前两人实力高深莫测,所以显得极为客气。如果拦路的只是两个小蟊贼,他早就让人冲上来了。
“没什么,就是想问个路。”雷克斯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