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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过第六章,但不要因此而中断一般论点的思路。
在说了我撰写本书的意图以后,我还想就其本身并不意指什么的问题再解释几句。本书并不希望成为一种教义,它为读者提供的是一种可以广泛应用的理论,对读者来说,应该判断这种理论是否有效。倘若把这部著作视为“格式塔理论的权威性描述”,那将是错误的,因为本书压根儿没有这样的东西。任何一位心理学家都无法超越他的愿望,我也一样。一般的理论和所有的事实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可用的。存在的并非是能为我和所谓的“格式塔学派”(gestalt school)其他成员提供特殊地位的“指导的秘诀”。因此,本书不仅可被视作是一种“格式塔心理学”,而且可被视作是一种心理学。
此外,除了贯穿本书并在最后一章详加提及的完全不带个人色彩的论争之外,本书并非一部爱争论的著作。自然,为了就某种现象构建一种解释,就不该考虑其他的解释。在本书的许多地方,这样的解释已由我通过为它们提供最大的有理性而以构建的形式提出。然而,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也出于权宜之计而引证了个别作者的一些观点。当然,凡出现这种情况的场合,我像那些被我引证的作者一样,目的不在于带有个人情绪色彩的论辩。我选择我的对立观点,是鉴于它们的贡献;无视它们的论点对我来说似乎是不公平的,我对这些观点的批评有助于我提出我自己的假设。
最后,我有责任对一些同仁表示感谢,没有他们直接或间接的帮助,本书是难以写就的。大家都知道,也正如我在本书各章中多次提及的那样,我有两位好朋友,我将此书献给他们。早在1910-1911年冬季,当我们三人一起在法兰克福从事研究时,我已经受到他们创造性观念的指导。赫尔曼·艾宾浩斯(Hermann Ebbinghaus)在献给古斯塔夫·西奥多·费希纳(Gustav Theodor Fechner)的《原理》(Grundzuge)一书中曾以《浮士德》(Faust)的比喻来题赠,我被此举强烈吸引,意欲在我的献辞上引用《浮士德》,只是因为不愿剽窃才作罢。我衷心感谢史密斯大学及其校长尼尔逊(W.A.Neilson),校长先生聘我为研究教授,并给了我足足五年的研究时间。在这五年里,校长和同事们给了我极大的支持,致使我能够把主要精力用于纯粹的研究。在我撰写本书期间,他们减轻了我的教学负担,使得我充分利用五年的实验和思考,结果仅仅花了两年时间就写成此书。我感谢我的学生,他们耐心地听完了各章内容,包括一些很好选择了的评述;与我共事的一些同事用研讨的形式和我讨论了其中的一些问题。奥尔顿博士(Dr.W.A.Orton)阅读了本书的三分之一内容,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并在最后的修订中提供了无法估量的帮助。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的朱丽安·布莱克本博士(Dr.Julian Blackburn)作为洛克菲勒学者(Rockeffeller Fellow)与我共事了半年时间,她阅读了全部打字稿,使我注意到许多地方的论点是不清楚的或缺乏一致性的。我对马萨诸塞州立大学(Massachusetts State College)的埃利斯博士在校样中付出的辛勤劳动深表谢意。但是,我得到的最积极的帮助来自我以前的学生哈罗尔博士(Dr.M.R.Harrower)。她不仅是作者,而且是读者;她从作者和读者两个角度仔细校阅了每一行文字和样张。在多次讨论中,她使我重写了一些章节,以便它们对我和那些在阅读本书中可能会产生困惑的读者具有明确的含义。也由于她的技术,该书的英文表述是正确的。
我相信,心理学已经进入一个迅速而又健康发展的时期,正因如此,本书中有许多部分可能变得过时。如果它对这一进展可以有所贡献的话,我认为这就是对我撰写本书所花劳动的报偿。
K.考夫卡
马萨诸塞州北安普顿史密斯大学
1935年2月
第一章 心理学是为什么的?
一个导论性问题。事实和理论。科学和学科。科学和行为。科学的危险。作为学科的科学。科学的功能。心理学的特殊功能。自然、生命、心理。数量、顺序和意义的整合。上述讨论中的共同原则。格式塔范畴的普遍性。心理学是为什么的?
一个导论性问题
当我第一次构思这本书的撰写计划时,尽管我还不甚了解,但仍猜想将花多少精力把这本书写就出版,以及一位可能的读者会提出哪些要求。我曾怀疑,我并非口头上说说,而是真地怀疑,在作者方面和读者方面所花的力气是否会被证明是值得的。写一本关于心理学的著作,用作对过去的十年间面世的许多著作的补充,我的这种想法就没有像写一本《心理学》(Psychology)那样在内心受到那么多的困扰。写一部著作并付诸出版是一种社会活动。对于这样一种社会活动,人们有否正当理由去要求社会的合作?社会,或者说社会的一小部分,充其量能从这部著作中得到什么好处呢?我试图为这个问题提供答案,直到现在,当本书写成之际,我回到本书的第一章,找到了使我有勇气踏上遥远征途的那个答案,该答案一直伴随着我,直至本书的结束。我认为我已经找到了为什么一本关于心理学的著作可能会产生某些益处的理由。心理学业已分裂成众多的分支和学派,它们彼此漠不关心或相互论战,甚至一位局外人也会产生这种印象——这种印象肯定由于《1925年的心理学》和《1930年的心理学》这两本书的出版而得到加强——“心理学”已以复数形式取代了其单数形式。
心理学在美国甚为得宠,多年来一直得到人们的喜爱,尽管在我看来,这种宠幸有所衰退,而且可能明显衰退;至于在英国这块保守的土地上,心理学长期以来并未得到热烈的欢迎,就像其他一些喧喧嚷嚷的和令人惊愕的新事物一样,但是却逐渐地站住了脚跟,根据我的看法,正在不断增强;在德国这块实验心理学的发祥地上,开始时,心理学有过一段迅速发展的时期,可是不久以后,却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反作用力,致使它保持在“原来的位置上”。
我承认,比之我年轻的时候,今天我对心理学的劲敌——不论是那些严肃的劲敌还是老实的劲敌——所抱有的憎恶心理要少得多。
把今天的心理学与人类知识的其他分支进行比较,已经在我心中产生了一个问题,即通过将自己毕生精力贡献给心理学的人们的广泛而集中的努力,心理学已经作出了哪些贡献。
凡是哲学系的学生均须对下列巨大而又深刻的问题获得某种暗示,这些问题从古至今一直困扰着我们那些最深刻的思想家的心绪;凡是历史系学生均须关注巨大的人类力量,这些力量已经用于建立和毁灭一些帝国,并且,这些力量结合起来创造了我们此时此刻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凡是物理系学生均须通过他的最后考试,既非单单凭借对我们自然知识的合理化的某种顿悟(insight),也非单单凭借对实验方法的无可抗拒的确切性的某种顿悟;凡是数学系学生不会在其学业完成之际,却不知道概括思维为何物,或不懂得概括思维能产生何种美妙而有力的结果。但是,对于心理学系的学生来说,我们可以说些什么呢?那些攻读心理学的学生在完成学业之际是否肯定很好地理解了人类的本性和人类的行为呢?我并不准备对这一问题作出肯定的回答。可是,在获得该问题(也即一名心理学系的学生从他的一般课程中能够获得什么东西,更为概括地说,心理学对人类的不朽财产可以作出哪些贡献)的答案之前,我并不感到有何理由可就这一题目写一本一般的书。
事实和理论
没有人可以因为心理学发现的事实太少而对心理学横加指责。凡是知道通过实验方法可使一切事实显得清晰的心理学家确能学到许多东西。这些知识凭其自身的权利在今天被视作是一种目的。“发现事实,事实,还是事实;当你对事实深信不疑时,便设法去建立理论。但是,你的事实还是更为重要的。”上述这一口号表明了一种哲学信念,在今天它已被广泛接受。确实,它似乎很有道理。一方面是客观的事实,这些客观的事实并不受制于对它们进行调查的科学家的支配;另一方面则是科学家所作的假设,也即理论,这纯粹是他心灵的产物。我们应当自然地将主要的价值归之于前者而非后者。在心理学中,这样一种观点可以说具有正当的理由。因为这门科学在新时期开始之前,是由一些简单的和综合的理论以及少数经过科学确定的事实构成的。随着实验的到来,人们发现了越来越多的事实,这些事实给旧的理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只有当心理学决定成为一门探索事实的科学时,方才开始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从知之甚少而幻想很多的状态逐渐进步到知之甚多而幻想极少的状态——至少是有意识的,并且带有某种目的,尽管仍未意识到它包含着比许多心理学家意识到的更多的幻想。为了评价这种进步,我们必须检查一下所谓“知之甚多”(know much)的含义是什么,拉丁谚语“大非大”(multum non multa)在“甚多”(much)一词的两个含义之间作出区分。迎合一种含义而抛弃另一种含义纯粹是数量方面的。根据后面的说法,一个了解20个项目的人比一个了解2个项目的人多知十倍。但是,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后面那个人如果了解2个项目的本质关系,这样一来,就不只是了解2个项目,而是每一个项目具有两个部分,他了解的东西就比前者多得多,如果前者仅以纯粹的聚合形式了解20个项目的话。尽管从拉丁词multa的观点来说,这个人居于优势,但从multum的观点看,他居于劣势。
现在,当我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