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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受苦,直至死亡才能结束一切。
世界悲惨的罪恶,产生了世界悲惨的苦恼,这是毋庸置疑的普遍真理,这并不是指
在人生的范围里,而是就二者间的物质关系而言,我指的却是超经验的。所以对于《旧
约》中唯一使我倾心的,是来自天国谪降的故事。依我看,这故事虽然是以寓言的形式
写出来的,却仍然是书中唯一的形而上学的真理。我以为,除了由过失或罪恶使我们受
罚的结果外,对于人生,则无更好的说明了。我不能不将克拉迪乌斯讨论此问题、显示
基督教主要的悲观精神、普及而且深入的论文介绍给有思想的读者,该书的题目是《受
难是为你好》。
希腊人的伦理学,与印度人的伦理学中,有一个截然相反的地方。希腊人的伦理学
(只有柏拉图是个例外),目的是在勉励人过上快乐的生活;而印度的伦理学则在使人
完全远离此种生活并从中得到解脱,——如《数论颂》中第一义谛里所指示的那样。
同样,希腊与基督教的死亡观念中,亦有相反之处。在佛罗伦萨艺术宫中,有一古
希腊石棺,上刻凸起的浮雕,显示了古时婚姻进行的全部礼节:自正式求婚起,至结婚
之夕,海门火炬照耀新婚夫妇入洞房止。这是用可见的方式将此观念显现了出来。基督
教所用之棺,则饰以可悲的黑帷,上置十字架:二者皆于死中觅取安慰,个中意义,何
等显著!二者虽然互为相反,亦各有其正确之处。前者指示了求生意志的积极方面,生
活形式的变迁,无论怎么样迅速,都肯定了求生意志的存在;后者则在苦恼与死的像征
中,指示了求生意志的消极方面,求得脱离此世界,超出死与魔鬼权力所及的范围。在
求生意志的积极与消极这个问题上,归根结蒂,基督教终究还有其正确的地方。
与《旧约》相比,《新约》所持的不同观点的地方,依其在教会上的见解而言,犹
如我的伦理学系统与欧洲的道德哲学的不同。《旧约》显示人在法律的管理之下,无所
逃于天地之间;《新约》则宣布法律已归于失败,使人脱离开法律的管理,代之于圣德
的天国,即可由信念、爱邻、牺牲个人而得,这便是脱离世界苦恶之路。无论新教徒与
理性派如何曲解,为求适合自己的意志,《新约》的精神,在于勉励人们修行苦炼,这
是毫无疑问的。苦行,即求生意志的消极面。从《旧约》过渡到《新约》;从法律范围
到信仰的范围;从行为正当的裁判,到受人神中保护的救济;从罪恶死亡之区域,到依
赖基督而永生,凡此种种,就其真正的意义而言,不过是从从事道德的善行,过渡到求
生意志的消极而已。我的哲学,显示公道与爱人的形而上学的基础,并且指示这样的道
德必然会导致的目标。如果这些善德能完全实践的话。同时应当坦白承认,人必须背与
世界而行,且求生意志的消极,即为救世的方法。这便与《新约》的精神合二为一,那
么,其他的哲学系统,则与《旧约》的精神不谋而合了,也就是说,在理论与实际上,
结果皆成为犹太教义——属于专制的一神论而已。所以,在这一点上,我的学说可以称
之为唯一的基督教哲学,——尽管这种说法对于那些总持浅薄观点的人,而不是透彻地
洞察事物本质的人看来,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你想在生活中求得可靠的指南,对于人生观觅取正道而扶去一切疑惑,那么,除了
习惯于把这个世界作为罪犯的世界,一种罪犯的集中营,就像古哲学家称为的那样。在
基督教长老中,奥瑞艰以赞美的勇气坚持此见解,生活的客观理论进一步证实了此观点
的正确性。这里并非仅仅指与我的哲学相吻合的地方,而且也指与古代一切睿智的学理
相吻合而言,如婆罗门教及佛教中早有所示的那样;希腊哲人恩培多克勒及毕达哥拉斯
等人也说过;同样,西塞罗曾表示过:古之智者,常以此教诲人们,我们之投生此世,
之所以受罚,皆因要赎回他世生存情况下所犯的罪过。——这种说教使人有如坠入五里
云雾之中。又如瓦尼尼——为其同时代人所烧死,因难以与他辩驳,故不如杀死他——
以有力的语言说明了这个道理。他说:“充满人类的种种困苦,如果不与基督教相违背
的话,我敢直言,即使有恶魔存在,它已戴上了人面而出世了,并且现在已受到罪恶的
报应”,基督教——就其真正的意义而言——也把我们的生存看作是罪孽与谬误的结果。
若习惯于这种人生观,则将依此以定人生的希望,而见一切不幸的事,不管是大是
小,是苦是恼,都不会以为稀奇,或视为例外,而都会认为是当然的,以为在此世界中,
我们将按各人的特殊方式去体验生存的惩罚。在牢狱中,与囚犯交往是十分难堪的事。
若读者不屑去与此为伍的话,则无需我多费口舌去提醒他,他当前应注意现在所与周旋
的是什么样的人。假若你出类拔萃,或是奇才异能的人,则会自觉自己如一不卑不亢的
政治犯,不得不去与那些普通犯人同舟共济的船役为伍,这样,他也会好自为之,并尽
力远离这群人而独居。
总之,一般说来,此种人生观,将使我们对于大多数人品性的不完全、道德及知识
的缺乏,面容的卑琐见惯而不惊,更不用说表示愤怒而加以诽谤了。因为我们常想,我
们所居住的是何等的世界,且与之共处的人,皆孕育于罪恶,这是与身俱来,伴着生活
的共同报偿,这就是基督教的所谓人的罪恶的天性。
“‘罪恶’为凡人所应有之语!”无论人所犯的过失如何,无论其缺点与罪恶如何,
我们都应当忍受。须记住,当他人发现了此等罪过,也是我们所看到的我们自己身上的
愚蠢和缺陷。这是我们人类所共有的缺点,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的缺点和过失。当
然,有此过失令人们怒不可遏,亦不过是此过失还没有出现在自己身上而已,但它们确
确实实潜伏在我们本质的深处,一旦有任何能使之出现的机会,它们就将出现并显露出
来,正如我们现在见到的他人的行为一样。诚然,人或有罪过是他人所没有的,然而有
时大多数的总罪恶,则不能否认。因此,个性的差别,在人与人之间,是无法衡量的。
实际上,以为今世今人,如其无之,反而胜于有。此种信念,使我们彼此交往,能
相互容纳,相忍为怀。所以,从这种见解出发,我们就应弃去大人、先生等尊号,而以
同患难、苦朋友相称!这种观点虽有点骇人听闻,究竟是与事实相吻合。因此,对于他
人,则可予以正确的见解,而对于自身,则使之常常回忆,——容纳、忍耐、恭敬、爱
人等,是人生最切要的事情,是各人之所需,故为各人对于侪辈所应尽的义务!
论生存的虚无
这种虚伪,表现在物的整个生存方式中,相对于时间、空间二者的无限性,人生则
是有限的:作为唯一生存方式的转瞬即逝的一刹那,一切事物相互赖及相对性中;在永
恒的希冀和永不厌足中;在常有的欲望而未曾圆满中;在造成生活历史的长时间的战斗,
又因各种努力皆为困难所阻而停,直至被征服而中止。时间乃一物,一切皆于之中经过;
时间乃一方式,在此方式之下,求生的意志——即自在之物,故常不灭——显示出它虽
能努力,亦无效果;时间乃一主动力,将每一刹那间,我们所掌握的一切事物,都变为
无,而丧失其所有的价值。
昔日的存在,现在则不复存在,在下一次的一刹那间,则必然成为曾经存在。因此,
现在看过去的一些重要的事物,都要比现在较之不重要的事物为更轻。这是因为后者乃
为一实在,它与前者的关系,犹如物与无物的关系。
人们无比惊诧的发现,自己在千万年的悄然寂声之后又突然的存在。其存在,为时
甚为短暂,随之而来的又是一个悄然寂声的漫长的时期。衷心对此,拂然相反,觉得它
不真实。知识粗浅者,对此问题,预感到时间的性质,属于理想的东西,这种时间、空
间的理想性,是开启一切真正形而上学的秘密的钥匙,它确定了与事物的自然范围迥然
形异的秩序,这便是康德之所以伟大之处。
对于人生的各个事件,我们仅能阐述其在一刹那间的存在。过此以后,则就是曾经
存在了。所以,每当黄昏之时,我们常常会感到,生命又缩短了一日。如果不是我们在
生命的最深远处悄然意识到永恒不朽的青春,从而经常希望在青春之中觅取再生的希望,
那么当我们看到我们短暂的时间如何迅速旋即已去,甚或会使我们到发狂的地步。
凡此种种思想,正如上面所说,确实会使我们信任此种信仰,这就是,把及时行乐
当作最高的生活目的才是绝顶聪慧的。认为这样才是唯一的实在,其他一切皆不过是做
做思想的游戏而已。从另一方面来说,这种认识也许会被人称为极愚蠢的,因为那些像
睡梦一样片刻之后即不复存在继而完全消逝的事物,是不值得我们郑重其事地去花费努
力的。
我们生存的全部基础,就是建立在现在之上,——即常常瞬间即过的现在之上。人
类存在的性质,就是采取永恒的运动形式,不能有任何的懈怠,尽管我们无时无刻都在
期待着有哪怕是片刻的休息。我们就像一疾步下山的人那样,非快步往下走不可。一旦
停止便会有摔倒的可能;或者是像竖立在人的指尖上的木条;或者像一行星,若不依照
轨道向前疾驰,一旦中止了轨道运行,将坠落于太阳之上。不安定,这就是生存的特征。
这个世界,一切都不安宁,皆在运动,没有一个事物能一成不变地处于湍急的漩涡
般的变化之中。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