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程以外,不存在任何其他道德刺激),必定只有利己主义继续作为人的行为准绳,作为
动机形成法则的指定路线;必定只是纯然经验的与刹时间的利己动机,毫无抑制地,决
定每一不同事件中人的行动;既然根据这一假设,没有任何声音吓止他,无论什么理由
也不存在,为什么他竟要注意询问,更不用说焦急地寻找,一项会限制与支配他的意志
的法则呢。可是只有以这种假定为条件,他才可能想出来上述惊人的心理诈术。不管我
们多么想要严格准确地说明这一康德的过程,或者是否我们宁可把它轻描淡写为某种模
模糊糊感觉到的思想活动,这都无关紧要。对这过程的任何修饰,决破坏不了这些根本
真理:无中不能生有;结果必有其因。道德的激励,像每一动机使意志产生一样,必须
在一切情况下,能使人自动地感到它,认识它,遂而必产生一种积极作用,所以是实在
的。因为对人来说,唯一具有实在性的事物是经验的事物,不然就是认为可能具有经验
的实存的事物,所以结论必然是:道德的激励不能不是经验的,并且自动地照这样显示
其自身;而且不等我们开始我们的搜寻,它必然到来,强加于我们,其用力之大,至少
能使它克服那些竭尽全力和它对抗的种种自私自利的动机。因为道德学研究的是实际的
人的行为,不是研究先天的纸糊楼阁——这一做法,其结果是,人们在严酷的人生重负
与战斗中,永远不会求助于它,并且在面临我们感情沸腾将失理智时,这种做法差不多
和在一场大火中一个注射器一样,毫无用途。
我在前面已经提及,康德如何认为他的道德法则完全建立于抽象的,纯粹先天的概
念上,因而建立于纯粹理性上,乃是它的特殊优点;得自于那里的道德法则的有效性,
(他说)不但适用于人,而且适用于所有有理性者本身。我们越发不无遗憾地认为,纯
粹、抽象先天的概念,没有实在的内容,又没有任何种类的经验根据,在任何情况下,
是决不能激励人的;对其他有理性者,我当然不能谈及。其次,康德的道德学基础中第
二个缺点,就是它缺乏真正的实体,迄今人们一直未注意到这一点,因为大半只有极少
数康德道德学的热情宣传者,完全理解他的基础的真正本质。这第二个缺点,我再说一
遍,完全没有实在性,因此完全缺乏可能的功效。这结构飘浮于空中,像一个毫无内容
的,最微妙的诸概念之网;它建于无物之上,所以无物能赖以支持,无物能被激动。可
是康德还给这一结构加一重担,即关于自由意志的假设。尽管他时常公开声称,他确信
自由在人的行为中绝对没有地位;从理论上说,连它的可能性都是不可思议的(《实践
理性批判》第168页;罗,第223页);如果我们能准确地知道一个人的性格以及影响他
的一切动机,那么我们就能够推算出他的行为,像推算月食那样准确无误(同上书,第
137页;罗,第230页);然而他用他的出名的结论:“你能够行某事,因为你应该行某
事,”使自由成为一个悬设(虽然仅仅理想化,并且作为一个设准);并且这是凭借他
的宝贵的道德学基础的力量,而这一基础,有如我们了解的那样,是漂浮于空中,无影
无踪的。但是如果曾一旦清楚地认识到,一事物不存在,并且不能存在,所有这一切设
准到底有什么用呢?抛弃这设准建于其上之物,肯定是更为有用,因为它是一个不可能
的假设;这一过程可以用这规则证明是合理的;从不可能性证明非存在是有效的(即,
一物之不可能性使其非存在成为一个可靠的结论。——英译者)并且用归谬法证明,使
这定言命令也会成为泡影。这是把一个错误学说而不是定言命令建立在另一个错误学说
之上。
人们不会承认由几个全然抽象空洞概念构成道德学的一个基础,这一点康德自己肯
定暗地里明白。因为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正如我前面说过的)他写作不很严格,
他缺乏条理,而且我们从中发现,他因已成名变得更为大胆,令人惊异地看到,道德学
的基础如何竟逐渐改变其性质,他几乎忘掉该基础仅仅是一个抽象观念之网;事实上,
似乎他显然渴望使它变得比较实体的。因此,例如,上述著作的第81页(罗,第163页)
里这样说过:“这道德法则稍微是一个纯粹理性的事实。”人们怎么考虑这一特点的表
达式呢?在所有其他地方,凡属事实之物都是和由纯粹理性认知之物相对立的。
同样在第83页(罗,第64页)上我们读到“一个直接决定意志的理性”;等等。
可是让我们记住,康德准备提出他的基础时,特意一再地反对一切人类学的根据,
一切本能证明定言为一意识事实之物,因为这种证明会是经验的。尽管如此,他的后继
者却很受上述较不重要发言的鼓舞,大胆地走得太远了。费希特在所著《伦理学体系》
(SystemderSittenlehre)的第49页里,特意警告我们“不要自己被误导入歧途而去设
法说明并从外在来源推行出我们有义务的意识,因为这样一来定会有损于这法则的尊严
与绝对性。”多好的一个借口!他又在第66页上说:“道德原则是建立在智力的绝对能
动性的理性直观之上的,是由纯粹智力直接、自动地构思出来的。”多么华丽的辞澡掩
盖这种胡说乱语的无助!不论谁愿意认识康德的门徒,如何一点一点地完全忘却并忽视
他们师长最初给于道德法则的基础与推论的真正本质,他应该读一读载于赖因霍特所著
《19世纪初期哲学评论》(第2期,1801年)中一篇很有趣的文章。在该文的第105页与
第106页上,这样主张:“在康德的哲学中,自律(它和定言命令是一样的东西)是一意
识事实,并且不能进一步向回追溯,因为它以一直接的意识显示它自身。”
但是在这一情况下,自律是有一个人类学的,因而是经验的基础的——这一见解和
康德公开的、不断出现的言论完全相反。在第108页里我们又读到:“不但在批判的实践
哲学中,而且在整个纯粹化的或更高度的先验哲学中,自律乃是完全由其自身建立的,
而且是以其自身为基础之物;它既不可能是任何其他的基础,也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基础;
它是其自身为绝对原始的、真正的与确实之物;第一真理;最卓优;绝对原则。所以,
不论谁要为这个自律想象、要求或探寻外在于其自身的任何基础,他只能被康德学派视
为缺乏道德意识;①不然就被视为由于在他的思考中,错误地使用主要原则而未能正确
解释这一意识。费希特与谢林学派挖苦这种人智力迟钝,不能成为哲学家,并且养成丑
恶下等人的和呆滞愚蠢人的特性,或者(用谢林的更隐藏的说法)无知大众与胆小牲畜
的特性。”所有人都将明白,这样一个企图靠这种轻蔑与武断的措词支持的学说,能够
有多少真理。同时,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说明,康德的追随者则重视这些言词,以真正
幼稚的轻信接受这定言令式并立即把它看作一个无争论余地的问题。事实是,在这种情
况下,对一理论断言提出的任何反对意见,很容易和道德上不老实相混淆;结果是,每
个人,虽然在他自己思想中对这定言令式没有很清楚的想法,却宁可保持沉默,他暗自
相信,很可能别人境况较好,已经成功地形成了对它更清楚、更具体的认识。因为没有
人喜欢把他的良心翻出来。
①“正和我想到的一样!如果他们给不出什么理性的回答,很快便把理由改变:
他们说,良心出了毛病。”席勒:《哲学家们》(Philosophen)。
因此在康德的学派中,实践理性及其定言命令,似乎越来越像一个超自然的事实,
像一座人的灵魂中的特尔斐神庙,虽然由它的幽暗神殿所发出的神谕,可惜!未宣告将
要发生的事,但却确实宣告应当发生的事。这和睦实践理性的学说,一经被接受为,或
更确切地说,以诡计加挑衅被提出为一直接的,直观的事实,不久便不幸地也扩展到理
论理性;而这也不出所料,因为康德自己曾说,二者不过都是同一个理性(例如,前言
第12页;罗,第8页)。一旦允许在实践领域中存在一个从特尔斐神坛发布的,即有权威
的理性。也把这同样的特权给予理论理性,这一步很容易,因为后者与前者密切相关—
—确实,和它是同质的。因此这一个就被宣称正像另一个直观的一样,这样做的好处可
真算既明显又很大。
于是,所有冒充的哲学家及好散布幻想的人,以F.H.雅可比(Jacobl)——无神
论的斥责者——为首,簇拥地来到他们根本料想不到给他们开的方便之门。他们想到市
场去兜售他们的小商品,或者无论如何要拯救康德的教导可能摧毁的,他们最重视的古
老传家宝。有如一个人一生中,简单年轻的一个错误常毁掉整个事业一样,当康德提出
那关于实践理性的错误假定时,也是这样,他给实践理性提供全然超验的凭据,以及最
高上诉法院那样“无根据”判决的权力,结果是,从朴质庄重的批判哲学中却演变出一
种性质完全和它不同的讲授方法,我们听到这样一个理性,它最初仅仅模模糊糊地“在
揣度”,尔后清楚地“在理解”“超感觉”之物,而在最后被赋予对它的一种纯然的
“理智的直观”。每一个梦想者现在均能够把它的内心怪念中,散播为“绝对”之物,
即由官方发布的对这个理性的判决与启示。如果这新的特权已被充分利用的话,我们也
不必惊讶。
那么,这就是康德以后迅即出现的那种哲学方法的根源,这种方法是由空话,由神
秘化,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