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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伦说:“那个杂种说油管没法修,他这儿也没有机油。不过我刚才在他铺子里找到了两桶,现在藏在后面的一辆破车里。你进去缠住他,让我把它们搬上车。”
她把手深深地插进皮夹克口袋,微微侧转身,轻声说:“我有个更好的办法,干掉他!”
“你说什么?”
“他是埃里克的人。”
“你有把握?”
“百分之九十。他偏偏在这儿出现,还会是什么人?”
“不错,但还有另外百分之十的可能性。”
她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为什么不冒一下险?”
“上帝,”克伦摇了摇头,“说实话,有时你真让我感到不寒而栗。”
“你爱我吗?去把那人干掉!”
“嗨!别说傻话了。我们在一起也够久了,你应该了解我的为人。我今天不打算杀人。现在,你进去缠住那人,给我十分钟时间。”
他轻轻地扳转她的身子,把她推向便利店的方向。她的肩膀因为生气而有些僵硬,皮裤包裹下的臀部却愈发的浑圆丰满。上帝!他喜欢她这个样子。他真想在她屁股上拍一下,看看她跑起来的样子。不过不能这么对待安妮,现在不能,将来也永远不能。埃里克那个混蛋就盼着别人这么对待她呢。
克伦给转向轴上了油,又加满了油箱,抬头看见安妮大步走出便利店,手里抱着一个大盒子和一摞CD。那个修理工从她身后赶来,匆匆忙忙地在一片纸上算着账。他把总数报给安妮,她只说了句“把账单给我丈夫”就爬进了驾驶室。
那男人默默点了点头,转身走回店铺。
“你现在相信了吧。”安妮冷冷地说。
克伦咒骂了一句。他杀过人,那都是迫不得已。他用力折叠起驾驶座的椅背,那后面有一个小小的贮藏问,里面放着他仅有的一点财产:几件换洗衣物,一盒他沿途收集的小纪念品,还有他的枪。
他们离开那个加油站已经有40英里了,安妮一直在抽烟。突然,她转过身给了克伦一拳。力道很狠。在女人中她的力气可不算小。用一只手扶住方向盘,克伦腾出另一只手想抓住她的手。她的拳头不停地落在他的脸上和胸口,他很费了些力气才把她的两只手一起制服。
“你想干什么!”他有点生气。
“你应该杀了他。”
“那可是三捧金子,宝贝,都是我辛辛苦苦一点点从育空河里挖出来的,它们足够堵住任何人的嘴了。”
“哦!你可真仁慈。不过埃里克那帮人可不吃这一套。你刚一转身那个兔崽子就会去打电话了。”
“你对这种贫民窟的混小子可没我这么了解……”话一出口他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样的话是永远也不应该对安妮说的。她的嘴唇抿紧了,眼睛里冒出火星,话语也变得尖酸刻薄。在克伦醒悟到事态严重之前,他们已经唇枪舌剑过了好几招。
最后,他不得不将车停在路边,在前座上解决了他们间的问题。
当一切重新归于平静,安妮放上了一张她最喜爱的CD,古老的民歌在驾驶室里飘荡,一遍又一遍。歌声中,她侧过脸向他微笑,眼中漾满甜蜜的爱意。
……
女郎在屋中徘徊
穿上了她的皮装
门边传来悲伤的哭泣
她要跟着那人去流浪
……
说实话,他并不喜欢这些歌,不过这是安妮那个时代流行的歌曲。安妮才没办法忍受他喜爱的那些音乐呢。不过,安妮的笑容和眼中的情意所带给他的愉悦甚至超过了在提华纳和任何一个女人的三夜纵情狂欢。为了她,他可以抛弃一切。
方向盘又开始不听使唤,克伦正打算找个地方停下来再加一点机油。突然,安妮坐直了身子,凝视着远方,身体不由自主地微微发颤。
“怎么了?”他问。
“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是什么?”克伦也有些担心,她的预感一向很准。
她抬起手向远处指了指:“那儿好像有什么东西。”
两架蜥蜴形状的飞行器出现在群山的上空。
“妈的!”克伦咒骂着。
他加大油门,“坐稳了,宝贝,我们得赶在它们前面。”
转向轴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克伦不得不将整个身子压在方向盘上才能控制它。踩下刹车板,他们便离开了永恒的大地。
古罗马到了。
上一秒才从群山环绕的时空道口穿出,下一秒钟他们就已置身于狭窄的街道上,周围全是驴车和穿着长袍的行人。克伦跳下车去给转向轴加油。
卡车占去大半边路面,人们因为被挡住了去路而大声咒骂,但没有一个人对于有人驾着一辆由内燃机发动的交通工具出现在古罗马的街头而感到惊异。他们都脚步匆匆从车边挤过,埋头继续赶路。一个时代对不属于自己时代的东西往往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克伦的一位在巴比伦的理论物理学家朋友曾说过,这叫“高度的时代统一性”。你可以把印刷机带到古埃及,但六个月后,不会再有人记得它。即使你用机枪去射击少年时期的查理曼大帝,若干年后,人们仍然会说他曾经被刺伤,一个世纪后,他在位时的每一个细节的记录都不会有所改变,他的衰老,他的死亡,一如既往地被载人史册,流传千古。
克伦都并不关心这些,但是他的物理学家朋友却不同。“这一切你都得忍受。”他说。他带着疯狂的热情和一大袋银币去寻找自己的五百代曾曾祖母。这就是他在巴比伦的原因。
约摸一个小时后,他们来到罗马圆形竞技场。克伦径直将车开到后门口。
“日安,”克伦向守卫打着招呼;“我想找你们这儿的一个……嗨,安妮,‘斗兽管理员’的拉丁语怎么说来着?”
“Bestiarius。”
“是了,我找你们的一位叫卡伯的Bestiarius。”
卡伯对于他的新宠物的到来感到非常兴奋,他看着卡车缓缓地掉头将车尾对准铁笼的进口。显然,他已经迫不及待要看看这些宝贝了。两个驯兽师用手中的铁钩拉开后车门,然后急忙跳开。十一头恶魔般的猛兽从卡车的后厢中扑了出来。它们有着长牙利爪,动作迅速敏捷。有一头它们的同类躺在卡车的厢板上,已经死了。对于长途运输来说,这样的结果算很不错了。
“它们叫什么?”卡伯很满意。
“丹乐奇。”
“爪子很锋利,很好,很符合要求。”他把手伸进笼子又迅速抽回,看见其中的两只猛扑过来不禁哈哈大笑,“反应很快。太好了。马库斯会喜欢的。”
“你能满意我很高兴。不过,我们在路上时车子的转向轴出了点小问题。”
“顺着这条路下去,右拐,跟着指示牌走。告诉弗玛拉是我让你去找他的。”卡伯重新把注意力转到丹乐奇身上,“应该让它们和霍普勒奇比试一下?迪玛奇瑞也不错。”克伦知道这些术语都指的是角斗士,前者穿着铠甲,后者的武器是两把匕首。
“骑马武士也可以。”一个驯兽师建议道,“如果你用阿贝他,他们可以从上方发动攻击。”
卡伯摇了摇头,然后说:“有了!我还有几个挪威野人,一直想让他们来点特别节目,没有比这个更特别更刺激的了!”
圆形竞技场里的道路复杂曲折,因为里面所有的设施一应俱全:作坊、训练馆、妓院,甚至还有一个修车厂。克伦提了一下卡伯的名字,维修工很殷勤地接待了他们。一个小时后,他们被告知车已经修好了。
他们在旅馆里找了个房间,要了最好的酒菜。结果端上来的是猪乳房填油炸小老鼠,他们就着有一股浓烈的松节油味的葡萄酒强咽下了这些食物。即使这样,两人还是喝醉了。夜深了,安妮沉沉睡去,克伦却依然坐在桌边沉思……
当她某天清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间冰冷而简陋的房间里,躺在一张污迹斑斑的床垫上,是否会怀念那柔软的鹅毛垫,光滑的丝绸床单和穿着制服的仆从?毕竟她的身份曾是那么高贵,她是造物神的妻子……
他从未想过要拐带任何人的妻子,和她私奔。当时,他和几个同伴来到埃里克的领地,想找点事干,正巧安妮也在那儿。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抵挡安妮的魅力,除非他根本不喜欢女人。克伦也不例外,他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埃里克的野生动物园旁的花园里。那时正值初春,积雪消融,兰花盛开。
“小子,你穿得真够邋遢的。”她讽刺地说道。
那次他装扮成一个流浪歌手。那段时间,埃里克离开了他的领地去摆弄他的宇宙物理常数或者其他这类狗屁玩意。而克伦的目标原本是埃里克动物园里的恐龙,尽管他也不反对临走前和女主人调调情。可她身上的某些东西使他不满足于只能和她在夜晚偷偷相会,他暗暗发誓要真正得到她,光明正大地凭自己的实力得到她。“这可不是邋遢,宝贝。”他把拇指扣在腰带上,“这正是我与众不同之处。”
他们在罗马待了一个星期,不过并没有去看角斗表演,尽管安妮很想去——毕竟她生长于一个将处决冈犯和马戏表演统统看作是娱乐活动的时代。丹乐奇们引起了轰动。稍后他们拿到了这次交易的酬劳——很多银条。
“多多地给他们,多到他们的车装不下。”卡伯兴致勃勃地向他们转达他的主人马库斯的话。
马库斯出身高贵又很富有,有很大的政治野心。克伦听说他将不久于人世。但他对此并不关心,他只想做好自己的事情。
“既然你不打算去看表演,为什么我们还要留在这儿?”安妮后来问他。
“我想看看这场表演是否真的能举行。看来埃里克要是不能制造一个严肃时间线悖论,是不能够来到古罗马夺回他的怪兽。据我所知,对造物神来说这种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此时,他们重新置身于古罗马拥挤的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