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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扯着他的耳朵转了好几圈,才止住了他往多动症儿童方向发展。
不过虽然苗苗话语中没什么好气,但心理却甜滋滋的,有一男人能为娶到自己而兴奋成这样,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大概就是最幸福的时刻了吧!
夏罗对苏初成功拿下苗苗家人一点都不意外,说句自大的话,就她弟弟现在这条件、这年龄、这身价摆在那里,只有他挑别人的份。
也许这么说功利了点,男女双方的感情也不是可以这样衡量的。
但一旦两人谈及了婚姻、又由婚姻涉及到了两个家庭,这些外在的、庸俗的、功利的东西往往会直接越过感情,成为决定性的东西。
苗苗当然能配的上苏初,她的能力、她的品格都是无价之宝,但这些东西说起来都太过虚幻,只有那些真正有眼光有胸襟的人才能发现,与这些虚无飘渺的品格相比,权势与金钱才是所有人都公认的‘好条件’。
夏罗突然就想起了田雪,想起了苏初挨的那个巴掌,想起了田雪的妈妈对苏初‘破落户’的评价,夏罗突然就有点好奇,如果田雪的妈妈看到了今天的苏初,会是怎样的态度呢?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在脑中一闪而过,夏罗还没无聊到让苏初去邀请他前女友的妈来参加婚礼的地步。
但夏罗绝对没想到,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巧合,半年后的婚礼,不但田雪妈妈来了,连田雪和她的老公也都来了。
不过田雪的老公是冲着苏初,而田雪妈妈和田雪是冲着苗苗。
听起来像是前女友前男友的爱恨纠葛,但其实这仅仅是一个巧合。
先说田雪的老公,半年前,夏罗亢奋地把两人的婚礼筹备工作接了过来,然后就打发着小两口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阿苏家’的盒饭已经遍布A市,在A市深深地扎下了根,是时候往外发展发展了。
夏罗第一眼看中的就是与A市相临的B市,两地离的近,人们对吃食的喜好也极其相似,再加上苏初在B市上了四年大学,对B市的了解也颇深,夏罗直接让小两口去B市开发市场去了。
现在的‘阿苏家’早非吴下阿蒙,手笔大的很,陆泽天打算让苏初直接占领整个B市的市场,而且是实体店和厨房全都有。
这是一笔极大的开支,不说别的,单单实体店装潢这块,就是一块巨大的、诱人无比的蛋糕。
风声才一放出,B市排得上名号的装修公司,一时间全惦记上了这块蛋糕。
而田雪的老公就是其中一个。
听闻苏初结婚,这些人包抱田雪老公都纷纷从B市赶来,虽说是不请自来吧,但能逮住机会刷刷好感度那也是极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捂脸,这章实在有点短,但小6困的脑筋都打结了,连咖啡都挽回不了小6的神智,小6先滚去睡觉了~
第144章
田雪的老公姓郑,名叫郑则;是B市排名前几的装修公司老板;公司名叫‘爱家’。
能把田雪嫁给郑则;是田雪妈妈这两年最为得意的事情,逢人就爱夸两句。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她这个儿可真真是孝顺到到家了!
看到她身上的这项链、这戒指、这手镯没有?这可全都是他这个‘儿’给买的。
有人讽刺她;你就为了这点小恩小惠就把女儿给卖啦!
田雪妈妈当时就不乐意了;这话怎么能这么说呢!她是那种看中钱的人吗!她看中的就是郑则能对她女儿好;你想想,郑则能对她这个丈母娘这么大方;对她如花似玉的女儿还能小气的了吗!她女儿都不用出去工作,过的就是富太太的生活。
还有郑则公司这名,你听听:爱家爱家;一准就是个顾家的好男人。
你也别说郑则年纪大,不就是大她闺女十四岁吗!人家还没到四十呢!
三十八岁可正是男人的黄金年龄,再说年纪大点多好啊,年纪大的知道疼人。
至于人家郑则长的不好看什么的!肤浅!太肤浅了!
男人可不是靠脸吃饭的,长的好看有屁用,她闺女在大学交的那个叫‘什么初’的前男友长的倒是好看了,可是穷光蛋一个有毛用啊,能给她买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吗!
你也别说人家郑则粗俗,人家以前是叫郑大富,可是现在不是改名叫郑则了吗!
再说文化程度低点又能怎么样,人家郑则有本事,小学毕业也能让一堆大学生给自己打工,听说他公司里还有研究生呢,可见这学不学历的也没所谓,能挣钱才是最重要的道理。
前两天田雪妈妈接到了妹妹的电话,说是她女儿要结婚了,婚礼在A市举行,到时候请她去参加婚礼。
田雪妈妈一阵恭喜,放下电话就直撇嘴,没想到一晃眼她外甥女也要结婚了,还在A市,听说是跟她的同事,难道是嫁了个A市男人?!
啧,小丫头挺有本事啊,这么的也算是跳出中田县那个小县城了,颇有几分她当年死活要嫁B市人的风彩。
就是不知道那A市男人有没有钱,不过想来肯定是穷光蛋一个。
她跟她妹妹从小关系就不太好,苗苗这个外甥女她也只是前两年见过一次,小丫头长的还行,但学历实在是低了点,就她那个专科学历在A市那种遍地是大学生的地方能找到什么好工作!
同事?
田雪妈妈不屑,同事里能出什么‘好’人!估计也就一个A市户口值钱了。
现在看来啊,姐妹里还是她一直过的最好,田雪妈妈洋洋自得。
从小到大她就是最有本事的,她一直觉得自己是高姐妹一等的,只不过是投胎投错了而已,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不说别的,就说她现在可是正经八百的大城市人。
而她的那些姐妹呢,生在小县城、长在小县城、到最后又嫁在了小县城,一辈子都出不了小县城的穷酸命!
她最瞧不起的就是她这个妹妹,明明模样不错,好好拾掇拾掇也不比自已差多少,可偏偏人又笨又木,嫁个男人也没本事的,生个女儿学习也不好,连个大学都考不上。
哪像她闺女啊,随她长的漂亮不说,她也有本事让她闺女受最好的教育,而她闺女也给她争气,考上的可是B大这个名牌大学,现在又嫁了个有钱人,什么都不用做就穿金带银的,谁能比的上。
她小时候跟姐妹比学习,长大了跟姐妹比老公,生子了跟姐妹比孩子,现在孩子长大了就是该比女婿的时候了,哼,她那帮姐妹这辈子就注定低她一头。
过了几天,田雪妈妈就收到了A市寄来的请贴,田雪妈妈嗤之以鼻,随手翻翻就把它丢到了一边,真能装,两个没啥本事的人结婚,到时候能来几个人啊,用个P请帖。
A市的习俗是早上迎亲,因此外地的都是提前一天就到。
夏罗事先把这些外地亲友的到达时间到达人数以及到达车次都列成了个表,租了二十几辆车让他们去车站接人,然后把客人直接送到酒店。
因此田雪妈妈和田雪才一走出出站口,就看到了一个特别醒目的牌子——参加苏初先生和苗苗小姐婚礼的朋友这边请。
田雪当时就愣在了那里,难以置信地看着那块充满着粉红泡泡的大牌子。
苏初,那个午夜梦回时,常在心尖回绕的名字,那个无论绕了多少次都无法说出口的名字,那个想的她喉头发甜,心中发苦的名字,是他吗?他要结婚了?还是……仅仅是重名?
田雪妈妈早就走到了牌子底下,马上有人笑容亲切的问到:“是罗梅女士吗?”
田雪妈妈高傲地点点头,“对,我是。”
“那罗女士这边请,我们为您安排了车,这就送您去酒店。”接待人员很是热情周到。
罗梅对这种被尊敬的状度很满意,点点头就要招呼着田雪一起走,谁想到一回头,田雪却不在自己的身后,罗梅的眉毛瞬间就拧了起来,锐利的眼神在人群中来回寻找,不一会儿就看到了还在出站口傻站着的田雪。
“想什么呢!还不快点走!”罗梅大步走回田雪身边,厉声喝到。
田雪被罗梅的声音一下子就唤回了思绪,第一眼就看到了妈妈暗含不满的眼神,她身子一抖,不敢多想,忙跟上了罗梅的步伐。
来接她们的车子并不是什么太名贵的车子,只是最普通的长安福特而已,罗梅不屑地撇了撇嘴,她女婿开的可是奔驰。
汽车开出停车场,一路向目的地飞奔出去,陌生的建筑飞快地在窗外闪过,田雪看着窗外的景色怔怔出神,又一次陷入了刚才的思绪之中,不会是他的,他怎么可能结婚呢,只是重名而已,重名而已。
“唉,师傅,我们这是去哪啊?”罗梅向司机问到。
“送你们去酒店。”司机目不斜视的回答。
“什么酒店?”罗梅皱眉,“三星以下的我可不去。”苗苗和她老公不会把她们安排进什么小旅馆吧,她可没法住那种不上档次的地方。
“是香格里拉,罗女士。”司机回答到,想了想,司机师傅又补充了一句,“是五星级酒店。”
“噢,那就好。”罗梅放下心来,随即又嗤笑一声,“苗苗这老公为了摆排场还挺豁的出去,不会是把老底都掏空了吧,对了,那男的叫什么来着?”
你太没见过世面了,罗女士,就新郎‘阿苏家’股东的身价,这种排场的婚礼办一百场都不带空的,司机暗中腹诽,不过嘴上却完全不耽误、且非常有礼貌地回答,“是叫苏初,罗女士。”
苏初的名字这么多年第一次听到从别人的嘴中念出,传入田雪的耳中,彷若炸雷,生生地激的田雪一个机灵。
“怎么了你?”罗梅皱眉不满地看着田雪,“怎么这么不庄重!”这孩子好像从出了火车站就不太对劲,真给她丢人。
“对不起,我不会了。”田雪低头。
“嗯。”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