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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果断结束。于是,我怀着有点内疚的心情,给李燕寄出了一封深表歉意的〃断交〃信。
我的第一次〃恋爱〃,就这样结束了。
不以爱情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家庭不是坟墓,而是比坟墓更糟的东西:一座修道院。
巴尔扎克语。
指腹为婚
我的第二次〃恋爱〃似乎有点荒唐。它发生在1981年暑假,也就是与李燕〃断交〃的半年之后。
在放假前的一个月,我曾接到过父亲的一封来信。
父亲在信中除了通常的问候、述说家事之外,特别要我寄一张近期的单人照回去,至于为什么要我寄一张近期单人照却没有任何的说明。我当时心里就有些纳闷,很快就要放假回家见面了,为什么还急着要我寄一张近期单人照回去昵?但是纳闷归纳闷,父亲的要求总是要满足的。因为在我的观念之中,孝敬父母是一种最基本的伦理观念。这种观念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流传久远的一种最基本的伦理观念,虽然封建性的孝道观念存在着许多糟粕,例如等级、专制、保守、尊卑等封建性糟粕,但是它也反映了人类亲子之间最基本的伦理要求尊老、爱亲、关怀、赡养等等。因此,在中国近现代史上,虽然反封建(包括反封建伦理文化)的斗争一直持续不断,然而,孝敬父母的伦理观念还是在民间一代又一代地流传了下来。
放假回家后的第二天,父亲就告诉我,上次要我的照片,是拿来为我介绍对象用的。而给我介绍的对象,是我父亲的老工友的女儿,叫唐丽霞,和我同龄。事实上,早在我俩未出生之前,这桩〃婚姻〃就在两个父亲的约定中已经定了下来。只是毕竟时代变了,儿女的婚姻大事还不能像过去那样,完全由父母说了算,所以还要征求婚姻当事人的意见。父亲还特别嘱咐我说,唐丽霞过两天就要到我家来和我见面,让我好好招呼她。
听了父亲的〃解释说明〃,我真是哭笑不得。万万想不到的是,过去只是在书上看到的〃指腹为婚〃的荒唐事,竟发生在我这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新一代大学生身上!
我开始意识到传统的可怕性。中国这个早熟的农耕文化之国,封建主义延绵数千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男女两性结合所必须的天经地义的〃制度〃。古代的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家庭(家族)利益发展的手段,是一种利害婚姻,一种经济婚姻、一种政治婚姻、一种义务婚姻。在婚姻问题上,家庭(家族)利益高于一切,男女两性之间的〃爱情〃不仅必须让位,而且还必须要被扼杀。因为〃爱情〃的力量太可怕了,它往往不顾一切,冲垮封建婚姻的各种栅栏,严重损害家庭(家族)的至高利益。因此,在封建社会里,〃爱情〃被视为〃淫秽〃之物,看作是〃万恶之首〃和〃万恶之源〃。为了防止男女两性之间可能产生的〃爱情〃,封建社会设立了一道道严密的防线:首先隔绝男女之间的交往〃男女授受不亲〃;然后否定婚姻当事人的自主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最后用最严厉的法规和制度来予以保障〃通奸死罪〃、〃休妻制〃、〃妻妾制〃等等。故《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被迫〃举身赴清池〃,爱人焦仲卿也不得不〃自挂东南技〃;《碾玉观音》中的璩秀秀虽然勇敢地和意中人崔宁私奔,但结果终究逃不过杀身之祸;《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只能在梦中〃实现〃她的爱情,而在现实生活中,她只有因爱情永远无法实现而忧闷致死;《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梁山伯因无法与祝英台结合而忧愤至死,祝英台也只能殉情死后变成蝴蝶才能和梁山伯成双成对;《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只能在情哥哥的〃婚礼〃喧闹声中绝望而死,贾宝玉也只好出家当和尚;即使《西厢记》中的张生和莺莺虽然〃私定终身〃,最终也要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考取功名才能〃名正言顺〃地收场。
事实上,封建社会的那一套在新中国还大有市场。解放后,虽然说,已经倡导婚姻自主和爱情婚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观念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男女两性一到成年就是结婚,结婚就是传宗接代,就是过日子,哪有什么〃爱情〃不〃爱情〃的。男女两性结合的模式,仍然主要的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外就是亲友介绍、组织安排等等,最典型的也只不过是《李双双》式的先结婚,后〃恋爱〃之模式而已。
当然,毕竟时代不同了。尽管〃指腹为婚〃的荒唐事还发生在我身上,但这种形式变成婚姻事实的权力最终还是掌握在我的手上。
两天后,唐丽霞果然来了。她长得有点高大,估计有一米六几的个头,看起来比我还要高,大脑袋,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梳着两条大辫子,身体很壮实,上身穿着一件白衬衫,下面穿着一条蓝色的裤子,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工模样。看她的长相,本来我以为她一定是一个很泼辣的姑娘,但是到我家来时却是一副十分腼腆的样子。她坐在椅子上头低低的,眼睛直望着她脚上的一对塑料凉鞋,好像生怕她的鞋子会自己跑掉似的,两只手也不知摆在哪里好,手指不停地摆弄着她的那两条大辫子,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来。我想,这一定是她第一次相〃对象〃,心理大概是过于紧张了。
看到她这副模样,我心里既感到有点可笑,又感到有点不忍。刚才父母为她开了门,带她坐下并为我俩相互介绍后,借故都走了。现在家中只留下我们俩人,我作为主人,客人来了,自然不好过份冷落她。于是我开始忙着为她准备茶水。她一看我忙起来,赶快站起来想帮个忙,谁知忙乱中却打翻了热水瓶。随着〃砰〃的一声响,开水流淌了一地。这时,她像一个小孩子犯了错误一样,满面通红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随后又跑到冼手间找来一把地拖把,手忙脚乱地打扫起〃战场〃来。
看到她这样地忙乱,我知道,如果我再插手,可能局面还会更乱,干脆我就站在一旁看热闹了。
忙乱了一阵子后,局面总算平静下来。我俩又重新坐回到刚才自己坐的座位上去。
想不到的是,她又恢复了刚才的坐相:坐在椅子上头低低的,眼睛仍然望着她脚上的一对塑料凉鞋。不同的是,由于刚才一阵忙乱,她的头上开始冒起汗来。她从裤袋里掏出一条大手帕,忙着擦起头上的汗。
我把茶水端给她,她赶紧接过去,口里又连声〃谢谢〃。
过了一会,她慢慢地喝了几口茶水,放下茶杯后,低着头说她有事,然后瞄了我一眼,起身告辞了。
我把她送出门去,转身关上门后,也重重地吐了口气。这样的见面,真累!好了,就此结束吧。我下定了决心。
父母回来后,我把我的决定告诉了他们,但是他们坚决不同意。俩老苦口婆心地给我做工作,说了唐丽霞一万个好,什么稳重呀,端庄呀,勤快呀,体贴人呀,贤慧呀,甚至什么先进工作者呀,贤妻良母呀,身子结实好生养呀等等都说了。
我半句也听不进去,也懒得跟俩老斗嘴,走回自己的寝室干自己的事去了。
以后,唐丽霞一有空就到我家来。她一来到,也不说什么话,埋头就干家务活。看来我父母并没有把我的意思转告给她知道,我又不好自己去跟她说,怕当面说了她受不了。
大约暑假过了快一半了,这期间我几乎没有跟唐丽霞说过几句话。有一天,她带着一位女同事来,说是帮那位女同事补衣服。进了我家后,她招呼那位女同事坐下,然后自己到我父母的寝室里的缝纫机上去补衣服了,真好像她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一样。
她那位女同事叫阿秀,和唐丽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模样,矮矮小小的,小脑袋,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梳着两条小辫子。她的性格却比较外向,那个小嘴特别爱说话。一张口,嘟嘟地像打机关枪,没完没了。她非常主动地向我问长问短的,我作为主人也只好顺着她的话和她天南海北地聊起来。
大概一个钟头后,唐丽霞补好衣服了,低着个头从我父母的寝室里走出来,叫了一声阿秀,就自己先走出门去。阿秀一看,也赶紧起身追了出去。
她们刚走,我父母从寝室里出来,俩人黑着脸盯住我半天没说话。我正在莫明其妙间,母亲怨怒地先开了腔:〃你知道吗?!刚才唐丽霞在里面悄悄地痛哭了一场!别人多喜欢你,可是你呢,跟她多一句话也没有!你可好,却在外面聊得天翻地覆!你今天必须去跟唐丽霞道歉!〃
天啊!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也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地顶道:〃道什么歉?!我有什么好跟她道歉的!〃
我的话音未落,父亲的大嗓门已经怒吼起来:〃你这个混小子,你不想道也得道!放着一个这么好的姑娘你不要,真是不知好歹!〃
我想也没想,也大声顶道:〃要道你们去道!关我什么事!好姑娘是你们要的,不是我要的!〃
〃你如果今天不去道歉,你如果再说不要,你就从此不是我的儿子,你就给我滚蛋!〃父亲终于大动肝火,发出最后通牒令了。
〃滚就滚!〃我坚决不屈服,也决不能屈服。我在气头上,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豁出去了。我拔腿就冲出门去,只听见母亲在后面的呼喊声渐渐远去。
我父母都是苦出身,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由于家里比较穷,都是读了个二三年书就停学了。父亲少年就跟着祖父外出去打工,解放后才又读了一阵子工人夜校,文化水平最多也只是个小学毕业。他们所受的教育,基本上都是过去民间流传的那些传统,父母亲也是到了结婚那天才见到面。因此,在他们的观念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乃是天经地义之事。我父亲又是个特别讲义气之人,情愿牺牲自己也从来不委屈人家,既然是早已约定好的〃指腹为婚〃,说什么也不能食言。而在他们那一代人的眼里,儿女都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