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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纯粹的意识'
首先就它被认作纯粹的意识而言,那表现为形态的不变意识,由于它是纯粹意识的对象,似乎是被建立象它自在自为的本身那样。但是它自在自为的本身是什么样子,象已经提到过那样,这是还没有实现出来的。
如果它自在自为的本身是在意识内,那这无疑地必须从那不变的意识出发,而不是从意识出发。但是尽管如此,它在这里的这种出现最初只是片面地通过意识而出现,正因为这样所以它是不完善的、不真实的,而总是为不完善性或为一个对立物所重压着。
但是虽说苦恼意识不享有真实的、完善的、不变的意识之出现,而它同时却已经超出了纯粹思维,因为纯粹思维是完全脱离了个别性的、抽象的斯多葛主义的思维,并且是怀疑主义的单纯的不安息的思维——事实上怀疑主义只是把个别性当作无意识的矛盾和这种矛盾之不停息的运动的思维。
所以苦恼意识超出了这两派思想,它把纯粹思维和个别性结合起来并保持起来了,不过还没有提高到那样一种思维,在它那里意识个别性和纯粹思维本身得到了和解。它可以说是站在一个中间地点,在那里抽象思维接触到意识的个别性本身了。它本身就是这个接触点;它是纯粹思维与个别性的统一;它又意识到这个思维的个别性或纯粹思维,并且意识到那不变的意识本身本质上乃是个别性。
但是它还没有意识到,它的这个对象,那在它看来本质上具有个别性形态的不变意识即是它自己本身,即是它自己这种意识的个别性本身。
因此就它被我们认作纯粹意识的这第一种形态而言,它对它的对象的态度不是思维的,但是由于它自身当然潜在地是纯粹思维着的个别性,而它的对象正是这种纯粹思维,然而它们本身彼此的关系又不是纯粹思维,因此可以说,它不是在思想,而只是在默想,——它是虔敬默祷的默想。它的思维不过是无形象的钟声的沉响或一种热薰薰的香烟的缭绕,换言之,只不过是一种音乐式的思想,而没有达到概念的水平,只有概念才是唯一的、内在的、客观的思维方式。这种无限的、纯粹的、内心的情调当然有它的对象,不过这个对象不是以概念的形式出现,而是以一个外在的、异己的东西出现。于是这里我们就有了纯粹心情的内在运动,这种心情感觉到自身,不过感觉到自身处于痛苦的分裂状态中,而它的运动是一种无限的仰慕之情,这种仰慕之情确信它的本质是那样一种纯粹的心情、纯粹的思维,它把自己设想为个别的东西,——这种仰慕之情并且确信它会被这个对象所认识并承认,正因为它把它自己设想为个别的东西。但同时这个本质是一个不可企及的彼岸,这个彼岸当你到达时,它立即就飞离开,或者毋宁说,当你达到时,它已经飞离开了。因为一方面它自身就是被设想成个别东西的不变意识本身,因此当意识在不变的意识里直接地达到它自身时,它却发现它自身与那不变的意识正相对立,意识不惟没有把捉住本质,它仅仅感觉到,并且堕回到自己原来的境地,既然意识之达到自身并不能免除这种对立,所以它不惟没有把捉住本质,而只是抓住了非本质的东西。
正如意识一方面虽努力要达到本质,但只抓住了自己分裂了的现实状态,所以另一方面它就不能够掌握住对方'即本质'作为个别的东西或现实的东西。
它在哪里去寻求本质,本质就不能在那里被它找到;因为本质已经被认作彼岸,被认作不能够找到的东西。如果把本质当作个别东西去寻求,那末它就不是一个有普遍性的、被思维的个别性,不是概念,而是作为对象的个别东西,或现实东西,直接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正因为如此,所以它只是这样一种已经消逝了的东西。因此意识只能够达到它自己的生命的坟墓。但是因为生命的坟墓本身是一种现实性,要想现实性提供一种永久性的财产,那是违反它的本性的;所以即使坟墓的到达,也只应是艰苦费力的斗争的结果,而这个斗争注定是要失败的。
但是既然意识通过经验认识到(1)它的现实的不变的本质之坟墓并没有现实性,(2)那消逝了的个别性,既然是消逝了的,就不是真正的个别性,那末它就会放弃把不变的个别性当成现实的东西去寻求,或者它就会不再坚持那已经消逝了的不变的个别性了。只有这样它才能够找到真正的个别性或具有普遍性的个别性。
'(2)个别的本质与现实性,虔敬的意识的活动'
但是首先心情之返回到自身必须认作是具有现实性的个别存在。它是纯粹的情调,这种情调就我们或就它本身来说,都得到了实现和满足;因为虽说它在它的情绪中意识到它同本质分离开了,但这种情绪本身就是自我情绪,它曾经感觉到它的纯粹情绪的对象,而这个对象就是它自身;因此在这里它就作为自我情绪或独立存在着的现实的东西而出现。这种返回到自身在我们看来就是它的第二种态度,即欲望和劳动的态度,劳动对于意识证实了对它自己本身的内在确定性,这种确定性,我们看见,是通过扬弃和享受异己的存在,亦即通过扬弃和享受以独立事物的姿态出现的异己的存在而达到的。但是苦恼的意识发现它自己只是在欲求着和劳动着;它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发现它自己在这样欲求着和劳动着的境地即包含着它的内在确定性的根据,而它对本质的情绪即是这种自我情绪。由于它自己本身没有意识到这种确定性,所以它的内心生活仍然对它自身还保持着一种苦恼失望的确定性;它通过劳动和享受所可获得的证实,因而也同样是苦恼失望的证实,换句话说,它自己本身必须否定这种证实,以便在其中发现这种保证诚然是一种保证,但只是关于它的自为状态亦即关于它之分裂为二的证实。
欲望和劳动所指向的现实性,对这个意识来说,已不复是一个本身虚无的东西,对它只消加以扬弃和消灭就行,而是一个象意识本身一样的东西,一个分裂为二的现实性,这种现实性只在一方面是本身虚无的,而另一方面却又是一个神圣的世界。这种分裂为二的现实性是不变的意识的一个形态,因为不变的意识曾经保有个别性在自身内,并且因为它是不变的所以它就是普遍的,它的个别性一般讲来都具有一切现实性的意义。
如果意识是自为的独立的意识,而现实性对它是自在自为地虚无的,那末在劳动和享受中,它就可以达到独立性之感,从而它自身就会是能够扬弃现实性的东西。但是这种现实性既然被意识认作是不变的本质的一个形态,那末它就不能通过它自身扬弃这种现实性。反之既然意识能够消灭这现实性并加以享受,那末,对它说来,这主要是由于那不变的本质自己放弃了它的形态,任凭意识去享受它。
在这里,意识就它那方面说,同样作为现实的东西而出现,不过同时作为内在地破裂了的现实东西而出现,而这种分裂为二在它的劳动和享受之中,分裂为对现实性或自为存在的态度和一个自在存在本身。
前一种对现实性的态度是改变或行动的态度,是一种属于个别意识本身的自为存在。但是在这里它也是自在存在;而自在存在这一面属于不变的彼岸;这一面包含才能和能力,这些东西是被认作由不变的本质授予意识的一种外来的恩赐,以供意识使用的。
照这样看来,意识在它的行动里首先就有了两个极端相反的态度;一方面它采取能动的此岸的态度,有一个被动的现实性与它相对立,两者有着相互关系,但是'另一方面'两者又都回到不变的本质,并坚持其自身。因此从两方面都只是分离出了一个表面的部分彼此互相反对,而每一方的表面部分于矛盾运动的过程里,走向与对方的表面部分相对立。现实性的这一面被能动的那一面所扬弃,但是现实性这一面之所以能够被扬弃,只有因为它自己的不变的本质把它扬弃了,它的不变的本质自己排斥自己,并把那排斥掉的东西授予那能动的一面。这能动的力量看来就是现实性赖以解体的威力;由于这样,这种表现在能动性方面的威力是意识——这意识以自在存在或不变的本质为外在的他物——自己的彼岸。因此通过意识的行动,不惟没有返回到自身、不惟没有对自己证实自己的存在,它反而把这种行动的运动反射到对立方面,这方面从而就被认为纯粹普遍的东西、为绝对的威力,从这个威力出发向各方面展开运动,这威力并且是那自身分裂的两个方面的本质——既是它们最初出现的阶段,也是它们矛盾、变化过程的本质。
当不变的意识否定并放其它自己的表现形态时,而个别的意识便表示感谢,这就是说,它否认它获得自己独立性的意识的满足是由于它自己的努力,并且把它自己行动的本质归功于彼岸,通过两方面相互放弃其自身给对方的这两个步骤,于是无疑地就产生了意识与不变的本质的统一。不过这种统一同时包含着分裂,在自身内又分裂为二,于是从这个统一中又发生普遍与个别的对立。因为意识在表面上诚然不承认它的自我情绪的满足,但是它获得了自我情绪的真实满足,因为它经历过欲望、劳动和享受诸过程;作为意识,它曾经欲求过、工作过和享受过。同样,它对对方的感谢,承认对方是它的本质,并且扬弃自己,这本身就是它自己特有的行动,这个行动平衡并补偿了对方的行动,并且对于对方所赐予的福利以一种对等的行动去报答它。如果前者(不变的本质、彼岸)只把它表面的东西授予意识,而意识也一样地感谢它,犹如对方放弃了它的本质那样,因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