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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干什么?”
46。大叔的恋爱情书
林风瞳孔微微紧缩,一只手在口袋里不自觉的握紧。
“你们要干什么?”
两个黑西装男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低下头递上一个信封,说:“请您放心,罗先生只说让我们来交给您这个,没说其它任何事。”
林风一动不动的看着眼前的信封,半晌没有去接。
“小林公子……”
林风抬起头,盯着那个人的眼睛,轻轻的问:“罗冀呢?”
“这个……罗先生他还在香港……”
“……哦,他没有自己来啊。”
林峰伸出手去结果那个信封,久久没有动作。保镖看他的脸色也不像是高兴或不满,好像什么情绪也没有,如果硬要说的话,倒是给人一种隐隐的失落的感觉。
“这个……您……”
“啊,哦。”
林风撕开信封,里边滑落出一张信用卡,一封信,他展开来一看,却是银行欢迎开通业务的公函。
没有罗冀的只字片语,一个字也没有。
“这是什么意思?”林风举起那张卡问哪两个黑西装男。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罗先生没说什么特别的……只说如果以后游戏公司发行了新游戏……至少您可以随心所欲的买点卡来玩……”
“我可以扔掉吗?”
“……啊?”
林风看着那张信用卡,“我可以扔掉吗?”
两个保镖一时语塞。林风顿了顿,站起身来把卡塞进裤子口袋里。
“算了,以后我自己去问他好了。”
吴彬买了咖啡和外卖,回到原来的地方,长椅上却不见林风的影子。他环顾周围,看见林风正坐在墙角里,抱着膝盖,脸深深的埋在手心里。
“……您怎么了?”
林风没有抬头,半晌轻轻的说:“我觉得好像被抛弃了……”
吴彬稍微惊讶了一下:“您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林风把脸埋下去,瓮声瓮气的说。
吴彬于是坐到他身边去,一言不发的喝咖啡。过了好半天才听见林风的声音,就像是自言自语一般的低声问:“我是不是个个性特别讨人厌的人?”
“没有吧,”吴彬说,“虽然有时候很嚣张,但是责任心很强,有让人跟从的能力。个性很固执,对正确的事情很固执,对错误的事情也是。有时候就像野兽一样,不能随时随地保持最近的距离,必须隔着一段距离才能和平共处。”
林风抬起头:“必须隔着一段距离?”
“您是习惯于生活在丛林里的人,应该很熟悉野生动物的生存法则吧,”吴彬说,“两只野兽如果想要和平共处,就绝对不能朝夕相处耳鬓厮磨,只有各自生活在各自的领地里,才能保持一生友好的关系。这就是野兽的相处模式,和您很相像。”
林风愣了愣,然后慢慢的低下头去。
“这种模式……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有人适应得了我吧。”
吴彬看着他,眼底有微许的忧郁。
丛林里最高贵的野兽都是孤独的,在孤独中淬炼它锋利的爪牙,只有在世人仰视它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高傲和美丽。
别的野生动物可以被人驯养,给人温情,收起利爪,与人共享一片温暖的房檐。然而它不能,它丰厚华贵的皮毛只能用来让人信仰和膜拜,不能给人毛茸茸的温暖。
机场里人群渐渐散去,候机大厅的落地玻璃窗外撒下一片光,没有温度的映在一片铮亮的地板上。林风坐着的侧影在地上留下长长一道阴影,因为反光的原因,他脸上的表情模糊不清。
郑平白天被一帮糟老头子操练了一天,在各种数据和可行性报告分析中暴走数次,下班的时候已经几乎精尽人亡,趴在宽大的办公桌上直翻白眼。
楚汐精致的侧脸不动如山,一张张翻看报告书,最后优雅的一哂:“都他妈是废话。”
“亲爱的……”郑平摇着尾巴扑上去。
楚汐一手抵住忠犬的脸,牢牢抵在一臂距离之外:“发情期请自重,外卖请拨110,解决生理需求请自行去浴室谢谢!”
郑平拼命摇晃尾巴:“可是亲爱的,我们已经有整整十三天零十二个小时零五十分钟二十八……二十九……三十秒没有【哔——】了!身为一个生理正常的成年男性我觉得我有享受正常【哔——】的权利!我……”
“你不是生理正常,是生理超常了,”楚汐站起身来优雅的拍拍手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转身向外走去,“今天晚上有个饭局必须要去,再晚一点有跨时区电视会议,明天早上六点终究要起床赶飞机,下礼拜回你的大陆去,别老是赖在我家骗吃骗喝。”
郑平不甘心的伸出手:“可是亲爱的……”
桌上的电话突然狂响,几乎要把文件都震到地上去。
楚汐拿起话筒:“喂,这里是研究所办公室……是你啊?最近怎么样?”
他把话筒递给郑平:“找你的。”
忠犬的尾巴耷拉下去,无精打采的接过电话:“喂——”
“还在香港吗?”电话那边罗冀的声音沉沉的,那种抑郁的情绪隔着话筒都能清楚的传过来,“有时间的话出来陪我喝一杯吧。”
“老子自己的事都理不清楚呢,你到底多大了啊?把烦恼寄托于酒精上的男人迟早会变成废柴大叔的哦。”
“是吗?那就算了。”
察觉到对方有挂电话意图的时候郑平突然觉得有点担心,不由得脱口而出:“喂,你没事吧?这声音怎么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
“什么?”郑平的口音非常不标准,罗冀一时没听清楚,“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说你该不会是失恋了吧?”
正当郑平为这个荒谬的猜测哈哈大笑的时候突然察觉到对方的静默无声,罗冀的呼吸声通过听筒传过来,也许……竟然……有可能……难道这小子真的失恋了?!
“啊,喂,”郑平的嘴角抽搐了,“你多大了啊,竟然还失恋?”
“那臭小子他不要我了,”电话那一边,罗冀坐在堆满杂物、纸屑、烟头和文件的高大办公桌后,深深的吐出一口烟,声音仿佛叹息,“……那臭小子,果然不要我了啊。”
“所以他就这么走了?你也没去追他?”
酒吧里狂欢的人群在音乐中耸动着,吧台高高的座椅上,透过深褐色的酒液可以折射出迷离的光。罗冀一动不动的盯着面前酒杯里的冰块,苦笑一声:“我没去,我已经对一厢情愿的游戏感到厌烦了。”
“但是如果真的不去追可能一辈子都要打单身了哦,”郑平不怀好意的怂恿,“去追吧,小孩子不听话的时候总要家长绑回家来对吧,你不想在孤独的岁月里慢慢变老然后变成没有人要的老的掉渣的老头子,是吧?”
罗冀惨淡的笑了一下,在已经高高堆起的烟灰缸边上摁熄烟头,“你不知道,他想走,他身上野性未退,根本绑不住。”
“野性未退?”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沟通,”罗冀又点起一支烟,“他还这么年轻,这么小,什么事都不懂,什么事都凭着本能去做。你跟他说人情世故吧,他什么都不知道,完全忠于一种野生动物的本能去行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长时间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他的眼神就跟野兽一样,紧紧盯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别的什么都不理。”
罗冀苦笑一声,“他感兴趣的是自由,在丛林里快乐的上蹿下跳,小猴子一样。我已经老了,报完仇以后他就对我不感兴趣了。”
郑平摊开手:“你就没有什么让他感兴趣的地方吗?”
“我想没有吧,一个只知道提醒他按时吃药打针的老男人。”罗冀长长的抽了口烟,“有时候我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么小那么漂亮,就像只洁白的小动物一样,软软的温暖的,简直能托在掌心里。你养过宠物没有?那种小动物,哪怕你一只手就能把它抓起来,它还是会忍不住从你的指缝里拼命挣扎出去,好奇的往外边的世界看。”
郑平其实没遇上过这种情况,也想不出什么安慰之词,只能沉默的坐着陪他一杯一杯的喝酒。
“可能从此以后,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吧。”罗冀低声说,“可能从此以后,那臭小子连跟我说句话都不愿意了吧……”
郑平认识罗冀好几年,从被放逐的罗家大公子一直到罗家掌门人,种种困境里走出来,从没有看见他这样颓唐的时候。他皱起眉,一口饮尽残酒,然后重重的把酒杯一跺:“不行,你自己在这悲伤万分的自言自语他也听不见,哥们你必须行动起来啊。”
“……行动?”
“你从来没有失恋过对吧?上高中的时候写情书也从来没有被人退回来过是吧?一帆风顺的恋爱是不存在的,想要追求别人就要做好百折不挠的准备,别以为什么事都像高中时早恋那样!”
“……我没有写过情书。”罗冀艰难的说。
“那从现在开始写吧!”郑平举手高呼:“老板!最辣的特调伏特加一杯!笔一支纸一叠,快点!”
“不我都多少年没用纸笔写过字了……”
“总是用电脑的话人类会退化的,快点写!”郑平把笔塞进罗冀手里,“你以为现在的年轻人都在用E…mail谈恋爱吗?不那早就过时了,不流行了,out of fashion了。写在纸上的情书才是年轻人最喜欢的情调,没有哪个懵懵懂懂的小臭孩子抵挡得了纸质情书的冲击力!快点写!想想看,你到底想对他说什么?”
罗冀一言不发的看着纸面半天,突然重重的把笔一搁,举起伏特加一饮而尽,然后提笔在纸上重重的写下一句:
“林风:展信平安……”
“你除了平安以外什么都写不出来了吗?”郑平说,“你的想